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为夫豪赌贪污800万 2000年7 月7 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审判庭内传来法官庄严的声音:上诉人刘艺 霞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巨额公款874 二万元;上诉人李少洋勾结并伙同刘艺霞贪污 巨额公款并予以挥霍,罪行败露后,两人携带巨额公款畏罪潜逃,两人的行为均已 构成贪污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一审法院判处刘艺霞、李少洋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 产……本院裁定如下:驳回—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双困惑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法官,那里有期待、有希望、有恐慌、更多的 却是茫然,她曾经是温柔的、娴淑的、坚定的,“我认为夫妻之间要相互信任,我 始终相信我的丈夫会把钱还上……”刘艺霍无论是在预审,还是在开庭审理时,她 总是这样说,然而,她的丈夫李少洋却带着她走向了犯罪的深渊,走上了死亡之路 …… 刘艺霞技校毕业,今年36岁。1991年她取得会计资格。1995年11月她被借调到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1996年9 月正式调入该单位任出纳。 刘艺霞的家庭生活很平顺圆满,她与李少洋自由恋爱三年后,于1985年结婚。 婚后两年,他们有了女儿。李少洋大学文化程度,1993年下海经商。开始是与人合 作,后自己开公司,生意平平。 三口之家生活很平静,刘艺霞在单位、家庭之间来来往往,关心体贴丈夫,细 心照料孩子,维系、呵护着小家的安宁…… 1996年3 月,李少洋生意的“不顺利”打破了小家的宁静,也打乱了刘艺霞的 心。李少洋对她说:现在生意不好做,我缺乏周转资金,你能不能从你们基金会弄 些钱出来,等手头宽裕时再还上。 还说:这叫“借鸡下蛋”,就是借基金会的“鸡”,下他发财的“蛋”……刘 艺霞觉得丈夫做生意没钱自己应该帮助他,她相信丈夫,相信他有本事,会财源滚 滚,然后把钱还上,而且,自己不说,谁又会知道呢。于是第一张5 万元的现金支 票就这样在3 月8 日开出了。现金支票开出后,她自己到银行取出了现金,交给了 李少洋。公款开出去了,刘艺霞心里忐忑不安,她没敢做账,她把支票存根偷偷拿 回家。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三年中,刘艺霞应李少洋的“要求”频 频填写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开始,李少洋要的不勤,她取得也少,后来李要得勤 了,她也取得多了,有时一月多达10余次,隔三差五就取个三五万元。起初,她取 钱时还有所顾虑,后来,她就像从自家的钱袋里掏钱一样从容。从1996年3 月至1999 年2 月16日他们出逃前,她先后从单位“弄出” 现金支票107 张,填写现金人民币485.425 万元。刘艺霞在法庭上说:我一直 在催李少洋还钱……但钱滚滚外流却分文未归。 然而,现金支票提出的钱已不能满足李少洋的需要,五万。 人万的钱“填不饱”李少洋贪欲。1996年12月,李向刘艺霞要10万元的转账支 票,说是公司急用。刘艺霞又开始给她“亲爱的”丈夫开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可以 一次得到大数目的钱,但有“风险”,会计要在年度进行查账、对账。为此,刘艺 霞不得不找到与她同办公室的会计殷新民(已另案处理)。殷新民是基金会聘用人 员,担任会计。 刘艺霞以商量的口吻对殷新民说:我丈夫要向基金会借1O万元,想开转账支票, 您看行不行。殷新民当即回答说:不行。过了两三天,李少洋亲自找殷新民说此事, 还要求写借条。殷新民为个人利益,还是让刘艺霞开了张10万元的转账支票,要求 李少洋写了借条,初次开转账支票还算“顺利”,之后,刘艺霞与殷新民之间好像 有了某种“默契”,刘艺霞再开转账支票时就向殷新民说一声,刘艺霞说:这样做 是让他年底别查账。而殷新民于1998年3 月至1999年2 月也先后向刘艺霞借公款8 万元用于炒股、家用。刘艺霞自此开始至1999年2 月开出11张转账支票,金额达248.8 万元,最少的6 万余元,最多的60万元。 这些转账支票有的转入李少洋经营的公司,有的转入李少洋指定的公司。怕事 情暴露,刘艺霞将1997年11月至1998年10月开的转账支票以假冒领导签字、重复记 账等方式平账。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少洋的胃口越来越大,刘艺霞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她为丈 夫搞的钱数额越来越大,而她在犯罪的泥潭里也越陷越深…… 1999年2 月,李少洋对刘艺霞说,我在南方有一笔债务必须还z 如果还不上, 我的自由就得不到保障。刘艺霞按照李少洋的吩咐,从单位开出一张140 万元的汇 票。 三年的时间,刘艺霞像流水般给李少洋的钱,他究竟用在什么地方了?李少洋 在法庭上讲:我向刘艺霞要钱有的用在生意上的应酬,有的就花了,有的用在赌博 上了……流水般来的钱,就流水般花掉了。 原来,1998年,李少洋偶然地遇到了一个叫杨立新的朋友,他们都好赌。于是, 杨立新带着李少洋到了北京的几个赌场。这一赌,李少洋输掉了170 万元。还不上 赌债,杨立新把李少洋“留下了”。之后,他们俩又一同去了香港,又去澳门。豪 赌,一下又输掉200 万元。无奈债主逼上门,李少洋只有向妻子要。据查,那140 万元的汇票,几经辗转,最后进入了赌博公司,还了赌债。 雪球一样翻滚的公款像摆在李、刘两人面前的炸弹,随时有爆炸的可能,又像 悬在两人头顶上的利剑,时刻要掉下来,他们已经陷得太深,800 多万元的公款不 是一下子可以还清的。其实,他们此时迷途知返,投案自首也不晚,但他们却选择 了三十六计中的上策——走。 1999年2 月3 日,刘艺霞从基金会的美元账户上给李少洋开出140 万元的汇票, 2 月16日又从中开出60万元的转账支票,都是将美元转为人民币的方式开出的。刘 艺霞对李少洋说春节有单位要从基金会美元账户上提美元,问李少洋能不能马上还 钱,如果不能还事情就要露馅。李少洋说:我还不上这些美元,干脆不要还了。我 带你和女儿一起走算了。不回来了,我们一起出国。随后,她按照李少洋的吩咐 “收拾一下”,卖了家中值钱的东西,包括犯罪的证据——那些支票的存根。2 月 23日,李少洋带着妻子刘艺霞、女儿及10多万元人民币、2 万多美元,以及诸如身 份证、护照、户口本等证件出逃。 23日,星期二,基金会领导接到刘艺霞请假的电话,她说:我春节和爱人外出 旅游,现在在西藏,因为生病发高烧,争取周四、周五回来,最晚下周一赶回单位 上班。但是,她一直没有露面。单位经过查账逐步发现刘艺霞私自转走单位的人民 币,由她掌管的现金库资金居然为零。同时,单位还了解到刘艺霞持有因私护照, 这是1998年李少洋给她办的。单位立即给她公公家打电话联系,得知她的女儿与她 一起外出旅游,她还请她公公为女儿向学校请了一个月的假。单位感到了事态的严 重性,马上向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报案。3 月10日,西城区检察院依法立案。而后, 公安部发出红色通缉令:全国通缉刘艺霞、李少洋。 此时,刘、李两人带着20余万元先后到了苏州、无锡。其后,他们终于在沈阳 安顿下来。在沈阳,他们租了一套两居室居住。 这是刘艺霞在外出途中结识的姓钱的人帮助他们租的。此人还答应他们帮助他 们办理出国护照,李少洋把他们带的2 万美元、3 万多元人民币交给他。他们想办 理好三人的护照后,逃往国外。 李少洋十分狡猾,无论在出逃时,还是在在逃期间,他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出逃时,他为了安全,从不坐飞机,只坐火车。 在无锡时,他准备炒股,用自己的名字办了证券交易卡,他怕不安全,把卡作 废了。出逃时,他带了刘艺霞亲戚的身份证。在沈阳,他用它在招商银行办了一卡 通,将人民币入在卡里。 在沈阳期间,李少洋平时没什么活动,白天有时在楼下看人下棋、打牌,很是 “悠闲”。直到7 月30日,他被抓获。随后,公安人员抓获了刘艺霞。两人被抓时 身上只有一百多元钱。8 月13日,两人被逮捕。2000年1 月3 日,北京市检察院第 一分院指控被告人刘艺霞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少洋犯贪污罪向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庄严的法庭上,刘艺霞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她不只一次地哭诉:我对不起单 位,对不起我的女儿,我太相信我丈夫了;我完全被他“欺骗”了……李少洋也说 :是我害了她,是我害了全家,是我让国家蒙受这么大的损失,希望法庭对她能够 从宽处理…… 经过法庭质证、法庭辩论、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艺霞身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国 家工作人员并管理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少洋勾结 并伙同被告人刘艺霞贪污巨额公款,予以挥霍应以贪污共犯论处,其行为已构成贪 污罪。两人所犯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 损失,必须予以严惩;被告人刘艺霞犯挪用公款罪亦应依法惩处,一审法院判决; 被告人刘艺霞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犯挪用公 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 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被 告人李少洋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收缴在案的 赃物变价后折抵赃款,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一并发还中国技术发展基金会。 “死刑”、“死刑”,法官庄严的声音回荡在刘艺霞的耳边,她那双美丽的大 眼睛流露出惊恐、慌乱;女儿,妈妈对不起你! 妈妈要上诉,要争取一线生的希望,妈妈离不开你…… 2000年6 月14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刘艺霞、李少洋贪污上诉案。 刘艺霞上诉理由是:她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贪污罪主体,所在单位是社会团 体组织,系非营利机构,未与李少洋合谋,资金一分未花,量刑过重,李少洋上诉 的理由是:定性不准,量刑过重。 2000年7 月7 日,北京市高级法院进行终审宣判,认定上诉人刘艺霞身份是国 有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事业性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 贪污罪,李少洋系贪污共犯。 于是作出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刘艺霞、李少洋夫妇的死刑判决。 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