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在祷告 我只要时间允许,就尽量去拜访维迪亚。刚开始,只是一同消磨周末,后来几 次也一连住上一个星期。卡塔加山寨的日常作息,与我在坎帕拉的生活大不相同, 而我也逐渐喜欢上打撞球,吃几个巧克力蒸布丁,在汤里滴上几滴雪莉酒,还帮少 校遛遛狗。 一直梗在我心上的──虽然,我从来不会讲起──其实是我自己的小说。我们 彼此心知肚明,维迪亚对我的写作咨询,已经告一段落了。我谈怯懦的论文已近杀 青。“我想,这会是一篇重要告白,”维迪亚说道,“虽然说你在文章里可能自我 剖现得太多了。”我一定得向前行。我没说自己在干什么。反正,也没人问起。我 正是巫师之徒。 “我的叙述者可有些话要说说那个。”维迪亚总会在对话中提起,通常就像简 单地提到土地价格上下震荡一样。他跟他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很亲密──他引述他们 说的话,而他更多次引用叙述者讲的话,这个叙述者聪明睿智,厌恶人世,年过四 十,对于政治与压迫,金钱和友谊皆有其定见。现在,维迪亚已经落脚在这间舒适 的旅馆里,小说写作日有起色,更让他开怀。他安于乡下生活,让少校招呼他,以 及一干吉库育族的佣人照料他的起居,随后,他也开始跟着肯尼亚的风俗,喊吉库 育佣人“库克斯”(Cukes )。 帕特说:“阿敏问我,‘老爷整天都在房间里做什么?’我跟他说,你的工作 就像祷告一样。所以,他一定要保持非常安静。” “老爷在祷告,”维迪亚说,“确实。这也是真的。我很高兴你这么对他说。” 他起先在伦敦东南方,黑石楠区的一家旅馆里,开始撰写这本小说,他是刻意 住进那家旅馆,寻找氛围,进入他的叙述者的情绪之中,叙述者也是暂时住进旅馆, 撰写一本小说体的回忆录。而今,小说将收尾在另外一家旅馆里面,自是再恰当不 过的了。他说过许多次:“我的叙述者喜欢旅馆。我也喜欢旅馆。”他喜欢有人殷 勤关照自己,整洁的房间,佣仆辛勤地来回收拾,恍如置身庄园之中,而他就是领 主。这样的居住情境,就是写书的理想状况。 “这是一本重要的书,”他这么说着他的小说,“从来就没有人写过这些事情。” 我心想,这不过是一本书罢了。我更惊讶的是,他可以如此孺慕地说起他自己 的作品,喜爱之情,溢于言表。不过,我心里也想着:我也要人家同样尊敬我写的 东西。我想要重视我的作品,我也要有这样的信心,我想要将自己所有的心智与精 力都投诸在写作上面。我要获取隆重的名利回馈。 有一天晚上,在餐桌上,“帕芝反对我写的一些东西,”维迪亚说道,“她不 让我写‘聪明的老黑仔’。” 帕特说道:“喔,维迪亚。”双眼开始湿润。 “帕芝要我改写成‘聪明的老黑鬼’。” 我觉得这两个字眼都同样糟糕。不过,帕特的愤怒显示,以及接下来的争辩— —再度泪洒餐桌──最后,帕特还是会占上风的。 他用一具手提式奥利维特写作。量轻扁平的文字处理器,在我眼中,非常摩登, 打起字来“契克、契克契克”。我的则是一座黑色的雷明顿,打字时轰然喀嚓, “非卡、非卡、非卡”。 帕特说:“我最喜欢坐在花园里,听你们俩儿一块儿打字写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