小叩大鸣 蒋介石好话听得愈多,对毛人凤的兴趣也趋于浓厚。这时,正巧有国防部军法 局办理汉奸舞弊案曝光,毛人凤在侦办过程中的“出色表现”赢得了老蒋特别的好 感。 事情的经过颇为曲折。上海有一个姓林的经济汉奸,曾是日伪“物资统制”圈 内的人,发足了造孽财。抗战胜利后,他被军统局抓获。按规定,“审奸”该由负 责“捕奸”的特工机关先行侦讯取证,然后连活口带材料移送司法部门正式起诉。 军统的特务们便抓住这个间隙,大肆向汉奸勒索财物,如果竹杠敲得满意,他们便 销毁罪证,予以保释,或者是相帮减轻罪名。林某,明摆着一尊“财神”,军统当 然不肯轻易放过,开口就是五千根大条的要价,否则以“五金资敌”罪,送他见阎 王(判死刑)。 五千根大条,显然属漫天要价,家眷如果沉住气,沮丧地表示困难,完全可以 坐地还价。然而,林妻已被对方的叫阵吓住,打起了退堂鼓,一溜烟地跑到南京找 门路,并通过关系结识了国防部军法局的某副局长,最后以5 万美金成交,一个破 财,一个消灾。 按照当时的审好规定,凡投敌前是军人的,须接受军法审判。但执行过程中, “军审”与“司审”之间,事实上有许多混淆,比如不少地方的军法庭和刑法庭椎 事是一套班子,或者两个系统互有拜托。那位副局长便利用了这种界限不清的混淆, 堂而皇之地办了一纸公文到上海地方法院,说是林某以五金资敌等于动用军用器材, 当属军法审判范围,请即将人犯案卷一并押往南京军法局。 上海地方法院收文后,毫无异议,便把林某从看守所里提出来解押南京。 那位副局长收下5 万美金,即与承办此案的军法官分成,随后拟定了一个开脱 办法:先走一下形式上的“过堂”,尽量避重就轻;继而将林某交保候讯;最后由 承审人将所谓的审讯记录与口供送上,附一签呈,谓被告所犯案由,尚无确切证明, 可以无罪释放结案。 因循党国公文旅行的路线,承办人签办后,先到科长,之后到秘书,再到办公 室主任,最后到副局长和局长。其间,又可按案情的大小,罪质的轻重而区别,小 的,轻的,办公室主任或副局长代行亦可。这一回,某副局长赶在局长前“代行” 了一下,签个“如拟”,表示同意按承办人的意见结案。 接着,公文依次往下批转,第一层就是军法办公室主任,此人叫范墨君,是局 长徐业道从军统带过来的班底。此前,公文从他手上过时,佯装不察,待副局长 “如拟”批转,便知其中有鬼了。于是,扣下案卷,与徐业道商量。 除局长与那副局长之间早有芥蒂,后者仗着是老机关,人脸熟业务精,事事处 处挤兑新局长。眼下,徐业道瞧见缝儿能下蛆,哪有不积极的。当即派人盯住林妻, 发现她跟副局长暗中果然有来往。于是,跑到保密局,求助毛人凤。 毛人凤听完范墨君的叙述,略一斟酌,便决定对林妻采取行动,但为了不打草 惊蛇,让范墨君把扣下的公文,拍照留底后,赶紧下发。 当天黄昏,保密局的两部汽车候在林妻下榻的中央饭店门外。晚8 时,林妻盛 装而出,随身携有黄色皮箱一口,坐上汽车往相府巷驰去,保密局的汽车立即跟上, 一前一后,把林妻的坐车夹在中间,到离相府巷副局长公馆100 码处,前车突然 “抛锚”停下,后车及时顶上,林妻见前行无路,后退不成,便拎着皮箱钻出汽车, 正好让候在车门前的保密局特工逮住,一声没出,便被推进了另一辆汽车。与此同 时,保密局特工还在林妻住的客房里,抄出了她的日记和电话号码等证据。 林妻被捕后,经不住的恫赫“哄骗”,全部招供。毛人凤见案情水落石出,一 面关照人做好笔录,一面亲目给蒋介石写报告,起首先有惊人之语: 说是林妻曾托人向自己求情,愿以十万美金行贿,但人凤感于领袖多年的栽培 和信任,绝不肯俯就,于是林妻才转向他人。随后,毛人凤借叙述办案过程之机, 巧妙地道出了自己的运筹帷幄与雷厉风行。蒋介石看完报告,不胜感慨地说:“人 凤很不错,不贪钱,指挥办案也有能力!”这些话,不知谁传到毛人凤耳朵里,激 动得他一连几夜睡不着觉。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