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建立独立系统 2000年1 月18日,在北京皇家大酒店蔡世新入住的房间里,蔡世新应我的要求, 最后一次为这本书补充材料。当谈到怎样保证法院审判的公正性问题时,蔡世新讲 的一些故事和见解,我都觉得有点“意思”,因此专门将其单独辟出一个题目来表 述。 1998年初的一天,蔡世新开着他的“宝马”牌轿车去律师行上班,刚把车停好, 就见远处开来一辆黑色加长“林肯”牌轿车。在加拿大,尽管平均每两个人就有一 辆汽车,人均汽车拥有量仅次于美国,为世界第二,但是能坐得起加长“林肯”牌 轿车的人并不很多。名牌豪华轿车实际上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林肯”车在律师行门前缓缓停下,一个保镖先下车打开车门,蔡世新原以为 来了什么大人物,出乎他意料的是,从车上下来的竟是他的老板皮特·海登。 蔡世新知道,海登平时都是自己开一辆瑞典“富豪”牌轿车上下班,今天怎么 换了车,还用上了保镖? 正疑惑间,只见海登下车以后,向车上的一个人摆摆手,“林肯”便悄无声地 开走了。蔡世新恍然大悟,海登今天是搭了别人的顺风车。 蔡世新和海登开玩笑:“皮特,今天怎么这样风光,有这么豪华的林肯车送你 上班?” 海登笑道:“我的同学是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大法官,他找我有事,顺便带我一 下。” “大法官上下班还有专车接送啊?”蔡世新到加拿大这么多年还不知道这个情 况。 “是啊。”海登说,“省里大法官的待遇和省长是一样的,有专车,还有保镖。 年薪也一样。” “那么联邦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和联邦政府总理的待遇也是一样的喽?” “是的。美国也是这样。美国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和总统一样,年薪25万美元 ;加拿大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和总理一样,年薪25万加元。” “为什么法官的待遇这么高?” “法官的待遇高了,才能够保证司法的公正。首先他不会因为挣钱少不够花而 接受贿赂;其次,他不会因为某种人情关系犯错误,把这么好的待遇丢掉了。那样 太不值得。” 蔡世新觉得海登说的有道理。 后来他听说,加拿大有人专门研究过公正和受贿的问题。结论是:人的天性是 有公正心的,但同时又很容易产生偏私。比如,在任何一个地方,任何民族的任何 人,当他看到一个大汉欺负一个小孩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同情弱者,认为 那个大汉欺负小孩是不对的。但是如果有人给他一点好处,贿赂他,或是某个亲戚 找他求情,或是某个官员给他施加压力,他可能就不一定站在同情弱者的立场上了。 如若他是一个法官,就会影响到审判的公正。加拿大现在很少有贿赂法官这种情况 了,而在没有建立和健全现行法制体系之前,贿赂法官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 “当然,”蔡世新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法官也是人,要求他对任何事情都 没有倾向性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司法制度比较健全的情况下,那种天然的倾向性总 不会偏离法律太远,而且会得到自动调整。减少了法官受贿的可能性,违反公正的 几率就小多了。” “怎样做到司法公正,这也是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情况,应 该做哪些改进?”我问。 他说:“现在,中国的立法权在全国人大,行政权在国务院,司法权在最高法 院,只是最高法院的权力还不够大,而且体制也不顺。其实应该把法院搞成一个独 立的系统,直接归中央领导。人事任免和经费预算都是独立的。全国各地的地方法 院直接从中央政府获得经费,不与地方政府发生横向联系,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干 扰。司法公正也会得到充分保证。” 我觉得蔡世新的这个的想法很好。就附和道:“在中央政治局的常委中专门分 工一人负责司法工作,等于把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都集中在中央政治局常委那 里了。党可以领导人大,领导政府,领导法院,但政府不能领导法院,就像政府不 能领导人大一样。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在组织上把法院的地位提高,比在口头上 喊普法教育、加强法治、惩治腐败要有效得多。” “法官的素质也要提高。”蔡世新补充道,“加拿大的法官是终身制,衣食无 忧。当然法官也不是那么容易当上的,必须是最优秀的人才,要有严格的选拔制度。 在加拿大,法官是非常受人尊敬的,受尊敬程度要超过政府官员。在加拿大的任何 场合,对法官讲话,第一句都是‘尊敬的法官先生’。如果是对总理致词,不用加 ‘尊敬的’,称‘总理先生’就行了。美国也是这样。我们在电影里经常可以看到, 如果是女法官,就称‘法官大人’。在西方国家,政客的形象不如法官好,政客是 你方唱罢我登场,而法官是终身制。政客常干一些肮脏的事情,这些肮脏的事情谁 来管呢?法官。西方国家的法官,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至少他不受政客的影响。” 我希望中国的法官也有权力至高无上的那一天。到那时,才会真正做到“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