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宁姑娘(3)
几天后,她在距我家三里的一个夜校报了中级英语班,我知道她想出国,她也
略有羡意地谈起她姐嫁了一个外国人,但也说那男的虽然有钱却很俗,一点文化情
调都没有。记得我还反问宁宁,我说:对你姐好,往家挣钱还不行么,你原先那台
湾的朋友会吉他会唱,可他不还是一去不回了么。宁宁不爱提那台湾男孩儿的事,
我偶尔提及,是想让宁宁别活得那么飘。
她上夜校,我就在她下课时去接她,用自行车把她驮回我那儿。一下课,男男
女女们都从那大门里出来,不乏一些漂亮文雅的姑娘。但我还是喜欢宁宁这样漂亮
而略俗的丫头,因为这样的更有活力。甚至我还想过,准备出国去当妓女的一群姑
娘从这英语班下课蜂拥而出的快活情形。我把这念头跟宁宁说了,她哈哈大笑,说
:班上还真有俩人正在跟美国人谈恋爱,可能“床试”及格而口试不行——女人容
易么,又得陪你们睡觉,又得会说笑。我问:那你呢,也不是去美国当修女呀。她
说:我学英语,是准备到美国招婿。
有的下课的姑娘被小汽车接走,宁宁上了我的自行车后座多半要挤兑她或她一
句,比如:什么呀,一歌厅小破姑娘,中国歌还唱不利落,就要唱洋歌,一发音跟
河南坠子似的。比如:你看那个上皇冠车的那女的,听老师说在这中级班学了三期
了,等于留级三年呀,上课还老挺个乳房,把乳房的高度匀些给智商好不好。
宁宁坐在后座上,手揽我的腰,脸贴我的背,说:亲爱的,我就喜欢你用自行
车来接我,就是车座太硌了。我说下次在后面绑个沙发。回到我小屋,我给她放林
忆莲的磁带,这是她当时最喜欢的,她说林的歌特解风情。我等她听的半入迷时,
再慢慢地为她解带宽衣。我发觉音乐比我的甜言能让她进入兴奋和性氛——性的气
氛。我说:你听歌时眼睛是眯的,跟林忆莲差不多呀,太性感了。她半推半就已经
让我处理得下身一丝不挂了。可是她仍抗拒我上去,她说:你也太不懂风情了,光
知道玩底下,我上面的衣服还没脱完呢——粗鲁。我也只能说:我先吃花卷,后吃
馒头,好东西不能同时吃呀。
林忆莲的歌一直在放着。的确她唱得很棒,甚至有蓝调的味道。我忽然想起了
啥,对下面的宁宁说:林的胸也特大,跟你的有一拼呀。她半难受地说:你快点儿
下来吧,你还骑着一个想着另一个,瞧你做爱时的脸跟夸西莫多(法国电影中一丑
陋之人)似的。我说:那你闭上眼把我想像成佐罗呗。她又笑起,说:核算今儿咱
俩啥也没干,是阿兰德龙跟林忆莲在这儿忙乎呢,啊——呸。
有一次完事儿后,她问我真地喜欢她么,她又表示她是真的喜欢我,要不也不
会老陪我睡觉,因为她最烦这种事儿了,用她的话是:一男一女用最脏的地方勾勾
搭搭,多恶心呀。我还为此话调侃过:要不咱们用心口蹭来蹭去,你心口还有个可
爱的奶子,我心口只有干巴巴的骨头呀。我当然表示了我喜欢她,可她又接着问:
那你爱我么。我说:比爱还具体,我做爱你。她说废话,又说我说的是病句。不过
那晚她问我愿不愿跟她结婚。我说:你不是打算出国么。我始终也没说愿意,她显
得有些不快。我忙哄她:亲爱的,咱们这不夜夜都在试婚么,再说我去趟成都一回
来又跟你好,基本等于再婚啦。她说我就会臭贫,心里没有真感情。我只好问:你
真地想跟我结婚么。她说:那你别管,我是问你想不想跟我结——说,不说我胳肢
(挠痒)你了。我说:我这人只吃美人计,你多给我施美人计,还怕我不投降。说
着我又来了劲儿欲翻身再玩儿一回,她这回死活不干,还说一句不太随便的话:你
若不打算跟我结婚,以后我就不上这个床了。翌日早下雨了,空气也挺凉,我拿出
我的新西服,让她穿上,还挺合身,像个风雨衣似的。送她到车站时,我亲了她,
还说:今晚我去夜校门口接你。她说:甭接。
那晚她没来上课,我白等她了。我知道她是想让我痛苦,那我就痛苦呗。烦得
我去找谭吉喝酒,谭吉告我,宁宁这种女的挺傲,恨不得天下好男的都有娶她的准
备,而她从从容容地选一个,她可以不跟你结,但你不能不愿跟她结。不过谭吉又
说:宁宁若想凭本事出国没戏,你放心,她这外语班坚持不了多久,她若出国也只
能走嫁人这路子,但她又不愿嫁一老头儿或特无趣的人,所以我估计她可能也想在
万不得已时跟你结婚个一年半年的,再寻找别的机会。谭吉陪我喝聊到挺晚,他也
帮我分析了:她还是喜欢你,不出三天她会来找你的,但她这几天也会去试别的男
人的,女人嘛,没有长久的依靠也得有暂时的寄托。
从那以后,宁宁不常住我那儿了。大约一星期来看我一回,每回上床都费尽我
的麻烦,非实质的甜言对她不管用了,林忆莲的歌也不管用,我总不能用看黄色片
子这俗招吧——甚至还会有反作用。我气喘咻咻地为她脱衣、让她松腿,我说:求
求你,别哪回都弄得跟强奸似的。在若干次我使出解数希望建立她这方面的兴趣失
败后,我对她说:你可能有“心灵石女症”,去医院瞧瞧吧。至少她有性厌恶吧,
比如,最多她可以让我进但不让我看,弄得我跟盲人似的;比如她绝不愿意趴着,
说那样无异于畜牲;比如白天坚决不干;比如她坚决不摸男人。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