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说过,喜欢怀旧说明我们正在衰老。可总有很多过往藏在记忆深处,像深埋 地底的老酒,偶尔地抿上一口,都有说不出的甜蜜与温暖。我总是抗拒不了这种诱 惑。 老乡身份确定后,唐莉背叛组织,从遥远的最左边搬把凳子坐到了我的右边, 也不管身后她伙伴发出阵阵重色轻友的警告。她坐到我的身边,我们最近的距离只 有不到一公分,身后暧昧的笑声渐次低了下去,我看到她脸上有朵红霞花一般绽放。 老天,你怎么如此眷顾我,我学益阳话原本只是讨好肖妮的,如今,肖妮生长在别 人怀里,花开花谢都与我无关,唐莉就这么飘然而至地在我心里荡起一阵又一阵的 涟漪。“上帝在关闭人一扇门的同时,又打开了另一扇窗户。”这话谁说的,我得 给他颁奖! 不得不承认唐莉首先就对我有好感,她坐定后没多久就从兜里掏出手机,叫我 别动。我虽然觉得有点好笑,但还是两手举过头顶,以一个标准投降姿势定格在她 面前。这丫头还真以为自己这手机是《手机》里头张国立讲的手雷呢?好,今天可 照了一帅哥。她说。原来她手机有摄像功能,在这给我照相呢!第一次被人称为帅 哥,怎么说也得表现点矜持。我搔搔头皮,我一紧张就搔头皮,好象电视里很多人 物都是用这动作来掩饰内心的紧张。 我要过她的手机,说是要看她拍的照片。屏幕上的我以一种狰狞的姿势出现, 我说这哪能见人啊,叫她删掉,她说没有,这样很有个性。天知道我该说什么好。 我拿起她的手机,在键盘上按了几个熟悉的数字,然后拨号,再然后我的手机也在 我兜里嘀嘀地叫了起来。这是我的号码,我把手机还她,指着她手机上显示的已拨 电话说。记得在很多小说或者电视里,常常有男生在大街上拦住个女生,说自己电 话没电了或者坏了,而且自己又有很急的事需要联系,想借电话打下,然后借到电 话后就直接拨自己的号,再然后发展的结果就看自己造化了。曾几何时,我对这种 拙劣的泡妞伎俩是何等的嗤之以鼻,想不到今时今日,我方明也沦落到靠此骗取女 孩子的电话。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唐莉。我问哪个li,她说茉莉的莉。有那么一瞬间, 我在手机上添加新号码的手指停顿了一下。那个字就那么轻易地击中我的神经,不 留一丝商量的余地。 我的初恋的名字也带个“莉”字,茉莉的莉。高中,我曾含情脉脉地看了我初 恋三年。三年来,初恋就坐在我眼角刚刚能扫到的位置。如果她是一种植物,我的 眼光就是水,这样浇灌了三年,或许她从来没有想过她能如此滋润的原因。 三年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简直有三辈子那么长,现在回想起来,搞不清是今 世还是前生。 我很难形容这三年中的心情,有时候想轻轻抱一下,有时候想随便靠一靠,最 终都一一忍了,心似乎一直被一汪不旺却不灭的小火仔仔细细地煎着。听说有一道 味道鲜美无比的猪头大菜,做法早已经失传,行家讲关键是火候,那种猪头是用二 寸长的柴火煨三天三夜才做成的。每隔半小时添一次柴,一次只添一根柴火,三天 三夜之后才熟。三年高中,一天一点的小邪念就算是二寸长的柴火,三年过后,我 似乎也应该成熟了,跟猪头似的。 后来初恋去了另外一所城市上大学,各人有了各人的生活,我又没有勇气主动 跟她联系,压抑在心底的情感就这么淡了,然后就再也没有了。再见初恋是大二的 暑假,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在聚会的间歇我把她约了出来。在那条曾经陪伴我整个 高中的小街上,我清楚的知道这条街道有几家网吧,哪家的谁谁跟哪家的谁谁谁曾 有过过节,某某饭店的招牌是第三次更换了,我对这条街道是如此熟悉,可我和初 恋走在这条路上却是什么也说不出来。路好象永远也没有尽头,我们的眼睛落在除 了对方身体以外的所有地方,她黑仔裤白T 恤,头发还是不长不短地垂到肩膀,心 惊肉跳的美丽。我说我索性讲个故事吧,话说一个男孩如何听说过一个女孩,如何 看了她三年,如何在这种思路中长大。她说我也讲个故事吧,话说一个女孩如何听 说过一个男孩,如何想了他三年,如何在这种思路中不知所措。我不由得倒吸一口 冷气,在狂喜中一动不敢动。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她有了男朋友。这是她最后对我 说的,然后我们再见,学会在放弃中长大。那是段怎样的青葱岁月啊! 挥之不去的记忆啊!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