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 与不舍坐在一起,心里隐隐发虚。他是医生,我害怕医生的眼睛,害怕他用 冰凉的眼神把我分解了看,害怕我的手足鼻耳眼睛头发……从他嘴里像一件件零 碎被描述出来。不敢再确定自己是否爱他,有点儿不知道正坐在身边呢喃着好听 情话的他是谁。 这可真是伤透脑筋。 明月仿佛有着歌声,英雄去了大洋彼岸,给我留下一封厚厚的信,我没有去 拆,直接藏在抽屉的最底层,我没有勇气去把它拆开。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 英雄上飞机时,我也没去送,知道他很想我去,可不敢去。英雄只是朋友,朋友 这种关系或许比夫妻更为牢固长久。这种忽如其来的感觉还是早点让它消逝,我 只会嫁给眼前这个男人,他叫不舍。 音乐流淌,有着惊人的力量,让人感觉美好,让心灵如孩子光着的脚丫。对 音乐有种敬畏,怕自己完全掉入其中,不可自拨,我用手指轻轻触及不舍的嘴唇, 很明白他想要我,可我不想。明天,我就要与他订婚了,按传统,就是两家人的 长辈坐在一起吃顿饭,他再把一个戒指套在我手上。心很慌,总想对某种东西大 发脾气,可把拳头捏紧又放下,还是找不到要以发泄的东西。 不舍的父母对我显然不满意,在他们眼里,媳妇应该是有张正而八经文凭过 硬的知识分子。成人大学的文凭虽然也能调级加工资,但还是个伪劣产品。他们 对我太有礼貌,好像我是个从来就不认识的陌生人,根本不是他们未来的儿媳。 不舍是孝子,不像我这般犟。不舍的父母之所以会同意这场婚事,除了那次不舍 出走、我家境不差、不舍也想娶我等原因外,恐怕更多是因为我要不舍对他们说 了下我们之间已经发生的关系。我想我是赌对了,他们把门风辱没看得比天还大, 于是只好默认,但对我的印象肯定糟透了,这没关系,我是我,不舍是不舍,他 们是他们。 有些害怕,自己好像是个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女人,是什么又是在何时, 我开始变成这样?把孟庭韦那首“冬季到台北去看雨”找出来,我是小女人,我 是听雨花。她是纯情玉女,我不是,但她的歌声里有我的梦。不舍告辞回了家。 我的头很痛,一塌糊涂。一只飞蛾还在玻璃窗上翻着跟斗,不知可是原来那只? 我说着话,对着它,语无伦次。我真是个怪物。别的女孩儿可会与我一般?她们 在订亲前又想些什么? 订婚酒弄得很糟糕,不舍的父亲甚至没有来,说有课。有课也不晓得请假? 他母亲只是淡淡地说了声抱歉,喝了点水,就走了。爸爸脸都青了,就在官更大 一级的厅局长面前,他怕也是没有受过这个气,妈妈性格躁,把酒杯重重往桌上 一放,嘴里骂了声,不知好歹,回去了,只有妹妹一个人在快活地吃。我和不舍 面面相觑。 我下了决心,哪怕不舍父母家的房子再大,我也不上那住,眼不见心不烦, 他们对我怕也是一般想。爸爸叹了口气,眼神似乎有些悲伤,我还是头次看见爸 爸这样。爸爸看见了什么,是关于女儿的将来吗?心里很慌,爸爸一直低着闷头 喝酒,爸爸酒量很大,能喝一斤半茅台,但这次只喝了几杯,脸就微微地泛红涌 上醉意。爸爸忽然开了口说,婚姻是注定了的事,是两个人的事,你们自己好生 保重。说完,拉起妹妹的手,也走了。 婚姻是注定了的事,那爱情是刹那间的事吗?若是这世上没有婚姻,爱情又 将如何?我都想痴了。人不应该为欲望支配,没有爱的亲近哪怕是拉拉手,我都 会觉得羞愧难当。我爱不舍,我并不会幻想他能给我带来什么安逸享受。我早已 做好与他同甘共苦的准备。不舍懂得爱吗?或许他根本就没有爱,有的只是欲望, 好几次我都已感觉他伤害了我的自尊,也伤害了他自身形象。他一直说我的身体 很好,有次开玩笑甚至说我是天生尤物。他有过别的女人,能够比较,我也不在 意。可他到目前为止,还从来没亲口对我说过那三个字。那是俗到极点,可我偏 偏就想听。没有去要求他讲,那样没意思,忽然间,心灰意冷,万事皆休。 也许我并不适合结婚,我是个天生孤独的人。社会是无聊的,有人的地方就 一定会有各种麻烦;自然是可亲的,可以随意在那上打滚。四季轮回,朝花夕拾, 一花一叶一草一树一石一虫一鸟一鱼无不生机盎然,都可洗涤心灵。自然才是人 类真正的上帝,而不是想像中那无所不能的神。 圣经上说,上帝是在第六日造人,然后安息,上帝不是在人这个社会里安息 的,他回到了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中。上帝不喜欢人的社会,我也不喜欢。假若 众生平等此话成立,那人就是对其他生物或是资源进行贪得无厌的掠夺者;假若 众生平等此话不成立,那么人与人也是不平等,人吃人,自是理所当然。换而言 之,不管如何假设,人都是种怪物。 不舍在我身边躺下,他抱着我,我看着窗户外的星星。这里太复杂,那里很 单纯。人也怪,随着关系的稳定确认,没有谁再阻扰我与不舍了,我对他反而渐 渐地没了感觉,这可真不好。 ---------- 起点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