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节 五岁大的时候,有一对看上去很有钱的夫妇来孤儿院领养小孩,本来是要抱一 个婴儿走的,当那个漂亮的阿姨看见我时,却决定把我带走。这可是孤儿们做梦也 难盼到的好事,但我一听说要被带走时,就急得大哭起来,我说我不走,我要和小 强在一起。那对夫妻劝不住我,给我的糖果也被我扔在地上,便很失望的放弃了领 养我的打算。最恼火的算是胡院长了,他已和那对夫妻说好,领我走,要多向孤儿 院捐三千块钱,因为我是孤儿院养大的。 于是那天我也被罚了一天没饭吃。 小强那天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只烤红薯,把我叫到没人的后院菜地旁,一边看我 香喷喷的吃,一边笑我,“你真傻,有爸爸妈妈不知道要,却要和我在一起,你知 道大家伙都来笑我,说你是我的小媳妇呢。” “我的亲爸爸妈妈会来找我的,我想等他们来。” 我有点不好意思,就找了个借口。 “要是你爸爸妈妈不来呢?” “不来,你也会给我烤番薯吃的。” 我很满足的说道。 “小桐,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 小强拍了拍我的肩,学着大人的口气很郑重其事的说道。 “什么是好日子呀?小强,我觉得和你在一块就是好日子。” 我也瞪大眼睛认真的对小强说。 “好日子就是让你幸福,我长大了一定会让你幸福的。” 小强若有所思的说着,轻轻帮我擦去了脸上的泪痕。 那时候,幼小的心灵对幸福既有着强烈的渴望,又不知道什么才是幸福。 长大后,小强常常为不能使我幸福而苦恼,这时,我已能分辩,幸福在我脑子 中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长大后,我常常面对高大的小强,在心里默念,小强,我的幸福,就是生生死 死和你呆在一块,世上没有比这更能使我幸福的事了。 但我和小强,仿佛命中注定要经历这场生离死别,幸福,对于我来说,永远都 只能是回忆中的珍藏。 “小强,你知道人世间最珍贵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我想是幸福的生活。” “不对,是爱情,有了爱情,就象一种信念,在再苦难的生活面前,人们都会 不屈不挠,都会感觉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小桐,你看这是一个物质的时代,没有物质做基础的爱情,是绝不能长久的 幸福的,那只是美好的乌托帮。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只有在琼谣的小说中找到, 那只能算是少儿读物罢了。” “但你相信我吗?我是那种不在乎物质的女孩,我们小时候什么苦没吃过呢? 比起那时,我们不是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了吗?小强,你能开心起来了吗?我不要你 出人头地,我只要你脸上有象少年时一样灿烂的笑容,可我看不到了,你长大后我 就看不到了,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吗?” “一个人总要长大,总要面对现实的,我觉得我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越来越抬不 起头来,不仅是为你,也是为了屈死的父母亲。少年时我常常走到这江边,面对母 亲在心里喊,妈妈,我会有出息的,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但我现在能做什么呢? 我自己也越来越对自己失望起来。” “可是,小强,你还有我呀?我爱你,希望你永远守在我身边就足够了,你能 答应我吗?” “我不知道。” 我伤心极了,但我不怪小强,在那一刻,我仿佛已感觉到,小强迟早要离我而 去。 那是我和小强最后一次在江边的对话,那时小强刚满二十岁不到一个月。 胡颖丽后来也和我考上同一所舞蹈学院,而且还和我分在一个班。我和她一直 都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但那天她在舞蹈房走到我身边,对我说,她父亲要我下 午回孤儿院一趟,是有关我大学四年生活费的问题。虽然我最厌恶见的人就是胡院 长,但迫于生计大事,我不得不去见他。 那天下午我去了孤儿院,也就预示着这场灾难的开始。 在院长室,胡院长笑眯眯的对我说,我的大学生活费可能有点麻烦。 “国家规定拨款,会有什么麻烦?” 我不知道他又想玩什么猫腻,理直气壮的对他说道。 “你知道,现在学校的经费越来越紧张了。呵呵,小桐呀,你可是越长越漂亮 了,小时候我就看得出来,你是个美人胎子。” 他干笑着在我肩上拍了拍,又换了一种阴阳怪气的温柔声调说道,“这笔钱也 不是小数目,四年,一年就是一千二呀,但我是喜欢你的嘛,我能不给吗?我要高 兴,一年批给你三千块也行的,小桐,只要你乖乖的听我的话。” 他的话令我全身都起鸡皮疙瘩,话音刚落,就突然在身后一把抱住了我,那令 人作呕的嘴巴在我脸上吻了起来,我象受了奇耻大辱,拼死挣脱开,本能的大叫起 来,“来人呀,救命!” 胡院长听到我叫,大出所料,把我逼到墙角,阴阴的说道,“你敢叫?你不想 要生活费了?” 我惊得满眼泪水,我说道,“我不要了,你放我走,我一分钱也不要了。”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是,你快让开,再不让开我又要叫了。” “那好,你滚吧,而且我警告你,这件事不要对任何人说,要不然有你好看。” 他说着很不甘心的从门边闪开,我急急的逃了出去。 我怎么也不该把这件事告诉小强的。 小强第二天就找到学校去了,把胡院长结结实实狠揍了一顿。 于是当天下午,小强就被庙前派出所抓了起来。 遇到这样的事,本以为小强最多被拘留半个月,但他却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的罪 名的,被投进了看守所被刑拘了,而且一关就是三个多月。 我去过庙前派出所,我也知道那个王所长和胡院长风骚的妻子是什么关系,那 是红星孤儿院尽人皆知的事,那时候十多岁的我经常能看见王所长开着那辆绿色吉 普车停在北院角落的板栗树林里,而胡院长的老婆就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从医务室 溜上车,每次大概半个小时后,又从那上面偷偷溜回医务室。胡院长是出了名的怕 老婆,从来也是当妻子偷情的事没发生过。 我去每个办公室求人,我说小强是个好人,绝不可能会干敲诈勒索的事。那些 人要么说,你怎么知道,你当时在场吗?当时可是有好几个人证明的。要么就是干 脆不理我。 我甚至给王所长跪下过,但他摆摆手,说你回去吧,过两天我们就放人。 但两天就是近一百天。 我不知道小强被抓起来后受了多大的屈辱,他对关在里面的事对我绝口不提。 从里面出来后,他的目光越来越呆滞,人也越来越沉默,而干起活来越来越卖力。 那时候搬运工早已实行计件制,他没日没夜的苦干,他说他来供我读完大学。那时 候我夜里决定到一家酒吧去做服务员,小强知道了,生我的气一星期没理我,我只 得放弃。我知道我那时候不能帮他什么,在心意上我只能顺着他,我不想他再有一 丝的不开心。 那天晚上我帮小强洗了衣服后,本想留下来多陪陪他,但他坚决要我回学校, 我只好答应让他用自行车送我回去。这是让我后悔一生的一件事,我想那天我只要 和往常一样强留下来,也许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我很喜欢坐在小强的自行车后,我能够搂着他粗壮的腰,把脸靠在他结实的后 背上,感觉他的血脉流动,那是和我血肉相联的身躯,是我此生唯一的温暖和依靠, 更是我今生唯一的至爱。 可是,当我们来到大学校门口,小强在离去时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我依依不舍 的站在冬天寒冷的风中,怎么能知道,那一眼,竟是小强和我今世的诀别。 他去了码头上货,那晚他的同伴们都说他神情有些恍惚,做起事来也很不经心 的,常常把货放下后也不知道码好,招来同伴的怨言连连说对不起,但下次又会忘 记。 他落入水中时,是他身后的一个同伴看到的,他看见他走在船弦突然停了下来, 他的同伴就催他快走,他的身子摇晃起来,好象再也支撑不了肩头的货物,他的同 伴清楚的听见他叫了一声妈妈,就看见他连人带货落入水中。大家都知道他是游泳 的好手,以为他很快就会爬上来,待等了两三分钟再不见动静,才有人跳到冰凉的 河水中去救,但那时小强早已连人带货一起被滔滔江水冲走了。 后来小强连尸体也没能找到。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