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舞与自由表达 加拿大和美国都是地处北美洲的移民之国,社会制度相同,又同是讲英语,就 像一对亲兄弟。但是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这两个国家的人有许多的不同。美国人比 较喜欢张扬,走到哪里都显得趾高气扬,目空一切。而加拿大人则比较温和含蓄, 待人彬彬有礼。 但有时加拿大人也会干出一些让美国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比如,在脱衣舞的问 题上,加拿大就是“后来者居上”,甚至比美国还要大胆、“开放”。脱衣舞在美 国已经合法存在了许多年,七十年代以后才在加拿大取得合法化。几乎在所有的城 市都有脱衣舞场,就像中国的卡拉OK一样普遍。 脱衣舞场一般都有一条规定,游客只准用眼看,不准动手摸。大部分国家的游 客都比较守规矩,只有日本人爱冲动,一到脱衣舞场就“犯规”,喜欢手眼并用, 时常有日本人在脱衣舞场里被负责维护秩序的彪形大汉像拎小鸡似的扔出门外。到 了九十年代初期,受社会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多伦多的脱衣舞场关闭了很多。为了 生存,几家脱衣舞场的老板想出一个新招,推出一种“腿上舞”,即允许舞女在看 客的大腿上做脱衣舞表演。这一招在整个北美地区算是“开创性的革命”。顿时, 表演腿上舞的脱衣舞场生意红火起来。腿上舞使舞场老板和舞女们财源滚滚。 多伦多市历来是以保守著称的,历史上曾有教堂多于警察局之谓,因此被人称 作“教堂城”。忽然间,连美国好莱坞都没有的腿上舞,居然在多伦多蓬蓬勃勃地 发展起来,不啻发生了一场强烈的地震。保守的市民纷纷向多伦多市政府投诉。迫 于社会压力,检察院终于以“有伤风化”罪对舞场老板发出控告。舞场老板们眼看 着这么好的财路要被断掉,很不甘心,便联合起来花重金聘请了多伦多一个著名的 刑事律师,与市政府对簿公堂。 在法庭上,检察官代表市政府起诉舞场老板。刑法中“有伤风化”的条款一清 二楚,可以说是先声夺人,大有稳操胜券之势。而辩护律师也非常机智,上法庭前 做了大量调查,回避刑法指控,利用宪法做突破口。 检察官陈述控词之后,辩护律师便滔滔不绝开始答辩:我们每个人都有表达自 由的权利。那什么叫“表达自由”?我们以前的判例法上解释:一般是指言论、出 版、艺术创作的自由,等等。反正人类想表达的东西,只要不违反一个自由、民主 社会的法律规定,都可以说是表达自由。芭蕾舞是一种艺术的表达,在我们这个自 由、民主的社会里是合法的,是允许的,但在某些宗教社会里,会被指责为有伤风 化。脱衣舞刚开始在加拿大不也是被禁止的吗?现在合法了。为什么?因为我们的 社会不断发展,自由不断增多。 辩护律师越说越激动:腿上舞,只是脱衣舞的一部分。它没有妨碍别人,它不 是在大街上进行。一个愿脱,一个愿摸。顾客与舞女是在表达他们的自由。因此, 我认为腿上舞符合《人权宪章》“表达自由”的定义。人权宪章是我们宪法的组成 部分。这是宪法给予每个加拿大人的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利,在我们自由和民主社会 里是不可剥夺的。既然宪法保护这一权利,那么检察官从刑法上以有伤风化罪进行 指控,是与宪法相抵触的。因此,违反宪法,指控是不能成立的。 检察官没有想到,这辩护律师会从宪法下手进行辩驳,一时竟无言以对。 法官先生也是第一次听到这样刁钻的辩护词,觉得不无道理。 什么事一扯上宪法,真是无理也能搅出三分理来了。 休庭一小时后,法官宣判:“本法庭在聆听了检控方的指控和被告方的答辩后, 认为被告辩护律师有关‘表达自由’的辩护是有理的。所以本庭现在判决:检控方 的指控与人权宪章第二条相抵,故指控罪名不能成立,指控予以撤消。舞场老板无 罪。” 法官拿起法官锤,梆地一敲,一锤定音,这就成了法律。 舞场老板们当场就欢呼雀跃起来。这一锤使多伦多脱衣舞场的腿上舞生意起死 回生。 “法官这一锤使多伦多腿上舞像雨后春笋般多起来。”一位多伦多的报社记者 评论说。 记者的话虽然有些夸张,但从这个法官判决后,慕名而来多伦多的美国和日本 游客确实增加了不少。昔日多伦多宁静的教堂街也不再宁静了。 也许是受这个腿上舞判例的影响,多伦多女性也更加“开放”起来。这年夏天, 多伦多大学一位女大学生与几位男生在草坪上闲坐,看到男生都脱了上衣,她也想 让自己的胴体见见阳光,于是也脱掉上衣,露出丰满白皙的胸脯,说是要晒晒日光 浴。恰巧此时有一位警察路过这里,当即指出她触犯了安大略省妇女不得在公众场 合裸露上身的法律,给她开了一张七十五加元的罚款单。 这位女大学生接到罚款单后很不服气:为什么男生可以脱掉上衣,而我则不可 以?于是她开始了漫长的寻找公正的旅途。由于警察是依法办事,所以她要控告警 察,等于控告的是法律。她说:既然法律是人制定的,为什么不可以修改?经过这 位女大学生的不懈努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同情她,并认为原来的法律是错误的。 “为什么只限制妇女不许裸露上身,而不限制男人,这不是男女不平等吗?” “为什么原来的法律没有讲限制或不限制人们裸露下身,反而只讲禁止妇女裸露上 身,这说明原来的法律也不是无懈可击的。” 大家议论纷纷,舆论明显倾向女大学生。 在此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引起争论的事情。一位妇女坐在一个大型商场中心空间 的休息椅上,露出双乳给婴儿喂奶,一位工作人员建议她到商场专为妇女设的婴儿 哺乳室去,这一建议遭到这位年轻母亲的拒绝,她认为在室内安放绿树和花草的大 空间里给婴儿喂奶,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而且妇女在公众场合露出双乳有什么 不对?这一消息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后,第二天有几十位妇女去那个商场,都在公众 场合露出双乳为孩子哺乳,表示对那位妇女的支持。 安大略省立法部门为顺应民心,终于将法律做了修改,于1996年底通过一项新 的法律,规定妇女拥有在公共场所裸露上身的合法权益。并撤销当年对那位女大学 生的处罚决定,将七十五元罚款退还给她。 在这项法律通过的第二天,安大略省各大报纸都在第一版报道了这一消息。 1997年春末,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市中心的一条主要街道出现交通堵塞,原因是 两名卖笑女子光着上身在街上行走,过往的车辆和人群纷纷驻足观望,一时间繁华 的马路成了看马戏的表演场。由于她们的行为被法律允许,是合法的,警察拿她们 没办法,只好全力指挥疏散人群和车辆,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当地英文报纸《太阳报》(THESUN)在头版用整版的篇幅刊登了一张这两位女 子光着上身在街头用媚眼取悦行人的彩色照片。于是又引起人们的纷纷议论。 有人说:“应该在法律中补充说明,不能用妇女裸露上身来作为性商业的招徕 手段。” 一位议员建议:“妇女裸露上身最好的地方应该在湖滨浴场,而不是在闹市区 的大街上。” 这年夏天,在安大略湖的沙滩上,果然有许多女人裸胸游泳晒太阳。 既然法律已经允许妇女裸露上身,安大略省还是有许多妇女想要充分享受这一 法律赋予的权利。她们在自家的前后庭院里,光着上身割草坪,说是天太热。 恰逢加拿大总理大选期间,《多伦多之星》等很多报纸把裸胸女人割草的彩色 照片与加拿大新选总理的彩色照片同时刊登在一个版面上,“交映生辉”。 《太阳报》还登出一幅漫画,一中年妇女在自家门口敞开前怀,露出胸部,边 扇风边说:“谢天谢地,大选终于结束,这下该轮到咱妇女好好凉快凉快了。” 旁边画着一个邻居老头在摇头:“这世道,真是越看越糊涂了。” 多伦多的夏天,并不怎么热,一般最热也不过三十度左右。但是女人裸胸上街, 裸胸割草的事,倒是给这个城市增添了几分热闹。 舞女的裸露是为了赚钱,妓女的裸露是为了卖弄风骚,而良家妇女的裸露是为 了什么?自由?平等? 这在东方是不可思议的。 中国人到了加拿大,除了办些该办的“正事”,总要到处走走看看。白天去看 尼亚加拉大瀑布,晚上还想看看“西洋景”。过去,哪个城市都有“红灯区”,走 在街上就可以看到很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应召女郎在路边拉客。但是进入九十年代 以后,曾在西方国家,特别是在美国和加拿大非常盛行的“性解放”,由于艾滋病 的出现,使人们对其产生了恐惧,“性产业”渐渐走向衰势,社会风气开始回归传 统。红灯区消失了,应召女郎大都转入“地下”。在一些电话簿的“黄页”上,专 门刊有应召女郎的电话。路边应召改为电话应召。现在游客惟一可以“看”的“西 洋景”就是脱衣舞了。 蔡世新在多伦多经常接待从国内去的各种各样的人,企业家也好,艺术家也好, 政府官员也好,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提出要去看看脱衣舞。他们不敢自己去,也不敢 让英语不好的普通华人带着去,怕在那种地方遇上什么麻烦。他们觉得让律师带着 去比较安全。因此,蔡世新免不了要经常给远方的客人当一回“导游”。 1995年,中国一个艺术团到多伦多访问演出。晚上演出结束以后,蔡世新本来 要带他们去吃夜宵,男演员们却说:“哎呀,蔡律师,不吃夜宵了,带我们去看脱 衣舞吧!” 女演员们说:“我们听说还有男脱衣舞啊!” 在多伦多市中心,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洋街”,街上有个“铜管脱衣舞酒吧”, 是表演女脱衣舞的场所,据说是因为那个立在舞台中心被舞女们用来扶着做舞蹈动 作的管子是铜的而得名。在“铜管舞吧”的南边十几步远的地方就有一个表演男脱 衣舞的酒吧。于是,中国去的男演员们进了女脱衣舞酒吧,女演员们进了男脱衣舞 酒吧。男人看女人,女人看男人,倒是“男女平等”。 加拿大的脱衣舞场一般不收门票,只有在周末人多的时候才会以收门票的方式 限制一下入场人数。脱衣舞场之所以也叫酒吧,就是谁也不能在酒吧里干坐着,总 要买些酒水,酒吧的老板主要是在酒水里面赚钱。不过酒水也不是特别贵,只比普 通的酒吧贵一点。比如普通酒吧一瓶啤酒三美元,脱衣舞酒吧要卖五美元。舞台上 的脱衣舞表演随便看。要是需要舞女单独表演,一支舞曲要十美元小费。很多没钱 的人或者不舍得花钱的人,就花五美元买一瓶啤酒,看一个晚上,没有时间限制。 所以很多国内去的客人都说,加拿大的消费很便宜啊! 舞场里的秩序很好,客人一般都很斯文,即使是舞女在客人面前或是腿上进行 表演,双方也都是按舞场的“规则”行事,很少发生“不得体”的事情。 蔡世新带着中国男演员们刚刚坐定,一个金发女郎就赤裸着身子笑嘻嘻地走过 来:“先生,要不要给你表演一段?” 蔡世新问坐在他旁边的一位著名演员:“你要不要?” 那位演员说要,金发女郎就大大方方地表演起来。大概是由于她们已经习惯了 这个“职业”,一丝不挂地在客人面前表演,一点也不难为情,表情非常自然。难 为情的反而是第一次看表演的客人了。 蔡世新有亲身体会:刚到加拿大,没见过脱衣舞,很想看看,看过之后,也就 不觉得特别了。表情也会像女郎们一样自然。 那位著名演员看完表演,很有感慨地说:“外国妞的身材,中国女人是没法比 的!” 蔡世新曾听人说,很多艳舞女郎并非以此为职业,而是业余出来挣点“外快”。 他问金发女郎:“你是干什么的?” “我在读大学。”金发女郎非常坦然地说。 蔡世新有些惊奇:“你在哪个大学?” “多伦多大学。” 蔡世新又吃了一惊。他知道,在娱乐场所里混饭吃的女孩子的话,是不能信以 为真的。但是这个金发女郎一脸的天真,让他无法怀疑她的身份。 “几年前,我也在多伦多大学读过书。”他说。 “是么?读什么专业?”金发女郎兴奋起来,像是很高兴认识一个老校友。 “法学院。” “那你是律师了?”金发女郎非常羡慕。 蔡世新问她:“为什么读书还要来跳舞?” “晚上没事,来挣点学费。” 蔡世新在心里盘算,她跳一个舞挣十美元,一晚上如果跳十个舞就是一百美元, 收入很可观了。 “除了交学费,还干什么用?” “还可以出去旅游。”金发女郎很得意地笑起来,满脸的灿烂。当她得知蔡世 新带来的客人都是中国人时,非常天真地说,“我很想到中国去。” “中国不许跳脱衣舞。” “不是去跳舞,就是去看看中国是什么样子。” 整个谈话过程,她就那么光着身子。周围的中国客人渐渐也都习惯了与光着身 子的女人正常交谈了。 在一群金发女郎中间,有人发现了一个黑发女郎,她有一张东方人的面孔。叫 过来一问,原来是中国青岛人。 中国演员与她用汉语交谈。她说她的老公是加拿大人,她说她老公同意她出来 跳脱衣舞,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对年轻女性来说,没有哪个职 业比跳脱衣舞挣钱容易挣钱多。 当然首先得有一个漂亮的脸蛋儿和好的身材。 在资本主义国家,漂亮更容易成为赚钱的资本。 至于男脱衣舞酒吧的情况,蔡世新从来没去过,又不好去问那些中国女演员们, 也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