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节:第23篇认知日记(1) 第23篇认知日记 2003年7 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点 第三次癌症手术后,我做好了到此为止的心理准备。一直想写遗嘱,这次抑 郁症最艰难的几天里,也想过要留遗嘱。 此刻我身体尚好,精神正常,我要立下遗嘱,希望有用之时可以正式生效。 李兰妮的遗嘱:1.当我病危时,不需要进行抢救,请让我平静离世。恳请亲 属、医生们一定尊重我的意愿。 2.如果我遇到意外,经医生诊断宣布已成植物人时,请让我立刻离去。这才 是真正爱护我、拯救我。 3.我死后,我的个人银行存款归我父母所有,作为他们养老的补助;我在深 圳的那套房子,周小兵和我父母各有一半产权,出售后所得到现金由他们两方平 分。 4.我作品的版权50% 归周小兵、50% 归李凡丁;手稿归李凡丁。 5.我的遗物中,周小兵、李凡丁若愿意,可各挑几件有价值的保存。其余的 全部清理抛弃,一件不留。 6.希望我死后第二天就火化,骨灰尽快全部撒入大海。不要通知、打扰我的 朋友和同事,不要开追悼会,不要花圈及任何追思仪式。我相信,是真朋友自会 记得曾经拥有的快乐时光。 7.请我的父母、丈夫、弟弟及朋友们相信:我离去并不痛苦,也没有恐惧, 我真的走得很愉快。我会在天堂里为你们祈祷,愿神赐福给我的亲人和真正的朋 友。立遗嘱人:李兰妮身份证号码:440301×××××××××2003年7 月30日 午12时于广州中山大学×××之二××××室随笔这份遗嘱现在、将来仍然有效。 到目前为止,没有必要修改。 写这份遗嘱的时候,心里很平静,思维很冷静。没有伤感,没有牵挂,没有 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