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荆斩棘 在与美国洛杉矶布兰- 凯吾律师行签约之后,蔡世新和安德森律师一道起草了 野马牌商标案的民事诉讼状。在把诉讼状递交加州最高法院的同时,还把诉状的副 本送达被告——福特汽车公司。 福特公司接到诉状的副本,开始紧张了。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们不得 不认真对待。美国的律师专业分得很细,福特公司内部没有诉讼专家。为应付诉讼, 他们还专门外请了几个著名的诉讼专家。 福特公司首先对加州法院是否有此案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要求将此诉讼转 到密执安州。理由是,福特汽车公司总部和营业部都在密执安州。 这是福特的一个策略。正式的官司还没打,就先打起了司法管辖权。 蔡世新再次飞到洛杉矶与安德森律师研究对策。 蔡世新说:“绝对不能同意去密执安州。” “说说你的理由。”安德森律师用征询的目光看着蔡世新。 “你也知道,”蔡世新说,“福特是密执安州的支柱工业之一,法官的儿子和 陪审团的成员,没准就在福特汽车公司里上班,能没有影响么?到了那里,倒不一 定是颠倒黑白说福特是对的,但是他只把那四十万还给你,不作其他赔偿,你也不 能说他错。另外,密执安州历来比较保守,除了通用、福特、克莱斯特三大汽车公 司,剩下的都是农业。为什么去加州呢?因为美国只有两个州比较开放、自由,一 个是纽约州,一个是加州。尽管我不在美国开业,但是我知道,美国的判例法,往 往大的离奇的判例都是从加州出来的。” 安德森高兴地拍了两下巴掌:“你说得对极了!看来你对我们美国的法律真是 非常了解。” 蔡世新和安德森达成共识,坚持在加州审理此案,不去密执安州。 蔡世新把这个决定通知了远在中国的唐先生和他在洛杉矶的代理人汤米·李。 唐先生不懂美国法律,他对突然又冒出个司法管辖权问题感到迷惑不解。蔡世新又 要向他解释一番。 “这个福特公司也真*<嗦,”唐先生说,“他们没理,在哪里打还不是得一样 输!直接上法庭讲理不就完了么?” “唐先生,这个事不能急。”蔡世新耐心解释,“要那么简单马上就能出庭, 他们就不和我们打了,因为他知道他是要输的。福特就是要通过耍这些花招,不断 地搞些情况出来,增加你的费用,拖垮你。” “他们还会出什么花招?” “不知道。这就像打仗一样,战场上的形势是千变万化的。” 唐先生无可奈何地说:“看来这个钱是非花不可了。那就花吧。” 但是关于司法管辖权的问题,要由美国联邦法院来裁定。在联邦法院审理管辖 权时,双方各提各的理由,因此要查阅大量的案例。这项工作十分复杂,不但要熟 悉本案的案情,还要熟悉美国的判例法,在浩如烟海的陈年案例中找出相同或相似 的案例来。安德森律师手上还有别的案子要处理——有些案子时间跨度很长,律师 们经常是几个案子交叉进行——因此查阅案例的工作就完全落在了蔡世新的肩上。 蔡世新是加拿大律师,不能在美国以律师的身份出庭,他主要是负责此案的宏 观指导和帮助美国律师起草法律文件。在美国和加拿大,一般打诉讼官司都是两个 律师,一个负责准备案子,一个负责出庭。人们在电影上经常可以看到出庭律师在 法庭上唇枪舌剑与对方争辩,占尽风光,其实他就像一个演员,把编剧和导演在幕 后准备好的东西到台上表演一番罢了。当然演员也有好有孬,好演员成了明星,孬 演员则一文不名。 蔡世新在给美国联邦法院的申诉状中写道:虽然合同一方的总部在密执安州, 但是合同行为发生地、合同的签约方、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统统都在洛杉矶, 所以我们认为,加州法院对此案拥有充分的法律管辖权。 安德森在法庭上把蔡世新写的“台词”表现得淋漓尽致,使福特公司的代理人 史密斯不得不认真看两眼坐在安德森旁边的蔡世新。 史密斯40多岁,看上去像是英格兰人后裔。蔡世新在电话里与他有过几次交往, 正式见面却是第一次。在法庭上,史密斯一直用傲慢的目光看着蔡世新,显然没把 蔡世新放在眼里。也许他在想:你是个华人,是加拿大律师,代表的又是个很小很 小的华人公司,居然敢到美国来与福特较量,简直是不自量力。 史密斯狡辩说:我们不否认,合同是在洛杉矶签的,但是,我们福特是一个全 球性的公司,我们福特的总部和营业决策都是在密执安州。在洛杉矶签的那个合同, 是我们一个分公司的行为。现在你们不是要追究法律责任么,这个法律责任,只能 由我们总公司来承担,最后要赔钱还要到我们总部来,所以我们要求案子还是在密 执安州法院审理。 在一般人看来,福特公司的要求也是对的,到福特总部去要钱,当然要到密执 安州去打官司了。但是史密斯一定没有想到,蔡世新不是那么好蒙的,他对美国法 律的了解,并不比他史密斯差,甚至还略胜一筹。英美法系的法学原理基本相同, 蔡世新在多伦多大学和西安大略大学进了两次法学院,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对法 律概念可能比他还要了解,起码他想玩的那套把戏瞒不过蔡世新。 美国联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管辖权的时候,又是几个来回,相互取证。一直折 腾了半年。 为什么仅仅一个管辖权就打了半年?因为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官是不参加取证和 答辩的,你们双方都把文件搞好了,再到法院来审理。在这之前,双方都要去查历 史的案例。你不是要在洛杉矶打官司么?你就要查支持你在洛杉矶打的案例。福特 也要查支持他在密执安州打的案例。这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再加上律师公休,法院 排期,时间就像水一样流走了。 最后,美国联邦法院作出判决:此案司法管辖权归加州最高法院。 第一个会合,福特公司败下阵来。 福特公司有些紧张。他们知道,此案到了加州,以后的判决,将对他们相当不 利。因为加州的判例历来是对大公司不利的。他们当然不会不知道惩罚性判决的厉 害。一旦原告方胜诉,他们将要进行巨额赔偿。 福特公司开始改变策略。后来蔡世新得知,他们专门雇了私人侦探,把唐先生 在洛杉矶的合作伙伴汤米·李的家庭背景以及沃泰克公司的经营情况都作了调查, 期望从中抓住一点什么把柄。 私人侦探在调查中发现,汤米·李的沃泰克公司在与福特公司签合同的时候, 忽视了一个常识性问题——忘了进行公司“年检”。 李先生也是个糊涂虫,1993年与福特公司签约,到人家雇私人侦探的时候,已 经是1996年了,他都没想起来要去补报年检。 福特方面抓住这个问题大作文章。他们说:你当初签订合同,没有签约人能力, 不是一个合法的公司。因此,你就没资格和我们签合同。在这种意义上,这个合同 就是无效的。合同不成立,也就无从谈违约的问题。 福特公司的这一招很唬人。李先生不懂法律,也很少打官司,一听到这个情况, 吓坏了,就给唐先生打电话,说:“看来我们不该告,告了以后,我们在美国做生 意就更难了。福特公司把我们的家底都查出来了。他今天能查出我们没报年检,明 天就能给我们家里装窃听器,那就太可怕了。” 唐先生的态度很坚决:“这个时候往哪退?没地方退了,只有往前走!”他给 蔡世新打电话说:“蔡律师,你看看,还有什么补救的措施?” 蔡世新安慰他说:“这也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问题,立即补交年检费嘛。这种 情形是违规,但不是犯罪。就像交税,我忘了交,补上就没事了。” 接着就与美国安德森律师一起研究对策。 在美国打这类官司,来了什么事都要找案例。这又是一个法律问题,蔡世新他 们还要找案例。公司在没有年检的情况下签的合同,算不算有效合同?这么一搞又 是一个月。最后查到了案例。 在没有打正式的官司之前,每遇到一个小的问题,就开一次小庭,打一个动议 案,英语叫“Motion”。比如沃泰克公司没报年检,是不是非法,这不是谁说非法 就非法,而是要到法院去打这个“动议”的官司。所谓“开小庭”,是指没有陪审 团和听众的开庭,只有法官、双方当事人和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双方把自己的理 由摆出来,由法官裁决。等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所有争执的问题都在判例法上理 清了,才能打正式的官司。 中国法官有权进入收集证据的过程。而英美法的诉讼程序是对抗式的,法官不 参与收集证据。控辩双方把证据弄好了,由法官来判。 福特公司律师说:“你们公司没有年检,是个没有签约能力的公司。” 安德森律师按照蔡世新写的答辩词说:“我们当时是没有年检,但是并不代表 我们这个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的合法性和行为能力是存在的。如果我们的公司没 注册,那是我们非法。我们注册了,只是忘了年检,我们承认错误,接受工商部门 的罚款。我的客户在中国生意做得很大,也是相当遵纪守法的。但是他不懂英文, 对美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很了解,所以才会忘记年检。可你们呢,你们懂英文,懂 法律,那么大的公司,有500 个律师,怎么还把过期的商标拿出来卖呢?”安德森 律师声音洪亮,膛音很重,抑扬顿挫,极富感染力。 福特公司被驳得哑口无言,也就不在沃泰克公司忘记年检的事上纠缠不休了。 第二个会合,福特公司再次败下阵来。但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律师费也 花掉了近四十万美元,而最后的胜利还遥遥无期。在这种情况下,对委托人唐先生 的意志是个严峻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