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羊蛋用脚搓———来福一句一句地跟姥爷学。教他两三遍就会了。来福高兴地 说:明天上幼儿园我教给小朋友说。结果枉费心机,没有一个人爱学。来福的运气 还算好,一次在清东陵,朋友的聚会上,来福跑到每个餐桌前主动表演,有声有色 地用地道的南皮话大说民谣,羊蛋用脚搓———结果被在场的老文物局长张德勤爷 爷大加赞赏。 张爷爷一直追着来福学,很快也学会了,来福很得意,终于有了惟一的一位优 秀学生。 王蒙不单喜欢说家乡话,他对各种语言————不管是外国语还是国内各种地 方方言————都有极大的兴趣。1958年我上了山西太原工学院,当年寒假回来时, 他问我:“怎么样?跟我说几句山西话吧。”我目瞪口呆,一句也说不上来。后来 他去了两回太原,对他们说话的字眼和音调特别感兴趣。他想跟当地人搭上话,因 我校的师生大部分也不是本地人,所以他就拉着我去商店。那里的售货员基本上是 本地人,满口的山西话,细听起来很有意思。 近几年,我们常到各地去旅行。一次在河南,听到商店里的几个售货员小姐聊 天,王蒙听得入了迷,不肯离去。他说,过去以为河南话怔怔憧憧,发音挺生硬, 想不到女孩子们可以说得这么嗲。到了湖南、四川,他又说湖南、四川话真好听。 遇到红线女唱粤剧,他虽然一个字也听不懂,却对粤语铿锵有力的劲儿赞不绝口, 如醉如痴。 此后,我们一道去了许多地方,他的确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 到了新疆,他对维吾尔语言有着特别浓厚的兴趣。他自然有他的理论,什么多 会一种语言,会多一双眼睛,多一对耳朵,多一扇窗口,学会了维吾尔语能更好地 与当地的少数民族打成一片,更好地入乡随俗… …我不能否定他的理论,但是他的特点是理论能化成血肉,能化成自身的喜爱、 兴趣,那劲头是无与伦比的。从他对语言的热情上可以看出他对生活、对新鲜事物 与新鲜经验的热爱,可以看出他的求知热情和走到哪儿学到哪儿的精神,还有博闻 强识的能力。他特别善于从生活实践中学习,高中只读了半年多,算得上自学成材, 无师自通。 最近发生过这样的事:我们去才开张的维吾尔白玫瑰餐厅,想吃烤羊肉及大半 斤(即一大盘拉面)。刚坐在那里,王蒙就把餐厅经理叫来,津津有味地用维吾尔 语问人家来北京多少时间了,开张以来的情况,大师傅是从哪里请的以及羊肉的来 源,自我陶醉地介绍自己也是从新疆来的……我看那位经理大概头天没睡好觉,或 是正在盘算烤羊腿的价格究竟怎样算才合适,反正人家没有听进去,也无心搭话, 王蒙在那里纯粹是自作多情。我在一旁看着可笑,王蒙却没觉察。 当人们问到王蒙是不是忘记了维吾尔语的时候,王蒙就用地道的维吾尔语和维 吾尔方式回答说,一类东西是从一只耳朵里听进去,又从另一只耳朵里飞走了的; 还有一类东西是从耳朵里听进去,从此溶进了血液,再也不忘的,我学的维吾尔语 是第二种,不是第一种。他的话会引起热烈的掌声。 语言魔症(二) 至于王蒙学英语才是走火入魔呢! 1980年9 月至12月期间,他参加了衣阿华大学的国际写作计划活动。在他去美 国前,只有初中那点儿英语基础,而且许多年以来,他并没有机会学和用。 他去美国之后,认为那里是最好的学习英语的机会。那儿的主持者聂华苓,见 王蒙学习英语很积极,便为王蒙与另外一位罗马尼亚作家请了一位希腊裔的英语老 师尤安娜,每天负责教他们两小时。王蒙勤学苦练,只要是老师教的他很快就能学 会,老师的复课提问他也能对答如流。罗马尼亚作家乔治·巴拉依查本来英语基础 比王蒙强得多,但他学习不如王蒙努力,于是尤安娜便不断地表扬王蒙批评乔治。 --------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