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中国神话传说(13) 但虽说这样,《山海经》却是一部亟待研究的保存神话资料的重要著作。以 前也有人做过一些研究,但都偏于琐碎(虽然《山海经》的文字本身就是很琐碎 的),还没有人专门从神话的角度提出若干重要的问题来加以精深的研究,而这 种研究又是非常需要的,因为这对于整理中国古代神话,是有很大帮助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山海经》既然是古书中比较难读的一部,有时连文字都 很费解,要想做精深研究,自然更是困难。所以对这部古书文字的校勘和训诂 (尤其是《海经》部分)的工作,还是值得很好地去做的。现在通行的两种《山 海经》的注本,毕沅的《山海经校正》和郝懿行的《山海经笺疏》,都保存着郭 璞的古注,都很不错,后者更是时有犀利的见解。在这两种注本之前,还有吴任 臣的《山海经广注》,征引极博,也足供参考,可惜现在已经比较少见。诸家的 注释,由于用的并不一定是研究神话的眼光(那时当然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神话”), 因此看起来就有这样一个缺点;往往不免失之迂阔。例如《海外北经》说:“共 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明明就是个九头怪,毕沅注却偏偏这么说:“疑言九 头,九人也。”又如《大荒南经》说:“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生十 日”明明就是生了十个太阳,郭璞注却偏偏这么说:“言生十子各以日名名之。” 要把它们解释做历史或人事上的普遍现象。又如《海内经》“有木青叶紫茎,玄 华黄实,名曰建木。……大皞爰过,黄帝所为。”在“大皞爰过”下,郭璞注: “言庖羲于此经过也。”郝懿行笺疏:“言庖羲生于成纪,去此不远,容得经过 之。”二说也是以人事现象释神话,均未得其解。根据我的研究,“过”字的含 义,应该是“缘着建木,上下于天”的意思(见“开辟篇”第四章关于天梯部分 的解说),似乎就比二家所说要妥当一些。我举以上几个例子只不过是说明:对 这部书文字方面深入细致的研究(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还是有其必要的。 ①见拙著《神话论文集? 山海经写作的时地及篇目考》。 ②见王红旗:《我国远古传说与自然环境变迁》,载《中国古代史论丛》, 1981年第3 辑。 ③例如我手边有伊藤教授寄赠给我的《古代中国の民間医療》(一)(二) (三)、《山川の神夕》(一)(二)(三)、《羬羊と箴石》、《古代中国の 战禍? 剑难回避の呪法》、《中国古代の山岳神祭祀》等,都属于有关《山海经》 研究的一部分。 第五章 第二章曾经提到,神话翅膀所翱翔的地方,每每成了科学创造发明的先声, 看起来确实有些不可思议。神话和科学,好像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主观幻想,另 一个是具有严格条件和要求的客观现实。但是说也奇怪,往往神话中幻想的东西 后来被科学实现,神话竟成了科学的预言,或者说,神话不知不觉地走向了科学 ——这难道不是一件有趣的事吗?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 序言》里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或借助想 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之 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在印刷所广场旁边,法玛还成什么?”又说: “在避雷针面前,邱必特又在哪里?在动产信用公司面前,海尔梅斯又在哪里?” ① 这段话的主要用意是,我们对它需要有正确的理解,不能理解为科学和神话 是誓不两立的。只能这样来理解:马克思举出希腊神话中这几个著名的例子,说 明有了科学的创造发明,神话中的部分幻想已被科学家实现,自然不得不消失。 但神话对科学的启迪之功,终于是不可没的,所以我们今天再来重温神话中的那 些“儿童时代的天真”,感到有“永久的魁力”(马克思语),也是很自然的。 法玛是希腊神话中的传闻的女神,古代希腊人想望消息迅速传播,故创造了 法玛这样一个神话英雄的形象,后来这一愿望被印刷所的功能给予实现,因而法 玛就不成什么了。邱必特是希腊神话中的天帝,又是雷神,掌心里掌握着猛烈的 雷火,可以任凭自然的意志惩罚人和神;可是后来避雷针发明了,邱必特自然也 就不会和避雷针同时存在了。这类例子无非说明科学的创造发明,代替了神话的 天真幻想,作为原始宗教信仰,这些神话中的神人虽然消灭了,但作为艺术形象, 作为一种如马克思所说的“高不可及的范本”的艺术形象,它们还会长远地存在 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