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特斯球太太 那一年秋天,他突然醒悟了许多他从未想过的事情。 首先,是他自己…… 他父母亲……他发现自己讨厌他们,因为他们说谎。他发现这个,是因为他想 和他们讨论一点他新的看法,但他们却假装听不懂。 他姊姊,多年来人们一直说他们两个像是“一条藤上两个瓜”,却绝不是朋友 也不是盟友。她似乎十分讨厌他。 然后是佛特斯球太太。 珍,17岁,现已不念书,每天晚上都外出。弗烈德,16岁,土里土气的中学生, 天天躺在床上聆听,等候她回家。陪伴他身边的是他姊姊的双胞幻身,是他暑末才 幻想出来的。这个可爱女孩子的温柔赎清了他的羞耻感、污秽感和痛苦。而他的双 亲,就在离他不到六码远的地方,呼呼大睡,一无所知,不理会他们的儿子内心剧 烈的争斗。有时候珍先回来,有时是佛特斯球太太。弗烈德听到她从他头顶上上楼 的声音,心想,他从前从未留意她,对她一无所知,是多么的奇怪。 丹德利亚先生和太太二十年来一直替桑可和铥克公司打理酒铺。他们一家人就 住在酒铺楼上,面积小小的。店铺上面一层,不分日夜,升起一股啤酒和烈酒的强 烈气味,一直冲入厨房和客厅,躲也躲不掉。房子的这一层原本是想隔离酒精气味, 但气味仍然飘上更高一层的卧室里。卧室共有两间,父母亲住一间,姊弟两人本来 共用一间,直到最近丹德利亚先生才给他们隔开,至少给这女孩和男孩两人一种各 有自己天地的幻觉。 顶楼两个房间住的是佛特斯球太太,她来得比丹德利亚一家人还早。打从男孩 子记得以来,他们一家人就老埋怨佛特斯球太太占据了房子的最高层,不用闻酒精 气味。她要是听到了,就会回说其实热天夜晚她也常给呛得睡不着。大致说来,大 家关系还不错。丹德利亚夫妇忙着买酒卖酒,佛特斯球太太常常外出。有时有个老 太大会来看她,另外有个老头子,个子小小,干瘪瘪的,人倒挺有礼貌,差不多每 个晚上都来,只是非常晚,常常过了12点多才来。 佛特斯球太太白天很少出门,但每晚6点准时离家,身上一定穿上皮裘:冬天是 长毛大衣,夏天则是外衣上披上一条毛皮长围巾。头上永远戴一顶小帽子,脸上披 一块面纱,拉得紧紧的,在领口别上一束小花扣住。她的皮裘和毛皮围巾款式众多, 弗烈德记得见过五六件不同的金黄色长大衣,许多不同的长围巾,小动物或咬着尾 巴,或闪着亮晶晶圆滚滚的眼睛,张着爪子左摆右摇。多年来,隐藏在面纱下,画 了眼线涂了眼膏的深色眼睛向他微微闪光,上了红色唇膏的年老小嘴,总是对他轻 轻一笑。 有一天晚上,他放下了功课溜出去,溜过他双亲的酒铺,往牛津街方向闲逛。 他每一次心跳,血液中都涌上一股排山倒海般强烈可怕的寂寞感,使得每一处阴影 看来都像是象征死亡,而每一线光亮却又似代表他无限的前景。他在街道上转来转 去,一下子自言自语,眼中涌上了泪水,一下子又冲口想高唱一两句。他想自己是 疯了,也很可能一辈子本来就是如此(但今年秋天之前的事,他已记不得了)。这 个秘密,除了他自己,和那个夜晚和他共挤鸽子笼的温柔小东西,他是不准备让任 何人知道的。他转过了一个街角——这个街角,他那天晚上很可能(他说不上来) 已转了好几次了。他看到前面有个女人,身上的毛皮大衣在街灯下闪闪发亮,头戴 连纱小帽,尖尖的小脚踩着碎步朝苏荷方向走去。他认出是佛特斯球太太,于是跑 上去和她打招呼,很高兴有人做个伴,分担这可怕的街道困阶。她——看到了他, 马上展露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女人笑脸,之后,她表情拘谨,显得有点懊恼,飞快 地对他点点头,用平日的口吻说道,“啊,弗烈德,好吗?”他陪着她走了几步, 说他有功课要做。老妇人于是说道,“对,小弟,是该用功,你爸妈说得没错,像 你这么聪明的孩子,浪费了可太可惜”——他看着她继续向前走,穿过牛津街,走 到前面窄巷去了。 他转身,看到五金店的比利·贝兹刚关了店门,朝他走来。比利咧着嘴朝他笑 道,“怎么了,她不要你了?” “那是佛特斯球太太,”弗烈德答道。听到了比利的语气,他一下子进入了一 个新的境界。 “她这老婊子还不错,”比利说道,“但做生意时撞上了你,定是不太高兴。” “哦,我不知道,”弗烈德说,平生第一次试着使用见过世面的口吻,“她住 在我们楼上,你知道的吧?”(比利当然知道,人人都知道,他想,觉得恶心。) “我不过是想和她打个招呼罢了,没什么。”这一招很有效,他看得出来。比利点 点头,说,“我要去看电影,一道去吗?” “有功课要做。”弗烈德语气不太愉快。 “那你就得回去做了,可不是,”比利并不为难他。说完,走了。 弗烈德回家,心中充满了强烈的羞耻感。他父母亲怎可以和一个老妓女(娼妓、 婊子——他只知道这么几个词语)共处一屋;他们怎么能够像对普通人一般对待她, 甚至更好(在他耳中听来,他们的声音对她充满了几乎是尊敬的意味)——他们怎 么受得了这个?但说句公道话,租房子给她的不是他们而是公司。但他们至少可向 公司反映,要她搬走…… 他在马路上似乎流荡了整个晚上,但回到家却还不到八点钟。 他回到自己的鸽子笼,摆出课本。从隔间的板子可听到他姊姊在那边走动的声 音。他父母和他们的两个房间之间没有门。他走到楼梯口,穿过父母亲的房间(她 姊姊半夜回来,得爬过睡着的双亲),到她那边去。她穿着黑色的衬裙,站在镜子 前化妆。“拜托啦!”她说话姿态优雅,“你不会敲门吗?”他含含糊糊说了点什 么,觉得自己脸上显露了某种笑容,咄咄逼人却又无限委屈似的。这些日子以来, 一看到他姊姊,即使是远远的,脸上自动就出现这种笑容。他坐在她床沿上。“拜 托啦!”她又说道,把床上放着的黑色内衣挪开。她在那仍像小娃娃一样胖嘟嘟的 雪白肩膀上套了一件簇新的晨衣,桃红色的。她扣上了扣子,然后继续涂口红。 “你要去哪里?” “看电影,你要不反对的话,”她声音尖快。这种轻佻的说话方式是她离校后 才养成的,他知道,那是用来对付一切男人的,但为什么要对付他?他坐在那儿, 脸上可能挂着那个丑恶的笑容,挥之不去。他注视那美丽的女孩,头上梳了个新发 型,正在眼圈上画上浓浓的黑圈。他想到了他们两人如何形影不离。在夏天……对 了,他想起来了,就是那样。整整一个夏天,他们一起去找朋友,逛公园,上动物 园,看电影,他们成了好朋友,成了盟友。然后突然间,黑暗降临。在黑暗中诞生 了这个冷淡、轻挑的女孩,她讨厌他。 “跟谁去?” “杰姆·泰勒,你要不反对的话。” “我为什么要反对?我问问罢了。” “多知无益,”她很满意自己这种轻松的对话方式。他觉得自己刚才和比利交 谈,从中学了些东西。像她一样,他也向前逼进一步,带着与她平等的语气或口吻, 虽然十分不习惯,问道,“老杰近况如何:我好久没见到他。” “哦,弗烈德,我要来不及了。”她这样脾气暴躁,表示她已化完了妆,要换 衣服了。她是不愿在他面前换衣服的。 笨蛋,他心想,露齿笑笑,想到另一个她,他的夜晚女郎。她穿衬裙,或什么 都不穿的样子,难道她以为我不知道吗?想到了在黑夜里隔板后面所发生的,他握 拳砰一声敲了一下隔板,笑出声来。她转来转去,说道,“哦,弗烈德,你叫我受 不了,受不了。”从以往的姊弟经验,这表示亲见甚至对等的关系。她打住了,换 上了一副甜美的笑容,说,“弗烈德,拜托,我要换衣服了。” 他离开她房间。穿过父母亲的房间时,看到他母亲摆在床边的羽绒拖鞋,这才 想起本来是要和他姊姊谈论佛特斯球太太的。他发现自己的可笑,他姊姊当然是会 假装听不懂他的意思……想到这儿,脸上羞愧的笑容变成了残酷野蛮的表情;杰姆, 你瞧着吧,除了“你不反对吧”和“拜托啦”之外,你从她身上什么也得不到,我 对我可爱的姊姊可是认识甚深……他在房间里无法做功课,姊姊走了之后仍定不下 心来。她刚才连砰了三个门,高跟鞋笃笃笃,吵得她父母亲在楼底下店铺对她大吼。 他想到了佛特斯球太太,可是她那么老。其实,在他记忆中她一直都是这么老。有 时候有些老女人在下午来找她,她们也是妓女(娼妇,婊子,坏女人)吗?她,她 们,在哪里干这勾当?几乎每天半夜都上门的那个臭老人又是谁? 他坐在那儿,楼底下冒上来一股一股的酒精味儿,他心中想起了那老头子的汗 酸味,以及老太太的香水味。房间里充塞着的酒味叫他联想起(由夜晚的某些记忆 所勾起)佛特斯球太太房间的气味。他强烈的幻觉告诉他,从他坐的地方,他可以 千真万确的闻到她房间的气味。 比利一定搞错了,她不可能还玩那玩意儿。这么老了,谁会要她? 一家人每天晚上在酒铺关门后才吃饭。通常坐下来吃的时候已是10点半左右。 今天晚上吃的是煮腌肉和烤豆子。弗烈德不经意地说,“我刚才出去的时候,正好 看到佛特斯球太太出门去工作。”说起这个不知羞,不知耻的女人,他注视双亲的 脸孔,看看有什么反应。他们连眼神都没交换一个。她母亲一手拢了拢淡褐色的头 发,手上沾了点油渍,说道,“可怜,希望她的表演还顺利,工作嘛,到了冬天一 定有时候很清淡。”听到表演这个词儿,他心中再度燃起一股怒火。想到父母亲多 年来这种堕落的作为,竟连个对不起都不说一声,他一定得把事情弄清楚。父亲开 口了,他满脸红光,一定是从柜台下藏着的酒杯中偷喝了酒。“有一两次在她表演 前,我在海口街见到她,真替她难过,不过我猜她一定早习惯了。” “习惯了才好,”丹德利亚太太边说边把盘子里剩余的豆子焦碎碴推给她丈夫。 他用烤面包的硬边挖出豆子。她问道,“为什么不用汤匙?” “为什么不可用面包?”他反问,一双威士忌眼带着不服看她。她不理会。 “那,她的地方在哪儿?”弗烈德问道,不在意的。想通了,她一定有个地方。 “在潘德街那边一个新开的夜总会。史宾斯先生说租金又涨了,她现在又需要 有个电话,其实,他的话不晓得有多少是信得过的。不过他倒老是说,不用他帮忙, 她也什么都做得来。” “一个字也信不得他的,”丹德利亚说。他酒足饭饱,身子往后一靠,胸前一 堆圆鼓鼓的肚子。“他说他在武士桥的灰茎饭店当守门人,其实啊,这些年来,他 一直都在那家脱衣舞厅人肉场守门,就在她新搬的那条街上。多年来,他一直就是 在那儿工作,那脱衣舞场的前身是夜总会。” “大可不必,对不?”丹德利亚太太倒了第二杯茶。“我是说,干嘛要扯谎, 人人都知道,可不是?” 弗烈德心中又极度不满:说得对,但史宾斯先生(佛特斯球太太的“常客”, 他从前一直都没听懂他们这个肮脏的词语的意思)扯谎是有他的道理。他倒希望他 父母现在扯个谎,不要来来去去谈论这个多年来就在他们头顶上,已成为他们生活 一分子的可怕女人。 他埋头,不停的往嘴里填塞豆子。他知道自己脸色红涨,不想被追问。 “那样狼吞虎咽,会胀气,”他母亲说,不出所料。 “我功课还没做完,”他母亲往他面前推来一杯茶,他急忙摇头推辞。 他坐在自己房间里,一直坐到父母亲上了床。他用所获的新知识,检视屋子里 的常规活动。经过了一段时间,佛特斯球太太如常回来。他听见她走动的声音,每 一件动作的声音。水流了好久。他现在才知道,他一辈子每天晚上这个时候听到的, 原来是浴缸的注水、放水声。他坐着倾听,脸上挂着不好意思但又专注的笑容。之 后,他姊姊回来了。他听到她一屁股坐到床上,清晰叹了一声,如释重负,然后弯 身脱鞋。他几乎要大叫,“珍,晚安”,但忍住了。整个夏天,他们可都是透过隔 板,轻声交谈,格格傻笑。 史宾斯先生,佛特斯球太太的常客,走上楼来了。他听到他们交谈的声音。弗 烈德一边脱衣,一边倾听。上了床,睁眼躺着,直到入了睡,仍然一面倾听。 第二天傍晚,佛特斯球太太出门后,他跟在后面,小心不让她发觉。她走得很 快,不浪费时间;像个赶去上班的妇女。为什么要穿皮裘,戴面纱,浓妆艳抹?当 然,那是习惯,出于多年来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习惯。在她那个地方接客,当然是不 穿那样的衣着。但他发现自己想错了。在到达门口数百码前,她放缓了脚步,左右 快速张望了几眼,防范警察,然后看着一个个子高大的老年人朝她走来。男人转了 个身回头走,两人一道肩并肩进了门。警察即使在场的话,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妇人 迎上一个她等待迎接的人罢了。 弗烈德回了家。珍已打了扮要出门。他也跟踪她。她走得很快,眼睛不看路上 的人。她漂亮的新大衣闪闪发亮,随着她走过的各种深浅亮光,闪耀着淡绿、翠绿、 墨绿。她那一头蓬松的乌黑头发润泽闪亮。她进了地铁站。他跟着她搭扶手电梯下 了月台,离她不过一步之遥,但仍十分安全,不会被发觉。她心事太重了。她站在 月台边,注视路轨那边墙上的一幅大广告。广告上是一个深褐色闪闪发亮的巨大左 轮枪套,套子里一枝左轮枪,连着一条装子弹的带子,但带子上的环套套的不是子 弹,而是一枝枝的口红,粉红橘红猩红鲜红,各种各样的颜色,应有尽有。弗烈德 就站在她身后,审视她尖尖的小脸在凝视广告,选择她要买的口红。她露出微笑, 但绝不是弗烈德脸上那股似乎永远挥之不去,忧怨而又愧窘的笑,她的笑是平静、 胜利的微笑。火车轰隆进站,挡住了广告。车门打开,他姊姊上了车,没有回头。 他走近车窗,注视她那平静的小脸,希望她看到他。但火车开了,带着她向前冲去。 她永远不会知道他曾到过那儿。 他回了家。疯狂的念头在他心中发酵,双唇喃喃自语,冷酷得难以置信:左轮, 他妈的左轮……他父母亲正在吃晚饭:吞食、饮茶,像猪,猪,猪,他心想。他自 己大口吞咽,吃完了事。吃完,说道,“爸,我有本书放在店铺里,我下去拿。” 迎着叫人恶心的酒味,他走下阴暗的楼梯。在柜台下的一个小抽屉里有支左轮,放 了好几年。万一有小偷闯进来,丹德利亚先生(或是太太)也好用来吓走他们。弗 烈德曾围绕着那支枪做了不少梦,但黑色闪烁的枪,内部有什么东西坏了。他小心 把枪藏在衣服里,上楼,敲了敲父母的房门。他们已上了床,睡在一张双人大床上。 弗烈德由于自己现在也成了那个可耻世界的一分子,他不敢张望那张床。两个老人, 两张下陷的面颊,圆鼓鼓、肥胖多肉、斑痕点点的肩膀并排,他们凝目望他。“我 要拿点东西给珍。”他转脸不看他们。他把左轮放在珍的枕头下,旁边放了五六支 各种颜色的口红,就像是左轮射出的子弹。 他回到酒铺。柜台下有一瓶黑白牌威士忌,旁边一只玻璃杯,杯中残遗他父亲 留下的酒酸。他看清了瓶中确实仍有半瓶,才熄了灯,坐下来等。没等多久,他听 到钥匙转动的声音。他的店门大开,佛特斯球太太一定不会看不到他。 “怎么,弗烈德,你在做什么呀?” “我看到爸爸忘了关灯,所以下来。”他皱着眉,飞快找了个地方放下酒瓶, 冲洗喝过的杯子。然后,漫不经心的,像是突然想起,说道,“佛特斯球太太,来 一点吗?”在暗淡的房间里,她辛苦地集中目光,看着酒瓶。“啊,我从来未沾过 这种东西……”他低头摆弄一个酒瓶,脸孔掠过她的脸,闻到了她的酒气,了解到 她温和的脾气中马马虎虎的一面。 “唉,好吧,”她继续说道,“陪你喝一点点也好。你很像你爸爸,你知道吗?” “是嘛?”他从酒铺出来,手臂夹着那瓶酒,关了门,上了锁。楼梯灯光黯淡。 “好多次,在酷寒的夜晚他请我喝一口,当然是你妈妈看不到的时候。”她加了一 小句,充满胜利感。她倚着栏杆像是要看看楼梯是否撑得住她的体重。 “我们上去吧,”他讨好地说,心知一定没有问题,到目前为止,样样都轻而 易举。太容易了,他感到难以置信。她应该说,“你怎么这个时候还不上床睡觉?” “你这种年龄,就喝酒,那下一步会干什么!” 她顺从地走在他前面,身体一步步往上撑。 她走进她的小房间,微微露出笑容,邀他人房。房间里挤满了家具,但都和她 的衣服一样,散放着柔和的光泽。她进入另一间房间换衣服。他坐在一张牡蛎色的 绸缎沙发上,眼睛巡视房间里浅蓝色的棉织窗帘;一个放满了瓷娃娃的柜橱;乳白 的粗毛地毯;粉红色的坐垫;浅红的墙壁。墙角的桌上放了些照片。她的照片,应 该是。按时间,从他认得的,到完全认不得的。最早的一张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一 头披肩的黄褐卷发,头上一顶高顶帽,上身一件金光闪闪的紧身衣,粉红色的,下 身一条粉红缎裤,脚穿长统黑色花边袜子,手戴白色手套,手上一支手杖淘气地指 着观众——指着他,弗烈德。像支他妈的手枪,他心想。他觉得自己脸上显露可耻 的冷笑。他听到身后关门的声音,但没回头,心想看到的不知道会个是什么模样。 他这才想起,他从没见过她不戴帽,不被面纱,不穿皮裘的样子。她在他身后慢慢 走动,说道,“对,那是我当欢乐女郎时候的装束,衣服很漂亮,对不对?” “欢乐女郎?”他问,听不懂。“啊,那可是你出生前的事,对不对?” 这第二个“对不对”问得如此怪异,他顺势回过头,一看。她弯着腰从柜里拿 东西,背对着他。那个背掩盖在厚厚、软软、一圈圈桃红色的漩涡和波浪之中。她 站起了身,面对着他,展开了(完全不知可怕的实情)和他姊姊一样的晨衣。她拿 着杯子和一壶水放到房中间的小桌上,桌下一块鲜红的厚毯。她说,“我换上舒适 的衣着,希望你不介意,我们是熟人。”她坐在他对面,把杯子朝他前面推,提醒 他酒瓶还抓在他手中。他倒出黄色芬芳的烈酒,眼睛望着她,等她示意何时停手, 但她毫无表示,他于是倒了半满。“加一点,啊……”他加了一点。她举起杯子拿 在手里,样子呈露微微的疲态,和她脸上的表情一样。这张脸,他平生第一次见到 了真面目,只见一张干巴巴的老人脸孔,两只黑色小眼深陷,一张撅突的小嘴,嘴 角皱纹满布。这张衰老的脸孔,其实蛮慈祥的一张脸,他的目光避免正视。这脸孔 就像个面具,穿了一件桃红的晨衣,套在一个年轻苗条的身体上。而苗条身体上那 美丽的秀发,淡淡的染成十分高明的金丝颜色,一波一波柔软地垂在古典的颈项上。 “我姊姊也有一件那样的晨衣。” “很漂亮,是不是?在街底那家理查百货店有得卖,她大概也是在那儿买的, 是不?” “不知道。” “东西不试不知其美味,对不?” 听到了这个,他想起了他父母亲晚餐时刻那种愚蠢的交谈模式,他们所表现的 简直就是睡前的螫伏状态。他觉得自己脸上那股荒谬的笑容消失了;这时心中充满 的不是羞辱,而是怒火。 “给我一支烟,好吗?”她说,“我太累了,站不起来。” “我不抽烟。” “那麻烦你把我的手提包递给我。” 他把她放在照片旁边的一个鳄鱼大皮包递给她。“我的东西品质还不错,对吧?” 她迎合他无言的眼色说道。“你看,我总是说我的东西质地必定都是好的,且不说 别的……便宜的,不好的,我是绝对不要,我的东西都是好的……这是巴比·贝奇 比教我的。他常对我说,便宜的,不好的东西不要买。他从前老带我上他的游艇到 戈纳,到尼斯去。你晓得,我们交往了三年。他教我买漂亮的东西。” “巴比·贝奇比?” “他该也是你出生之前的事艹果。不过有一阵子,有一整年的时间,每一个星 期,每张报纸都刊登他的消息。他很会花钱,你晓得,很大方。” “真的?” “在这一方面我一直都很幸运。我的朋友都很大方。就说史宾斯先生吧。他从 不让我缺什么。昨天他才对我说,‘你的窗帘有点退色了,我给你买新的’,相信 我吧。他一定会照做。他人如其言。” 他看得出来,那杯威士忌,加上她早先喝的,不管是什么,就快要叫她不省人 事了。她坐在那儿,画了眼线的眼睛,一开一合地朝她眨眼,手上的香烟,夹在拇 指和食指之间,离嘴六寸,烟灰掉在桃红晨衣上。她咕噜一声吞饮了一大口,酒杯 差点放了个空,弗烈德伸手及时接住。 “史宾斯先生是个好人,你晓得的,”她眼睛茫茫然望着眼前一尺的空中,说 道。 “是吗?” “你知道我们现在只是一对老朋友,我们都开始有点老了。不过虽然我并不感 兴趣,没兴趣,偶尔还是让他摸摸玩玩,好叫他高兴。” 她想把香烟塞人唇中,塞不准,烟屁股戳到脸颊上。她身子向前倾,捻熄了香 烟,然后坐正,端端庄庄的。她瞪着弗烈德,眯起眼想看个清楚,但看不清,只好 朝他礼貌地微微一笑。 这一笑哆哆嗦嗦,显出了一条条皱纹。她撅起嘴说道,“就说史宾斯先生吧, 他现在很会花钱,我没说他从前不会,但但但……” 她伸手摸索香烟,他赶快抽了支递给她,替她点燃。“但。对。啊,他或许以 为我不行了,可是我不是。你可别这么想。我们之间可足有三十年,你懂吗?” “三十年,”弗烈德礼貌的说,他现在的笑容显露的是冷酷,还有明显的厌恶。 “你认为怎么样?他老说我们同年,可他现在不行了,但,唔,啊,你如果不 信,看。”她举起指甲涂得鲜红的左手,颤巍巍的,指着桌上的照片。“对,就是 那一张。你看,那是去年才拍的。”弗烈德倾身拿起照片。虽然她本人就坐在他面 前,但照片上的人像似乎仍足以证明她优于史宾斯先生这一事实。她穿着一条拖地 长裙,腰带紧系,上身一件条纹紧身衣,双臂裸露,衰老的垂在两侧,年华已逝的 脸孔和脖子村在一头润泽的秀发下,显得恬不知羞。 “有道理,对不?”她说,“如何,你认为如何?” “史宾斯先生什么时候来?”他问她。 “他今天晚上不来,他要上班。我真佩服他,真的。打那个工,有时候搞到早 上三四点钟,可不是好玩的。那些地方的夜游神,都是靠史宾斯先生给对付的。那 些人啊,要不就按他们的意思搞妥了;闹事的话,就给撵出去。他人也不高大,年 纪又不轻。不知道他使的什么办法。不过他有机智。机智,对。我常对他说,你有 机智,人啊,有机智,到哪里都吃得开。”她杯子里没酒了,她瞪着看。 听到了史宾斯今天晚上不来,他并不意外。他早就知道了。刚才听到她说, “那种东西,我没沾过。”他心中就秘密地产生了一股残暴的自信。 他站起身来,走到她身后,站了一会儿,坚定自己,因为他脸上又出现了窘困 羞愧的笑容,怕要软化了他的意图。之后,他双手紧抓着她的腋窝,把她提起来, 不让她倒下。 她起初挣扎着不肯站起来,但后来还是顺从了。“要说拜拜了?”她问。他身 体顶着她,把她往卧室推。她突然思想清楚,说道,“可是,弗烈德。你是弗烈德。 弗烈德,你是弗烈德……”她扭开了他,倒退两步,跌靠在房门上。桃红晨衣下双 腿叉开,撑住了哆嗦的身体,摇摇晃晃。她抓住弗烈德,紧紧地抓着,说道,“可 是你是弗烈德。” “你会在乎吗?”他说,冷冷的,咧着齿笑。 “可是这儿不是我的工作地点,你知道的——不行,放手。”他那两只中学生 的有力的大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感到在他手心下,她肩膀绷紧,之后,变小,变柔。 “你像你爸爸,和你爸爸一模一样,你知道吗?” 他用左手打开房门,右手把她面向着他的左边肩膀旋转了半圈。然后,双手从 后面抓着她的胶窝处,把她推着走人卧室。她吃吃地笑。 卧室几乎都是粉红颜色:粉红的丝质床罩,粉红的墙壁。一个玩具娃娃穿着一 条粉红的荷叶边裙,懒懒地靠在枕头上,下巴围着一条三角巾,眼睛望着对面墙上 一个18世纪的女孩子,手上一朵白玫瑰举在唇边。弗烈德推着佛特斯球太太走过深 红的地毯,直到双膝碰到了床沿。他抱起了她,把她扔到床上,一手巧妙地移开了 娃娃,免得压扁了。 她闭着双眼,软弱无力,呼吸急促,嘴巴微微张开,嘴角的皱纹曲曲扭扭,蓝 色的眼膏在闪耀。 “熄了灯吧,”她恳求道。 他熄了床头上粉红颜色的灯。她伸手摸索衣服。他脱掉自己的长裤,内裤,把 她的手推开,从晨衣的开口看到了里面的丝质内衣。隔壁房间的灯光照得桃红晨衣 闪闪发光。他扯掉她的丝内裤,双脚一下扯高,一下又砰然落下。她疲惫无力。之 后,她显露了她的功夫,至少是手上功夫。他一阵痉挛,实现了那些秋夜丑恶而又 热切的幻想,只是心中充满的是无限的怨恨。她老朽的身体在他下面轻轻挪动,他 听到她不均匀的呼吸。他一跳跳下了床,塞回内裤,长裤,开了灯。她躺着,双眼 紧闭,脸上一片哀伤,上半身躺在光泽柔软的桃红色晨衣里,雪白的腿张开,裸露。 她急忙撑起,想遮住身体。他倾身向她,露齿带着狞笑,强力推开她的手。她双手 软绵绵的掉在法污的丝罩上。他粗鲁地剥掉她的晨衣,把她当成洋娃娃似的。她呜 咽,她啜泣,她抗议。他注视她,十分开心,看着她的泪水涌出深陷的眼睛,滴下 沾满眼睫膏液的脸孔。她裸身赤体躺在桃红色的衣堆中。他望着她腋窝边灰白色的 波纹,扁平细小的乳房,松弛的小腹,和那黑毛的三角地带,只见白毛杂生。她想 交叠两腿,他用力掰开,说道,“你看,看你这副模样!”他感到头昏恶心,房中 似乎有股瘴气。“你这污秽的老婊子,恶心,你就是这样,恶心!”他放松了手上 抓着的衣服,看到上面的红点一点点展开。她双腿并拢,扭动,钻进桃红色的晨衣 下。 她坐起来,拥着披在身上的晨衣。粉红的晨衣,粉红的床单,粉红的墙。粉红 粉红粉红,到处都是粉红。还有深红的地毯。他觉得房间好似是用人肉建造的。 她正眼注视他。 “这不太好,可不是?” 他向后退一步,脸上发热。她妈妈就是这样指正他的:这不太好,儿子,声音 拉得老长,充满指责,叫人难受,和佛特斯球太太的语气一模一样。 “这实在不好,弗烈德,实在不太好,我不知道你是中了什么邪!” 她两脚伸下了床,眼睛不看他。他看到她两腿打颤。她弯身凝望,双脚伸人粉 红色的拖鞋。 他注意到自己有股冲动要帮她那可怜兮兮的双脚套上拖鞋。他于是奔逃而去, 冲下楼梯,奔人自己房间,脸孔埋在床上。透过离他一寸的隔间板,他听到他姊姊 移动的声音。他一跃而起,冲出自己的小鸽子笼,穿过父母亲的房间。他实在太恨 那间房间,简直视之为真空,不存在。 他姊姊蜷伏在床上,身上穿着桃红晨衣,在涂指甲。 “很聪明,才不呢,”她说。 他巡视四周,找枪。枪放在梳妆台上,旁边堆着乱七八糟的口红。 他拿起手枪,向下指着那个和她姊姊同样穿着粉红衣服的女人,两人亲昵得吓 人。 “笨蛋,”她说。 “没错” 她继续涂指甲。 “笨蛋,笨蛋,笨蛋,”她说。 “没错。” “可是为什么?——啊,别玩了,把枪放下。” 他放下了枪。 “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睡了。” 他没搭腔。她举目看他,一个深长,空洞,仰望的姿势,可能是从广告,还是 电影里学来的。之后,她眼神变了,恢复了珍本人。她在他身上看到了什么。 他的脸变了?他的声音变了?他变了? 胜利温暖了他的背脊。他笑了。他重新获得他的姊姊。他向前踏了一步,和她 平等了。 “随你吧,”说完,向门口走去。 “哒哒,晚安。别让虫咬了,”她说。是他们小时候,是去年,临睡前必说的 一句。 “别长不大了,”他说。穿过父母亲乌漆漆可恶的房间,心中没想别的,只是 想到:可怜的老东西,他们也是别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