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祖康熙玄烨(1654—1722)(10) 定昭代之雅乐 圣祖以天纵之圣,定昭代之雅乐,凡十二律、五音,罔弗推原本根,比次条理, 高下清浊,阐究精微,盖九重独深神契者积有年矣。以是诸皇子亦各殚心于斯,能 审音协律以谐神人而赞王化。于康熙己亥制成乐器一十二具,请旨遣官赍送于阙里 孔庙,俾堂上堂下各极声容之盛,殆不啻如韶之复出焉。夫古之贤君多属意于乐, 然不过备一代之声律,为太常掌故而已;从未有出自内廷秘造之器,诸皇子诚敬之 忱,而特致之于阙里之庙者。盖自孔子正乐,越数千年有我皇上而然后乐正。所谓 先圣后圣,其揆一也。夫太和元气,充裕宸躬,以是国运延洪,世风调泰,而圣天 子弥复精明固强,以享亿万年太平有道之福,可于乐声之和卜之矣。埴游鲁适逢颁 到乐器,得观斯盛,因恭记于此。 《巾箱说》 不辱典史 康熙南巡时,銮辂所经,督抚派员除道,左右为夹道,听官民往来,御道居中, 禁人行走。某典史巡视某处,圣驾未临。有太监戴孔雀翎彪彪然直驰御道,典史阻 之。太监叱曰:“若何人斯,敢阻咱老子耶?”典史命拖下马。械至官棚,坐堂执 法。旧例,刑太监不褫下衣,如存妇人颜面也。典史不知,扯裤杖责,太监叩头乞 哀,乃罢。督抚闻而让之。典史曰:“卑职典守御道,祗知有圣驾,不知所谓太监 也。”督抚诣行在具奏,自请处分,帝问典史何在?奏曰:“待罪宫门。”帝曰: “其人有此胆量,不宜辱以典史。”召见,甚宠异之。以四品官用,旋擢是省巡抚。 《南亭笔记》卷1 背诵大学 杨铸字怡斋,昭武将军孙,以廪膳生袭世职,官古北口总兵,圣祖以其尝习文, 命诵《大学》,铸诵至半,偶忘之,奏曰:“臣数年理军务,致疏旧业。”上曰: “朕一日万变尚不忘。”乃自首朗诵至末,铸叩头曰:“皇上天纵,岂小臣所能及。” 上又问:“能诗否?”对曰:“尚能。”因赋一章而退。嘉庆戊辰秋,杨竹庐都尉 招于诵芬庄看桂,偶述此事。都尉为怡斋曾孙。 《忆书》卷1 懋勤殿之演变 康熙间,懋勤殿为圣祖仁皇帝读书之处。臣工无得入者。今惟每岁遇勾到之日, 皇上临御殿上。缘殿为乾清宫西厢,东向,义有取也。南书房诸臣向俟传旨直懋勤 殿,乃入。今则意以懋勤殿为办事之所矣。 《西清笔记》 贬妃终身不使近御 康熙暮年牙齿尽脱,尝在池上率嫔妃钓鱼取乐。偶举竿得一鳖,旋脱去。一妃 曰“亡八挠了。”(北京谓走曰挠)皇后在左曰:“光景是没有门牙了,所以衔不 住钩子。”妃斜视康熙而笑不止。康熙怒,以为言者无意,笑者有心。因贬妃终身 不使近御。 《南亭笔记》卷1 休致乞假词臣之用意 康熙五十二年,凡词臣乞假者,部汇疏上,特旨概予休致。时圣祖闻翰林不共 官次、干谒滋扰者甚多,故有此严谴也。比世宗嗣位,始悉予起用。 《郎潜纪闻三笔》卷3 询问张献忠、李自成之事 康熙五十二年四月。上问尚书张鹏翮曰:“明末张献忠兵到四川,杀戮甚惨, 四川人曾有记其事之书籍否?”张鹏翮奏:“无有记其事者。”上曰:“李自成与 张献忠在河南邓州分兵,张献忠遂至四川,其间详细,未能悉知。尔父今年八十有 七,以张献忠入川计,约已十七八岁。必有确然见闻之处,尔问明缮摺进呈。”又 谕大学士等曰:“明末去今,为时尚不甚远,传闻李自成兵到,京师之人,即以城 献。又闻李自成麾下之将李定国,在西便门援城而上,由此观之,仍是攻取,可云 献乎?此等载入史书,甚有关系,必得其实方善,张献忠有养子三人。耳鼻皆被割 去,朕曾见之。又明代行兵多用太监管领,以致败亡。尔等纂修《明史》,其万历、 天启、崇祯年间之事,不可忽略。” 《陶庐杂录》卷1 上有寿考之君下有平格之臣 康熙辛丑元旦,朝正毕,同赴内廷献寿,大学士马齐以下十四人。时大学士王 旭龄年八十,松柱、萧永藻、王脄、张鹏翮,户尚田从典皆七十以上,马及礼、尚 贝和诺,兵尚孙柱,刑尚赖都,工尚陈元龙,总宪党阿赖皆七十,礼尚蔡升元,刑 尚张廷枢六十八。上有寿考之君,下有平格之臣,赓拜一堂,千古佳话。 《养吉斋余录》卷2 赐书臣下堂名 圣祖尝谕内直翰林云:“尔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当书以赐。”詹事陈 元龙奏言,臣父年逾八十,拟请“爱日堂”三字,谕德查升拟请“澹远”二字,上 即挥毫赐之,余如读学徐嘉炎、庶子孙岳颁、中允蔡升元、编修张希良、宋大业等, 皆蒙赐书。 《养吉斋余录》卷3 喜闻收复台湾 施公琅征台湾,岛门之克奏到,正值中秋,圣祖大喜,解是日所御之衣驰赐之。 并赐五律一章云:“岛屿全军入,沧浪一战收。降帆来蜃市,露布彻馆楼。上将能 宣力,奇功本伐谋。伏波名共美,南纪尽安流。” 《养吉斋余录》卷3 浚海口议 康熙中,台臣有请浚海口者,圣祖遣官行视,还奏当如台臣言。河臣冀董其役, 而朝命乃属之皖臬于清端。河臣大失望,因别创一议疏上之。下九卿议,多右河臣 者。宝应乔子静莱闻之,言其害于司空。司空曰:“事必行矣,言之何益!”会圣 祖以役大费重,意未决,复命询淮扬人之官京师者。河臣使其客以重贿啖子静,子 静笑却之。淮扬士大夫集子静所,子静昌言曰:“如河臣言,有大害四,某当以死 争。”诸人闻所陈说,咸以为然,乃篝灯草议。明日入直起居注。是日秋决,故事 赐阁臣及讲官饭。子静方为讲官,与焉。既而,驾御南眗阁。圣祖顾问某学士曰: “海口事如何?”某学士亦右河臣。复顾问子静,因力言不可状。圣祖曰:“尔一 人意乎?”对曰:“淮扬人皆同,臣有公议,当奏上。”翼日进议,复至会议所具 论得失,主河臣者噤不能发声,于是议遂寝。户尚梁公清标叹曰:“江淮之间,可 谓有人!” 《养吉斋余录》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