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对主观幸福感理论的批判(2) 幸福程度不是满意度 幸福的程度不能理解为个体建立在自己对其整体生活评价基础上的满意度。 因为,对整体生活评价产生的满意度只是幸福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大量的 幸福是某种需要满足后,自主神经的直接反应,根本不通过认知环节。婴儿在机 体缺失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时会哭,会为维持自己生命存在的各种需要的缺失而 哭。但当这一切需要满足以后,各种缺失被填补以后,他们会露出甜蜜的、会心 的微笑。谁能否认婴儿这时候的微笑不是真正的幸福呢?谁又敢说这是婴儿对自 己的生活进行了评价后的满意感觉呢? 此外,满意度是期望与成就之间的差,期望越低,差就越小,满意度就越高。 这样一来,一个人一生幸福总量的大小,不是取决于实际上满足了多少需要,而 是取决于头脑中产生了多少需要。一个人要想获得更多的幸福,头脑中就必须产 生更少的需要。乞丐有可能比国王更幸福,原因在于乞丐的需要仅限于不死,而 国王老想着拥有更大的领土,更多人的臣服。一个生活在穷乡僻壤,从未离开过 家乡故土的人之所以有可能比一个几乎游遍全世界风景名胜的人更幸福,是因为 前者压根就没有产生过旅游的需要,而后者则为还没有到过北极而遗憾。但是, 生活在世俗社会中的人,谁又不希望自己的需要满足的多些、更多些?而没有更 多需要的出现,哪会有更多需要的满足。人往往都是一个需要满足了,紧接着又 为满足新的需要而努力。谁都会觉得,没有新的需要,生活就没有意义。霍布斯 说:" 幸福是一个不断渴望的过程,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达到前者就开辟 了通向后者的道路。"[英] 约翰·格罗斯编,王怡宁译:《牛津格言集》,第210 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那些自我实现的人、尤其是青史留名的人,哪一 个不是胸怀大志,实现了一个接一个的目标而走向人生巅峰的呢?由此可见,期 望越低,满意度就越高,因而人的幸福程度就越高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主观幸 福感是个极不科学的概念,把幸福归结为主观幸福感既没有掲示幸福的本质,也 不能解释现实,是荒谬的、彻头彻尾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主观幸福感理论的危害 既然幸福完全在于自己对生活评价而引起的快乐感觉,那么,只要主观上认 为一切都是好的,满意的,我的情绪是乐观的,那么,我就是幸福的。这样就必 然会得出如下的结论:忧国忧民、日夜操劳的国家领导人还不如一个无忧无虑的 乞丐更幸福;健康的人不如神经病患者更幸福;诺贝尔奖获得者不如傻瓜更幸福 ;到处奔波的富商不如成天蹲在墙根下晒太阳的穷人更幸福。但是,当看到自己 的国家富强起来,人民幸福起来,对国家领导人来说,难道不是一种最大的幸福 吗?世界上又有谁不希望自己的价值实现更充分些?又有谁心甘情愿地去当乞丐、 精神病患者或者傻瓜? 我们必须指出:主观幸福感理论的传播必然会产生两种消极的社会影响。一 方面会使人趋向于保守。因为幸福取决于自己对生活的满意度,而满意度又取决 于期望与成就的差,期望值越低,满意度就越高。按照这样的逻辑,就必然会引 导人倾向于安于现状、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怕担风险、不思进取,甚至走向禁 欲主义误区。另一方面会造成价值观的混乱。既然我快乐我就幸福,那么,我就 跟着感觉走。只要是我想说的话,我就去说;只要是我想干的事,我就去干。由 于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由于理性和德行非生于天性且又不易获得, 若倡导人人都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按照自定的价值标准选择需要和行为,就很难 保证这种选择是在理性和德行支配下的正确选择。如果这样下去,长期以来形成 的维护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体系就会被瓦解,善就不能畅 行。坏人会更加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而遵从理性,乐于节制的人将会越来越少。 " 礼崩乐坏" ,道德滑坡,发展的趋势必将使社会坠入野蛮纷争的状态。 如若按照主观幸福感理论为人处世,人们就很难增长理性的智慧,很难通过 理性指导下的善的行为成为终生幸福的人。因为,唯有理性,才是人们实现幸福 的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