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随母到檀香山(1) 第二章 随母到檀香山 1879年的4 月,孙眉的共事者雇到一条二千吨的英国轮船格兰诺琦号,到澳 门运送侨民,中山又向父母提出要求,想乘这只船到哥哥那里去。他这次下决心, 要说服父母同意他出国。他要求说:“在途中有乡友们同行,到檀香山有哥哥的 照料,在村中所读的书,都学完了,去哥哥那里还可以继续上学。”[1] 在他的 再三苦求下,他的父亲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这年的5 月2 日,由母亲杨氏携带 着,由水路经澳门赴檀香山。[2] 檀香山,原名夏威夷,是个群岛,盛产檀香,清朝嘉庆年间,夏威夷人采运 檀香到广州出售,中国人遂把夏威夷群岛称为檀香山。檀香山群岛土地肥美,气 候温和,荒地甚多。适宜种植甘蔗,发展制糖业。1852年(咸丰二年),该地当 局派人驾船到广州招收工人。两年中,招得195 人到檀香山种甘蔗。之后,有陆 续招去的,有自往的。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有21609 人,其中有实业者195 人,建屋出租者195 人,蔗园及榨糖工人2796人。至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 华工人数达三万七千人,其中以香山、台山、开平、恩平、新会等县的人数居多。 [3] 13岁的孙中山,离开家乡远赴异国,本是出于幼年的好奇之心,但这对他以 后从事政治活动,却是相当重要的第一次出国考察。在浩瀚的海洋上,使他“始 见轮舟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有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4] 。外国轮船的机 器使他感触很深,那么大的铁梁“要多少人才可以把它装配好”[5] 。他见到一 个死去的英国水手被装入帆布袋,投入海中,他认为这种葬仪对死者是不敬重的, 应将死者运回,由他的家人埋葬。 他在檀香山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事物。那里有良好的秩序,人们尊重法律。他 看到了邮信的机关邮政局。[6] 只要在信上贴了邮票,写了姓名地址,投入箱子 里,便可寄到收信处。他认真地观察着国内还没有的新鲜事物。哥哥孙眉把他安 排在茂宜岛茄荷蕾埠开设的商店里习业,他很快学会了经营业务所需要的当地楷 奈楷方言和记账的方法。在这年的6 月,哥哥把他送入盘罗河学校补习算术等科。 (其母杨氏在檀香山住了不久,于当年夏天回国。) 当地的同学见孙中山背后拖着一条长辫子,感到很新奇,有的用语言丑化他, 嘲笑为“牛尾巴”、“马尾巴”、“野猿尾巴”[7] ,有的拽着他的辫子来取乐。 为此,他有时与同学厮打,但他自己也感到这种发辫确实是累赘。有一次,放学 回家拿起剪刀要剪掉它,被大嫂发现。大哥孙眉厉声斥责他:“蓄发是我们祖宗 传下来的,你剪掉发辫如何对得起列祖列宗。中国是文明古国,辫子是我们文明 的表示,你没有辫子成何体统!”中山反驳说:“外国人不蓄辫子,不是也很文 明吗?”但大哥还是不允许他剪掉辫子。[8] 辫子是满人的发式,从额角两端引一直线,线外全部剃光,仅留颅顶发,俗 称“剃四外,留中原”,编成辫子,垂在脑后。江绍原著《发须爪》中说满人辫 子乃“马祖”崇拜的遗俗,象征马尾巴。也有的说满人是狩猎部族,其发式是防 止被风吹散遮住视线。清王朝在北京建都后强令汉人留满族发式。[9] 始作俑者,明朝进士侍读山东淄川人孙之獬,清军占了北京,他就投降了, 且第一个作满人装束,剃发易冠。上朝时,朝臣分汉满两班,满班大臣说他是汉 人,不许他入班,汉班大臣说他是满人打扮,也不愿与他并列。孙之獬羞愧难当, 遂奏请皇上令汉人一律剃发留辫。1645(乙酉)年6 月15日,清世祖爱新觉罗? 福临顺治皇帝颁布《剃发令》,各地从诏令到日算起,限10天,男人一律剃发留 辫子,不从者杀,“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10]。在繁华热闹人多地方或街 道路口搭棚,并竖旗杆一根,上悬皇帝《剃头令》圣旨,派军中会剃头的士兵身 着官服充当剃头匠,见汉族男人就抓来剃头梳辫子,违抗者即斩,将头砍下挂在 旗杆上。后来,又挑着剃头工具走街串巷,叫人剃头。挑子一头是长方形凳子, 一头是圆笼,都漆成红色,给人以血腥醒目的感觉。凳子,除坐人外,砍头时也 用它当垫木,其下两层抽屉,放剃刀、梳子之类;圆笼内置火罐,其上是铜盆盛 着热水,并有带刁斗的旗杆,挂着《剃头令》圣旨,刁斗两侧的钩子,是挂人头 和串耳朵用的(将被砍者左耳割下,回营报功)。火罐和铜盆先是军中的火药罐 和头盔改制而成的,后来是专门制作的。剃头匠手执刀、鞘相击(后改为特制的 镊子状两钢片,用铁棍从内向外挑,发出响声称“唤头”,人们听到后,必须立 即出来剃头,否则要以抗旨论杀头。[11] 汉人自古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孩童时,留全发覆颈披 肩,成年后,总发为髻。《剃头令》颁行后,汉人激愤,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 人,坚决抵抗,出现南北各地英勇抗满的悲壮战斗事迹。 当年闰6 月2 日,原江阴典史阎应元与新任江阴典史陈明遇率领军民守城81 天与清兵激战,杀敌75000 余人,军民牺牲67000 余人,城破,清兵连杀10天, 又有17万余人死于清兵刀下,仅有53名老小幸存。嘉定军民守城三个月,清兵入 城三次屠杀,挨户搜斩。[12] 三年后,顺治四年(1647),反清志士攻入淄川城,孙之獬正在家乡被捉住, 人们在他剃得发亮的头上钻了一个眼,栽了一撮头发,痛得他大叫,最后被大卸 八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