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荷兰的挑战
自“无敌舰队”失败之后,英国人、法兰西人和荷兰人开始侵占西班牙国王宣
称是属于他的领土和破坏西班牙的贸易。他们开始时还小心谨慎,后来就越来越大
胆。英国人在北美控制了从新斯科舍和圣劳伦斯河流域到西班牙占据的佛罗里达的
整个大西洋沿岸地区。法国人在新斯科舍和圣劳伦斯立下标界,说这些地方是他们
的,直到十七世纪后半叶,荷兰对哈得孙河流域提出要求,并在曼哈顿岛保持他们
富庶的殖民地。在西印度群岛,英国、法国和荷兰的冒险者攻占了那些西班牙人尚
未站稳脚跟的岛屿。更有甚者,法国人、荷兰人在南美洲,英国人则在中美洲获得
了立足点。
在海上贸易的竞争中,荷兰很快地超过了它的竞争者。在与西班牙的长期战争
中,荷兰在1609年已经取胜并得到独立,使它有一支强大的舰队不断扩展航线,并
护卫海上贸易。但是荷兰决定性的优势在于政府很重视商业,它不断鼓励和支持为
商业进行冒险。而那时英国内部由于国王和国会之间的争斗而呈分裂状态,而法国
也陷在国王和贵族间的冲突之中。因此,荷兰越来越多地控制了波罗的海、中东和
远东地区的商业。同时,它用合法或不合法的手段从美洲争得大部分贸易。与此同
时,荷兰人已在捕鲸船、捕鱼船和运输船方面在欧洲占主导地位。不管在海上任何
地方,那些想致富的英国和法国人都遇上了来自荷兰水手和商人的强大竞争。当他
们打算参加香料贸易时,他们发现荷兰早已牢牢地占据了东印度群岛。他们只好把
兴趣转移到印度的这个地方。荷兰的毫不留情的垄断,使它竞争对手变成了敌人。
要想打破这种垄断,坚持重商主义,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出现另一个海上强国。
第一个向荷兰发出挑战的是英国人,但是由于它缺乏为自己撑腰的手段而姗姗
来迟。因为那时,伊丽莎白遗留下来的海军由于詹姆士管理失当而遭到严重的削弱。
当詹姆士的儿子和继承人查理一世曾要求征收“造舰税”重整海军舰队,但是后来
他的国内政敌把他的这一要求变成1642年爆发的内战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查理被自
己的臣民打败后送上了断头台。自封为护国主的奥列弗·克伦威尔和商人们的利益
已在政府中占据领导地位之后,英国人才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并准备行动。新的共和
政体通过变卖从贵族那儿夺来的财产,来大力扩展曾被遗忘了的海军。他们改善了
水兵的薪饷和膳食,制定了一条发放“奖金”的刺激制度,专门奖励那些俘获或击
沉敌舰的士兵,在政府各部门中改组和加强了与海军有关的机构。最后,由于有了
武备精良、纪律严明的舰队,议会便向荷兰发起挑战。在1651年通过了著名的航海
法案,这个法案规定只能使用英国船将海外货物运进英国或其领地,或由物资生产
国负责运输。这一法案是直接针对荷兰的中转贸易而定的,它引起了英国和荷兰之
间的三次海上战争中的第一次战争。
此时,荷兰严重的虚弱性显示出来了。第一,它绝对依靠海运事业生存,而英
国则控制了通向荷兰海岸的水域;第二,因为荷兰有象海岸那样大的陆疆需要守卫,
它被迫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建造陆上要塞,并保持一支常备军队;第三,荷兰
的海军虽然有数量惊人的船只,但体型很小,船底较平,难以操纵,并只能停靠象
荷兰那样的浅水港;最后,英国海军总是设法在战术上走在荷兰的前面。
最后一点是使人感到吃惊的,因为荷兰海军将领们在世界上是被公认为最优秀
的。另一方面,英国海军最初根本不是由海军将领统帅的,而是由那些被称为“海
上的陆军将军”的陆军军官们率领的。这些陆军军官在海军任职是克伦威尔任命的,
因为他怀疑海军军官中有人拥护君主制度。
在第一次英- 荷战争(1652-1654) 中英国统帅海军的陆军军官们见到海战不定
形的情况时都吓坏了。3 月,他们发布了一套新的《海上作战条令》。其中包括有
划时代意义的第三条:“各分舰队的所有战舰都必须尽力与其分队长保持一线队列
前进……”,这个条令废除了舰只的集团混战,从而建立了纵队这个海军作战时的
标准队形。
这种舰队纵列队形也被称为“单行纵列”队形。这个战术理论的出现是舰船安
装舷炮的必然结果。军舰按这种纵列队形作战,舷炮火力就不会被自己的战舰所遮
挡。这种队形还可以防止敌人登舰和被敌人分而歼之,因为敌人的军舰在这种队形
面前难以穿过他们的舰首和舰尾,敌舰如进入这两个部位,则我舰的舷炮不仅打不
着它们,而它们则可以通过纵射给我舰以致命的打击。
这场战争进入第二个年头时,英国新的海军舰队和它的海军统帅们迈出了一大
步,英军接连二次痛击了荷兰舰队,接着又封锁了荷兰,直到他们认输。在荷兰答
应赔款并签订协定,承认英国与其有同等权力和东印度群岛进行贸易时,克伦威尔
才宽恕了荷兰海军。
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在1660年复辟登上英王宝座,授予英国海军为“皇家
海军”称号,并任命他的弟弟詹姆士——约克公爵为最高指挥官。这位公爵并未对
共和政体时代遗留下来的海军进行改革,他全部沿用了原海军的战斗条令。在这部
战斗条令的指导下,进行了第二次英- 荷战争(1665-1667) 。然而,在怎样实施这
个战斗条令的问题上,当时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争论的焦点就是舰队成一
路纵队的问题。没有人在争论中贬低这种队形的价值,至少没人否定在接敌运动时
应采用这种队形。但与敌遭遇后,应采取什么措施,产生了两种要比高低,想论输
赢的不同学派。
这两种学派的名字叫“正规派”和“混战派”。由约克公爵领导的“正规派”
十分严谨,他们坚持舰队在整个战斗中都要保持队形。而“混战派”则是主张在战
斗中随时选择有利时机,允许分舰队指挥官和战舰指挥官可率领战舰离开编队,发
挥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主动精神,通过集中攻击来击败敌舰。这样可能会引起一场
混战,在这场混战中,指挥权不可能全集中在舰队司令一人手中。但这种战法可以
对某一有决定意义的目标( 点) 集中炮火进行攻击,这样相对“正规派”战法来说,
它可以形成较大的炮火优势。因为采用“正规”战法的舰队的战斗队形往往有12海
里那么长,有时甚至还要更长一些。这样,许多战舰的火炮射程都达不到敌舰。
荷兰海军在海上惨遭失败及面对皇家海军不断袭击其海岸的局面,曾要求结束
战争议和,但查理国王拖延了谈判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大量的皇家海军舰只被闲
置,几乎全部的水手都被遣散。这个鼠目寸光的行动,使英国人在荷兰的反攻中丢
了面子。1667年6 月,荷兰舰队如入无人之境,一下子便驶入泰晤士河入海口,夺
取了英海军的仓库贮存品,轰击了查塔姆,击毁了7 艘大型军舰,并俘获了英国皇
家海军“皇家查理”号旗舰。然后,荷兰海军牢牢封锁了英国的海运事业,这样促
使伦敦政府很快准备议和。在这段时间里,双方均有所得失。英国放弃了对东印度
群岛的所有要求,更改了《航海法案》,荷兰承认西印度群岛为英国的势力范围,
并割让哈得孙河流域和新阿姆斯特丹的殖民地给英国。英国给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
纽约。
第三次英- 荷战争(1672-1674) ,因违背英国的国家利益和英国公众的思想感
情而成为一场毫无意义的冲突。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43-1715) 企图兼并荷兰,贿
赂查理国王与其一起行动。查理的海军在海上向荷兰的商船发动突然袭击,接着路
易入侵荷兰。在荷兰,奥伦治的威廉用打开堤坝,放水淹没农田道路的方法阻止了
法国从陆地的进犯。在海上,荷兰海军已发展得比前两次小小冲突和两次未分胜负
的战争中更强大了。此时,英国自吹自擂的舰队在作战中表现极差,加上法国海军
勉强参战,英国人由不满而发展到产生厌恶情绪。查理认为失败已在所难免,他不
仅与荷兰言和,而且还用约克公爵的女儿玛丽与奥伦治的威廉缔结婚姻,与荷兰进
行联盟。
由于对法国的恐惧使西班牙和几个日耳曼国家与荷兰为友,路易发现他孤立地
与一个正在成长壮大的联合体抗争,终于在 1678 年承认自己失败而与荷兰媾和。
他从荷兰手中没有得到一寸领土。只有英国是战争的获利者,因为越来越多的利润,
较大的运输贸易从精疲力尽的荷兰转到英国商人的手里。
——泉石小说书库——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