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的“二等公民”地位(5) (4 )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农民阶层分化加剧。 随着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性越来越 大。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的状况,迫使部分农村劳动力脱离土地;而单纯的农业生产 效益低下,又导致部分农民与农业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的分离。这一方面,是农 民们在面临不同比较利益做出了不同的理性选择;另一方面由于国家从规模效益的 角度出发而实施的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形成了农副业生产经营的规模经济,并发 挥其比较优势。农业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的相对稳定和农民劳动力人数的相对减少, 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民阶层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在客观上进一步导致农民阶层在 生产、经营及社会、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分工的深化,这一结 果又将进一步推动新一轮的农业劳动阶层向非农业的转移。农民无论是在农村,还 是进入城镇,都加剧了当代农民阶层的急剧分化,而且这种分化将伴随着我国现代 化的全过程。 2.当代中国农民阶层的分化 (1 )我国农民分化的现状。 经过二十余年的演进, 农民分化的结果是: 第一,未分化的农民, 以家庭为主要组织纽带,以经营土地为特点,主要从事 传统的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和经营。他们或者专门大规模经营管理土地;或者 以土地经营为主,兼营副业;或者以某副业经营为主,兼营土地;或者单纯经营中 小规模的土地。这一阶层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4% ,占农村总人口的37% ,所从 事的第一产业的纯收入约占农民家庭收入的63% 。 第二,已分化的农民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已经完全或在大部分时间内脱离了农 业的生产和经营而从事其他非农产业的生产和经营。他们既包括在乡镇企业、村办 企业、私营企业里的雇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外出打工者等(不包括在城镇就业者), 也包括私营企业主、乡村企业的各类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前者一方面接受现代工 业生产的熏陶,掌握一定的工业知识和现代生产技能,另一方面又同土地、乡村和 农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后者或者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并雇佣劳动力进行盈利性的经 济活动,或者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管理经验和社会关系,能对农村的非 农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决策并决定盈余的分配。已分化的农民约占农村劳 动力总数的46% ,占农村人口总数的31% ,所从事的第二、三产业为农民家庭创造 了约37% 的纯收入。 (2 )转型期农民分化有以下特点: 第一,农民分化主要是增量的分化,真正从事土地经营的农民的绝对数量不但 没有减少,而且还有少量的增加。虽然农民的分化减少了很大一部分从事土地经营 的农民就业数量,但从总体上来说,由于农村人口的大量增加,分化的数量小于农 村劳动力的增加数量。 第二,农民的分化是以粮食等重要生活、生产资料生产的大发展,以农业基础 地位的巩固和加强为基础的。在农民分化过程中,土地经营不但没有受影响,而且 还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农业生产的大发展,是农民分化的最根本的基础,保障了分 化农民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供给,避免了供给不足而引起的社会动荡。 第三,分化的农民大部分离土不离乡。分化的农民首先是农业发展之后适应农 民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需求而开始脱离土地经营的,这些需求具有一 定的地域特点,这就决定了他们大部分的活动范围不可能越出原籍,而相对于农村 改革显得滞后的城市也不可能大规模地容纳分化的农民。 第四,农民的分化在于比较利益的驱动,是一种主动积极的态势,无论是分化 的农民,还是未分化的农民,均在分化过程中得到了物质利益好处。在农业生产发 展、农民收入提高的前提下,农民的分化是由农业与其他非农产业之间的利益差距 的比较而引发的。农民的自主意识、对利益追求的内在动力和行业之间的利益差距 的现实,使分化的农民得到了非土地经营的利益。而同时,也使未分化的农民既得 到了土地经营的更多的实惠,也得到了分化的农民所带来的物质的、文化的和思想 观念影响的好处。 第五,农民的分化是随生产的发展并适应国民经济的需求逐步展开的,对整个 社会的冲击和压力较小。我国国民经济的状况和有关经济发展政策的实施,使农民 的分化程度取决于农民自身的动力与非农产业的外在吸引力和容纳力的均衡,这一 过程是根据经济发展的可能和要求而逐步展开的。除了经济的原因和农民自身发展 的要求外,既不存在强迫农民分化的压力和暴力,也不存在对非农产业吸纳分化农 民的外在强制。这种温和的农民分化方式对社会压力和冲击较少,并对社会各行业 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