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1989年后,香港再爆信心危机。港府要求的投资承担最低线是55亿港元,方可 取得有线电视经营牌照。和黄集团的首脑,在是否在港重点投资上举棋不定。结果, 港府转手把牌照给了九龙仓有线传播公司。 包玉刚的女婿、九龙仓有线董事局主席吴光正,躇踌满志地向新闻界表示,香 港市民将可在1991年,享有有线电视共20个台的节目服务。到1995年,可提供32个 频道;公司最高可提供59个频道。 然而,李嘉诚并未退出角逐。 按亚洲卫星公司与中国航天部的原有协议,“亚洲卫星一号”人造卫星,于1990 年4 月7 日成功发射上天。英国大东电报局亚洲区执行董事祁敖透露,连同购买卫 星、送入轨道以及保险费在内,成本共计1 .2 亿美元(约折9 .3 亿港元),三 家公司各占1 /3 股权。 “亚洲卫星一号”的原用途是以电话服务为主,由和记通讯负责经营。该卫星 共24个转发器,全部出租,年租金约2500万美元。而当时的使用率很小,李嘉诚 “移花接木”,把未尽其用的卫星改用在刚刚起步的电视计划上。 筹建卫星电视 李泽楷甫入和记通讯,正赶上卫星广播(电视)有限公司(简称卫视)成立, 李嘉诚家族与和记黄埔各占一半股权。卫视将向亚洲卫星公司所拥有的“亚洲卫星 一号”租用线路,其中和黄又占有该公司1 /3 股权。 李泽楷对卫星电视抱有浓厚的兴趣。这一兴趣可追溯到在斯坦福大学的时期。 那时,李泽楷修读完吉姆·克拉克教授的课程,听说丹佛市政府将一颗坏了的 人造卫星,送给丹佛大学,李泽楷便跑到丹佛大学去参观,并参与现场教学与研究。 李泽楷回忆这件事时承认,他真正是在那里学到有关卫星的知识,这有助于他日后 创办卫星电视。正是由于李泽楷是众人公认的卫星电视的行内人士,马世民任命他 为卫视的董事兼行政负责人之一。 1990年8 月,李嘉诚说服港府,放宽有关条例。新条例规定,若使用碟型天线 收看卫星电视讯号,只要不涉及商业用途(指向用户收费等)或再行转播(指向无 线台、有线台有偿提供服务),便无须申请批准及领取牌照。条例又规定,只接驳 一部电视机的独立卫星碟型天线可豁免领牌;若一座大厦共有卫星碟型天线及室内 系统,则需持牌公司安装及操作。 据统计,全港至少有15万座大厦符合安装卫星天线标准。这对九龙仓的有线电 视是个莫大的威胁。 烽烟四起,很难确认谁最先挑起战火。李泽楷不准许九龙仓打进长实系兴建和 管理的大型屋村、大厦楼宇安装有线电视;吴光正则禁止安装卫星天线的持牌公司, 进入该家族所控的大厦安装碟型天线及室内系统。 显然,两位商界才俊都有靠山。吴光正的靠山是岳丈包玉刚。可这段时期,包 玉刚几乎隐居起来。包玉刚逝世后,人们才知他早几年已身患绝症。李泽楷的靠山 自然是李嘉诚,很多事李嘉诚不出面,但抉择权在他手中。曾有记者就电视纷争问 李嘉诚,他与吴光正的关系如何。说话一贯滴水不漏的李嘉诚道:“我与包先生是 老朋友。”———避开吴光正不谈。言下之意,读者都不难揣测。 1990年12月,卫星电视正式获得营业牌照,但有两个附加条件:一是不可播放 粤语节目;二是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第一个条件,实际上是无线、亚视、有线等 三家电视台向港府施加压力的结果。三家的大股东皆有来头,无线有利氏家族、影 视大王邵逸夫;亚视有李嘉诚的同乡林伯欣家族、好友郑裕彤家族;有线则是包玉 刚与郭炳湘。在商言商,在重大利益上都不肯做谦谦君子。“亚洲卫星一号”覆盖 面从地中海至西太平洋,可为30多个亚欧国家和地区提供电视电讯服务。但卫视的 主要市场在香港,不少香港人,不仅不愿看国语节目,有的人连听都听不懂。不许 播粤语节目,等于丧失了香港市场。李嘉诚父子频频出入港府,要求解除禁播粤语 节目的条例。李氏父子还轮番上阵,借助传媒,指责港府规定的荒谬性:一家香港 本地注册的电视台,却不准许播放本地话的节目,此乃无稽之谈……李嘉诚一直以 和为贵。他如此“谩骂”,绝非一时冲动。他旨在争取民心。他委托一间独立的公 关公司,搞了一次民意测验,接近百分之百的卫视用户都赞成播放粤语节目(外籍 用户则希望再增加英语节目)。李泽楷将测验结果呈交港府的文康广播科广播事务 管理局,作为修改条例的参考。 和黄、九龙仓的斗法,到1991年中达到白炽化。双方的比拼,基本上和黄处攻 势,九龙仓处守势———吴光正竭力敦促港府,维持有利于自己的条例。而李氏父 子,则攻其“死门”,既要港府解除禁播粤语节目的条例,还要求准许向用户收取 费用。九龙仓向传媒坦言道:“根据我们多年的调查,香港这弹丸之地,只能容纳 一个收费电视,两个只会造成恶性竞争,两败俱伤。” --------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