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再分配的斗争 希特勒就任总理,意味着他攫取了德国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权力,纳粹党从在 野党变成主要的执政党,但是,希特勒既不是依靠选举中的胜利(纳粹党执政前从 来没有在选举中获得37% 以上的选票),也不是凭借暴力“革命”,而是通过“传 统的上层各集团和希特勒运动的领导层之间的一种“联盟①,才执掌了政权的杠杆。 对于这个主要来自社会下层、靠着煽动群众和街头暴力起家的纳粹党及其领袖希特 勒,德国统治阶级的传统权势集团是不放心的。在他们想来,任命希特勒为总理, 吸收有限的纳粹党人入阁,既是为了利用其所拥有的群众基础(这是当时德国任何 其他资产阶级政党和政治代表人物都不具备的),以稳定政局,度过严重的危机; 同时也是为了控制希特勒,将纳粹党纳入他们为主导的政治轨道。 希特勒是由兴登堡总统援引魏玛宪法第48条任命为总理组阁的。但与前三届总 统内阁不同,兴登堡要求希特勒内阁必须获得国会多数的认可,不同意他以颁布总 统授权的紧急法令来维持统治。在希特勒受命组建的内阁中,实际上他只能决定除 自己之外的两名纳粹党人的部长人选——内政部长威廉·弗立克和不管部长赫尔曼· 戈林;其余8 名部长人选,都是由兴登堡和巴本确定,希特勒不得不接受下来的 (其中有几人希特勒本人甚至并不认识他们)。巴本担任副总理兼普鲁士邦“国家 专员”,并经约定,希特勒作为总理,只有在巴本陪同和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向兴 登堡总统报告和请示工作。国防部长冯·勃洛姆贝格由兴登堡总统直接遴选任命。 右翼的民族人民党主席胡根贝格担任经济部长和农业粮食部长,并兼任普鲁土邦的 经济、农业部长,掌握经济大权。劳工部长由同国防军有密切关系的右翼民族主义 组织——钢盔团头子弗兰茨.赛尔特担任。其他的外交、财政、司法和交通邮电部 长,都是前巴本“贵族内阁”的阁员。各部的国务秘书(即副部长)中,大多均为 前巴本内阁中的人马。德国资产阶级右翼保守势力指望依靠这些,能够约束希特勒 和纳粹党。巴本向他的朋友们担保,希特勒已经被捆住了手脚。 在纳粹党无法通过选举获得国会多数,又不能实行暴力夺权(这将会同国防军 发生对抗,重蹈1923年的覆辙)的情况下,希特勒做出上述暂时性的让步,以便能 够及早“合法”上台。他并没有放弃其夺取独裁大权、建立法西斯极权统治的目的。 希特勒利用自己成为政府总理和纳粹党成为主要执政党的地位,开始了新的更加肆 无忌惮的夺权行动。刚刚从下层跻身于统扫圈子的纳粹党领导层,同德国社会中原 来政界、经济界、军队和教会中的传统权势集团,展开了剧烈的权力再分配。虽然 德国资本主义社会性质和各个主要阶级一—垄断资产阶级、容克地主、小资产阶级 和工人阶级所处的社会地位没有发生根本变动,但对于传统权势集团的个别派别和 个别人物来说,这是一场充满腥风血雨的生死斗争。当然,这同时也是一场相互渗 透、相互勾结,形成权势集团新组合的利益联姻。因此1933年1 月希特勒上台执政, 不是纳粹党夺权斗争的结束,而是一个新阶段的起点。 纳粹党从抓警察开始,建立自己的权力地位。在内阁中担任不管部长的戈林被 委任为普鲁士代理内政部长,从而成为德国最大的警察机关首脑。 保守派指望兼 任普鲁士邦国家专员的巴本,能够约束作为普鲁士内政部长的戈林,被事实证明是 失算的。戈林一就职便恣意利用普鲁士邦内政部长的权力,大批撤换邦政府官员, 尤其是高级警官。仅1933年2 月,就撤换了14个城市的警察局长,还有许多州(一 译省)长、区长、县长及其副手,各部的高级官员。2 月22日,戈林发布征召5 万 人组建辅助警察部队的命令,其中2 .5 万人来自冲锋队,1 .5 万人来自党卫队, 还有1 万人来自后来并入冲锋队的钢盔团。这些身穿褐衫和黑衫的纳粹分子,一下 了·都成了国家的权力的代表。除了普鲁士邦,希特勒和弗立克(中央政府的内政 部长)通过任命纳粹党人为巴伐利亚、巴登、符腾堡和萨克森等邦的警察专员,然 后利用警察权力把这些邦的原政府成员赶下台,夺取了主要的政府职位。事实证明, 支配警察权力,对于1933—1934年间纳粹党实现有利于自己的权力再分配和建立极 权统治,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为了打破旧的官僚政界权势集团对自己的束缚,改变德国的权力格局,希特勒 一上台执政就提出解散国会重新进行选举。 他相信,依靠纳粹党搞煽动性群众运动的能力(这是其他资产阶级政党所不具 备的),加上处于执政党的地位所掌握的国家权力(这是在以前的竞选运动中所不 具备的),将会保证纳粹党获得国会多数。2 月1 日,兴登堡总统批准解散国会, 新的选举定于3 月5 日举行。 纳粹党利用执政党地位,向垄断资本集团征集到巨额竞选经费,展开前所未有 的大规模宣传运动;而且借助手中的警察权力,肆无忌惮地以暴力手段破坏其他党 派的竞选活动。2 月27日,纳粹党制造国会纵火案,嫁祸于共产党人。翌日,兴登 堡总统签署《保护国民和国家法令》,暂停魏玛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言论和集会 等自由权利。纳粹党掀起大规模的法西斯恐怖浪、潮。希特勒在广播电台宣布:要 毫不留情地消灭马克思主义和左派政党。戈林声称:“要充分利用国家和警察的力 量”,“任何司法上的考虑……任何官僚都不能妨碍我的行动”。这一恐怖浪潮, 首先是针对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的,同时也包括对待其他资产阶级政党的民主 人士和政治反对派。 尽管如此,纳粹党仍未能在3 月5 日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在全国3930万张有效 选票中,它获1720万票(占43.9%),取得国会288 席(占总席位647 席的44.5%)。 虽然依靠同民族人民党的联合(民族人民党获313 万票、52席,占总席位的8%), 希特勒内阁拥有了国会多数,但离通过获取全权的《授权法》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 票还差很远。于是,纳粹党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下令逮捕81名共产党议员和一批 社会民主党议员,并对其他资产阶级政党进行拉拢和恫吓。希特勒同天主教中央党 领导人卡斯主教会谈,许诺尊重天主教会的地位和权利,同时戈林威胁说:“如果 不赞成授权法,将把中央党官员全部清除出政府机构”。 为了争取传统的容克军国主义势力的支持,希特勒特意于吕月21日在波茨坦卫 戍部队教堂举行新国会开幕仪式,表示他的政府是旧普鲁士和霍亨索伦王朝传统的 继承者,恭维在兴登堡领导下“往日的伟大的象征和新的力量的象征联合起来了”。 希特勒还许诺,国会的存在不受威胁,总统的地位和权利依然不变,不事先同 兴登堡商量他将不会使用授权法给予的权力。3 月23日,在全副武装的冲锋队和党 卫队的包围中,出席新国会的535 名议员,以441 票对94票(81名共产党议员的席 位被取消,120 名社会民主党议员只有94名能够出席,全部投了反对票),通过《 授权法》,希特勒获得了颁布法律的全权。过去布吕宁、巴本和施莱歇尔内阁,都 需要依靠魏玛宪法第48条的总统权力发布紧急法令,现在希特勒自己拥有了这种权 力。 德国原有的官僚政治权势集团对希特勒的种种约束和牵制走向崩溃。纳粹党依 靠《授权法》迅速而“合法”地夺取全部国家权力。希特勒不仅取缔了共产党和社 会民主党,而且解散了包括天主教中央党和民族人民党在内的一切政党,宣布纳粹 党是“德国唯一酌政党”(1933年7 月14日颁布的法律)。社会民主党人领导的工 会(当时德国最强大的有组织力量之一)被纳粹党的劳动阵线所取代。右翼的钢盔 团并入冲锋队。容克地主的农业联盟纳入纳粹党的农业组织。大批纳粹党徒涌入各 级政权机构担任要职。戈培尔在1933年3 月13日出任新设的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部长。 4月7日,希特勒发布法令,清洗官吏队伍,任命18名纳粹党头目或大区领袖担任各 邦总督,他们有权组织或解散地方政府,任命或撤换各邦官员。7 月24日,希特勒 在党内的代表赫斯在《人民观察家报》发表通告,要求为160 万纳粹党员安排工作。 成千上万的纳粹党地方组织领导人,冲锋队和党卫队头目,当上各邦部长、地方政 府长官以及国家行政机构的官员。 原有的一批资产阶级和容克的传统政治代理人,陆续被排挤出官僚政治舞台。 更多的人改换门庭,依附于纳粹党,有些甚至成了纳粹党人。内阁中原民族人民党 主席胡根贝格被迫于1933年6 月29日辞去经济部长和粮食部长职务。钢盔团头子赛 尔特于4 月27日加入纳粹党,保住了劳工部长职位。其他非纳粹党人部长毫无反抗 地转到纳粹党一边,成为褐色“业务专家”。巴本名义上保留副总理的职位到1934 到7 月,其实权(包括他所兼任的普鲁士邦国家专员的职权)已被剥夺。关于希特 勒要由巴本陪同才能晋见总统的约定不再执行。由于希特勒已拥有颁布法令的大权, 兴登堡总统实际上也被架空。纳粹党在权力再分配的斗争中独占鳌头,纳粹党新官 僚正在逐步取代原有的官僚政治集团的地位。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