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的“二等公民”地位(10) 4.沦为“二等公民”的中国农民 在我国,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少得多,但支配着整个社会舆论的却是城市居民。 一切传播媒体都存在于城市,所有新闻工作者、学者、决策者都是城市居民,他们 不仅更多地听到市民的声音,而且更有可能站在市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可以说, 城市居民的观念支配着整个城乡关系发展的方向,对城乡政策的走向有着举足轻重 的影响。 城市是现代产业赖以存在与兴旺的风水宝地,是现代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主 要载体,就好像是一辆能够将乘客运往更好生活目标的汽车。人们生活在城市里比 生活在乡村中往往可以得到较高的物质收益,较多的福利、医疗与安全保障,较好 的文化与艺术享受,子女们也可以得到较好的受教育机会与成长环境。然而,在那 些正在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国家里,城市的规模与数量都十分有限,根本无法满足 所有希望到城市里生活的人的愿望。于是,这些国家的城乡关系中就出现了“乘车 效应”。( 意指客运汽车进站时,车下的人都十分迫切地想上来,而车上的人却又 不希望有更多的人挤上来。) 所有了解城市生活优越性的乡下人都盼着有朝一日能 够进入城市定居,他们中的不少人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而城里 人则不希望有更多的人闯进城来,他们为此而冥思苦想出各式各样的措施和对策。 不过,由于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 各不相同,居民对进城农民的排斥程度也不尽一致。在具有自由与平等传统、实行 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里,市民对新移民的反感可能是微不足道的。而 在一些经济落后且缺乏自由、平等观念的国家,城市居民对这些所谓的“入侵者” 的态度则很可能充满着偏见和敌意。 就目前来看,城市居民在农村人口进城问题上偏见最多,对所谓的“盲流”敌 意最深和“乘车效应”表现得最明显的国家恐怕就数我们中国了。 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他们或务工,或经商,或受雇于人, 或独自开业,成为实际上的城市人口。据公安部门的统计显示,1994年我国各地异 地务工经商的农民已超过5000万人,而大部分学者估计则有7000万~8000万人,其 中70% 的农民流入大中城市。最新的普遍估计是,2001年我国城市中的“暂住人口” 已经超过1 亿人。 进入城市的农民,一般有相对封闭的交往圈子,有相对集中的聚居区。比如在 北京就有“浙江村”、“河南村”等万人以上聚居区25处,其中“浙江村”的村民 已高达15万人。城市社会的这些新成员带有明显的对农村印记,在价值观念、行为 举止和衣着打扮等方面处处体现出农业社会成员的特征,因而成为一个与城市居民 群体截然不同的社会群体。农民工群体和市民群体共存于城市社会之中,文化背景 的不同,行为方式的差异往往引发摩擦和矛盾,这就产生了两大社会群体如何协调、 如何相互适应的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到我国城市社会能不能正常发展的重大问题, 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要正确地把握问题的实质,还应该从了 解两大社会群体相互关系的现状开始。 从近几年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群体和市民群体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是基本融 洽的,甚至还可以时而听到两个群体之间的成员互相关心和互相帮助的事迹。1995 年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就曾经播送过青岛市上百位市民积极献血救助一 位颈动脉被割破而生命垂危的打工妹的感人故事。然而,在两大社会群体友好共处 的主流下面,还或多或少地潜伏着一些不和谐的杂音,有时甚至是“暗流涌动”。 这是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 1993年9 月13日的《经济日报》发表了该报记者胡其萍的京城访谈札记《民工 在城里受歧视吗?》一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两大社会群体之间的摩擦与不 信任状况。原文称: 河南省开封来的一位小伙子在京城一家饭店里当服务员。他说:“我最不满意 的是现在社会上对我们民工瞧不起,可以说上至某些单位里的领导,下至街头扫地 的清洁工,都看不起我们。”四川广安来的一位女推销员说:“在公共汽车上售票 员就看不起我们,买票、问地方,她们都不爱搭理,看我们穿得不好就光查我们的 票,而且谁丢了东西,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我们民工。最看不过去的是,工商局的 人对外地摆摊、卖菜的特别凶,有时把桌子都掀了,东西砸得稀烂,太让人生气了! 有时我们外地民工对政策不了解,那也该好好说,不该那么厉害嘛!”浙江温州来 的一位商场女售货员说:“北京人对我们特别不客气。我知道,有很多外地人被骂 过,甚至被打过。我自己虽没挨过打,但也经常被别人骂一两句,开始觉得特别气 愤,后来才习惯一点,谁让我是外地人呢!” 上面三个人的讲述只是列举的外地打工人员对城里人的态度的典型反应。中国 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李强教授在北京地区完成的对70个农民工的个案调查中发现, “被人家看不起”和“受歧视”是民工的普遍情绪,也是民工最不满意的地方。这 种人际交往中的不协调、不信任积累多了有时会进一步升级演变为冲突,从轻微的 口角到严重的打架。冲突还会加深民工心理上的受歧视感,从而也更易引发新的冲 突,形成恶性循环。 在上海、深圳,打工的农民同样感受到市民的歧视,因此而上演的悲剧事件已 有多起。然而,最大的歧视还不是这些,而是他们在工厂、企业内所受到的不公平 待遇,以及各种体制对他们权益的限制。在前文中,我们所谈及的农民工与市民正 式工的不平等权益与待遇,其实就是谈论农民工群体的受歧视状况。一般来说,歧 视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社会歧视,即社会上某一群体的成员因看不起另一群体 的成员从而给予后者一些不公平的对待和不友善的态度。例如,今天在美国等国家 中存在的种族歧视、民族歧视以及在中国存在的性别歧视就属于社会歧视的范畴。 另一种是制度歧视,即社会制度规定某一群体的政治、经济或文化地位高于另一群 体,从而使后者遭受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权益受到损害。例如,南非种族隔离制度 生效期间的种族歧视、民族歧视就是制度歧视。在社会歧视情况下,歧视主体的歧 视行为是违法的,受歧视行为损害的成员在原则上可以请求法律救济,也就是说, 社会歧视是一种非法歧视。但制度歧视却是一种合法歧视。在法律规定对某一群体 给予较低待遇的情况下,假如有人要以公平的态度对待这一群体的成员,则反而是 违法行为。中国现行户籍制度下工厂、企业对农民工的权益、待遇的诸多限制与不 公平就是这种合法的制度歧视。 由于制度歧视是合法的,是由法律规定的,因而人们会把不公平性归咎于法律 本身的规定,而不至于把怨气发到歧视行为主体的身上;而社会歧视是非法的,受 歧视者对歧视行为更加难以忍受,因而与制度歧视相比,社会歧视反而对社会稳定 具有更大破坏性。显然,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遭受的歧视是双重歧视,既有制度歧 视,又有社会歧视。正如前文所述,“被人看不起”和“受歧视”是外来民工的普 遍情绪,也是民工最不满意的地方。对企业给予的与市民正式工不同的待遇,农民 工们比较容易忍受,但对来自市民的歧视眼光,则是另一回事了。这是由社会歧视 独有的特点所决定的。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较好的解决,如果农民工群体的受歧视 感日积月累,那么就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与对立,从而影响社会的正常进 步。 因此,尽可能减少市民对农民工的歧视,尽可能降低农民工群体的受歧视感, 乃是我国城市社会一个比较具有紧迫性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