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语言魔症(一) 我对于语言的选择相当计较,只接受熟悉的、喜欢的,而王蒙却不同,他兼收 并蓄。 王蒙喜欢说他的家乡话,自认为那是一种介于山东与天津之间的有包容性的方 言。听与说都十分有味道。每逢遇见“老乡”,都是他交流家乡话的最好时机。王 蒙原籍河北南皮县,其实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但说起家乡话来比土生土长的南皮 人还地道。每次聊天,都从家乡大名人张之洞说起;接下来哪里有个桥,桥边的碱 地;当地的民间歌谣……直到别人夸他“真是无所不知”。 也难怪他对家乡有那么深的感情。他两岁多就跟着母亲,与姐姐妹妹一起,从 北京回到家乡——沧州。他的母亲是沧州人,那里离南皮很近。他在沧州生活了三 四年,直到上小学才回到北京。据说,四岁前的生活对人的一生有关键性的影响。 直到现在他举手投足,都有意无意地流露出河北乡下的某些影响来。 说起来很有趣,在我还是学生时,我已经认识了王蒙。理性告诫我,此时不宜 谈恋爱,很长一段时期我徘徊不安、惶惑焦虑,但是只要一拿起电话话筒,听到从 另一端传来:“喂!是我,王蒙!你有空吗?今天我们可以在北海见个面吗?……” 我的烦恼就会悄悄消退,呼吸也顺畅了。他跟我说的是普通话,听起来音色很好, 醇厚、深沉、文雅。他约我出去会面,我实在无法说“不”! 有一天,王蒙约我去他家,我才坐在那里,就听见他跟家人说的全是沧州话。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那种口音,乍一听很不习惯,觉得王蒙忽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们结婚以后,最初和他母亲住在一个院门内,他们仍然用沧州话对话,说起来眉 飞色舞,有时我简直听不懂,忽然觉得他不是那个我所认识的王蒙,他和我的距离 是那么远,把我一个人冷落在一边,仿佛我是一个局外人,一个陌生人。 今天看起来,我的这种想法是不恰当的:一是我逐渐深入了解了他;二是回想 起来,我对口音的感觉过于排他了,那是很不好的——我在山西上大学上了四年, 可至今连一句山西话也不会说——这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优点。 1984年,王蒙回老家一趟,看到河北省的县志里有对他们家史的一段记载。无 疑,他的根就在那里。而且,他还在县志里意外地发现了一首民谣,他用地道的南 皮话,一遍一遍地朗读:羊 蛋,/用脚搓,/我是你兄弟,/你是我哥。/打 壶酒,/咱俩喝。/喝醉了,/打老婆。/打死老婆怎么过?/有钱的再说个,/ 没钱的,/背着个鼓子唱秧歌。 这首民谣给了王蒙极其深刻的印象,他的家乡太贫穷太封闭太不现代了。他在 小说《活动变人形》中详细写到了这首民谣,他自己也常常用家乡话诉说。此后, 王蒙多次提到是他的父亲王锦第先生毅然离开家乡,到北京来上大学。走出“龙堂” 村(王蒙祖上故家的所在地),是王锦第先生的历史性贡献,没有上一代人走出来, 就没有今天的王蒙,过去他认为父亲一生一事无成,其实是不公正的。 一天,我们五岁的外孙子来福,听了姥爷的民谣,一下子被吸引住了,非要跟 姥爷学。这种突如其来的好事,姥爷是最乐。其他孙子只要听到爷爷用南皮话说民 谣,捂着耳朵就跑,边跑边说:太难听了,太难听了,爷爷,您别让我们受刺激行 不行? 只有来福,有点像姥爷,喜欢学习各种语言。他上的是双语教学幼儿园,教他 英语的是外籍老师。来福在家时常拿腔拿调的说英语,跟奶奶在小店铺买零食,他 用英语问多少钱,店员愣到那里,不知所云。只好由奶奶当翻译。来福跟姥爷来这 一套正合适。 --------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