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监狱十年和农村十年 小高离开北师院以后,先是送进了海淀区公安分局,在拘留所关押几天之后, 于九月十七日(恰是中秋节)被转送到设在德胜门外土城的“劳动教养收容所── 一个阴森恐怖的废砖窑、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鬼地方。三天之后,又被”分配“到 安定门外的辛店农场,与犯人们一起劳动改造。一年之后,由于全国性的大饥饿, 生活条件极差的劳改农场开始饿死人,身体强壮的小高,也彻底饿夸,完全丧失了 劳动力,连路都走不动了。当局不得不把他送回”劳动教养收容所“。 一个多月以后,小高又被“分配”到延庆钢铁厂,当时这是一个生活条件“最 好”的劳改工厂。 六一年十月,延庆钢铁厂“下马”,小高又被转送到世界闻名的大劳改农场─ ─清河农场。这个农场地点虽然在天津北郊,但却属于北京市公安局管辖。 六三年夏季,由于中央“广州会议”提出了“改善知识分子待遇问题”,属于 北京市公安局管辖下的右派分子,大部集中到了北京南郊大兴县的团河农场,等待 摘帽安置。但是后来受到中苏关系破裂的影响,“摘帽安置”成了泡影,接着六六 年毛泽东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十年大动乱,团河农场改为“五七干校”,右派分 子们再次转移到清河农场。六九秋“林副统帅”发布了“第一号战备疏散令”,右 派中“表现较好”的,摘了帽子,家在农村的,押送回原籍由当地革命群众监督劳 动,家在北京、上海、天津的,送到山西的劳改单位“就业”,当廉价劳动力。剩 下二十多名“抗拒改造、死不悔改、表现恶劣”的右派,则被送到了设在河北省邢 台地区沙河县的留村农场,属河北省公安厅管辖。 小高也属于“死不悔改”的一类,于六九年秋天被押送到了留村继续劳动教养。 七○年的四月五日清明节,小高终于结束了长达十年零七个月的教养生涯,但是不 摘右派帽子,被遣送回原籍,交革命群众监督,与当地的地富反坏分子一起改造。 直到一九七九年的一月,方才“落实政策”,分配到抚宁县石门寨中学教书,后来 又调到抚宁县二中,直到退休。 关于小高的这二十年生活,他自己写有《监狱十年》和《农村十年》两篇颇长 的回忆录,详细叙述他所遭遇的苦难历程,油印本在“同窗”中流传颇广。这些故 事尽管全都十分生动而真实,而且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因为与他的“苦恋”故事 关系不大,所以这里不加摘录。 但是有一件事情必须交代一番,那就是他的“错位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