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文路 3 记得来深圳之前,我只知道深圳离香港近,高楼多、靓车多、移民多,还有就 是诸如从楼顶掉下块砖头砸中的往往都是总经理、不到深圳不知自己钱少之类的笑 谈。那时,我懵懵懂懂对深圳有个结论,这是个能让人发达的地方。其实我从没想 过发不发的问题,能发当然是好事,不能发也无所谓。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离 开县城,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闯荡一番。而之所以选择深圳,直接原因就是因为 半年前哥哥被派往深圳实习,我因此有了落脚点。 和许许多多同龄人一样,我高考未能中榜,毕业那年,想都不带想,就盲目地 报名参加了浩瀚的复读大军,结果仍然二试不爽。当年很多成绩比我差的同学都纷 纷自费上大学了,我亲爱的身为人民教师的父母始终认为,自费上大学并非凭个人 实力,不见得是什么光彩的事,读不读用处不大,更何况筹措几千块钱不是件容易 的事。我于是待业在家,无所事事又寂寞难耐。直到后来,我光荣地成为县百货公 司的一名营业员。对父母而言,我有了工作,是新生活的开始。其实,只有我自己 知道,这样的工作永远无法平静我狂燥不安的内心。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向顾客推荐各式各样的皮鞋,男式牛头牌、女式花牌(都是 正宗上海产品),其余基本冒牌。我学会从掌握顾客心理入手,真诚地告之每款皮 鞋的优劣,引导顾客自己作出判断,还充分运用微笑服务,让对门县委招待所的男 顾客在柜台前驻足,然后心甘情愿地掏腰包,换上一双双锃亮锃亮的冒牌货。虽然 我不热爱这份工作,但它并不妨碍我干得出色。那时候,我卖皮鞋的业绩还算突出, 与我轮班的老柜长表面上挺高兴,私底下却不服气,偶尔丢几句刺人的话,弄得我 莫名其妙。在我请假去北京旅游期间,皮鞋柜就没卖出什么成绩,柜长也因此挨了 经理的批评。待我返岗,老柜长一改往日的冷漠,眉开眼笑地迎接了我,还决定每 月发我20元奖金,以资鼓励。 皮鞋卖得虽好,但它不是我的志向。从北京回来,这种感觉愈发强烈,想要远 走高飞的想法更加清晰也更加急切。 我的志向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到底想去哪里?做什么?我也不知道。 每天眼睁睁地看着周围的人个个穿名牌、频繁更换男女朋友、包宾馆打麻将、 一次消费掉一个月可怜巴巴的工资,我明明混迹其中,却又感觉自己不是其中的一 员。 4 文路是我高中同学,我俩同桌,关系不错。高中刚毕业,她就快人一步,进了 百货公司,待我进百货公司的时候,文路已开始了她为期两年的委培生涯。每次文 路上家里玩,妈总是埋怨说,你看文路比你懂事多了。我想跟妈理论,又觉得实在 找不出理由。事实上,文路就是走在我前面。文路上大学了,我却接过她的接力棒, 开始在她结束的地方,心里空落落的。 还清楚地记得文路第一次走进教室的情景。那是高二那年,正值新学期第5 天, 班主任领进来一位娇小的姑娘,向全班介绍,咱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姓文名路, 然后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文路”两个字。我注意到站在讲台上的文路留着齐刷刷 的学生头,身着一件洁白的连衣裙,羞涩的微笑中略带一丝高傲,感觉很舒服。那 时候,恰逢我原来的同桌转学了,旁边位置空着,于是,文路被安排与我同桌。我 在文路面前,俨然一个主人,热情地向她介绍熟悉的校园。很快,我们成了要好的 朋友。后来,文路告诉我说:“你知道吗,第一次看到你,觉得你很舒服。”我惊 愕于我们同时用“舒服”感受对方。后来,我问文路几月出生,文路回答说8 月, 我突然有一种预感,她会不会也是27日,一问两人果然是同一天生日,只不过文路 大我一岁。 我渐渐发现,文路会很多东西,比如写诗、弹吉它、游泳、跳舞。我不知道她 什么时候学会这些,也没有问过,只是暗暗羡慕。有空的时候,文路曾教我弹吉它, 我也正儿八经学过几首曲子,可最终还是忘得一干二净,连最熟悉的《致爱丽丝》 都弹不全。文路有很多朋友,男的女的一大帮,我常常听到他们的名字,却很少与 他们见面。有时候,我和文路在一起时,正好遇上其他朋友来找她,我总是借口离 开。起初,文路也邀我和他们一起玩,我去过几次,可总觉得不自在,文路看出来 之后,再也不强求我了。我只习惯和文路单独在一起,压马路、聊天、啃甘蔗、嗑 瓜子、烤火、看《我本善良》。 文路转学到我们班之前,就有不少追求者。高中时期正是萌动的年代,许多男 女同学之间都有些“那个”。文路又是班里的活跃分子,想与她好的人自然很多, 文路因此有些得意,还曾在一大堆追求者中挑出几个顺眼的,作了适当的回应。说 是约会,其实无非是在校外馆子里吃吃饭,在河边散散步而已。每每收到那些追求 者的信,文路一律来信必复,将关系维持得稳定。每逢寒暑假,那些朋友还会到文 路家里来找她,文路因此乐不可支。毕业后,有了工作,当然就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了,文路有了更多的男朋友,而且几乎和他们打成一片。不管怎么说,有追求者当 然是好事,有比没有好,有说明自己有魅力。既然工作上没什么指望,也许找个男 朋友比一份好工作更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被人追也不错,至少比千篇一律地坐在 柜台前有聊得多。 当然,也有男同学追求我。我则和文路大不一样,直截了当,一口回绝,弄得 好容易鼓足勇气的男同学羞愧不已,脸面丢尽。事后我觉得自己太过坦率,不给人 留一点余地。不过,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而且对方又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也没 什么好遗恨的。 除了文路,我没什么朋友。我似乎天生不爱交往,尤其不喜欢很多人一起扎堆。 我也并非害羞,只不过与人交往之后,觉得没什么谈得来的。相反,我喜欢单独与 人交往,总觉得只有单独与人交往时,彼此之间相对来说都是唯一,双方才变得重 要,每一句话和每一个表情才不致白费。 我和文路之所以要好,还因为两个人心照不宣,有许多共同的爱好和共同关心 的话题。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以什么都不说,静静地聆听林忆莲的《野花》、欣 赏配乐诗《四月的纪念》;也可以什么都说,一吐为快,比如爱情、结婚、挣钱、 旅游;实在无聊时,也会胡乱找些理由,肆无忌惮地指责一些无辜的人们。我们还 有一个共同的想法——不想在小小的县城呆一辈子。 其实,我和文路也并非无所不谈。我们互相尊重,从不探寻对方不愿说的私事。 文路很少提及她和其他朋友的事,我也不打听。也许正因为这样,我们相处得更加 自在。即使我进入不了文路和她的其他朋友的圈子,我感觉得到,文路私底下还是 把我当作最好的朋友。 有时候,听人说文路和谁谁好上了,我全不当回事,碰面时也不向她求证。熟 人跑过来问我,文路又换男朋友了?她这个男朋友什么单位的?我总敷衍着说,一 般朋友吧。我始终认为,文路只不过闲得无聊,打发时间,那些人根本不可能成为 她的结婚对象。静下来的时候,我仔细想想,又觉得自己并不了解文路,就像我并 不了解自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