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与嫉恶如仇 近年来学术界颇有人提倡宽容,与此相同,也有青年朋友提出拒绝宽容。对此, 我的看法如下: 要提倡的宽容是指文化政策层面上,对于文化工作的领导层面上,学术与文艺 上不同的思想、观点、风格、流派共存而又相争的层面上,一般宜宽容而不宜苛刻 压制。简单地说,为了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待不同的思想观点 流派,在宪法与法律的基础上,应该抱宽容的态度,以保障与学术文化命运攸关的 合法的学术自由与创作自由。 宽容的提出是针对多年以来的连年政治运动,是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里“左”的 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是指“文革”中的万马齐喑的局面,是针对动不动给不同的学 术观点或者艺术追求扣帽子打棍子抓辫子的错误做法,它是有感而发的有的之矢。 宽容的基本依据是基于如下的认识:即在学术文化的一系列问题上,人们是不 可能一次完成对于真理的认识的,考虑到学术文化问题上见仁见智、多元互补的规 律,考虑到对于学术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全人类的、历史的、曲折的 与逐渐积累的过程,考虑到世界各国特别是我们中国在发展学术昌明文化的正反两 方面或多方面的经验,人们愈益认识到,在对待不同的学术文化思潮观点流派的时 候,还是宽容一点民主一点为好。 宽容的对立面是文化专制主义、宗派主义、“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无产阶级专政” 等等,而不是嫉恶如仇的原则性与坚定性。 当然,不能离开了学术、艺术思想层面,离开了对于文化工作的领导与政策掌 握层面泛谈宽容。例如,严打刑事犯罪,不能宽容;立法执法,不能宽容;反腐倡 廉,不能宽容;检验商品质量,不能宽容;运动员训练,也不能太宽容;国防、外 交、海关,一系列涉及国家主权与利益的事宜,更不能随便宽容。这些都是常识范 围以内的不言自明的道理。 有时人们也把宽容引申到为人处世与个人涵养境界方面。作为私德,宽容也是 褒词。“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宰相肚子里撑大船”、“有气量”,这都 是好话。小肚鸡肠,睚眦必报,则不足取。这里有气量、宽容云云,指的是要有容 人、容言、容事的雅量——这是对于古书里所说的“大人”“先生”即对于政治家 或比较高层次的人物的要求。不能用这个标尺来要求一切人。小人物本来就心比天 高而怀才不遇,伸不开胳膊蹬不直腿,再要求他宽容,太不宽容了! 个人修养上的宽容与做事情的严格并不矛盾。做事应该严格,待人应该宽容。 律己应该严格而待人应该宽容,这大致是不错的。至于具体事宜,何者宜宽,何者 宜严,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异。对于挑拨是非、两面三刀、落井下石、陷人于罪、 背信弃义的宵小,对于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兴风作浪、不知悔改的恶人,一般不 宜讲什么宽容。对于一般人可能有的弱点,如好出风头、抬高自己、维护私利乃至 趣味与境界不高等,则不妨宽容一点。毛主席不是也讲“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 无徒”的道理的吗?为人处世是一门大学问,这里仅仅谈一个宽容或者不够宽容, 都是太不够用了。不要幻想用一两个词就可以一抓就灵。 一个纯粹的个人,特别是一个情绪色彩比较浓厚的文人,他强调自己为人处世 方面嫉恶如仇绝不宽容一面,是他的权利也是他的个性选择。一个领导者、有影响 的大人物,在强调稳定与建设的今天,就不宜讲得太峻急,正如不宜讲得太宽大无 边。愈是正常情势下,愈是要多讲一点宽容。而在突发事件的情势下,如外敌入侵、 自然灾害等等,则应该强调事物的严峻方面,不能一味宽容下去。就是说,在宽容 不宽容的问题上有常例也有变体,运用合宜,全在经验、修养、境界与智慧。用不 着绝对化。 即使在应该宽容的层面上,宽容也不是绝对的与万能的,正像在坚持原则的问 题上,在尖锐对立的问题上,坚持斗争与眼牙必还也不是绝对的。对敌斗争中也不 无妥协,争鸣讨论也可能搞得十分尖锐,这又是问题的常识性层面了。该宽容则宽 容,该严则严,这才是正确的,虽然这样讲像是说废话。“文革”之后,知识界有 人讲了一点宽容,绝对没有叫大家都变成老好人、市侩、窝囊废、软骨症患者的意 思,更不是为虎作伥之意。为了社会稳定、学术昌明、人尽其才,为了一个更好的 人文环境,人啊,在明明可以宽容的层面上,还是不要那么不肯宽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