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 那帮黄色记者们所说的唐季珊告张达民的官司还得从阮玲玉与张达民在两年前 即1933 年4 月订立的脱离同居关系的约据说起,该约据曾规定为张达民的生计考 虑,阮玲玉将在未来的两年内补贴张达民每月100 元的生活费。 自订约之日起,阮玲玉总是十分守约地每月将100 元钱准时付出,有时是她给 张达民寄,有时则由张达民派人来取,至拍摄《新女性》的1934 年底,累计近2000 元的付出,为阮玲玉换来了将近两年的平静的日子。 这将近两年的时光尤其是与唐季珊同居的头一年,对于阮玲玉说来远远胜过了 与张达民的同居生活,功成名就,经济富足,爱情似乎也还美满,这些都是她一直 渴望拥有的。据唐季珊后来声称,就在阮玲玉与张达民订立脱离同居关系5 个月后, 即1933 年8 月15 日,他曾和阮玲玉举行婚礼,他言道: 外间有谓阮女士与本人之爱,系属追求奢侈生活,实则不然,盖阮女士在联华 公司所入月达千元,用于代步者,亦属半旧汽车,试想,阮女士之收入,是否能维 持此项生活而有余,至谓本人系属富有,亦实不然,祖上所遗於我者,仅三万元而 已,且我等之收入支出,各自猖(独)立,有凭有据,毋庸讳言。……阮女士与本 人之结合,决非因追求奢侈生活者。……余在(民国)二十一年(1932)冬,於联 华宴会上与阮相识,二十二年(1933)八月十五日正式结婚,乾方主婚人为家兄唐 远宏,坤方为林球,订有婚书,…… 惟未公开。……人言余有家财百万,实亦仅方敷用耳,故阮与(余)之结合, 纯为爱的,而无物质条件……。[16]唐季珊的这番话是在阮玲玉去世后说的,其目 的主要是为自己开脱对阮玲玉的自杀应负的责任,因此不可尽信,但从中亦不难看 出阮玲玉之与唐季珊结合,决不是为了依靠富有的唐季珊过上奢侈的生活,她始终 坚持经济上的自给和独立就是最好的证明,她的确是为了追求爱情才与唐季珊同居 的,至于她是否实现了她的愿望,那是另一回事了。 不管怎么说,阮玲玉在和唐季珊同居之初,的确有过一段甜蜜而温馨的时光。 与唐季珊当年将张织云金屋藏娇的一个明显不同是,他知道拍电影乃是阮玲玉永不 会放弃的事业。因此,他至少在表面上并不阻止阮玲玉继续拍片,1933 年春至1934 年夏,阮玲玉得以一种平和的心境投身于电影创作,她相继拍摄了《小玩意》、《 人生》、《归来》、《香雪海》、《再会吧,上海》等片,从而一步步地向她表演 事业的顶峰迈进。 由于阮玲玉拍片不辍,收入颇丰,既有条件而且她也坚持经济上的完全独立, 使得唐季珊觉得显不出自己的气派,为了自己的面子,也为了让阮玲玉高兴,1934 年5 月,唐季珊退掉了在大胜胡同租的那套房子,而在新闸路沁园村置下了一幢带 一个小花园的三层楼的洋房,他让阮玲玉带着母亲何阿英和女儿小玉举家迁入。唐 季珊此举果然一举两得,既使阮玲玉感受到唐季珊的确很看重自己,又使唐季珊名 正言顺地成了一家之主。他把一楼布置为客厅,二楼是他和阮玲玉的卧室,何阿英 带着小玉则住在三楼。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阮玲玉感到唐季珊对自己的热情正在逐渐地减退,特 别是他们迁入新居之后,唐季珊忙于他的生意和应酬,对阮玲玉不再像过去那样体 贴入微,碰到不顺心的事时,有时还免不了要拿阮玲玉出气。 唐季珊天生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有钱男人,他在追求阮玲玉时也许在感情上是 真的投入,一旦拥有阮玲玉的爱情之后,他那喜新厌旧的本性使他不可能将热情始 终倾注在她一人身上;而阮玲玉却是一个非常注重感情的人,为了与唐季珊结合, 朋友的误解,小报的中伤,她都强忍下了,可是,唐季珊对她的漠视,却不能不使 她伤心,而且,随着唐季珊的本来面目一天天地暴露,阮玲玉已隐约地感到自己和 唐季珊恐怕本来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当这种想法第一次在她的脑海中冒出来时, 阮玲玉感到了一种恐怖,她真不敢想象自己再重蹈与张达民关系的覆辙,在经历了 与张达民的情变之后,阮玲玉已没有勇气再与唐季珊决裂了,因此她不能不强忍下 唐季珊对自己的冷淡。另外一个使她愿意忍受唐季珊的原因是,纵然唐季珊对自己 已日益冷淡,但他毕竟还不同于张达民,一般的所谓绅士风度唐季珊还是有的。在 经历了与张达民痛苦的同居生活后,再经过与唐季珊由热到冷感情变异,阮玲玉对 爱情也就不再抱有幻想了。 再度感受到寂寞的阮玲玉只得把她的情感寄托于神佛,费穆于1936 年时曾忆 及阮玲玉的一段往事: 她(指阮玲玉——引者注)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她曾数次到普陀进香;在苏 州拍《人生》的时候,一行人曾同去游玩虎丘;归途中,她又在西园进香,在五百 尊罗汉面前,每一尊供上一支香。我很记得,她曾这样对我说: “不要笑我,我晓得你是不相信的。”其实我何尝笑她,这不过她自己解嘲的 话——根本她已自觉在佛前烧香是一件迷信的行为,而她暂时还不能克服这种矛盾 罢了。 她对于这种内心的冲突,正如对于生活上的矛盾一样,无时不在挣扎,无时不 在斗争……[17]在《联华年鉴》(1934—1935)所刊《艺人阮玲玉女士年表》中, 1934年一栏内则赫然记着“至普陀山,再至普陀山。”此时阮玲玉的心境,还是费 穆分析得准确: 她(指阮玲玉——引者注)见过多少人生悲剧,她尝过多少生活的苦味,以她 这样一个女子——感情丰富的女子她必然会对人生失望的。阮又始终不能变成一个 冷酷的人物或者是十分乖巧的女子,她把人生看得甚是严重。她每次饮酒饮至半醉, 常常会对朋友说:“我算不算一个好人?”因此,每有一件事袭击她的感情,她就 立刻悲观起来,她脆弱到毫不能抵抗。…… 据我那时的观察,她和唐先生的家庭生活,并不是怎样圆满;或者,她已看到 更远的未来,而已有所畏惧。但,她却自安于那种生活,她再不愿突破那种环境而 憧憬于更理想的生活。因为,那时她的身心两面都已比较安定而平静,这一点点收 获,是她自己苦心造成的局面,她决不肯自己来破坏。 不然她将重新堕入精神生活的迷渊。 同时,她对于演戏工作,却是更加地勇往迈进,这是有事实可以证明的。 [18]费穆的分析也许为我们提供了对阮玲玉在和蔡楚生产生了真诚的感情后却 裹足不前,痛苦地扼杀了心中燃烧的热情的最恰当的解释,埋葬了爱情,只求过一 种平静生活的阮玲玉把她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拍片中去,《神女》和《新女性》 这两部必将载入中国电影史册的经典之作正是在这样的心境中拍摄完成的,阮玲玉 也因此而登上了她表演事业的巅峰。 然而,厄运却再一次降临到这位女艺术家的头上,尽管阮玲玉已不再渴求幸福 而只求安定而平静的生活,以换取艺术上进一步有所建树,但这种对生活的最低要 求仍然落空了,1935 年初,她的个人生活又起波澜,掀起波澜的则是张达民和唐 季珊。 张达民自与阮玲玉正式解除同居关系后,仍回福建,在福清县当他的税务所长。 1933 年底福建事变发生,10 月26 日,驻扎福建的十九路军及福建省政府与中 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及工农红军订立了反日反蒋的初步协定,11 月20 日,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在福州举行,大会发表了《人民权利宣言》,并决议成 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此举引起了南京政府的震惊与恐慌,急忙调集兵力进 行讨伐,于1934 年1 月底将福建事变镇压了下去。福建事变发生时,张达民正在 当地,紧接着中央军大兵压境,张达民吓得逃回了上海,待福建事态平息后,他的 官也丢了,遂未再返福建。在上海浪荡了几个月,这期间全靠阮玲玉每月100 元的 贴补,至1934 年底,才在四川路上一家叫做逸达的实业公司谋到了一个职位,薪 水亦很有限,从阮玲玉那儿来的100 元仍是他最重要的一项收入。可是眼见得当初 定下的两年期限将满,这项对他说来已不可缺少的收入就要到头了,他怎能不着急, 他开始谋划怎样才能从阮玲玉那里继续榨取钱财的办法。 1934 年底,圣诞节刚过,阮玲玉的家中来了一位中年妇女,此人坐下后,向 阮玲玉和唐季珊说道:“我是张达民先生的表姐,他请我来与你们交涉一件事。” “什么事?”阮玲玉听此人说是张达民的表姐,却从未见过,不由警惕起来,“这 两年来我一直是按我和他之间的协议办的,每月100 元,从不拖欠。”“这是我今 天来的目的之一,”来人不急不忙地说道,“当年阮女士与张先生订立的协议不是 有这样一条吗,就是‘乙方对甲方之津贴依照第二条,若遇困难实甚,经甲方同意, 按月之给付有时超过一百元以上’,眼见元旦和新春佳节将临,张先生最近手头有 点紧,故希望阮女士能将余下的500 元今天就一次付给,交由本人带回,这是张先 生的委托书,请阮女士过目。”说完,将一张纸片交给了阮玲玉。 阮玲玉接过一看,确是张达民的笔迹,且还盖有张达民的私章,想来不会有错, 她略一沉吟,“也好,我答应他的要求,今天就将最后这五个月的钱付给他。”她 回到卧室拿出500 元钱交到了来人手上,“请你转告张达民,协议中规定我所要履 行的义务,我都丝毫不打折扣地履行了,请他也不要忘记协议中还有这样一条,‘ 每月至多一百元为限,以二年为期,期满乙方不得再有何要求’,从此我与他不存 在任何瓜葛了。”“阮女士先别把话说绝了,”来人把阮玲玉递过来的钱小心地收 入怀中后,脸露嘲讽的神情,“本来你在付出这笔钱后,的确与张先生已了无瓜葛, 可阮女士别忘了,你当初搬出海格路大胜胡同127 弄22 号你与张先生的旧居而与 这位唐先生同居时,张先生当时可不在上海,你人搬过去也就算了,可你竟连属于 张先生的衣物、家产等也一并搬了过去,我今天来的第二件事,就是代张先生索回 本应属于张先生的财产。”“哪有这等事,你这是血口喷人!”阮玲玉听闻此言, 怒从心起。“他张达民有什么财产在我手中?真是笑话,当时不要说家中的财产, 就是张达民的零用钱,也都是我给的。”“阮女士不要着急嘛,有话可以慢慢说, 别出口伤人呀。”来人并不生气,“这家务事可不是由你阮女士一人说了算的,到 底阮女士侵吞了张先生的财产没有,我们还可以请公众来评评理的,阮女士你说是 吗?”来人终于亮出了张达民的铩手锏,阮玲玉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应对。这时, 坐在一旁冷眼观看这一幕的唐季珊发话了,“我看你这位女士何不把话挑明了说呢, 他张达民不就是想再从我们这儿讹一笔钱吗?请开价吧。”来人脸上一丝尴尬的神 色一闪而过,“唐先生何必把话说得这样难听呢,不过看得出来,唐先生是个爽快 人,既然唐先生愿意赔偿张先生的财产,那是再好也不过了。阮女士带走的属于张 先生的财产,我们已经计算过了,所值大约不会低于2000 元。”“2000 元,张 达民的财产可真值钱哪,”唐季珊满脸的不屑,“好吧,我就出一回血,这钱我付 了。”听唐季珊说愿意付钱,来人也就不计较唐季珊的态度,“那就请唐先生如数 付给吧,”“且慢,这2000 元我是一定会付的,但不是今天,”唐季珊傲慢地说 道: “你回去让张达民写份文书来,保证拿了这笔钱后决不再以任何方式来惹事生 非胡搅蛮缠,我立即将这钱付给他。”来人悻悻地走了。阮玲玉这才回过神来, “季珊,幸亏今天你在家,不然我真不知怎样来对付这样的无赖。”“这么说我也 是无赖喽?”唐季珊自嘲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阮玲玉赶忙解释,“两年前在订立那个约据时,我也曾 怀疑过,张达民是否能就此罢休,后来他一直没再来闹,我以为真的没事了呢,想 不到他还是来了。这2000 元当然不能让你来出,我的事还是让我来了结。但愿这 回能真的了结。”“你若决意要出这笔钱,我也不反对。”唐季珊接口道,“他张 达民要识相,就拿了这笔钱替我乖乖地走得远远的,他要想玩什么花样,看我怎么 来收拾他。”第二天,张达民的那位表姐又来了,她开门见山地说道:“我已把唐 先生昨天的意思跟张达民先生说了,张先生的意思是要写个像唐先生说的那个文书 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样的话,唐先生得多付一点钱。”“他想要多少?”阮玲玉接 过他的话头问道。 “我们以为4000 元应该是个比较合适的数字,唐先生是华茶公司的大老板, 阮女士是联华公司的台柱子,都是发大财的人,这区区4000 元,想来当不在话下。” 阮玲玉听闻此言,稍稍犹豫了一下,4000 就4000 吧,自己省一点,摆脱了这个 恶魔比什么都好。正待开口答应,唐季珊抢先发话了。“别做你的清秋大梦了,2000 无已是过分,竟然狮子大开口,要起4000 元来了,你们以为我唐季珊怕了你们不 成,回去告诉张达民,2000 元也不给了,他有什么办法就冲着我唐季珊来吧!” 说完,将来人轰出了大门。 “好!等着瞧,我们法庭见!”来人跨出门时恶狠狠地丢下话来。 见此情景,阮玲玉不由得愁容满面,唐季珊只得转而开导阮玲玉,“对付这种 人,就得来硬的,你要什么都依着他,那就永远没个完。”阮玲玉虽觉得唐季珊此 话也不无道理,但一想到可能因此而卷入一场远较胡蝶当年与林雪怀解约时更为难 堪的诉讼,心中就充满了恐惧。 第二天,也就是1934 年12 月27 日,唐季珊就收到了张达民委托孙弼伍律 师写来的一封信,“指其窃取财物,侵占衣饰,共值三千余元,并私刻张氏名义之 图章”。[19]唐季珊读完来信,冷笑道:“张达民抬出个律师来以为就能吓倒我了, 他能请律师,难道我就不会请?与其让他先告我,不如我先来告他,先让他到被告 席上坐坐再说。”“这又何必呢?”阮玲玉还是不愿打官司,虽说是唐季珊去打官 司,可事情因自己而起,哪有不被牵连进去之理,她真不敢想象那些小报记者将怎 样来描述她与这两个男人的关系。 然而唐季珊却一点也不考虑阮玲玉心中的忧愁,执意要告张达民,他聘请了著 名律师熊飞,将一纸诉状递到了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控告张达民“虚构事实,妨害 名誉”。法院受理了此项诉讼,于是,阮玲玉被卷入了一场直接导致其毁灭的连环 讼事之中。 注释: [1] 艾霞:《一九三三年我的希望》,载《明星月报》第一卷第一期,1933年 5 月1 日出版。 【2 】艾霞:《我的恋爱观——编后感》,载《明星月报》第一卷第二期,1933 年6 月1 日出版。 【3 】聂耳:《下流》,载《电影艺术》1932 年第一期,转引自蔡洪声: 《蔡楚生的创作道路》,文化艺术出版社,1982 年,第11 页。 [4] 蔡楚生:《会客室中》,载《电影·戏剧》1936 年第一卷第二期。 [5] 少舟:《蔡楚生电影艺术成就初探》,载《电影艺术》1988 年第1 期。 [6] 郑君里:《阮玲玉和她的表演艺术》,载《中国电影》1957 年2 月号。 【7 】黎莉莉:《阮玲玉二三事》,载《中国电影》1957 年2 月号。 [8] 蔡楚生:《追忆阮玲玉——纪念阮玲玉逝世二十二周年》,载《中国电影 》1957 年2 月号。 [10]柯灵:《中国电影的分水岭——郑正秋和蔡楚生的接力站》,载《电影艺 术》1984 年第6 期。 [11]铁笔:《新女性交涉问题僵化》,载电声周刊社编:《影戏年鉴》1935 年,第60 页。 [12]《联华影片交涉案结束》,载电声周刊社编:《影戏年鉴》1935 年,第 61 页。 [13]《为影片联华致记者公会之正式道歉函》,载电声周刊社编:《影戏年鉴 》1935 年,第63 页。 [14]尘无:《关于的影片、批评及其他》,载《中国日报》“戏”周刊1935 年3 月2 日,转引自《中国左翼电影运动》,中国电影出版社,1993年,第574 页。 【15】《中国左翼电影运动》,中国电影出版社,1993 年,第578 页。 [16]《唐季珊激昂情绪为阮玲玉严重表白》,载电声周刊社编:《影戏年鉴》 1935 年,第26 页。 [17][18]费穆:《阮玲玉女士之死》,载《联华画报》第七卷第五期,“阮玲 玉女士逝世周年纪念号”,1936 年3 月1 日出版。 【19】《阮玲玉小史一页》,载《申报》1935 年1 月11 日。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