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乾隆弘历(1711—1799)(5) 乾隆朝万寿庆典之盛 乾隆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为孝宪圣皇后万寿,由西华门至西直门外之高梁 桥,经棚、剧场相属于道。各省供奉,皆穷极工巧,而尤以粤、鄂、浙三省为最巨 丽。粤之翡翠亭,高三丈余,广可二丈,悉孔雀尾为之。鄂之黄鹤楼,形制悉仿武 昌,唯稍小耳。最奇者,重楼三成,千门万户,不用一土一木,唯以五色玻璃瓦砌 成,日光照之,辉映数里。浙之镜湖亭,以大圆镜,径可二丈许,嵌诸藻井之上, 而四围以小圆镜数万鳞砌成墙垣,人入其中,一身可化百亿,真奇观也。当时街衢 中,惟听妇女乘舆,官吏士民,皆骑马往来,不得乘车轿,虑拥挤也。熙来攘往, 太和翔洽之盛,安得复睹于今日哉? 闻诸故老,高宗纯皇帝八旬万寿时,福文襄为两广总督,其进奉之物,系小楠 木匣一枚。启之,则一小屋,屋内中置屏风,屏风前一几,几上列笔床砚匣数事。 有机藏几上,捩之,则一西洋少女,高可尺许,自屏右出,徐徐拂几上尘,注水于 砚,出墨磨之。墨既成,又从架上取朱笺一幅,铺之几下,即有一虬髯客出自屏左, 径就几,搦管书“万寿无疆”四字。书成,掷笔,仍返入屏后。女乃从容收去笔砚, 仍置原处始扃其户而退。闻制此者,为院房一吏。制既成,文襄阅之,踌躇曰: “四字如能作‘满汉合璧’则更佳矣。”吏跽而答曰:“可容归而思之。”既归, 即高卧,至夕乃起。起辄以布一匹,紧缠其首,升屋瓦上,坐达旦。如是者三日夜, 乃跃然曰:“得之矣。”略增机括数事,于是所书者,居然成满汉文矣。文襄大喜, 厚赉之。然其人脑力业已用尽,自此遂不能复记忆一事,平日巧思,皆乌有矣。此 事传者未免稍过,然询之内府中人,知当时确有此事,特不如言者之甚耳。孰谓吾 国人机巧逊晰种哉?或又云,文襄入都祝嘏,先期以此匣进呈,内监素重贿,文襄 靳之。监即正色曰:“机巧之物,非有知识,且为器愈精,则愈易破损。设书至无 字,而机关忽滞,戛然中止,孰则执其咎者?”文襄无以难,竟被摈不得进御,此 则更传闻之误。盖文襄宠眷之隆,内监决不敢勒索重贿,即有要求,以文襄之豪侈, 亦决不吝此戋戋也。 《春冰室野乘》 博尔奔察之谲谏 纯皇帝抚视臣庶,阔怀大度,有时加以狎谑,以联上下之情。有内大臣博尔奔 察侍上最久,善嬉谑。辛未春,扈从南巡。至镇江口,上放烟火,有被烟薰嗽者, 博笑曰:“此乃素被黄烟所薰怕者,故望而生畏也。”时黄文襄公督责过严,故公 寓言之。又有较射而弓落地者,上震怒。公在傍曰:“此皆因引见故,昨日射箭良 多,以致臂痛不能引弓也。”上乃释然。又上一日较射,多不中侯,人皆畏惧。时 修髯人至,公望而笑曰:“汪都统之弟至矣。”汪都统札尔故修髯如戟,上抚掌大 笑。上尝行窄巷,有步军校积石为山于其厅侧者,上望而问之。公醙:“此步兵花 园也。”上大笑。又上书“福”字,公立于侧,上笑谓曰:“汝亦识此中佳否?” 公应声曰:“知之。上所书福,黑且亮也。”上大笑。其谲谏皆若此者,亦东方朔、 简雍之流也。 《啸亭杂录》卷7 高宗加崇学官品级 康雍以前,各省府教授系从九品,学正、教谕、训导均系未入流。自高宗登极, 一日,念及学校之官,所以训迪多士,而居流外,则与杂职无殊,论吏部议奏,赏 给品级。遂议教授加为正七品,学正、教谕加为正八品,训导加为从八品,升转仍 照旧例。今年辛未大挑得教职者,偶来问及阶级,因详告之,而并录于此。 《郎潜纪闻三笔》卷4 天语成谶 江宁燕子矶宏济寺僧默默,于乾隆辛未年恭迎圣驾,上问其年,奏云:“一百 二岁。”上笑曰:“和尚还有二十年寿。”随赐紫衣,默默谢恩而出。乾隆二十年 乙亥竟圆寂矣。方信天语之成谶。 《熙朝新语》卷10 伪稿案 乾隆十七年有伪作孙文定公嘉淦奏稿累万言,指斥乘舆,遍诋大学士鄂尔泰、 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等,传播遐迩。事闻,上震怒,饬各省穷治,久不得主名。 复命尹继善来京,随同在京各大臣审办,始讯出庐鲁生、刘时达等会商捏造实情。 奉上谕: 各省传钞伪稿一案,朕屡经降旨,宣示中外。此等奸徒,传播流言,其诬谤朕 躬者,有无虚实,人所共见共知,不足置辩。而为幻,关系风俗人心者甚大,不 可不力为整饬。乃各省督抚仅视为寻常案件,唯任属员取供详解,过堂一审,即为 归案了事,以致辗转蔓延,久迷正线。各省就案完结情形,大略不过如此,而在江 西为尤甚。即如施廷翰案之张三、施奕度,江西承审各官草率错谬,及到江南,亦 不能审出实情,几认为捏造正犯,经朕命军机大臣等审明昭雪。而千总庐鲁生在江 西两次到案,俱被狡饰脱漏,又经军机大臣从解京之书办段树武、彭楚白等供词互 异之处细加穷诘,始将千总庐鲁生、守备刘时达传稿情节,逐层究出。比庐鲁生、 刘时达先后到京,朕督令诸臣虚心研鞫,反覆推求,始则借端支饰,继则混指同寅, 既不能推卸传稿实情,又不能供得稿来历。诘问再四,即各委之伊子,忍心害理, 莫此为甚。迨情竭词穷,始得其会商捏造种种奸伪情节,并将伪稿条款逐一默写, 及其造谋起意、于破案后商同借线掩饰情由,一一吐露,矢口不移。当此光天化日 之下,乃有此等魑魅魍魉,潜形逞伪,实出情理之外。今不待重刑,供情俱已确凿。 殆由奸徒罪大恶极,传钞始累多人,好还之道,自无所逃耳。庐鲁生、刘时达著议 政王大臣、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同军机大臣再行详悉研鞫定拟具奏。至督抚为 封疆大吏,不特此等大逆之犯,即寻常案件,孰非民生休戚攸关,而养骄饰伪,妄 自托为敦体可乎?此案若查办之始即行竭力根究,自可早得正犯。乃粗率苟且,江 西舛谬于前,江南迷误于后,均无所辞咎。江西近在同城,群卫弁腾口嚣嚣,毫无 顾忌,串供借线,几于漏网吞舟,厥罪较重于南省。解任巡抚鄂昌,按察使丁廷让、 知府戚振鹭俱著革职拿问,交刑部治罪。总督尹继善及派往江西同问之周承勃、高 麟勋俱著交部严加议处。钱度、朱奎扬等尚与专委承办者有间,俱著交部议处。至 卫弁乃总漕专责,瑚宝亦不能辞责,亦著交部严察议奏。当日查办之始,未知根源 所在,须披叶寻枝,势不得谓法不及众,畏难中止,以致颟顸了事。朕犹恐拖累者 众,屡经密谕各省督抚分别发落,以省拖延,即武弁大员曾经私看者,亦悉置不问。 然在伊等食毛履土,见此大逆不道之词,当为痛心疾首,譬闻人詈其父祖,转乐为 称述,非逆子而何?然使非有首先捏造之人,则伊等亦无从传阅。是传阅者本有应 得之罪,不可谓被所愚弄。而朕则悯其无知,譬子虽不孝,父不忍不慈。今首犯既 得,不妨曲宥,除在京人犯已予省释外,著传谕各省督抚通行出示晓谕,无论已未 发觉,概行从宽免究释放。凡属此案例应拟罪人众,蒙朕格外宽宥,务宜痛自改悔, 动尊君亲上之天良,戒造言喜事之恶习,安静守分,庶不致良苗化为稂莠,永受朕保 全爱养之恩。夫谗说殄行,为圣世所不容,奸顽不除,则风俗人心何由而正?而吏 治狃于因循,尤关治道。朕宵旰忧勤,与诸臣共相敦勉,岂肯稍存姑息,致启废弛 之渐。将此一并宣谕中外知之。钦此! 先是,御史书成不知大义所在,恐株连多,奏请罢查办。上以书成身为言官, 不能备悉原委,远方传说,更难保其必无浮议,褫其职。盖上知外省姑容积习,非 明白追究,无以正人心、维风俗也。而斯案始终于文定一无所问云。 《蕉轩随录》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