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国家主义 罗斯福在得知大选结果后曾说过:“关于进步主义事业,我所能说的只是重复 一次……这一事业本身是一定要胜利的,因为这一胜利对美国人民的美好生活是至 关重要的。”此言非虚。罗斯福和进步党所高擎的改革旗帜,并未因其在大选中败 北而倒下。1912 年大选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事件,因为它不仅是一次总统职位的 角逐,而且更是一场改革主张的大辩论。在竞选前后,罗斯福提出和阐发的“新国 家主义”思想,构成这次大选的最有价值的政治遗产。 当然不能否认,新国家主义首先是一种政治宣传品,是一系列的竞选许诺。在 美国政治中,竞选纲领的直接效用就是争取选票,一旦大选结束,其使命即告完成, 对落败的一方尤其如此。即使胜券在握的政党,在执政后也未必完全按照竞选纲领 行事。但新国家主义却是个例外,它切中时弊,富于洞见,总结和包罗当时流行的 许多改革主张,全面而系统地反映了罗斯福的政治哲学和社会思想,因而不是普通 的竞选许诺,而是一个改革纲领,改革是时代潮流,是大势所趋,新国家主义顺乎 时势,所以比一般的竞选纲领更具生命力和历史价值。 1.新国家主义对美国社会的基本认识 罗斯福为使一般民众更了解他的思想,经常引用林肯的话来解释自己的主张, 并说新国家主义实质上是把林肯提出来的原则运用于目前的经济与社会条件。那么, 他所说的“目前的经济与社会条件”究竟怎样呢? 在罗斯福看来,美国人面临许多严峻的挑战,这些挑战大多是其先辈未曾遇见 也未曾料想的。他认为,对美国社会的最大威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治和经济生 活中的腐败现象,二是非法的暴力行为;前者系由财富集团所造成,后者则是贫困 阶层所为。他把绝大多数腐败现象的原因,归结为不正当的政治与不正当的财富的 相互结合,并认为正是这些腐败现象才导致社会下层起而反杭。他愤怒地谴责大财 富集团的罪恶行为,抨击他们用种种不道德手段谋求利润,这些手段包括压榨劳工、 欺骗公众、限制贸易、破坏竞争、败坏政治等。他看到,这些弊端在社会上激起强 烈不满与反抗,社会主义宣传日盛一日,社会党的力量趋于壮大,一种革命的情绪 可能会以政治运动的形式发泄出来。他更担心有组织的工人运动,认为如果不改善 工人的处境,工人就会因为不堪忍受而走向革命。他觉得阶级精神是十分可怕的。 基于对当时美国社会的这种认识,罗斯福提出,唯一的出路是进一步推行改革, 加强国家干预,缓和社会矛盾。他告诫人们,由于社会全体成员已日益相互依存, 所以现代政府决不能只考虑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对其他人的处境漠然置之, 人们面临的选择只有两种,“不是全体上升,就是一起沉沦”。解决美国社会问题 的关键,就是使政府摆脱特殊利益集团的控制和影响,使之成为真正改善全国经济 与社会条件的有效机构。他号召美国人民起来摧毁由大财富集团控制的“无形政府”, 把财富用来为国家服务,而不是让财富来主宰国家。 一句话,罗斯福的结论是,改革乃是势所必然。 2.新国家主义的改革方案 具体的改革主张和设想,构成新国家主义的主要内容。罗斯福及其追随者们所 设计的改革方案,涉及政治、经济、社会、道德等各个方面,内容比较全面,措施 也十分详尽。 政治改革是罗斯福过去很少提及的问题。尽管他曾屡次强调扩大政府干预的重 要性,但均不是以政治上的改革为直援目标的。由于中西部和西部各州率先推行许 多直接民主措施而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民主政治的重建便日益为人所重视,罗斯 福也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把它纳入了其新国家主义的体系之中。 美国从建国始就是一个民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但仍存在许多不民主的因素, 例如,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广大妇女没有选举权,公民对政府决策缺乏发言权 等等。到了19 世纪末工业化迅猛推进的时期,由于财富集团和党魁对政治的操纵, 加上公民的政治意识普遍淡漠,美国民主制实际上成了虚有其表的空壳,到处充斥 着政治腐败和幕后交易,政治文化显得空前苍白无力。19 世纪末年逐渐兴起的进 步主义运动,在政治上的目标就是重建美国民主制,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对政府 的监督,使民主政治获得更为广泛的民众基础。中西部及西部一些州,先后在州一 级政治中实行创制权、复决权、罢免权、直接预选、民选参议员、妇女选举权等民 主措施,为举国所瞩目。一些学者把这种经过调整重建而适应工业时代需要的民主 制,称为“新民主”或“进步主义民主”。 罗斯福和进步党受到这种潮流的推动,在不少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发生明显变化。 关于妇女选举权,罗斯福曾长期加以漠视。他坚持传统的伦理准则,认为妇女 的首要职责是“做一个贤妻良母”,言外之意,政治不是妇女份内的事情。他觉得 即便赋予妇女选举权,也不能给她们的处境带来重大改善。一位女权主义者写信给 他,要求他在1908 年的年度咨文中提及妇女选举权问题,为他所拒绝。但到了1912 年大选中,他的态度与此前判若而人。他倡导两性平等,支持妇女选举权的要求。 进步党的党纲列出了平等选举权的条款。这一转变不论是出于时势所迫,还是仅仅 作为争取选票的权宜之策,都是罗斯福在社会观念上的一次自我更新。不过,作为 一种政治主张,妇女选举权已获举国公认,罗斯福的表态至多只说明他跟上了时代 的步伐。 至于创制权、复决权、直接预选、参议员民选等直接民主措施,罗斯福开始也 是不感兴趣的,因而极少论及。1910 年从欧洲归来后,他感受到这股巨大的民主 化潮流的冲击,逐渐接受了这些主张。他呼吁要使人民真正控制自己选出的代表, 认为人民有权得到所要求的立法,有权拒绝所反对的立法;他还指出,代议制政府 有可能违背人民的意志,因而应当用创制权、复决权这样的措施加以补救;特别是 当法院(不包括最高法院)用某项判决来压制人权时,人民经过深思熟虑,可以用 投票表决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这一判决的态度。这是公民直接参与政府决策的主要 方式,也是罗斯福的民主建议中最激进的一条。进步党党纲还提出要实行州和联邦 的选举性官员及总统提名的直接预选制,推动各州实施创制权、复决权、罢免权等 措施。进步党人甚至主张简化联邦宪法的修改程序,以便及时修改宪法,使之适应 人民的需要。 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乃是新国家主义所高度重视的问题。罗斯福 深谙当时美国政府不适应社会变动的弊端,感到司法、立法、行政3 个部门的管理 “近40 年来都跟不上极为复杂的工业发展”;他相信好的政府必须依赖好的管理, 行政权力应当成为政府的核心;他主张增强行政部门的主动性,使政府成为实际改 善全国社会和经济条件的有效机构。他甚至提出,人民的最大需要就是扩大行政权 力,以应付各种社会问题。可见,罗斯福心目中的国家干预,实际上是通过扩大行 政部门的权力与职能来实现的。另外,他还指出,对于不称职、不诚实的官员,应 于迅速罢免;在州一级应由人民投票决定某一法令是否符合宪法,在特定情况下, 人民还可以罢免法官,他特别欣赏马萨诸塞州的做法,由议会上下两院投票来撤换 法官。 总的说,新国家主义的政治改革主张缺乏创建性,基本上只是对当时的各种改 革实践和政治要求的总结。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使政治民主化首次成为总统选举的 一个重大问题,引起全国上下的关注。 在经济改革方面,罗斯福的思想又在1908 年设想的基础上有了新的突破。他 的基本思路,仍是主张加强联邦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但在具体方案上,新国家主 义比他以前的政策和计划更为完善。他倡导的经济改革,其目标不是直接刺激经济 的发展,而是使经济的发展得到有效的控制,使之有益而不是有害于全社会;也就 是要促成一种新的经济秩序,使社会适应经济结构的大调整。 罗斯福认为,联邦经济政策的核心是对大公司的政策。这是因为大公司是现代 工业发展的产物,是新的经济结构的主干。他多次指出,合并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 不可扼止的趋势,在合并运动中兴起的庞大的经济联合体,如经适当管理,可以为 社会创造巨额的财富,带来重大的改善。但是,大公司的崛起,又使经济生活面临 许多新问题,这些新问题的出现,主要由大公司的不当之举所造成,因此,有必要 由国家来监督和管理大公司。而实现这种管理与监督的主要途径,不外乎是加强联 邦管理机构的职能,修改和完善反托拉斯法。 罗斯福还是坚持他原来的看法,认为各州管理企业的政策彼此差异甚大,难以 有效地实现管理与监督,因而只有由联邦政府制定统一的政策和采取一致的行动, 才能事有所成。但在联邦政府,真正有能力控制企业的,不是法院,而是行政机构, 也就是说,司法程序在管理企业方面并不起关键作用。早在1908 年,罗斯福就曾 设想制订一项《全国公司注册法》,由国家来对一切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 业进行控制和管理。此时,他的这种想法更为具体化,建议联邦政府设立一个类似 州际商务委员会的行政机构,这个机构有时被他和进步党人称为“全国工业委员会”。 他主张赋予该机构制订最高价格、管理股票发行、公布公司帐簿、限制工时工资、 调查公司行为等多种权力;如发现某公司有垄断行为,该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形加以 区别对待,倘若这种垄断是运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的,即可依据反托拉斯法解散之; 但如果是由企业自然增长而导致的垄断,则不能用反托拉斯程序来处理,而应由该 机构为其产品制订最高价格;任何公司只要接受该机构的命令,便得免于反托拉斯 起诉。这个设想有3 大特点,其一是授予联邦政府全面控制企业的权力,如国家真 正获得这些权力,将大大克服私人企业经济的无组织与无计划性;其二是强调企业 与政府的合作,通过合作主义的方式来实现国家控制;其三是注重道德因素,在法 律规定之外辅以道德标准,以制约企业的行为。由此可见,这是一个大胆的、有见 地的管理企业的方案,可以说是新国家主义中最闪光的部分。在进步党党纲中,这 一思想被表述为: 建立一个强大的联邦行政管理委员会,以实现对大公司的“建设性的管理”。 罗斯福关于大公司政策设想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修改反托拉斯法。 他对塔夫脱政府片面依赖反托拉斯法的做法很不以为然,坚持只把反托拉斯起 诉当成监督与管理企业的一种手段。而且,他长期以来即认定《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缺陷很大,必须加以修改。他当政期间曾一再建议国会修改该法,主张分别对待 性质和后果不同的各种企业合并行为,明确规定只反对那些危害公众利益的联合。 在1912 年大选中,他再次提出,反托拉斯法必须加以修改,使之能彻底而富有成 效地打击大公司的垄断和反社会罪行。按照进步党党纲所作的具体界定,所谓企业 的“反社会罪行”包括订立爪分领域或限制产出的协议、拒绝售货给购买其竞争对 手货物的消费者、实行地域性价格歧视、利用交通运输来帮助或损害某些企业等行 为,这些行为都是不正当、不公正的竞争方式。所以,进步党人要求修改反托拉斯 法的目的,乃在于促成一种适应经济结构大调整的新经济秩序。 除大公司政策之外,新国家主义的经济改革方案,还包括修订关税、调整货币 制度、保护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内容。罗斯福一直很不重视关税问题,过去虽偶尔提 及,也不过是一种政治策略。但保护关税的弊病已日益为国人所抨击,降低税率的 要求也日趋强烈,罗斯福在这次大选中只得略作表示。他提出在不损害美国经济繁 荣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某些商品的关税;但在修订税则时,须谨慎从事,首先 成立一个跨党派的科学关税委员会,对美国的生产成本、劳动效率、资本、关税与 国家收入、关税对价格的影响等问题进行考察,然后分别制订出各行业产品的关税 率,以达到保护美国经济和劳工收入的目的。在总的原则上,罗斯福和进步党仍坚 持实行保护主义。关于货币制度的改革,罗斯福和进步党没有提出建设性的方案, 但他们已经意识到,国民银行体系和华尔街的金融控制弊病很大,必须加强政府对 货币银行体系的领导,由国家发行一种较有弹性的货币。自然资源的保护问题,一 直是罗斯福日夜萦怀、致力躬行的事情,因而很自然成为新国家主义的一项重要内 容。但他的言论以及提出的方案,大多是旧话重提,故毋庸赘述。 新国家主义第三大部分涉及的是社会改革,具体内容包括劳工立法、社会福利 和国内改进措施,基本上囊括了当日盛行的各种社会改革要求。 罗斯福在当政期间,曾在协调劳资关系、改善工人处境方面做过一些努力,但 工人所迫切要求的工会活动的法律保障、工时工资立法、女工童工立法、工人赔偿 立法等,却仍付阙如,因而劳资对抗和工人斗争依旧十分激烈。从维护美国制度的 需要出发,罗斯福在新国家主义的纲领中提出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劳工立法方案。关 于工会的法律地位与权利,罗斯福的看法是,罢工、抵制和封闭工厂制乃是不合法 的,而法律只保护正当的工会行为;他把工会视为现代工业发展的产物,相信工会 能够为工人谋求幸福;他本人是某个工会的荣誉会员,认为工人有权决定自己是否 加入工会;他主张工会通过集体议价的方式,与公司企业面对面地讨论协商雇佣条 件。他把工人的联合和工会的集体议价看得十分重要,他的理由是,如果把雇佣合 同完全当成个人的事情,那么单个的工人因势孤力单而无法与大公司抗衡,就只得 接受资方单方的意志,这无异于摧毁了个人主义;因此,工人组织起来而与资方集 体议价,乃是与个人主义价值观念有着密切关系的重大问题。这或许是首次在全国 正统的党派政治中提出工会的集体议价问题。这一点直到30 年代才成为法律。关 于工时工资问题,罗斯福主张制定全国性法令,规定6 天工作周制和8 小时工作日 制;设立最低工资委员会,调查各行业工人的工资收入,制订最低工资标准,保证 工人家庭的一般生活水准,即实行“生存工资”制;工资的支付应是现金而不是工 厂自办商店的购物卡。关于工作条件,罗斯福主张废除血汗工厂制,对工厂、车间、 矿区和工人家庭实行卫生检查;政府应对工作安全条件,特别是危险行业的生产条 件加以管理。关于童工和女工问题,罗斯福倡导实施严厉的童工法,禁止雇佣未成 年的儿童做工(未确定具体年龄标准);改善女工的工作条件,其周工时不得超过 48 小时,不得雇佣分娩后不足8 周的妇女;禁止女工、童工夜间工作。关于工人 赔偿立法,罗斯福自1908 年最高法院宣布《雇主责任法》违宪以来,一直在奋力 呼吁,当纽约上诉法院宣布纽约州的一项劳工赔偿法无效时,他加以严辞抨击;1911 年在全国公民联合会第11 届年会上,他再次强调必须实行工人赔偿法;他认为工 人赔偿法必须制定工业事故的赔偿标准,工人因工伤亡的负担应由工厂和社会来承 担。罗斯福关于劳工立法的所有这些主张,都写入了进步党党纲。进步党所提出的, 可以说是当时最为全面的一个劳工政策改革方案。 在社会福利和国内改进方面,新国家主义倡导实行老年保险、住房卫生检查、 废止公寓生产、开辟城市住宅区娱乐场所、实行强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卫生部 等措施和制度。此外,罗斯福还提出对大宗遗产征收继承税和对超过一定数额的高 收入征收累进所得税,认为这是防止财富过度膨胀的有效办法。从上述设想中,可 以窥出社会福利主义的萌芽;其中大部分内容为20 多年后的“新政”所付诸实行。 总结起来说,新国家主义的改革纲领是宏伟而包罗万象的,其中真知灼见与政 治宣传相互混杂,切实可行的立法主张与空泛虚妄的竞选许诺彼此交织。它是一个 进步主义改革主张的大杂烩,是一张医治社会弊病的大处方。 3.新国家主义的思想渊源 罗斯福在1900 年时对自己做过一番客观的评价,他说:“我已得出结论,我 自己很少独创性,我所做的就是试图从我认为属于某一领域专家的那些人那里获得 看法,然后设法把这些看法付诸实行。”新国家主义的形成正好反映了罗斯福的这 个特点,它既吸收了进步主义改革中出现的各种主张,也受到美国政治传统的影响 ;既可看出政治学、经济学理论和其他社会思潮的痕迹,也打上了时代和党派的烙 印。所以它既是进步主义思想的集大成,又是美国政治思想的一大发展。 首先,新国家主义乃是在进步主义改革大潮推动下形成的。自1890年代以来, 特别在平民党运动兴起之后,加强政府干预、扩大国家职能的要求不断趋于强烈, 已为社会所普遍赞同。人们逐渐意识到,要解决各种难题,要使社会摆脱困境,必 须充分发挥国家的社会调节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说,进步主义运动就是旨在借助政 府干预来实现社会的重建。罗斯福长期处于全国政治的中心,又具有丰富的学识和 高度的政治敏感,故对于社会的呼声和时代的要求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这种理解 形诸言论,就是新国家主义思想。 其次,新国家主义在理论上受到了19 世纪末以来美国政治与社会思潮的影响。 当时美国思想界、学术界一些知名的人物,如约翰·B ·克拉克、西蒙·帕顿、理 查德·伊利、亨利·劳埃德等人,对各种社会问题均有论及,且不乏情深的见解。 例如,关于工业联合问题,他们大多认为,大公司乃是现代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产 物,大公司本身并不是有害的,所要反对的仅仅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大公司制度。 罗斯福基本上接受了这种看法,他关于大公司的政策有一个既定的前提,即承认工 业联合与大公司制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正是这一点,使他的做法区别于一般的反垄 断主义者。又例如,上述知名学者大多认为自由放任主义已经过时,已经不适应变 化了的社会条件,而且它“在政治上是不安全的,道德上是不稳妥的”,它毁掉了 竞争在人类事务中拥有的价值,因而只有通过一定的管理才能获得自由竞争。罗斯 福的新国家主义思想在原则上正是反自由放任主义的。此外,还有的学者批评私人 慈善救济方法,要求国家对失业者和老年人提供救济和免费医疗援助。新国家主义 的社会福利主张,无疑是与这种意见完全一致的。罗斯福之所以能从当时的社会思 潮中吸取养份,主要是由于他博览群书,深于思考,并经常与知识界人士接触。 不少研究罗斯福和进步主义运动的学者认为,赫伯特·克罗利1909年出版的《 美国生活的希望》一书,对新国家主义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克罗利在此书中重点考察了美国历史上的政党之争与政治思想的发展,分析了 世界历史上的民主制与国家前途问题,并对20 世纪初美国联邦政府的主要政策进 行评论。他得出结论说,改革是不可避免的历史性趋势;改革的目标是重建社会, 而不是恢复旧状态;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扩大政府职能,加强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 的干预。他把这一思想称为“新国家主义”。罗斯福不仅直接采纳了“新国家主义” 这个提法,而且还请克罗利起草了《新国家主义》演说的第一稿。这表明克罗利的 思想对罗斯福新国家主义思想的提出,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但从另一方页看,克 罗利在写作此书时,仔细研究过罗斯福当政时的国内政策,尤其吸收了他在1907 年后提出的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思想,所以克罗利的理论之形成,本身即受到罗斯福 的思想与政策的启发。《美国主活的希望》这本书刚一问世,即深得罗斯福赏识, 被引为知音。他写信给克罗利说,“我觉得你是理解……我在政治中所奋力争取的 那些东西的”。这显然暗示了他对克罗利的影响。此后很长一个时期,克罗利都是 罗斯福的追随着。 罗斯福的一些朋友和政治顾问,在新国家主义的形成中同样起过相当大的作用, 其中吉福德·平肖和乔治·珀金斯的作用尤其不可忽视。 平肖曾是罗斯福最信任的助手,他不仅在保护自然资源方面颇有建树,而且对 进步主义改革亦有独到的见解,在1912 年进步党运动中辅佐罗斯福,地位十分重 要。其兄阿莫斯·平肖甚至认为,吉福德是罗斯福的“政治意识,吉福德的影响一 旦消失,罗斯福就变得萎顿了”。罗斯福的《新国家主义》演说的第二稿,即出自 平肖的手笔,罗斯福对这一稿极少删改,而只是作了若干增补,因而可将这一演说 视为他们两人合作的结晶。 珀金斯,如前所说,乃是一位企业界的改革派代表人物,为专心从事政治活动, 他于1910 年辞去在摩根集团担任的职务。他是1912 年进步党运动的主要财政支 持者,并负责主持党纲的起草,因此,进步党的竞选纲领在一定程度上打上了他个 人的印记。 最后,新国家主义的形成,还有其历史渊源。它之所以是“新”国家主义,乃 是由于在它之前的建国初期曾出现过一种“国家主义”。制订联邦宪法时期的国家 主义思潮,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代表人物,主张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发挥国 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着眼点是纠正邦联时期政府权力弱小的弊端,扼制 民主趋势,恢复美国经济,巩固国家的狄立。1812 年战争以后,亨利·克莱等人 倡导“美国体系”,主张通过国家来促进国内改进,建立银行,制订关税,修建运 输设施,从而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增进美利坚人的民族内聚力。可见,国家干预 乃是国家主义的核心。新国家主义虽也极力强调国家干预,但罗斯福和进步党所说 的国家,主要是一个管理和调节机器,强化国家职能的目的,是要发挥国家的调节 作用,缓和社会冲突,建立新的经济与社会生活秩序。罗斯福不止一次谈到,他对 民主的信念是杰斐逊式的,而在政府观上则属于汉密尔顿派,他主张用汉密尔顿式 的手段达到杰斐逊式的目的。意思是说,新国家主义旨在通过扩大政府权力去维护 美国民主。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国家主义与早期的国家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 4.新国家主义的历史地位 罗斯福在竞选中失败,使他没有机会来实践目己提出的纲领,后人也无法证实 新国家主义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是切实可行的。但令罗斯福略感安慰的是,新国家主 义不仅在威尔逊当政时期得以部分实施,而且在后来的“新政”中得到一定反映。 威尔逊在大选中提出“新自由”的纲领与罗斯福相抗衡。根据他的言论,新自 由对美国社会现实的认识,与新国家主义并无根本差异。威尔逊宣称,美国正处于 一场悄悄的革命之中,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在发生重大变革,社会已经来到 一场伟大的重建的大门口了。他认为,想要回到个人竞争的旧秩序是永远不可能的 ;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的和不可避免的”;所以,他赞成大企业,但反对 “垄断”。 这种见解与罗斯福的看法相去不远。不过,在具体的改革方向上,威尔逊的主 张则与罗斯福大相径庭。威尔逊要求消灭垄断以恢复自由竞争,办法是通过立法来 限制不正当的竞争,那么正当的竞争即可自行摧毁垄断。他把自由企业制度视为所 有形式的自由的基础,并相信自由不可能通过扩大政府权力而获得,因为在他看来, 政府与自由是相互对立的,只有限制政府权力才有自由可言。他的思想中有不少矛 盾之处,他一方面承认,现在的自由不是放任不管,自由政府的计划应当是积极主 动的;另一方面又反复申明,他的主张是“恢复自由竞争,把杰斐逊的原则运用于 我们今天的美国”。在竞选中,威尔逊和罗斯福相互攻击。威尔逊指责新国家主义 与社会主义大同小异,会摧毁自由竞争,破坏自由的基础;罗斯福则认为,威尔逊 的信念从历史的角度说乃是正确的,但却不适合现代的形势,因此是一种“乡村托 利主义”。他们两人的看法尽管带有政治上的偏见,但仍有其符合事实之处。新国 家主义在对国家作用的理解方面,确与社会主义思潮有近似的地方;而新自由与民 主党传统的农业改良主义路线,亦有渊源上的瓜葛。 民主党的党纲中,也包含不少改革主张。民主党人要求修改反托拉斯法,禁止 控股公司制、联锁董事制、股票掺水、价格歧视以及由一个公司控制某一行业的生 产与销售;主张对铁路、快车公司、电报电话公司实行财产估价,以便进行运价管 理;建议设立单独的劳工部,制订反禁令法和雇员赔偿法;主张建立统一的管理食 品生产、卫生检疫、生死统计及人类健康的机构。所有这些改革设想,诚然不乏建 设性的内容,但远不如进步党的纲领全面和系统,而且如沃尔特·李普曼所言,它 代表的是“小企业主和农民运用政府反对工业中较大集合组织的努力”,带有明显 的怀旧倾向。 因此,威尔逊入主白宫后即发现“新自由”基本上是条死胡同。他所争取的一 些改革措施,原本是进步党党纲中的内容。例如,作为威尔逊政府的最大立法成就 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即来源于罗斯福关于设立全国工业委员会的息想。罗斯 福颇有几分得意地评论道,这表明民主党已采纳了“一点点进步党的纲领”。卡明 斯、拉福莱特等共和党改革派也支持这个法案。克罗利认为,这个立法行动与民主 党的每一原则都是相悖的。美国学者麦尔文·乌罗夫斯基断定该法“标志着新自由 的终给”。此外,威尔逊政府还修改了反托拉斯法(《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制 订了童工法(《基廷—欧文法》)、铁路工人工时法(《亚当森法》)、工业事故 赔偿法(《凯恩—麦克基利卡迪法》)等法令。所有这些,都是新国家主义所倡导 的改革措施。显然,威尔逊的国内政策与新国家主义名异而实同,即使罗斯福和进 步党自己执政,也未必比民主党走得更远。有的历史学家据此得出结论,认为威尔 逊实际上“放弃了新自由的许诺而接受了新国家主义的现实”。 不仅如此,新国家主义影响所及,还可见之于20 余年后的罗斯福新政。在新 政中,国家成为挽救危机、复兴经济和救济穷人的强大机关,联邦政府对经济和社 会事务进行了空前有力的干预和调节。新政中国家的这种形象,与新国家主义的描 述完全一致。新政中所推行的一些改革措施,如政府与企业的合作计划、田纳西河 流域工程、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合理的工资工时标准等,与新国家主义之间或 多或少存在着联系。这种联系固然并不意味着新政直接采纳了多少新国家主义的方 案,但新国家主义作为新政的先驱,却无疑已成为美国政治传统的一部分。 新国家主义与新政一样,都是“新自由主义”的一种表现。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