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重点领域(3) 4.生态保护和建设 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纲要》提出: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管 理体系,形成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沙漠化防治体系, 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城市绿地建设,逐步改善生 态环境质量。 (1 )生态环境监测及安全评价。 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评估技术和标准体系,形成国家级、区域级、保 护区等多层次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采用遥感和地面监测等现代技术手段对森林、 草地、湿地、农田、自然保护区、沙漠、水土保持、农业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 大型生态建设工程、重点资源开发区及土地利用变化等进行有效监测与管理,对严 重突发污染事件和海上赤潮、石油污染、沙尘暴等灾害进行应急跟踪监测;建立生 态环境安全评价及预警预报系统。 (2 )建设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重点保护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东北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治理水土流失, 减少风沙危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速生丰产林基地,逐步满足人们对生态 环境和林副产品的需求。加快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 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地 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六大林业生态工程。 (3 )建立自然保护区。 加强现有森林生态系统、珍稀野生动物、荒漠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 系统等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现有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 野生植物、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在长江、黄河等大江 大河源头区域及青藏高原的重要天然湿地,西南、东北以及西北荒漠地区等生物多 样性丰富、原生生态系统保存较好且生态敏感区域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有 计划地建立一批质量高、有实效的自然保护区。合理空间布局,加强生物走廊带建 设。 (4 )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 加强现有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在江河源区,长江、黄河和松花江等 流域重要湿地(湖泊),塔里木河、黑河等内陆河流域,南方红壤丘陵区、黄土高 原、北方土石山区,农牧交错区、干旱草原地区,近海重要渔业水域建立生态功能保 护区;调整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友好型”的产业,最大限度 地减轻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坚持“封育为主,宜治则治,宜荒则荒”的原 则,尽快恢复与重建生态功能。 (5 )防治土地沙化。 制定适合土地沙化地区经济发展的经营机制和政策,研究、推广防治土地沙化 的适应耕作制度;形成防、治、用有机结合的土地沙化防治体系;干旱沙漠边缘及 绿洲类型区以保护现有植被为主,在绿洲外围建立综合防护体系;半干旱沙地类型 区主要是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主要是在做好现有植被保 护的前提下,对人类经济活动集中地区的沙化土地进行治理;黄淮海平原半湿润、 湿润沙地类型区应全面治理沙化土地并适度开发利用,南方湿润沙地类型区应对沙 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发。对不具备治理条件和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 采取措施,严禁开发。 (6 )加强水土保持。 完善水土保持政策,落实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的各项政策,加强基本农田和 草原水利建设;坚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相结合,水土流失治理与群众脱贫致富、发 展地方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以大流域为骨干、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防 止大规模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建立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 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研究、开发和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加强国际合作 与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管理方法和手段。 (7 )发展生态农业。 加大对农业野生生物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力度,抢救性收集重点地区农业野生 生物资源,建立农业野生生物原生地保护示范区或保护点;大力开展保护性耕作, 继续开展旱作农业示范县和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制定有效的政策及管理机制,研 究、推广生态农业关键技术和模式,鼓励农民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合理使用化肥、 农药,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态系统;健全无公害农 产品法律法规、标准、检测体系,完善农业生态环境检测、评价及预警系统;强化 农产品生产基地及产品安全管理,创建各类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及品 牌。 (8 )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 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编制风景名胜区 规划,并严格实施。风景名胜区规划中要划定核心保护区(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 景观区和史迹保护区)保护范围,制定专项保护规划,确定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 核心保护区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规划要与当地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协调一致。 (9 )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建立并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现代化城 市的标准,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较大面积的城市周边生态保护区域。加大城 市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大力推动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减轻“城 市热岛效应”。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市容环境管理,减少扬尘和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