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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和《红楼梦》
本文想谈谈我在博尔赫斯的作品中看到《红楼梦》的情况。这位时间之外的
作家以“庄周梦蝶”的空灵和超然复活了东西方的古老幻想;藉此,人们重又发
现了被遗忘的老庄、柏拉图、犹太神秘主义,发现了循环和梦……然而,他与《
红楼梦》的关系好像至今尚未被强调过。实际上,博尔赫斯对《红楼梦》是十分
推崇的,他曾对几位美国学者说:“《红楼梦》这部书就像它的书名一样好。”
(《神秘的岛屿》)作家之间的相互影响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我提到它是由于
我从这句话中得到了启发。我们不妨由“梦”的隐喻来看看。
隐喻的可能性是多重的。在《红楼梦》中,“作者”与“当日所有之女子”
的生活,是“曾历一番梦幻”的“作者”的梦境。人生是一个梦。这一命题在博
尔赫斯的诗文中得到多重形式的表现。《天赋之夜》的叙述者讲述他少年时代某
个晚上经历的死亡与爱情,乃是把梦当往事(或者说,往事产生于和梦一样的虚
构。这一点,他在《书》一文中说得较为明白:“什么是对往事的追忆?还不是
一系列梦幻的总和吗?”)。另一篇小说〈等待〉中的主人公在七月的黎明被追
击者从梦中惊醒、击毙,演示的不过是他夜复一夜同一个梦的场景。把现实生活
解释为和梦一样按一定规范运作的生命体验,成为文学中博尔赫斯幻想的力量和
美的源泉。这是第一种。下面一种是对这一种的发展。
《红楼梦》中作为主体故事的贾宝玉的人生,是女娲炼就的一块顽石“幻形
入世”的梦游;顽石的灵魂故事来自“作者”的“一番梦幻”。博尔赫斯的《圆
形废墟》仿佛是对这一结构的概括:一个人在圆形剧场“梦”一个孩子,并设法
让他忘掉是别人的一个梦,而他自己原来也是一个梦,一个别人千方百计做出来
的梦。博尔赫斯的迷宫建造,把宇宙视为“永恒的交替”的形式,包含着诸多层
次的梦境,不难看出这跟《红楼梦》用循环的梦来设计一个世界是一致的。
我发现的第三种情形是关于文学本身的。《红楼梦》第五回叙述贾宝玉在梦
中来到太虚仙境,听警幻仙姑曲演《红楼梦》十二支。这个梦的一种寓意可以用
与曹雪芹差不多同一时代的英国评论家艾迪生的一句话来概括:“在梦中,灵魂
是剧场,演员和观众。”博尔赫斯在《纳撒尼尔?霍桑》一文中由此写道:“文
学是一个梦,一个经过引导和斟酌的,但本质不变的梦……”他的《圆形废墟》
是这一理论的意象性表达:主人公梦见自己成了老师,然后用一千零一夜“梦”
一个跟他相象的忧郁、倔强的少年。《红楼梦》开卷说“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
幻……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做梦”和“说书”的先后关系只是
表面上的,两者实质上是一回事。每一个文本都是通过虚构的事件,叙述自己的
创造过程,自己的历史,文本的意义在于讲述它自身:《红楼梦》的“梦”实质
上也是对它自身的隐喻。博尔赫斯就《圆形废墟》解释说:“依我看,一种语言
意味着一个说话者和一种梦幻,一个做梦的人”。我发现这也是《红楼梦》的灵
魂所在。
毫无疑问,博尔赫斯的诗文和《红楼梦》存在着巨大差异;《红楼梦》由
“梦”而创造的命运的寓言和末世终极人的形象,不是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所能
负载的,或者说被后者扬弃了。《红楼梦》预示了部分的博尔赫斯,博尔赫斯创
造了《红楼梦》的部分特色。后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在博尔赫斯之前,《红楼梦
》的这些特色是我们难以看到的。我想到罗兰?巴特说过的一句差强人意的话:
“作者既不是文本的源泉,也不是文本的终极;他只能造访文本。”由此,我看
到另一个方面,即梦所揭示的文本的原型存在。
博尔赫斯在《柯尔律治之梦》中讲到《忽必烈汗》、《化身博士》等诸多由
梦而来的诗文,并据此推测(带着游戏性的幻想)宇宙中存在着标准型,它通过
梦进入我们的世界。这一说法源于怀特海的“永恒客体说”,在柏拉图的理念论
中也能找到支持。或许我们该说,每一类有渊源关系的作品同出于一个文本原型,
这些原型又同出于一个更高的原型。这一思想也是《红楼梦》向我们暗示的。《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在梦中听到的《红楼梦》十二支曲文是大观园故事的原型
(这是文本藉故事演示自身)。第一回前半部分讲述了这部书的神奇来历,最根
本一点是《石头记》由一个梦而来;这部书是对梦中感知的文本原型的反映。原
型在一代代人身上唤起普遍的记忆,通过作者制造相同而又有差异的感觉。《红
楼梦》和博尔赫斯的《圆形废墟》等诗文都是对它们的文本原型的反映。比较之
下,博尔赫斯更注重宇宙形式,同时也更致力于揭示文本的原型。实际上凡是超
越时间存在、能被一代代人反复阅读的作品,也就是接近文本原型的作品;反之
则很快被遗忘而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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