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二十岁的巴黎(47) 周日问题就大了,两人对面坐着,藏都没处藏。不论我是看书还是看DVD , 丹丹都随时喋喋地插进来,而且全然不受听众反应的干扰。她做法语作业,写几 笔,也要停下来发表一番议论;有时候说个笑话,自己在那儿乐得不行。我有朋 友过来玩,如果是比较腼腆的,能被她说得毫无招架之力,只好闷头吃果子—— 丹丹总是很客气,果子摆了一桌子。只过了一个月,我就借口家里没装宽带,总 是在周日到Telecom 避难去。 二来,就是丹丹太勤快。根据干一行厌一行的理论,她整天在餐馆里洗洗擦 擦的,回到家应当四体不勤才对。可是不,她与我基本上有着不同的人生观:地 板脏了是立刻过来擦,还是积多点到周末算总账,不幸丹丹是前者。勤快按说是 优点,可是凡事有度——电炉子不一定要擦得和镜子一般亮吧? 况且,很多事不是我不干,而是个时限问题。比方说晚上我累了,或是为了 赶着12点前上床,会把锅碗瓢盆堆在水池里——我发誓我第二天一大早肯定是会 洗的!可是丹丹回来一看,伤心得不得了,唉声叹气地在厅里给陆征打电话: “唉,这可真把我气死了,堆了一池子,她以后可怎么办呢?”我在里面使劲装 睡。 最郁闷的是有一回我炒了一盘土豆丝搁在那儿,回来一看丹丹帮我重新加料 炒过了。她板着脸说:“你炒的那个东西能吃吗?简直是生的!”我虚弱地抗议 道:“我们南京人爱吃脆的……”虽然不得不承认返工过的土豆丝确实可口一些, 可是这样的勤快已经到达干涉隐私的地步了,严重摧残了我的自尊。 最后还有一小点,就是说,嗯,陆征来玩的时候,他们俩会比较亲热,而且 亲热得很大方。年轻人这样恩爱是很令人感动的,可是房间这么小,你亲我一下, 我掐你一把,旁边还有个大活人,多么尴尬。每逢这时,我就在心里暗暗叹气: “世风日下啊,好好两个中国人,怎么堕落得跟法国人一样了。” 至于丹丹为什么觉得我不可爱,很简单啰,把以上各点反过来就是。她肯定 在想:这个姓邹的,这么懒,这么笨,这么古板,真是不可救药;最气人的是, 和她说话就像和墙说话,抛过去五十句才换回一个嗯,皮笑肉不笑,和自己那帮 无聊朋友聊起天来,倒是几个小时也不嫌累,分明是看不起我。 丹丹这样想有没有道理呢?大约有吧。也许并不仅仅是因为她谈话的内容, 也因为我思维中的那一点惯性,对于不属于我所熟悉的小圈子的,那种惯性的疏 离与戒备。然而,值得表扬的是,九个月中,双方都能尽量忍让,不发脾气(我 感觉自己忍让的更多,呜呜,毕竟她是我的二房东,我只是个可怜的小房客)。 有时为了避免正面冲突,我们会在厅里的沙发上互相留条子提意见,她晚上回来 看,我早上起来看,对方在里屋毫无知觉地睡觉(或者装睡),多么好。 丹丹的作息时间一般是这样的,早上1 点左右起床,2 分钟后她就能出门 (包括洗头)——这在我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我通常折腾一个小时左右,出门时 也不见得比丹丹更精神。然后她在地铁里七扭八转,到巴黎西头的中餐馆上班, 11点左右到,头发已自然风干,正好梳头换工作服。11点工作到下午2 点,餐馆 关门少歇。她换了衣服,直奔巴黎东头的学校上法语课,3 点到5 点半,再冲回 西头,赶6 点半上班,直到晚上11点半,回家。在餐馆和学校来回的时候,她在 地铁里做作业,养成一种惊人本事,从来不用抬头,直到把书本一收,站起来就 下车,从来没有错站。 与此同时,陆征在另一家中餐馆打工。但是他的老板产业较多,餐馆是兴趣 爱好,因此周六周日都不开门。陆征周六晚上会去接丹丹,送她回来,再乘最后 一班地铁赶回他的住处去。丹丹说陆征他们四人挤一屋,又遇上恶房东,收了很 多押金,像是签了卖身契,想搬都搬不走。房间条件极差,对于陆征学习室内装 潢的心灵来说,是种残酷的折磨。 而周一到周五,丹丹只能独自穿过这条黑暗悠长的雨果街。她总是紧紧握住 一根从国内带来的袖珍电棒。我对这玩意儿一向嗤之以鼻,直到有一天,我一屁 股坐到沙发窝里的电棍上面,它不知为什么漏了电,我只觉得半个屁股都没有了, 差点号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