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国家体制开始建立 日本统治集团对于七七事变的态度,比对九·一八事变更为空前一致,刚组建 不久的第一次近卫内阁甚至比军部还要强硬。 7 月11日,当华北战地中、日军队正在谈判停战协议时,近卫内阁决定向华北 增派日军三个师团,给战争的扩大化火上加油。 当天晚上,近卫在首相官邸召集贵众两院、财界、舆论界的代表,要求协助当 局,统一国内舆论。在7 月25日召开的第七十一届特别议会上,各党派“表明态度, 全面支持政府对于北支事变(指七七事变)的断然方针,并在举国一致的体制之下, 对政府的决心予以竭尽全力的援助。”在统治集团的支持和军部的推动之下,内阁 采取了建立高度国防国家体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1937年9 月,第七十二届临时议会同意设立临时军事费特别会计,并通过20亿 日元临时军事费。1937年军费支出同国家预算(一般会计)非军事性支出的比例, 从前一年的89:100 猛增为222 :100.临时军事费特别会计以整个战争期间作为一 个会计年度,待战争结束后再作经费使用决算。于是,临时军事费只凭军部的要求 而不断拨付,其使用不受任何约束、监督。临时军事费越来越浩大,达到政府预算 支出的2 至3 倍。国家财政体制发生大转变,进入战时财政时期。 1937——1940年,每年军费(陆海军费和临时军事费)从32.7 亿日元增到68 .1 亿日元。同期4 年军费总额为225 亿余日元,而国家预算中的非军事支出仅为 101 亿日元。1937—1940年,每年国债发行额从28亿多日元增到近69亿日元,末偿 付的国债额从105 亿余日元上升到298 亿余日元。1937年年中到1940年年底,纸币 发行额从19亿多日元膨胀到47亿多日元。国债,纸币发行数都翻了一番以上。 1937年9 月,议会通过政府提出的“战时统制三法”:一,《临时资金调整法 》,规定用于设备更新的贷款、企业增资、企业发行债券、新企业的设立等,均需 政府许可,并规定资金应首先流向与军需生产有关的甲类产业,部分可流向次要的 乙类产业,基本禁止流向不急不需的丙类产业;二、《输出入品等临时措施法》, 规定政府可以发布命令指定某种物品,限制或禁止其输出入和以其为原料的产品生 产,限制这类产品的配给和消费;三、《军需工业动员法适用法》,决定将1918年 颁布的《军需工业动员法》付诸实施。这一法令规定,当发生战争或事变时,为了 军需生产,政府有权对工厂、矿山,设施和职工等加以使用、管理、征用。此前, 政府的经济统制政策主要是鼓励、支持企业自愿结成卡特尔,战时统制三法开始了 官方自上而下的经济统制。首当其冲的是棉纺织业,其资金和原料进口受到越来越 大的限制。1958年1 月,部分军需工厂实行军管。 1937年10月,由内阁调查局 改组而成的企划厅与内阁资源局合并,成立企划院。它是制定综合国策,主要是经 济政策的参谋本部,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动员统制的主要策划者。企划院的成立 大大加快了推行全面统制的步伐。 1938年3 月,议会通过由军部提议、企划院起草的《国家总动员法》,共50条, 第一条规定,国家总动员是“在战争(包括准战时的事变)时期,为实现国防的目 的,以期最有效地发挥国家全部力量而对人的及物的资源的统制运用。”企划院总 务部的《国家总动员法逐条说明》对此解释说,国家总动员是军事动员以外的全部 国家资源的动员,人的资源为精神力,智力,劳动力等无形资力,物的资源主要指 物资、设备及其他有形的资力。《国家总动员法》规定,政府有权不经议会而采用 敕令、命令,对物资、金融、资金、企业、设施、生产、配给、运输、进出口、物 价、利息、劳务、工资、劳资纠纷以及出版物内容等等实行统制,包括政府征用国 民及管理、使用、征用工厂、企业、船只、土地、房屋等。5 月该法生效。“战时 统制三法”是国家总动员的前奏,《国家总动员法》促使官方自上而下的动员、统 制逐步全面铺开。 1939年经济统制升级,统制对象从资金、物资、生产、军需产业扩大到一般工 厂,企业、设施、土地以及物价、工资,分红和地租。人力统制从局部范围扩大到 ——般国民,1939年先后颁布《国民职业能力申报令趴《雇佣职工限制令》、《国 民征用令》。 1939年12月起,从木炭开始,相继对棉织品,砂糖、火柴、鸡蛋、大豆、豆油、 粮食等实行配给。 在思想统制和国民统制方面也采取了重大措施。1937年7 月,近卫内阁设立文 部省教育局,负责对学校教员、学生以及一般国民的思想统制。9 月,内阁情报部 成立,它作为超越各省厅的机构,统一掌管情报宣传政策,加强舆论统制。 内阁于1937年8 月通过《国民精神总动员实施纲要》。工0 月在内阁指导下成 立由民间团体组成的国民精神总动员中央联盟,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1938年 4月,全国神职会、在乡军人会、全国町村长会、日本劳动组合会议、大日本国防妇 女会、大日本联合青年团等74个团体加盟。实际上,这是一场“官办国民运动”。 据《实施纲要》规定,内阁情报委员会(后改组为内阁情报部)、内务省和文部省 是中央一级的实际计划指导部门;在道府县,“以地方长官为中心,组织官民合作 的地方实行委员会”;在市町村,“以市町村长为中心对各种团体全面进行总动员”。 平沼内阁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控制。米内内阁于1940年4 月改组机构,新设由 米内为首的国民精神总动员本部和地方行政长官为首的地方本部,实行官方直接的 一元化领导。 “举国一致,尽忠报国,坚忍持久”是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的三大口号。其活 动方式有:召开讲演会,散发小册子、传单,张贴宣传画,举行国民精神振兴周活 动,参拜神社、皇陵,祭祀战死者英灵,等等。这个运动不仅是借助天皇制意识形 态,要求一亿一心、忠君爱国、支持战争的思想统制运动,也是把每家每户纳入官 方控制的国民统制运动。连国民的日常生活也受到干预、约束,如要求家家户户以 14项“实施纲要”为准则,做到祈祷皇室安泰、悬挂国旗、厉行储蓄、购买国债、 服饰简朴、禁酒节烟、利用废物、早睡早起、步行往来等等。政府多次举行经济战 强调周等活动,要求“节约消费”、“反对奢侈”、“储蓄报国”。政府整顿、加 强了町内会(街道组织)、部落会(自然村组织)和10户左右的邻组,把它们作为 运动的“实践网”,负责检查、监督,把强制性、半强制性的统制贯彻到每家每户。 在建立国防国家体制的这个阶段,军政当局主要着眼于改组财政经济,建立经 济、思想、国民统制。这些改组、统制,同时也导致了权力结构与政治体制的重大 变动。特别是《国家总动员法》,它把人力、物力的动员、统制广泛授权政府,颇 有些类似纳粹德国的“授权法”。当年就有众议员指出,国家总动员法“使国民的 自由和财产都任凭政府摆布”。 日本议会原来就只能审议关于国民权利、义务方 面的法律,国家总动员法严重削弱了议会仅有的立法权。倾向君主立宪政治的元老 西园寺公望深感不安,他对人说:“就实质而论,这个法案终究是无视宪法的法案”。 近代天皇制兼有专制与一定立宪的两重结构遭到破坏。国家权力集中于内阁,支配 内阁的则是军部。这是法西斯体制开始建立的主要标志之一。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