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从年龄上来说,我的舅舅应该过了那种风一阵雨一阵的时期。我依稀记得高中
的时候,他往我家带来一个女的。当时我正处在虚弱不堪的青春期,他看着我胳膊
上一层一层新发的荨麻疹,脸上显露出慈悲的笑容,并且一直保持着这种笑容,像
位得道高僧一般。他的那位女友我至今仍印象深刻,短发凛然,乌黑的眼珠滚圆滚
圆,浑身肉乎乎的像是没有骨头。我趴在桌头看着他们俩,就像看着家里请来的两
位活菩萨。我的舅舅还干过别的一些荒唐事。
他办了一个诗社,就以我们的县城为名,并且把“热烈庆祝××诗社建成”的
字幅悬挂在我家住的那栋楼上。我妈兴致勃勃地腾出一间屋子来,给他的诗社定期
活动。照那房间的大小,诗社的人数应该不会太多。两年前我回家,那条横幅还在,
字迹模糊,颜色不白,像是条历时已久的巨型绷带。它从天而降,笨拙地摆荡在风
中,差点挡住邻居家的窗户。那时,舅舅通过了刚成立不久的县城电视台的考试,
成了我们那儿的第一位男播音员。诗社活动室因此又变回了客房,我偶然在床底下
看到两个纸箱,其中一个敞着口,露出满满的诗集。
我的妈妈把事情的各种细节始末当成喜讯,一一向我报告。而我从来没有机会
从舅舅自己那里得到什么消息。我每次回家新见到他,但他却无所不在,包括客房
床底下的那箱诗集,他活像个幽灵。现在,他对于瑜伽这份突如其来的嗜好,让我
对他的点滴印象渐渐显影而又模棱两可。他是长辈,然而并没有长辈的样子;比我
大不了太多,但又和我没有交集,按照我师姐的说法叫做“旨趣不同”。他做的许
多事情都像是发生在另外一个时代。他还有过一项让我不太容易理解的事情:在学
校的操场上跟人决斗,对手是县城高官的儿子,因为他抢了他的女朋友。我不确定
是否就是那位女菩萨。结果可想而知,无论谁打赢了谁,最终输的必定是舅舅。这
件事让我妈真正感到了伤心。“再怎么样,也不该动武呀。”这比办诗社办到散伙
严重得多,也比因为决斗而丢了播音员的工作严重得多得多。
可以说,在我考上医科大学,开始远离家乡以后,舅舅就像是取代了我的位置,
成为了我妈的另一个儿子,更像是干儿子:他被她热烈而又一厢情愿地爱护着。他
的母亲,我的外婆,则只顾得上自己颐享天年。
而我,靠着对他的陌生感和刻意的漠视,奇怪地觉得很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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