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她似乎裹在云里一般,被一种好柔软、好温暖的感觉包围着,鼻子闻到一种 好闻的熏香味,而不是她熟悉的那股霉味…… 呃,这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 裴静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雪白,她怔了怔,才意识到那是糊得雪 白的楼板。 裴家老宅的楼板一年四季都泛着漏雨留下的水渍,怎么可能变得如此雪白? 她该不会是在作梦吧? 裴静将手指放在齿间,正想用力咬下去,谁想牙齿还没碰到手指,耳边就传 来一个男声── 「妳没有作梦。」 「呃?!」她受了惊吓,猛地弹起身,一双大眼不住的往四处搜寻。「谁? 谁在那里?」 几声木头摩擦地板的声音,一张有轮子的木椅出现在她面前,一个陌生男子 端坐其上。 他虽然不良于行,却有一种强者的风范,让人无法忽视他那种压迫人的气势。 「拓拔雷。」他的声音也有一种震慑人的力量。 「呃?」才刚醒来,裴静的脑子还有些胡涂。她一时无法跟上他的思路,只 能怔怔的看他。 「我叫拓拔雷。」这次他多说了两个字。 「哦,是雷爷啊,」又过了好一会儿,裴静才有些清醒过来。「我怎么会在 这里?」 她记得自己跟一个人进了客栈,后来好像不小心在大厅里睡着了…… 「妳睡着了。」拓拔雷简单的道。 「哦,很抱歉占用了雷爷的床。」裴静胀红了脸,好不尴尬。 沉默笼罩着房间,拓拔雷只是一径看着她,好像在评估一只花瓶或是什么东 西是否值钱般。 虽然暖暖的床褥很诱人,虽然外面的寒冷让人望而却步,虽然身上的破棉袄 根本挡不住严寒,可是他那种专注的眼光实在看得她心里发毛。 裴静咬了咬唇,小声问道:「那──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他不置可否,而她自己将他的沉默解读成默许。 房门才打开一条缝,刺骨的寒风就钻了进来。 好冷哦~~裴静忍不住瑟缩起身子。 可家总是要回的! 她打起精神,挺直了瘦削的肩膀,正要迈步出去── 「怎么,就这么走了吗?」他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难道他还想要她交房钱不成?! 裴静煞白了一张小脸,僵立在那里动弹不得。 她的兜里确实还有一些银子,不过是准备去买粮食用的,若用它来支付房钱, 够不够还是个问题。再说了,那些马肉早就吃完了,如果不买些粮食回家,他们 就只能学那马儿吃草去了。 「还不过来?」拓拔雷命令。 「你──不可以!」她的手捂住了口袋,神情紧张极了,大有要为钱拚命的 架式。 「什么不可以?」拓拔雷皱起了眉。 「不可以,那个房、房钱……」裴静口吃的说。 为了裴家牧场的存亡,她是打定主意要赖帐了,反正她既没要求他给她开房 间,也没说她会付帐,一切都是他擅作主张。 再说,看他的衣着也算不错,应该不至于为了这区区一点房钱就破产吧? 她的小脑袋瓜子转过许多念头。 「喏,再不过来就要妳付房钱了。」拓拔雷看穿了她的心思,要挟道。 他这威胁比什么都管用,只见她快步来到离他最近的地方。 「哪,我们说好了哦,这房钱我是不会付的。」她丑话先说在前头。 「可以。」拓拔雷一开口就给了她一个定心丸。「不过……」 「不过什么?」她大为紧张。 「不过,我似乎听说妳有意用身上这件棉袄来交换我的四匹骏马?」他的语 气戏谑。 「那……那时我是冻胡涂了,都、都是胡……胡言乱语的。」裴静的脸整个 胀红了,语无伦次的解释道。「呃,那些胡言乱语怎么可以当真呢?」 「我可以给你四十匹骏马。」他好整以暇地道。 「四、四十匹?!」这、这怎么可能?他的话有如石破天惊一般,将裴静轰 得晕头转向的。 「确切的说,是四十匹大宛种的骏马。」拓拔雷又道。 「呃──」 裴静的一双眼睛本是脸上最具有特色的地方,眼睛又长又深,占据了最醒目 的位置。此刻惊愕之下,眼睛瞪得又大又圆,就像两粒圆滚滚的黑葡萄,一不留 神就要滚下来似的。 「呵呵呵……」好可爱的反应哪!拓拔雷止不住嘴角的笑意。 可他的微笑看在裴静眼里,就是另外一层意思了。 看吧,人家果然是在耍妳呢!要真有这样好的事,这沙城人还不早抢破头了, 哪论得到她们裴家? 「敬谢不敏了!」裴静气冲冲的丢出一句。 如此的喜怒形于色,如此的单纯可爱呀!拓拔雷忍不住感慨,嘴角的笑容也 愈扯愈大。 可是看在裴静的眼里,这分明就是嘲笑的升级版了。 「告辞了。」她拔腿往门口冲去。 「等一等!」拓拔雷眼捷手快,一把抓住她的胳膊阻止她。 「你有完没完哪?」裴静气急了,嚷嚷道:「就算我们裴家再穷,也不代表 你有权嘲笑我们!」 嘴里说得委屈,心里更是委屈,丰润的下唇硬生生被自己咬出一道齿痕。 据说厚唇的人大多比较多情。 莫名的,拓拔雷的脑海里忽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你究竟想说什么?」从一数到十,裴静终于控制住情绪。 「妳还没穿鞋呢。」拓拔雷指指她的脚,慢条斯理的回答。 「啊?!」顺着他的视线往下,裴静果然发现自己那双突兀的大脚正大剌剌 的暴露在空气中。 原来之前她一心想着要逃离,竟然忘了先穿上靴子! 从李后主那曲有名的「金莲舞」之后,世人皆以女子「步若生莲」为美,自 宋以来,女子缠足渐成风气,时至今日,更是连那些贫门小户的大闺女小媳妇也 以缠足为美了。 就连媒婆说媒时,首先看的也不是女子的容貌,而是石榴裙下的这双纤足。 不过,裴氏姊妹由于得去牧场干活儿,为了方便起见,两人都不曾缠脚。 也因此,在这三寸金莲盛行之时,她俩从小就为这双大脚受尽他人的嘲笑。 「你……」看着裸露在外的一双大脚,裴静不由难过至极。 她低着头,蜷曲着十根脚趾头抠地,一下又一下。 拓拔雷看得分明,那弓起的足背上分明生起了晕红,衬着玉也似的肌肤显得 分外娇媚,就连那新月状的疤痕也可爱极了。 「妳若再这么抠下去,这地板都快被妳抠裂了。」一向严肃低调的他,竟也 不由生起了几分戏弄之心。 「呃?」裴静反射性的将双足藏进及地的裙襬里。 「妳这样赤着脚不觉得冷吗?」拓拔雷不禁莞尔。 「冷?」她一怔,这才感觉到地面就像一大块寒冰,丝丝寒意透过柔嫩的足 心往身上窜来。 「啊……」她一个颤抖,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喏,妳的鞋,还是先穿上吧!」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到她眼前,粗大的手指头正拎着她那双有些破旧的皮 靴。 「呃……」她的脸瞬间胀成了大红色。 「莫非姑娘还需要我为妳服务?」拓拔雷迷上她脸红时的可爱模样了,忍不 住戏谑道。 「告、告辞了!」她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皮靴,简直是落荒而逃。 「呵呵呵呵……」 裴静跑了好远好远,依然可以隐隐听见拓拔雷放肆的大笑声。 更要命的是,等碎石子弄痛了她的脚,她才意识到自己逃得太过匆忙,竟忘 了将抓在手上的靴子套回脚上。 好久不曾听见大哥如此畅快的大笑了呢! 申元躲在外面偷看,乐得差点没喊出声。 呵,这趟寻妻之旅还真是来对了呢!也不枉他花费了一番唇舌说服大哥了。 他愈想愈得意,只差没手舞足蹈起来。 「你还打算在外面站多久?」蓦地,屋里传来拓拔雷的声音。 「就来、就来。」申元立即冲进屋里。 反正他也知道凭自己那点小伎俩是瞒不过大哥的法眼啦,被当场逮到也是理 所当然的。 「看样子,金乌城的副城主最近染上了躲在墙边偷听人家说话的坏习惯了。」 拓拔雷淡淡的嘲弄道。 「我这也是关心大哥呀!」申元试图以傻笑蒙混过关。 「你最好有足够的理由,否则──」拓拔雷冷睨他一眼,神情再次恢复以往 的冷峻。 「当然有了。」申元赶紧打哈哈,双手奉上一本大册子。「这些都是需要大 哥亲自过目的。」 大册子的封皮上龙飞凤舞的写着「选妻册」三个字。拓拔雷随手翻开,发现 里面记载的都是「周芳琼,芳龄十七岁,善琴、嗜辣,周大户之女」:「许瑶, 芳龄十五,工刺绣,许铁匠之女」的内容。 林林总总的一大堆,甚至连人家闺女喜欢什么颜色、有没有口臭、睡觉打不 打鼾之类的无聊事都出现了。最后一行则是申元的个人评鉴,总体说来也是属于 废话。 「这是什么意思?」拓拔雷拧紧了眉。 「这都是未来大嫂的人选呀!」申元故作诧异状。「大哥不是说过选妻之事 由小弟全权负责吗?」 「我不看,拿下去!」拓拔雷丢下选妻册。 「小弟明白大哥的意思了,」申元坏心眼的道:「大哥一定是想把这上面的 十位姑娘都娶进门,对吧?」 「荒唐!」拓拔雷恼怒的斥责。 「是是是,大哥教训的是。」申元一脸的诚惶诚恐,可是若仔细看他的嘴角 就可以发现那是上扬的。 本来嘛,大嫂的人选竟然要由他这个小叔子来决定,未免太过荒唐了,多亏 这位破棉袄姑娘及时出现,让事情有了转机,真是万幸啊! 「你下去吧!」 「是。」申元乖乖抱着选妻册离开,走到一半忽然又回头道:「对了,我刚 才好像看见有位姑娘从大哥房里走出来。」 「……」拓拔雷没有回应。 申元在心里叹气。唉,他本来还想乘机好好整整拓拔雷这闷骚的家伙,谁想 他竟像老僧入定一样,一点反应也没有。 真是闷得可恨哪! 申元不甘心,脑里转着坏点子。 「我记得那位姑娘好像没穿鞋,一双脚冻得红通通的,看上去让人好不怜惜 呀!」他故意道。 「哼!」拓拔雷哪会不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他重重一哼,暗示申元少作 怪。 可想起裴静那双裸足红通通的诱人模样,他的心神竟不由得一荡。 以申元的老奸巨猾,怎会没看出他的眼神悄悄变得柔和,嘴角也泛起一抹笑 影? 「唉,要是换作在我的家乡,被男人看过赤脚的小娘子,可是得一辈子跟着 那男人啰!」 一辈子都跟着他吗? 拓拔雷不禁出神了。 「大哥你想,这一路上的行人那么多,会有多少人看见呀,那──这小女子 得嫁多少个男人呀?」申元故意调侃道。 「住嘴!」拓拔雷训斥。 想到她赤足走过雪地,他的心中就忍不住升起怜惜之情,而想到那些男人色 迷迷的盯着她的裸足,他更是觉得无法忍受。 他压根就忘了,世人都偏好三寸金莲,哪会懂得欣赏自然之美,更浑然不觉 自己被这仅有一面之缘的女子搅乱了心湖。 「你负责去打听她姓啥名啥,家住哪里。」拓拔雷吩咐道。 「是,我这就去。」申元乐得应道。 「还有,记得先去沈记鞋铺买双皮靴,要这么大的。」拓拔雷想了想,伸出 手来比画个大小。 「会不会太小了些?」申元诧异极了。 别说他们这些大男人穿不进,就算穿得进也没道理去那儿买呀,沈记鞋铺的 皮靴如何比得上金乌城下属的鞋庄呢?大哥怎么会…… 「怎么,你还有意见吗?」拓拔雷不悦的道。 「不、不敢。」申元不解的搔搔头道:「莫非大哥新收了一个小厮?」这样 才能解释大哥要他买小皮靴的事。 申元自以为聪明,谁想拓拔雷竟狠狠瞪着他,凌厉的眼神盯得他心里直发毛。 「女靴!」良久,他才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 「女、女的啊?哦哦,大、大哥,我去了!」申元狼狈的落跑了。 唉,真是失策呀!没想到大哥和那破棉袄姑娘已经进展到买靴子送佳人的地 步了呢! ---------- 晋江文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