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责加拿大移民官 近几年,中国大陆到加拿大去的人渐渐地多起来。八十年代出国潮刚刚兴起的 时候,加拿大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兴趣。到那里留学的人很少,学法律的人更少。 据说,最早到加拿大学法律的中国留学生是北京大学的一个学生,在大豪市,学国 际法。后来就是和蔡世新前后脚到达那里的几个人。蔡世新应该算是“第一批”到 加拿大学法律当律师的中国留学生。再后来,又有几个去学法律的。 律师这个职业,竞争很激烈,有的人因为没有业务,或是转到了其他城市,或 是改行干了别的。蔡世新在多伦多坚持了下来,他自己戏称:“抗战八年,终于建 立了自己的根据地。” 多伦多的华人很多,从中国大陆去的人也多,他们随时都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 难题。遇到难题他们就找蔡世新。蔡世新也从来不让他们失望。 1996年,中国东北一个国营毛毯厂,派了一个高级管理人员到加拿大考察,准 备在多伦多开设分厂,建立一个销售点。这人姓张,30多岁,英语很好,曾经在大 庆石油管理局做过英语翻译,去过美国和欧洲各国,是个不错的企业家人才。张先 生到加拿大拿的是访问签证,半年期。根据加拿大的劳工和移民法规定,像张先生 这样的人要在加拿大创业,首先要申请加拿大工卡。根据他的要求,蔡世新给他做 了申请工卡的文件,递交到美国水牛城的加拿大领事馆。 两个星期以后,领事馆邀请张先生去水牛城会面。移民官是个女的,谈话时, 她的表现有些超出常规,提出的问题明显有刁难的成分。比如: “你在中国做得好好的,为什么到加拿大来?” 张先生的英语很好,一般对答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他不卑不亢地回答:“我想 到加拿大来开个毛毯厂。” “你怎么知道你的毛毯在加拿大会有市场?如果卖不出去怎么办?” “我们做过市场调查,如果卖不出去,我们也有办法。” “什么办法?” 张先生有些不高兴,心想:我怎么卖毛毯,跟你移民官有什么相干?话出口时 倒还温和:“反正我有办法处理。” 女移民官大概意识再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就没再问下去,但是她也不想痛快 地批准他的申请,就说:“你回去等消息吧。”没说批准他,也没说否定他。 两个星期之后,她又来了一封信,又要张先生去会面。 这种事情是非常罕见的,蔡世新认为,不是歧视,就是刁难。张先生只是办一 个工作证,又不是办移民,根本用不着第二次会面。 张先生从多伦多去美国的水牛城,还要到美国驻多伦多领事馆办美国签证。他 又不会开车,去一趟很麻烦。蔡世新一气之下,给移民官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 那封信自然是用英文写的,现翻译如下。 尊敬的移民官女士: 你已经于×月×日会面我的客户张××先生,我相信你在会面的时候已发现, 张先生是个英语流利、有商业才能、有创业精神的中国青年企业家,他完全有能力 在加拿大多伦多开创一番新的事业。他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加拿大移民法所规定的关 于给外国公司高级经理发放工作证的要求。我不明白的是,这么长时间,为什么迟 迟不发给他工作证? 我们国家的移民政策和法律,都是鼓励和欢迎有能力、懂英文、年纪轻的新移 民到加拿大来,为我们国家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就业机会。我现在的这个客户就 是加拿大鼓励和欢迎的人才,在加拿大的移民法上,没有任何一条可以拒绝他,而 是应该立即批准。现在这个案子在你这里压了将近一个月了,还要他第二次会面, 这在我们所知道的加拿大移民法和判例法上是很少见的。 我们加拿大每天都在接纳很多从南美、非洲来的所谓的难民。这些人当中,不 少人是假的难民。他们以前很可能是杀人犯、强奸犯、贩毒分子。这些人到加拿大 来,我们政府每月还要发给他们将近六百加元的生活费。这些钱是由你和我这样一 些纳税人所贡献的。我们能够接受这样一些难民,而面对张先生这样一个有专业知 识、能讲英语、能给加拿大创造就业机会的优秀人才,我们能将其拒之门外么?我 相信,我们大部分加拿大人也不会赞同这种做法的。 我再次查阅了加拿大所有的移民法规,我认为,我这个客户完全符合加拿大移 民法的规定,不应继续拖延,应立即批准他进入加拿大创业的要求。如果我的客户 不能在正常的时间里拿到工作证,我别无选择,只有向加拿大移民总部和加拿大国 际贸易部写信反映这个情况。 …… 这封信发出之后,移民官大概慑于蔡世新信件的义正辞严,很快就把工作证通 过快递发过来了。 还有一次,是在加拿大驻美国底特律的领事馆,蔡世新去办一个商业移民的案 子。一般情况下,加拿大领事馆的工作人员态度都是比较友好的,有时也有例外。 那天,蔡世新去底特律领事馆时,窗口接待员是个女的,不知她遇到了什么不 顺心的事,态度非常不好。蔡世新向她询问情况,她爱睬不睬地说:“这个案子还 在处理之中,你不该到我们窗口来询问,干扰我的工作。” 这一句话就把蔡世新激怒了:“你这位女士,你没有权讲这个话。怎么叫我不 该到这个窗口来问?怎么叫干扰你的工作?给所有来办签证的人办理手续,就是你 的工作。我作为加拿大的律师,我有权过问我的客户申请签证的情况。” 女移民官不快地看他一眼,还有些不服气:“你没有权利来打搅我。” “谁打搅你?我到这里来询问情况是打搅你么?你不要忘了,你现在之所以能 在这个窗口工作,是因为我和加拿大的纳税人出钱,给你提供了在这里工作的机会, 如果没有我们每年交纳高达百分之五十的所得税养着你,我不知你今天在什么地方 工作。” “你算什么,你敢讲这样的话?”她气疯了,把窗子关上又拉开,拉开又关上。 “你想想,事实就是这样。我们纳税人养着你,你现在就有义务,为我们纳税人服 务。你不应说我为什么要来问你,应该赶快把这个案子处理掉!” 女移民官被驳得哑口无言。 过了一段时间,她还是把这个案子给发了。 在加拿大,纳税人才是国家的“主人”,你纳的税越多,你说话的口气就越硬。 这就是“纳税人的权利”。国家公务员是纳税人拿钱养着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是真 正的“公仆”,纳税人批评政府工作人员的过错,也就显得很正常。蔡世新从来没 有怕过移民官之类的官员。是非分明,黑白分明,这也是他的律师职业养成的习惯。 西方国家的人都不怕“见官”。在中国却恰恰相反。大概是中国的官员比西方 的官员“厉害”吧。 中国曾经有一出戏,歌颂一个“七品芝麻官”:当官不给民作主,不如回家种 红薯。现在这句台词还经常被一些官员引用。应该说出发点是好的,想为群众做点 事,但从思想观念上并没有把自己的位置摆正,没有把自己定位在“公仆”上,而 是定位在“父母官”上。想的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人民“做主”。 因为官员们总是高高在上,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威严,所以中国才有了一种西方 人很不理解的拍马溜须“文化”。在拍马溜须的过程中,又产生了一种人格的异化。 要改变这种现象,恐怕还要费些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