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就在那件事情发生后没有多久,我们班原来的班长因病休学了,而李小红竟偏 偏让我最讨厌的齐志当了班长。当了班长之后,齐志更积极了。还经常在班会上批 评这个批评那个的,有一次,还竟然说我不爱团结同学。 我小的时候,也和现在差不多,不太喜欢总和众多的人搅在一起。但被齐志这 么一说,我却是一千个不乐意。所以,在他说我的时候,我便故意将背在坐椅后面 的手端到前面来趴到了桌子上,以不严肃的坐姿来表示对他的抵抗。于是,我看到 李小红朝我翻了一下白眼。 还有一次,班级里排节目,为的是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节目的内容是个新疆 舞。本来,一开始李小红只安排让我领舞,可后来却又让齐志和我一起来。齐志哪 是跳舞的料啊?做起动作来笨手笨脚的,除了卖劲,蹦出一脑门子汗之外,真就是 别无其它了。李小红也看出了齐志不行,可她没把齐志撵下来,相反,她竟让我给 齐志辅导。这下出气的机会可来了,在趾高气扬地辅导他的时候,“笨蛋”这两个 字让我砸至他的长脸上好几回。于是,我又瞥到一旁的李小红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低下头,暗自想:她好像越来越不喜欢我了——都是因为齐志! 齐志终于有一天丢人现眼了一回,让我感到畅快之至。齐志家弟兄姐妹四五个, 几乎成天的大饼子、窝窝头都不能敞开了吃。有一天早晨,我们班的同学许峰去买 油条,看到齐志在那儿玩儿就叫他陪自己一起去。在回来的路上,许峰拽出一根油 条从中间扯开变成两条(油条是两条捏在一块为一根),自己一条,分给齐志一条。 许峰一边吃,一边让齐志帮着拎着油条而自己在前边跑着玩儿。许峰分给齐志 的那条油条,他几乎没有来得及嚼便狼吞虎咽下去了。本来,如果没有那条油条的 勾引,齐志是不会犯错误的。那天,当他把帮忙拎着的油条交给许峰的时候,一共 七根油条只剩下了三根半了——齐志从每根油条上扯下一条来装进自己的肚子里去 了。 这件事,自然是由许峰传到了大伙耳朵里的。记得当时“大鼻嘎”还按当时那 首尽人皆知的民歌的曲调编了一首歌:大班长,叫齐志,天天学雷锋,天天做好事, 可是你为啥犯错误,呼儿嘿哟,偷吃人家大果子(油条的别名)! 那段时间,齐志成了一条夹尾巴的狗了。班长又怎么样,你今后还敢批评谁? 你批评谁,谁能不说怎么的也比你偷吃人家东西强啊? 就在齐志的这首歌在我们班广为传唱的时候,一个身着蓝色警服的男人敲响了 我们教室的门把李小红给叫出去了。 “大鼻嘎”说:警察来抓齐志来了吧? 可当李小红再次返回教室的时候,我发现她脸上竟然挂着一丝掺杂着几分羞怯 的喜悦,看来那个男人找她跟齐志偷吃许峰家油条的事情无关。那他是谁呢?后来, 那个男人还经常来找她。而且,我还看到他们在一起说话时,总是感觉很亲密。有 的同学说,那是李小红的对象。 对象?也就是说,她将来要和那个人结婚——我的心里骤然一阵失落、一阵怅 惘。在失落和怅惘中,我还想:我要是早生十年,那我的年龄也就会和她相仿了, 那样,我也许会成为那个男人的,我也就可以天天和她在一起了……这样想的时候, 我看到了黑板上方的那个伟人的慈祥的笑容里竟然融进了一丝鄙视。我再一次觉得 自己下流,再一次于心里脸红了。 过了一段时间,李小红就结婚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她就开始变成了那副让我 不喜欢的样子:屁股愈发地圆;肚子日复一日地凸起着;脸上的鲜艳在不断地丧失 着;粗黑的辫子也被锯掉了。再后来,我还开始发现镜子中的自己也变得难看了— —长了满脸红红的小疙瘩。 我脸上的疙瘩后来越来越多了……我十分痛恨它们破坏了我原本光洁的皮肤, 我抠它们,挤它们,因而致使自己的脸后来变得坑坑包包、一片丘陵。 也正是当我自卑于自己的坑坑包包时,她转到了我们班级里来,她是从另一个 城市来的。那时,我已经知道欣赏漂亮、好看的女孩子了,我已不再把目光痴迷地 投向讲台了,因为那位李小红的光彩已在后来减弱了,尽管以后也出现过让人充满 几分向往的女老师,可却都由于那女孩儿的出现而成为短暂中一带而过的彩虹。我 知道了对漂亮的女孩子感兴趣,别的男孩也知道,特别是那些一天到晚不懂得好好 上课,而只知道靠打打闹闹来混日子的坏小子们。他们三天两头地就聚集在放学的 路上堵住她,想让她和他们好。 我从小学到到初中,从不丢课和逃学,一方面,丢课和逃学是那些坏孩子的所 为;再有,成天撒在外面玩儿,我也觉得没意思。小时候,我迷恋讲台上的李小红, 而那时,我又不愿放弃能和她多呆在一起的一切时间。 我没记得我和她有过任何接触,虽然我们同班。我甚至连同她说过话的记忆都 没有。但我却记得她曾经有一次对我笑过,笑得灿烂;笑得很动人。那是一个夏天 的中午,我从火辣辣的太阳下跑进了水房,挤到拥满了人的水池子前跟他们抢凉水 往自己的脸上撩。正当我撩得起劲的时候,一只穿着塑料凉鞋的女孩儿的脚探到了 正在喷涌着的水龙头的下面。顿时,水花溅了我一身。我被气得正要大发雷霆,可 就在抬起头时,看到了她的那张笑脸。我内心里的蓬勃及一切蠢蠢欲动的想法,就 是从她对我的那一笑时开始的。 我对齐志的敌意,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我烦他,一直延续到后来的很长时间。 他后来还是和我在一个班,并且,在编排座位时他竟然有幸和她成为同桌。 齐志的样子变得更傻了:长长的大脸一点也没见短;脸上虽然没有长那些像我 脸上的疙瘩,但却生了一些像是结在脸上面的饭米汤嘎巴似的赖癣。 齐志有时挨那些坏小子们的劫,为的是让他给她捎话或者纸条什么的。至于齐 志是否把他们的话和纸条转交给她,我不知道。可我坚信那些坏小子们一定是枉费 心机,她怎么可能把那些坏小子放在眼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