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争鸣: 审判张金柱 张金柱的哀叹 哄动一时的张金柱案终于以一审判处张犯死刑而告终。据说,张犯在法庭上哀 叹,他是死在新闻记者的手里记者们闻言后纷纷表示,他们与张金柱无冤无仇, “如果记者真有要谁死谁就活不成的权力,那么各级法院都得关门转业了。”真是 这样的吗?且慢!张犯被判死刑的消息见报后,我在周围的朋友中做了一项小小的 调查。我的问题是,“如果张金柱案没有记者的广泛参与报道,你认为张犯还会被 判处死刑或得到公正的审判吗?”结果在十几位朋友中,没有一位在其中一个问题 上给予肯定的答复。公众对我们司法系统“独立”审判的信任度这么低,这可能是 郑州市中院那位宣称此案完全是“独立办案”的资深负责人没有料到的。 司法独立,并不是说审判过程不需要舆论的监督,尤其是那些试图干涉公正执 法的各种行为,更是需要媒体扮演公众的眼睛。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媒体对司法 过程的舆论参与还不够,什么时候我们的新闻界可以充分地报道类似陈希同的大案。 彻底的公正司法才能够实现。不过,我们目前媒体对许多案件的报道,并非是一个 健康社会体制下媒体对各类案件的正常关注,正如刘记者所言,是出于一种“使命 感”和“责任感”。什么“使命感”和“责任感”呢?我想,是认为一旦媒体不予 关注,许多案件就不能得到公正审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这种坚守社会良 心的使命感,无疑是一个记者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但当整个新闻界都对我们的司 法过程充满这种“使命感”时,说明我们司法过程的某些环节肯定是出了问题。也 正是由于此,社会上的许多弱势群体在与某些强势人物或群体发生纠纷后,首先想 到的往往是媒体而不是法院。即使事件必须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他们也希望媒体 能给予相当的关注。一旦媒体没有兴趣,人们便对法院能否公正执法心里没底。这 种心理预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如果没有一些各级司法人员长期以来“吃完原告 吃被告”的劣迹,就不会有这么多记者在发生一起不太复杂的刑事案件后表现出这 么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从这个案件的审判中,我们还看不出中国司法体制走向成熟的标志。(相反的 东西倒看到不少)从另一角度讲,我们更关心那些没有媒体关注的案件能否得到相 对公正的审判。而且,我也为我们的新闻界担心,你们能以这样的精力和热情关注 每一起案子吗?你们能保证在自己营造的气氛下不从另一角度妨碍司法公正吗? ——北京大学红枫 何来“人治阴影” 作为张金柱的律师,按有利于被告的职责在法庭上为其辩护十分自然,在上了 年岁的中国人看来也是来之不易的,而其辩护有力与否则完全决定于是否有理有据。 令人不解的是,张金柱的律师说:“在全国新闻媒介的催化下,在众口一辞的 喊杀声中我们为张金柱的辩解显得多么纤弱无力。”这是否说明张金柱的犯罪事实 媒体不公开报道,群众没有议论,律师们的辩护就会有力?本人不懂法律,不妄议 其审判,且张案已经上诉,相信还有让律师充分摆证据、讲道理显示才华的机会的。 一个案件,不按法律条文处理,而受某些权势人物意志的左右,老百姓视为 “人治”;如果一个案件有新闻媒体报道,百姓根据其报道内容议论其处置之宽严 与否,便是“人治的阴影还没有褪去”,这让人难以理解。 律师对记者表示善心,“不愿看到一个家庭惨遭不幸后另一个家庭又遭不幸。” 我个人认为后一个家庭的不幸是张金柱自己制造的,其正面效应是让那些李金柱、 王金柱在法律的慑力下不再给他人制造不幸,否则在第三、四、五……个不幸者中 说不准就有律师和律师的儿子。一个国家,一个时代出了惊人的案子,百姓议论乃 自然现象,若无人敢于议论,则说明处于不正常状况。如果不幸的人中有律师和律 师的儿子,律师也成了喊杀声中之一员,岂非也涉嫌“人治”!! 我不愿看到律师和律师的儿子成为第×个苏磊父子;也不希望律师失业。因为 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幸的。 ——四川阆中谭家驹 谁是“白衣人” 如果“白衣人”确实如所云存在,那么他在狂车拖人1500米的过程中,具有共 同犯罪的嫌疑,且他是一位极为重要的第一目击者。但原证人的家属接到恐吓电话 后,便不敢再坚持车内另有他人的证言。 证人不证是否就意味着无“白衣人”?如果证人家属确实收到恐吓电话,那便 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逻辑,证人不证不能否定实际存在。最先报道此事的《大 河报》记者也曾收到过恫吓电话,从逻辑上讲具有犯罪手法的连贯性。 如果有这个“白衣人”的证言,就不难发现他们证词间的逻辑冲突,审判、定 罪会顺利、确凿得多。但令人不解的是,如此重要的同案嫌疑兼证人,为什么没有 深挖掘? 能否挖出“白衣人”,是对我国现阶段司法、检察制度的力度、深度的一次严 峻考验。 ——江苏淮阴 高志国 躲在家里别出门 9月份,看到一则报道:沈阳一个出租车司机撞了一个妇女后,又开车在其身上 来回碾压三次。该司机被抓住后说:把人撞伤了,不知要赔多少钱,干脆撞死了, 一次了断。当时,我除了惊诧于这个司机的心狠手辣外,我还很奇怪他为什么不怕 被杀头。因为撞伤了人,是交通肇事罪(即使一下子就把人撞死),罪不至死。而 后来在人家身上来回碾压,那就是故意伤害了,如果对方死亡,他也难逃一死,即 使少赔钱,他死了,钱对他又有什么用? 然而,看了去年12月12日《南方周末》上张金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后,我明白 了。因为在他们看来,是交通肇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或两罪兼有,判定依据不是行 为人是否有主观上的故意,而是肇事时的所作所为。所以“张金柱撞上人和车后, 稍作了一下停顿,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开,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行为,这种 持续犯罪不适用数罪并罚……在本案当中这个1500米不但构成了交通肇事,而且还 被指控为故意伤害,这两种罪依托的是同一种犯罪行为,在刑法理论上也是认为不 适用数罪并罚”。不知道沈阳那位司机看到上述辩护词没有,或者有没有用这种话 来为自己辩护。因为他当时撞了人后,也是持续在人家身上来回碾压三次,看来他 也只能犯交通肇事罪,而且他比张还幸运,张撞了人,死一个、重伤一个,而他撞 过、压过的人还没死,看来他在狱中该大笑三声了。 我不知道张的最后结局是什么,但我知道,我们以后在街道上行走更要小心了。 因为如果你被某司机撞上后,他为了少赔钱,开车逃逸还算你走运,他如果知道逃 不脱,又想少赔钱,很可能就会像那位沈阳司机那样在你身上持续不断地碾压几次! 走路小心点!不过走路再遵章守纪,小心翼翼,恐怕还是难逃厄运,张金柱们 总是逆行驾驶,我们还是躲在家里别出门的好。 ——南京苏羊 守住人的“底线” 车祸猛于虎。作为正常的人,没有任何一个司机有肇事的企图,这话说得虽然 有些“没趣”,因为好像是替肇事者开脱责任,但确确实实也是一条“底线”;问 题是,当肇事以后,作为司机,首先应该做什么:是想逃脱自己的责任,还是去过 问伤者的情况?从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也许只在一念之差,但对一个人的评价却 可以有天渊之别:选择前者,就是落到了人的“地平线”以下;选择后者,说明他 还在这条细线之上。 法国思想家蒙田说过:“有些人之间的差别,要比人与兽类的差别更大。” “人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这是中国思想家孟子的提醒。“对一个人来说,最重 要的便是:你是否拥有一个你不得不复归的大地或基点。”这是日本作家池田大作 发出的警示。 这个大地或基点是什么?我觉得就是人的“底线”问题。对于你的每一个行动, 首先要把握的就应该是,它是否遵循了作为一个人、作为社会一分子所必须具备的 那些最起码的最基本的准则;不论你的生活环境、文化水平、工作岗位、职务身份 如何,不管你的理想抱负、价值取向、奋斗目标、精神追求是什么,必须始终提醒 自己,你是否还记得做人和处事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常识?不论是谁的责任,汽车 撞了人,作为肇事者,停下车,把伤者送往医院,这是最简单也是最重要的道理, 是一种不需要任何强制措施就应该做到并应该成为文明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本能” 思维。 马棚着火了,孔子“不问马”,脱口而出的几个字是“伤人乎”。这好像并不 难做到,但并不见得人人能做到。大如汽车司机肇事逃逸,小如商贩出售过期食品 等等都是很现成很普遍的“典型”。 要文明起来很困难吗?如果连这个“底线”都守不住,确实是很不容易。 ——兰州 尚德祺 张金往伸冤 尊敬的人间父老乡亲、尊敬的法官律师大人: 我乃张金柱是也!曾为阳间官吏,现列阴间小鬼。我驾车撞人以致一死一伤那 档子事不再说了。本来我想,罪也犯了,人也死了,阴间虽然恐怖,小鬼尽管缠人, 可是到底在人间也风光过,花开酒地的日子也享尽了。我不下地狱谁下?可是,新 近不断有新鬼来羞辱我,嘲笑我,说我太窝囊、太软球、太无能。鄙人追问之后, 方知人间又出了许多奇闻,顿觉五脏俱裂,泪飞泉涌,心若剑刺,肠如刀绞,天哪 地呀,我太冤、我太屈,我于黄泉一声吼,诉我一腔怨魂愁。 我没人家风流!你看人家公司工会主席赵湘杰,在3月24号晚上的20分钟之内, 在800米的路上,驾车先是撞死一人,后也撞伤一人,又撞毁了三部车。人家不像我 那样吓得心惊胆战,只顾逃命,而是大摇大摆地进了大酒店,让小女子按摩侍候! 哎呀呀,那纤纤玉指的抚摸,那飘飘艳香的诱人,多雅多妙。赵公不愧是主席,临 危不乱,处惊不变,思淫依然,风流潇洒。你说我冤不冤,说我丧尽天良,诉我禽 畜不如,可是我撞了人后没敢于异性按摩这档子事,我比这位主席道德一千倍一万 倍。可我做鬼了,他呢,尽管进去了,但烟照抽,红烧肉照吃,多滋润多自在,他 不来阴间,我冤! 我没人家阴毒!你看人家黑山县的检察长谭安州,1997年11月27日驾车带着两 位镇党委书记、一位副书记到城里用公款大吃大喝,回来的路上撞死两人。我撞死 人只知逃,而人家比我阴毒得很,先是找人当“替罪羊”,企图偷梁换柱;人家不 干,谭大人又使出更阴毒的一招:置亲情于不顾,让弟弟来当“替罪羊”。你说这 多狠多辣多没人性多没良心,比起我吓吓人、逞逞威、耍要赖、仗仗势来,既惨忍 无比,又高雅艺术。可是,一颗“花生米”我吃了,他谭某人虽说后来无奈自首被 撤职了,也只判了6年,他不来阴间,我冤! 我没人家气派!你看人家山西省石油公司的张敏,2月1日下午4时,在山西省原 平市新华街驾车连撞6人,尽管没有死的,可是昏死的昏死,伤残的伤残,也够味了, 可人家多气派多威风啊,被群众拦下后,尊口一张:“死一个给SO万,伤一个给十 万八万。”何等口气,何等派儿。原来其父是原平市前市长,现任某开发区主任; 其岳父现在任原平市副书记、分管政法。为张敏付受害人医疗费的是原平市政府秘 书处。张敏这小子真是太派太牛了,哪像我辈,“后援”力量不足,威风不起来, 倒了“死”霉了。人家张敏至今无事神仙一般,逍遥人间。他的影响坏不坏、大不 大,引申引申,涉及大官的“官相”、政府的“政相”、执法者的“法相”,比我 大多了,他不来阴间,我冤! 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人间公道之人,我笔写我心,我心诉我冤,我冤唤公 平。我知我罪,不求平反,只求将那比我风流、比我阴毒、比我气派的仁兄仁弟, 送个把来以示公道。不是我人死还要赚一个,实在是我被小鬼嘲笑得颜面全无,威 风扫地。阴间还得住,小鬼还得当,总得让我稳稳脚跟吧!送个把来,说明我张某 人生时也曾威风,不是有句诗么,叫什么“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我如今面 子全无,何时才能成为“鬼雄”?并请顺告—— 诉状所列赵公、谭公、张公,在下实非死了还要拉个垫背的,你们不来,我实 在不敢坐“撞人鬼”之第一把交椅。不过,我乃好汉一条,你们抓阄吧,抓到了就 来,怎么样?在下在鬼门恭迎,特备薄酒压惊。日后结成鬼兄鬼弟,好生琢磨撞死 人后逃身之计。 阴间小鬼:张金柱 1998年5月8日 ——江苏淮阴 薛涛 风风火火说“好汉” 话题动机 在思想自由的年代,中国百姓已经走出思维禁烟的樊篱,开始用自己的眼光去 思考、去判断;在物欲横流的年代,中国百姓没有放逐思想的沉思而变得日益深刻 成熟。面对“好汉”,众说不一的观点(每种观点都有不少的支持者)早已超出了 对一部小说或一部电视剧的评价,从中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百姓思想的魅力。 ——编者 悲哀的传奇故事 我是农家出身,自幼在父辈们的熏陶下,向往着水浒好汉们的英雄故事。然而, 近日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却怎么也生不出对那些英雄好汉的景仰之情。晁 盖、吴用们的所作所为使我早先对林冲们的好感也荡然无存。在智取生辰纲一节中, 晁盖们敢“取”生辰纲,是因为那是梁中书的“不义之财”。然而,这种用明目张 胆的暴力获取的“不义之财”顷刻间又成了几个无赖们的私有财产,吃喝嫖(或许 没有嫖)赌,肆意挥霍。倘今日社会里,晁盖们认“不义之财”就可取之的话,那 不知要演绎出多少个现代晁盖,今日的游民、无赖不知能找出多少理由来为自己的 “智取”而辩护。因为在今日中国乃至于西方发达国家也未必有绝对的公平。在这 种土壤上,自然有让现代晁盖们为之怦然心动的“生辰纲”去铤而走险。 中国的农民(或无业游民)从来都不曾有最终的胜利,前至陈胜、吴广,近至 洪秀全,到头来都被历史的车轮碾压而过。但是,每一次农民起义都伴随了社会的 剧烈动荡,给社会造成的破坏无可估量。在城头一茬接一茬地变换了大王旗的同时, 生产力也只能在低水平徘徊,科学技术也只能停滞在民众需要“纸”,战争需要 “火药”的低层次上。我们的科学家怎么就想不到要发明蒸气机和电灯?从古代的 商鞅变法夭折到近代的百日维新失败,无疑给那些迷信拳头打天下的人找到了借口: 不如此,社会就不会有深刻的变革。难道这就是唯一的出路! 不过,我终究相信,一个文明、现代的社会是需要秩序和法制的。不然的话, 社会和个人积累起来的财富不定哪一天会被晁盖们看中。然而,古代的不公平可能 还表现在法制多办强盗小偷,难惩贪官;今日却有现代梁上君子盗了巨款后又声言 如能破主人巨款来源之谜,愿自投罗网的奇闻。 我也相信,以法治国是几千年来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的共同财富。 在这样一种制度下,当权者该知道怎样去廉洁自律,取信于民;现代晁盖、宋江们 也该明白国家和法律当不可以肆意侵犯,即使是生活所迫,你也得遵纪守法锐意进 取。 一帮成份混杂的无业游民的冒险经历被写成小说,拍成电视,他们的故事千百 年来都被民众广为传颂,不知这是传奇还是我们民族的悲哀? ——广州 彭光明 多一份理解 农民战争史的研究在中国大陆曾盛极一时,号为显学,被称为史学界的五朵金 花之一,如今已成昨日黄花、鲜有问津了。与之相应,农民起义军的身价也是一落 千丈。这一现象本身并不值得惋惜和奇怪,中国的学术研究、是非标准自古以来便 具有浓厚的功利色彩。问题在于,我们曾把占山为王、杀富济贫的农民起义军不恰 当地捧到了天上,那么今天是否还要走向另一个极端,并进而把百姓传颂梁山故事 说成是民族的悲哀?不可否认,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农民起义的破坏性、愚昧 性是显而易见,但决不能因此而简单地否定农民起义军的反奸抗暴的武装斗争。对 梁山好汉,应多一份理解,少一点苛求。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根本就不是一个民主、 文明的现代社会,不是一个“不断的劳动下去,便可赚到钱来维护生计”(梁实秋 语)的法制社会,而是一个没有合法斗争可能的专制社会,是一个皇帝昏庸、奸佞 专权、贪官遍地的黑暗社会。在那个社会,强权对弱小的欺压,奸佞对忠良的排挤, 邪恶对正义的陷害,随处可见。广大百姓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有理无处讲。 奉公守法的禁军教头林冲,尽管逆来顺受,还是被害得夫妻离散,家破人亡。无辜 的王进,被逼得逃亡异乡。孤苦的金老父女被迫沿街乞讨。连后周皇帝嫡子孙柴进, 也逼得走投无路。要生存下去,只有啸聚山林,起来造反。梁山好汉并不是天生就 喜欢落草为寇,完全是被由蔡、高、童、杨为代表的权好、贪官组成的反动统治集 团逼得走投无路、错而走险才上山的。这种反抗精神之所以为广大民众传颂,与民 众呼唤包青天一样,根源就在于中国社会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民主社会。一个文明、 现代的社会是需要秩序和法制的,那么一个专制独裁的传统社会呢?需要的恐怕就 不是遵纪守法的顺民了。 ——江西九江 周明学 存在就是合理 没有人会天真到去追求绝对的公平。因为这在当今世界上,“乃至于西方发达 国家”也不会有。但不公平如果不能在现有体制的框架内,通过合法手段顺利地得 以消除,甚至连消除的可能性也完全不存在的话,那么以暴抗暴就会成为唯一的选 择。武松不就是在通过合法手段为哥哥伸冤的尝试失败后,才不得不亮出自己的朴 刀吗?黑格尔的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用于“水浒”现象(姑且让我这么说说) 是再合适不过了——水浒好汉们的故事“千百年来都被民众广为传颂”这一事实本 身,就说明了他们行为的合理性。否认了这一点,就等于把贪官污吏及不公平的社 会制度造成的罪恶合法化。 ——北京郭松民 不要苛求历史 水泊梁山的英雄好汉们确实是一帮成份混杂的无业游民,但我们却不能用自己 的存在去苛求于古人和历史。撇开其文学意义不谈,仅从其社会象征性来说,梁山 好汉们至少给人们亮起了几盏灯:贪官污吏们不要无法无天得太过分了,否则,说 不定哪一天会被李逵们砍了脑袋…… 中国封建专制社会之黑暗是连外国史学家和社会学家都为之咋舌的,在那种黑 暗制度下如果连敢起而反抗的人都没有了,百姓们岂不真正成了任人宰割由人鱼肉 的东西了么!更何况,许多法律起始都是为维护统治者的利益而制订的,更多的维 护平民百姓权益的法律本身就是在普通百姓们的不断反抗下才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 的。这不仅中国,即使欧美国家亦然。假如没有英国人民的反抗,国王并不会主动 制订限制君主权力的《权利法案》;假如没有法国人民的起义和反抗,那反映资产 阶级民主精神的《人权宣言》也不可能诞生……我们今天的文明、秩序和法制的社 会正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 身处黑暗时代的施耐庵歌颂梁山好汉,就像英美那样的国家里,人们仍然在读 着看着罗宾汉、佐罗一类绿林好汉的传奇一样,自古中外皆然。 ——杭州 吴珊士 暴政的悲哀 法律不单是冰冷的现实规范,它还包含着道德上的价值取向,就是公平正义。 任何时代的法律都不能逃避这一诉求,因为它涉及到利益均衡分配的问题。 如果法律本身不公平,而人们又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便不会信服这个法律。 更为糟糕的是法律执行中的不公平,司法黑暗更容易导致人们对法律的不信任甚至 蔑视,而受人蔑视的法律怎么可能指望人家自觉遵守?《水浒》中多起逼上梁山的 案例都与司法黑暗有关。弱者讨不到公道,只好忍气吞声;强者则要用自己的办法 解决问题。当然,梁山好汉未必都是正义之士。不但有无业游民,还有欺压无辜的 恶霸。不难想象,这一干人若真地“杀去东京,夺了鸟位”会怎样。然而,无论梁 山英雄个人素质如何,他们唯一能选择的就是当暴民,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直至 以暴力推翻现行政权。暴民现象在中国历史上经久不息,它的产生源于暴政。民众 不堪暴政,镀而走险,以暴力推翻暴政,夺取皇位,然后开始新一轮暴政,继而产 生新的暴民,如此循环反复,这是真正的悲哀。要想消灭暴民现象,就要断其源头: 革新改体,消灭暴政,制订好法律,并用公正的司法保证其实施。 ——西安西北政法学院 许晓英 并非苛求 用今人的观念去看“好汉”,可挑剔的地方实在太多:像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 度出发,李逵为给母亲报仇一气之下杀了四条大虫(老虎)就越了轨(这当然很苛 刻);而历代农民起义对于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来说,它的破 坏性就远远超过了它的建设性,对“好汉”们的功过就该有个清晰的分析;还有, 在“好汉”眼中,女人多是淫妇或悍妇,要么一刀见红要么赐其死罪,而从未想过 女性作为独立的人也有自身的情感需求等等,这些虽因历史局限的结果不必苛求, 但认识不到这一点却是枉做现代人了。 可有一些就不是苛求。都说“好汉”是被逼才上的梁山,我看不全是,宋江、 林冲等算是,可一个老想着招安不忘仕途,一个上了山后便滥杀无辜;有些则是犯 了罪为逃避官府法办才上山的,像杨雄、石秀是手中犯有“不该出手”的三条生命 而投奔梁山,这样一群混杂的“好汉”就难免做出到了店家海吃海喝不给钱还放火 杀人,打官家豪气冲天可杀无辜也“风风火火”,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却干着 无法无天的事,虽是官逼民反不甘宰割却无普度众生的古道热肠,算不得“好汉”。 这并非今人的苛求,而是最为朴素原始的人道要求。 也有说“好汉”“杀富济贫”在寻求公道。而富就该杀这本身就值得疑问,为 富不仁是千百年来这块土地上对创造财富者的一种扼杀,历代农民起义都打着“杀 富济贫”的旗号,可一旦功成名就就忙着分财富争权夺利再来一次厮杀征战,又是 一把火烧掉赖以生存的家园,以致多有破坏少有建设;阿房宫、大明宫哪去了,西 安城除一幢钟楼其它建筑哪去了,都被一把火烧掉了。而早在古希腊时代,创造财 富是一种美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更被写人法典,近现代以来西方经济的持续 发展与这种富有观念是紧密相关的。两相对比就不是苛求古人,而是要反省中国文 化中那些落后观念对社会发展的阻碍作用。 不苛求古人却要苛求今人。电视剧以“忠实原著”为宗旨,作为一种创作方法 并不为过,不对原著做现代人的阐释可让我们了解古人的思想观和价值观,起码具 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可代表了现代人观点的《好汉歌》则让人失望了,即便不是一 首挽歌,也不该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类豪迈的赞歌吧?“该出手时”的依据何在, 剧中那些“出手”后的滚滚人头都是“该出手”的合理结果吗?还有那“千百年来 的民族魂魄”的赞美。我不相信创作者连起码的是非观念都分辨不清,若以为广大 观众还囿于20年前思想禁锢年月里众口一辞的阶级论,那也太小瞧今日的中国百姓 了。 如果说,对古人心中的“好汉”多少还能原谅一些的话,对今人“该出手时就 出手”的赞美实在感到沮丧。 ——广州徐列 悲剧绵绵无绝期 若宋江等人既反贪官又反皇帝,将造反进行到底又如何?无非是舍得一身剐, 把皇帝老儿拉下了马,自己取而代之。那样,我们看到的将不是《水浒传》,而是 “宋江传”或“吴用传”……或许又是免死走狗烹,鸟尽而弓藏。像明太祖一样杀 起开国功臣来。或许又兴文字狱,见下面某人写错了一个字,说了句忌讳的话,因 而龙颜大怒,株连九族。往日里同生死共患难的战友情将不复存在,因为“哥哥” 已是“天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君若要小民死,那更是如同碾只蚂蚁一般。 只因宋江不曾有如此野心,我们尽可以想象。当然这也不是瞎想,有历史为镜。 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当上“万岁”后,深居宫中,沉溺酒色,不问政事。其部 下也尽情享受“革命果实”,私欲膨胀。等到发现身边有赫鲁晓夫式的人物正虎视 眈眈,又大惊失色,忙不迭召来“北王”韦昌辉,杀了“东王”杨秀清,后又“诛 韦”,将士血流成河……住事不堪回首。小学时即被告知:“因为种种原因”,农 民起义大都失败了。成功了又如何?不过如此,呜呼! 漫长的封建社会,有哪一个农民领袖想到在改朝换代时顺便也彻底改变社会制 度,以便长治久安呢?不过跟前朝老例并无二致.自己想把位子稳久地坐下去。此 后再千秋万代地传袭下去,祖训条章永为遵守不得更改。可惜都好景不长。 ——南京 文哲 不爱“传奇”爱“平庸” 我否定一些“农民起义”,并非认为“统治阶级”存在的“合理”。“以暴易 暴”的“动乱”频仍发生,正表明封建社会的“政治架构”不合理。那些被“逼上 梁山”的“好汉”,如果生活在一个“有冤能伸”的社会环境中,也大都会守法地 度过一生。政治、经济的落后,反映出我们这个民族“理性思维”的落后。我们从 未“设计”出一个防止大规模流血那种“恶性循环”的稳定的“社会框架”。我们 的“理性思维”落后世界一大截。我们有水浒“英雄们”的“兄弟情”,我们有三 国时代的“哥们儿”义,惟独缺少“规则”,没形成西方(现当代)那种“规则” 的“义”。“规则”自然很“冷酷”,没有“儒家”的“温情”,但搞“市场经济” 的今天,确实应该抛弃旧“观念”,与世界的先进部分“接轨”。张飞为了哥哥的 孝服,即使滥杀无辜,过去没哪个国人会说他不“义”。(只要对哥们儿“义”就 行)现在,在“人道”的社会,“法制”的社会,“平等”的社会,违反“规则” 的行径就要受谴责,受制裁。 也许我们这个时代缺少“英雄”,十分“平庸”,可我还是爱这个时代。“市 场经济”,一切均要讲法制和理性。国家保护多数人的权利,也维护少数人的利益。 随着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不断“深化”,我们民族的“精神文明”,必定会向“高 级阶段”迈进。那样,国家的长治久安,才必定更有保证。 ——北京 宋纯一 济贫未必要劫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东北一伙列车抢劫犯受审时,交代作案动机,居然坦言: 梁山好汉不也是这样劫富济贫吗?听到这话,哪个中国人不感到尴尬呢。 劫富济贫故事流传已久深入人心,我读书时候,挺佩服那班好汉,心想长大了 定可抱打不平,从未想过要问:富人非得分财富给穷人才算公平吗?后来,一件事 给我深刻的印象,国内一大日报记者曾赴温州采访,问当地一位小孩对穷人的看法, “我瞧不起穷人。”“为啥?”“他(穷人)肯去劳动去赚钱就会变富”。在学者 眼里,这位小孩模糊地接受了机会平等观念。固然,小孩未想到主张机会平等也有 条件,如法治和体制健全,何况每个人的天赋资质各不相同,最后捕捉机会的可能 性也是不等的。梁山好汉劫富济贫多少有点追求财富均分的平等意识(追求实际平 等而非机会平等),那是小农经济社会孕育的乌托邦理想,强求他们超越时代天才 地发现现代公正平等观念,恐怕难为了梁山好汉。 对于济贫人人举手赞成,问题是用劫富暴力手段实现济贫目的恐怕难得人心。 人类孜孜不倦花费几百年争论公正平等标准的目的,就是寻找一个共同接受的标准。 哪知事与愿违,反弄出一大堆个个似乎都有十足理由的公正平等标准,谁也说服不 了谁,这样就碰到一个问题:谁说了算数? 梁山好汉举起拳头轻易回答这个棘手问题。然而,社会毕竟在进步,人类慢慢 学会用非暴力手段争论公正平等标准,从革命到改革,少了一个“命”字,标志着 社会变革方式进化,改革实践的目标就是追求更公正平等的社会模式。 抛弃冠冕堂皇的口号,承认世上没有绝对的公正平等标准,丝毫不影响人类追 求美好愿望的激情。只要每一个今日的公正平等标准的合理性大过每一个昨日,我 们就充满了信心。 ——广州李平 金身不坏的魔镜 说到《水浒》,我也不喜欢这部书,尤不喜欢里边的“英雄”,这些英雄的唯 一功绩就是杀人,自然这其中有的是该杀的,比如鲁达打杀郑屠,林冲砍杀陆谦 (这也就泛论,因为照现代法治观念看来,这些人也不是非杀不可的),但恐怕大 多是不该杀的,比如李逵劫法场时挥动板斧向看热闹的人们“排头砍去”(记得鲁 迅先生也不喜欢这种“英雄”法,故而喜欢这黑旋风给张顺淹得直翻白眼);又如 武松血溅鸳鸯楼时将什么丫环养娘也通通干掉之类,至于这些“英雄”喜欢将仇人 心肝取出做“醒酒汤”之类豪举就不仅让人不喜欢,而且让人恶心了,我真不明白 中国的老百姓何以会佩服这样的“英雄”——难道中国人真是“食人民族”?抑如 罗素所言,人们最佩服的就是那些有权任意处置自己生死的强人(鲁迅也说过中国 人崇拜的是“放火英雄”,而绝不会去景仰“点灯豪杰”),总之,我不满这书血 腥味儿大足而人道味儿太淡——而且,作者似乎特别欣赏这血腥味儿! 其次,我对这些“英雄”不满之处还在于,这些“英雄”在水泊梁山里每日所 为除了杀人放火抢东西便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用句时新的话来讲就是只搞生产关 系领域的革命而不搞“生产力”的革新。如果一个民族的“英雄”都只在“生产关 系”领域翻江倒海而不在“生产力”领域下功夫——换句话说:都只出“革命家” 而不出“科学家”、“建设者”,那这个民族的前景未免有些黯然。要想“大碗喝 酒”、“大块吃肉”,总得先把“酒”呀“肉”呀地弄出来才行吧?就此而论我万 分钦佩“又革命又生产”的“三五九旅”,更十二万分地拥护小平同志“发展才是 硬道理”的英明论断,而对水浒中这群只闹革命的“英雄”却不十分感冒了。 《水浒传》是真实又自然地反映了我们国家千百年来老百姓的理想希望追求信 仰是多么地令人困惑恐怖及不合理不可靠,我们从这面真实的“魔镜”中多少也可 以看出我们国家的封建社会历史延绵千年而金身不坏的缘故,更能清楚地意识到现 代化在我们国家实现的艰难。鲁迅先生有言:“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 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因为,这是变革的第一步。 ——广州 孙玉祥 毒酒猛于虎 朔州假酒惨案造成这么多的群众伤亡,我感到十分悲痛。但是对这个惨案的发 生,我并不感到意外。 我曾经预言假冒伪劣还会发展,这次惨案的发生或许应该说是假冒伪劣发展泛 滥的一个必然结果。透过这个惨案,我觉得有些问题值得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这个惨案我是这两天才了解清楚的。 王海说:并不意外 在有关报道上我发现一个细节,假酒贩子王清华1988年曾因倒卖假酒被判刑一 年,但是今年1月王清华竟再次倒卖假酒18.7吨,终致惨案。为什么贩假者如此猖狂? 为什么明知贩假违法会受惩罚仍再次倒卖假酒? 我觉得首先是惩罚太轻,相对售假的暴利,从风险概率上对售假者起不到惩戒 作用,令售假者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售假是投资少、风险小、收益大的生意,甚至 锒铛入狱在所不惜。有关部门应该立法严惩制假贩假者。 其次我认为政府应当加强对个体经营者的监督和引导。王清华出狱后仍再次倒 卖假酒不能不令有关部门尴尬,假使有关部门能向王清华宣传倒卖假酒的危害性和 严重性,假使有关部门对王清华多一些监督和引导,或许会避免悲剧的发生。此外 我觉得应该立法永久性地取消售假者的经营资格并公之于众,使坑害消费者的不法 之徒,不再有得逞的机会。 ——山东王海 不能大事化小 今年的春节,总算是过去了,然而过得却是那么的惊心动魄,接二连三的交通 事故对于人们来说,已不足以在神经上引起震动,但就是再麻木,人们还是要在透 口凉气的同时,摸着后脑勺想一想,看看瞎眼、断气的厄运是否会不请自来地降临 到自己头上。这一切,都是因为山西朔州的假酒案,据传媒报道,已死了二十多人, 伤数百人。 死人是件悲事,而大过年的死人,更是悲上加悲。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喜庆 的气氛中,转瞬之间凋谢、枯萎,凄惨之情,实乃莫此为甚。 在某些地方,事情是否严重,往往以死没死人作一个衡量。没死人,大事可化 小,小事可化无,再大的违法,都有办法“很好”地解决。只是这些地方的社会风 气、社会的管理、人性和官性在这种一降再降的标准下,也一步紧跟一步地腐败、 松弛、堕落下去。从这一点来理解,朔州假酒案只不过是社会病态的一次爆发而已。 朔州的这次假酒案,在领导和权力部门的干预下,相信会对大家特别是死者有 个交代,但谁敢说以后就不会再发生这种惨案?我们有法吗?有!那就用法来管吧! ——广州 陈惠雄 保卫我们的生命线 柴米油盐酱醋酒,这是亿万百姓每天都离不开的生活资料,关涉千家万户的生 命安危,构成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线”,任何时候都不可掉以轻心。然而,受利 益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竟然将黑手伸向这条生命线,不惜以牺牲他人性命换取金 钱,真是罪孽深重。这种现象,在当今中国并非山西仅有。有的地方领导,明知有 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却非但不制止,反而以维护地方经济发展为由,千方百计加 以保护。表面上看这是“地方保护主义”,实际上,是一些领导与制假售假者沆瀣 一气,利益均沾,所以才会坚定站到违法分子一边。至于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会造成 什么后果,他们恐怕想得很少。 明乎此,我们对市场上的产品,才不会盲目信赖。但光靠消费者本身提高识别 能力,还远远不够。据有关资料称,假酒也有真酒的芳香味,一般人很难分出真假。 可见,消费者在商品关系中绝对处于弱者地位,他们最易受到伤害,也最需要保护。 他们最需要依赖的,是我们的技术监督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这些部门有先进的技 术手段,可辨真假,有执法权,可安良除害。只有他们,才是我们“生命线”的守 护者。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从山西假酒案中得到启示,时刻把消费者安危系于心上, 严格监督进入市场的每一批商品,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只有常抓不懈,不搞一阵 风,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也才有保障。 ——深圳 傅志强 贫穷下的悲剧 对此惨案,舆论皆齐声讨伐不法之徒;可又听到一条“儆诫”式评论:“1.26 事件”无疑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深刻“启示”——是该好好改变一下“逢年 过节大吃大喝的陋习了”云云!——似乎“1.26”惨案中罹难的这些无辜农民“倒 霉”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大吃大喝”! 这令我心头不禁滴血颤栗。诚然,贪杯酗酒海吃海喝确能致人死命,但这叫 “醉死暴毙”。而“1.26”惨案受害农民却分明是因喝不起瓶装好酒而误饮散装毒 酒送命的啊! 这里有死者之一郭守义遗孀哭诉为证:“俺家里穷,平时喝不起酒,过年才买 一点散装酒!……”悲哉斯言。端察“1.26”惨案众多受害者,几乎全系郭守义这 样的贫困农民;再看看近年频频发生的许多毒酒命案,其中受难者绝大多数属贫困 地区之农民——何曾听闻过像“大邱庄”、“华西村”这类富庶乡镇闹过毒酒命案?! 毋容置疑,铸下这一幕幕惨祸悲剧的元凶首先是贫穷!若不因贫穷,这些可怜 的农民怎会在“逢年过节”这种大喜日子“才买一点散装酒(极廉价的‘毒酒’)” 凑合解解馋?! 长歌当哭当在痛定思痛的时候! ——武汉 朱建新 官员应引咎辞职 假酒使人丧命,据有关方面统计已有好几起了,比如前几年的云南假酒案,笔 者以为,若我们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领导仍然对自己应管的事情充耳不闻,对 人民的生命财产持冷漠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此类事故以后仍会发生。故而笔者认为, 凡一地出重大事故,人命关天,这个地方的有关方面负责人应引咎辞职。此时再谈 任何理由都无济于事和没有意义。先前你们干什么去了?不如此几十条人命的冤魂 难散,民愤难平! 前几年有报道,说日本官员因过度劳累死300多人,又有来自韩国报道说一座大 桥坍塌,结果上至汉城、下到建设单位,辞职的官员倒了一大批。可见,这是迫于 舆论压力和自身良心谴责,人家有那么一种机制。可回头看我们某些地方,老百姓 一死几人,十几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竟像没事人一样,仍然官儿照做,还说是人 民的公仆!真不明白,既然出了事这些部门不能解决,何苦用老百姓的税钱去养活 这样的官人?! ——湖北安陆 彭建军 不吐不快 腊月二十八就有人死了,朔州的广播电视不断播放“不得喝散装白酒”的通知, 可是初二仍有人死。为什么不在影响更大的电台电视台播放?以让更多的人了解真 相,避免更大的损失。县级市的电视会有多少人看了?反正我是不看我们县的新闻 节目的,镜头跟着领导转,领导的工作就是开会,成绩多是在会上“一二三宏图, 四五六大干”出来的,乏味之极,谁看? ——河北 史晓蒙 富人:想说爱你不容易 话题动机 上海闵行区糖湾中心小学将四间教室冠以四位私企老板的名字,以此用老板们 捐资的款项来购买电脑和改善教师的住房,过去的“雷锋班”板牌变成了老板们的 牌坊,社会各界反应不一。人们终于发现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新兴的有产者正日 益渴望着在社会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当由金戈铁马的战争岁月进入和平建设的 经济时代,昔日的无产者不再永远是社会的骄子,“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富民 政策,使创造财富的有产者咸为了这个时代的公众人物。因而,本版在3月13日曾以 “重新看待富人”为“大众话题”征文,本期“茶坊”便是茶客们的一己之见,敬 请品茗。 ——编者 重新看待富人 不久前,上海闵行区糖湾中心小学作出将四间教室的命名权拍卖出去的决定, 很快,冠以四位私营老板名字的“××教室”的板牌醒目异常地挂在了四间教室的 门口。面对这番新景观,年龄稍大的教师难免会想起当年的“邱少云班级”与“雷 锋班级”,现在这样算怎么回事呢?而校领导的理由同样掷地有声:给教室起个名 又能怎么样呢?——由此得到的捐资又能买多少台计算机,能解决多少教师的住房 呢? 这一事件鲜明揭示出这一类事件的本质:按某人对社会所作贡献的大小(捐资) 来决定他在社会领域(小学)内的某种权力(为教室命名)。由此来说,它与“雷 锋班级”和北大“逸夫楼”的命名是形异义同的。其形之异就异在后者是在主流意 识形态的默认下体面地进行的,而前者则是用一种公开、规范的形式直接得出结果。 于是我们终于可以看到中国正在发生的某些变化:掌握大量物资财富的新兴有 产者正日益渴望在社会领域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且更重要的,他们希望这种 “进入”法治化、公开化、规范化——就像糖湾中心小学一样。“××教室”不是 一个中性的称谓,它和“雷锋班级”一样,都明白无误地体现着各自背后虽不无共 性但决不可能完全一致的价值体系。还有什么地方可以不让那些兜里足够有钱的人 有自己的声音呢?家长们对“××教室”的敏感程度是不如他们对孩子是否有更多 计算机的敏感程度的。实际上,他们也许是不无快慰地看着这样的板牌出现在“雷 锋班级”的对面的。非常自然地,这种社会物质财富的分化所导致的社会地位的重 组是国人很快就将面临的现实,它提醒我们必须重新看待富人。 ——北京杨劲 富贵儿女的发财路 刘富贵是退休工人,虽然他老子替他取下“富贵”之名,可他一辈子除了做工 挣钱外,与富贵沾不上边。由于他声如洪钟,大批判的年月他没少上台狠批地主、 资产阶级。一生清贫,一世劳模,对富人他只有两句评语:“为富不仁,为仁不富。” 富贵的大儿子的厂子早垮了十多年了,逼着他先修自行车、后修摩托车,现在 开了一间小有规模的汽车修理厂。只要他有空儿,仍与工人一起摸上爬下一身油, 还当上了市里的个体劳模,捐了不少钱给“希望工程”。 三女儿最漂亮,她公公是“文革”时贬到地方的京官。想当年,刘师傅颇不满 意与“黑帮”攀亲。谁想二十年河东,二十年河西,亲家公平反返京,女婿也未敢 做陈世美。小两口充分调动老头子的关系,又撞上双轨制,于是跑批文、钻路子, 仅一两年,那财发的,“大了去了”。如今私家车、小别墅早已不是新鲜玩意儿。 当地重修南门桥,他女儿捐了一笔不小的款,芳名就留在桥畔石碑上。 小儿子在改革年代长大,人最是聪明伶俐,书却不愿好好读,可新鲜玩意儿一 学就会。跑凭祥贩枪,原先的女朋友染上了毒瘾,刘师傅成天为他提心吊胆。三姐 一看不妙,将小弟弟拉到北京,脱离旧圈子,还叫他认识了一位北京小姐。小姐可 是有些背景,与小儿子也是情投意合,俩人也不知咋的,挪了一笔巨款买上了关系 股,捣鼓捣鼓就成了大户。那大款的派头就不必说了,电视台时常打出他点的歌, 刘师傅生日那天听到了《祝您生日快乐入熟人调侃刘师傅:你老子替你取“富贵” 没错,只不过是要靠儿女而不是你自己。 但富贵觉着不对劲:大儿子勤劳致富,没得说;三女儿属暴发户,只有“看” 的份;小儿子属“犯罪嫌疑人”,他担心执法部门会收拾他。 ——桂林 黄桂林 富人印象 我们这一代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吃过“忆苦饭”,穿过补丁衣服,批 过地富反坏,没有《增广贤文》中“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的世态感 叹,只知道“贫农张大爷”被地主欺侮的故事,所以小时候脑子里一向是嫌富爱贫 的。儿时印象中的富人,不是上海滩的洋场恶少,就是刘文彩的为非作歹,现在看 来,将贫穷作为炫耀的资本,进而与整个祸福乃至身家性命政治性地联系起来,也 算是一个时期的中国特色。越穷越光荣的时代过去以后,突然全变了,先是港澳台 同胞、华侨,后是经理,再是老板、大款,成为大众艳羡的角色,不少姑娘梦想着 嫁给外国人,当然,“外国人”并不包括第三世界的朋友,在社会舆论中,经济逐 渐成为绝对“中心”,财富成了衡量人的高低贵贱的标准之一。 其实,贫富与道德并无必然的联系,富而仁厚,贫而苛薄的大有人在,关键的 问题是,财富的来路要明明白白,至于去路,那是你的自由。 ——江苏南通 司毅 可怕的相似 严景耀1934年在美国做的博士论文《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中引用了如 下一件事—— 苏联对私人财产创造了一种新的罪行,它对中国和其他西方国家来说都是不同 的。 在阿伯兹普里骚来,一位俄国流浪汉和一个锁匠很要好,并向他学一手好手艺。 他赚的工资在苏联算是高的,并且他并不乱花钱。他买了一套新衣服,搬进了一间 舒适的房间。他买了一个收音机和手风琴,他喜欢用他的闲暇时间听听音乐或拉拉 手风琴。他开始储蓄。很清楚,他是一个克勤克俭、进取。C强的好小伙子。他的好 品德会受到西方国家的称赞。在美国更是如此。 但是,苏联革命青年中的一个记者在报纸的专栏里发起关于“像这样的青年是 否适合新社会的需要”的问题讨论。于是大批书信涌到编者的书案上,大声疾呼地 谴责这位前街头流浪者。不是因为他进取心强,工作勤奋,而是因为他沉浸在自己 的生活、个人的欢乐和擢升中,于是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在培养一种对私有制的 酷爱或者是贪欲。 如果这位青年试用他的钱财获取利润,他便会立即被看成是反革命、一个罪犯。 但如果他在美国,他便会被看成是理想人物,一个自立、有作为的人 当这段文字写成了30年后,历史就把其中的国家和人物分别换成中国和中国人, 重新上演了一遍。故事之雷同,简直要让人厌烦历史的枯燥! 64年过去了,经过一个“循环运动”,逼进千年跨世纪的门坎,再读到这段珍 贵的文字是多么令人感慨啊! ——成都 何宜 财富:一种价值尺度 我是学经济管理专业的,十年前从事的也是经济工作。后来辞职听党的“让一 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话,下海经商,弹指一挥间十年过去了,我也成了人们所说的 “富人”。 经济学中货币有五种职能,而最重要的第一职能乃价值尺度,也就是衡量商品 价值大小的尺度,而一个人的价值也同样可以用财富这把尺子来衡量。 我十年的经商历程并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商场无情,犹如无硝烟的战场,竞 争何等激烈,伴随的是艰辛、智慧和含辛茹苦,最终成为创造财富的有产者,代为 掷地有声的纳税人。几年前,珠海百万元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也是用百 万的财富来和取得的成就划等号,这也正体现了人生的价值尺度。反之,昔日的无 产者才需重新被看待,他们该扬鞭催马迎头赶上才是,轮到下岗时才去审视那些平 时不屑一顾的所谓富人,才真正是一种悲哀。 ——张西川 财富是怎么来的 在中国,很少有人是靠继承遗产发家的。用富人们最爱唱的歌来说,“爱拼才 会赢”,他们的财富是用血汗换来的。但是,他们忘了,那里面也有打工仔(妹) 的血汗。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并不是到了中国就失效。何况,很多富人的财富是 一点一滴从穷人的手里夺去而“积水成河”的;而倒卖钢材,走私汽车,制造伪劣 假冒商品,倒卖许可证,倒卖地皮,倒卖原始股,……每一次社会财富进行重新分 配时,都有捷足先登者借机搜刮国家、人民的财富,由穷而富,由小富而大富,由 大富而特富。 一旦成为富人,他们就转而要求秩序了。而我们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社会主义制 度各项优越性时,就被要求去适应这个“物竞天择”的社会了。 但我想,一个社会,如果失去了平等和公正,掠夺者可以通过财富换来尊重和 安全,甚至出现“窃钧者诛,窃国者侯”的局面,那么,这样的社会永不会安宁。 在重新看待富人之前,有必要查问一下:你的财富是怎么来的? ——珠海 一个穷人 从“渴望”到实现 几年前,我的一位朋友以“救救富人”为题,猛烈地抨击了那些炫财斗富、 “以贪污金钱的方式获得报复社会的快感”的富人。这类富人中,有没有人因为 “渴望在社会领域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不被社会接纳才产生了这种变态的 “报复”心理?我看是有的。仅此而言,党的十五大把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明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倒真是“救”了这样的富人。我们 理应看到包括这样的富人在内的新兴有产者们“渴望在社会领域占有自己的一席之 地”的合理性,尤其应该看到满足这种“渴望”对社会显而易见的进步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好好“看待”一下:这些富人极其热忱的“渴望”所衍 生的种种具体“占有”行为,却并不都有助于这种“渴望”成为现实。譬如,同样 以财富获得命名权,有的“命名”以回报社会为目的,有的“命名”却以回报社会 为手段——笔者所在城市,就出现过捐赠者因未见捐赠报道或报道中未见捐赠者大 名而向新闻媒体“讨说法”的事情。又譬如,同样是在“政治协商”体制中发出 “自己的声音”,有的富人积极谋求“富人利益”在全体人民利益中的合理布局, 有的富人则试图一点点地“蚕食”非富人的利益而迅速扩张“富人利益”。这些似 乎都在明白无误地证明着:中国的富人们还有一段艰苦的路要走。 ——安徽芜湖 金土木 富人:中国的尴尬 中国富人是有一部分了,可是口碑并不好。近几年的调查,老百姓普遍对富人 财产的正当性表示置疑,中国的富人也的确富得不清不白。不少富人是利用权力、 关系、走私、贪污富起来的;倒卖钢材、土地、炒股、公饱私囊、受贿等成就了一 批富人。这样的富人也难怪老百姓颇有微词而心生不满。 中国的富人是尴尬的,他们财富来源的不正当,他们利用财富的缺乏效率和意 义,以及这一群体的低素质,刺激着社会,刺激着中国早已混乱不堪的价值观,使 得大众对他们的评价矛盾重重:一方面是鄙夷,是穷得只剩下了钱;另一方面又是 妒羡,是钱的万能论。这种极端的矛盾评价,不仅是富人们的尴尬,也是中国社会 的尴尬,折射出中国混乱的价值观和秩序。 “雷锋班”也好,“××班”也罢,都意味着一种价值导向,我们该警惕金钱 所导向的金钱万能。无论是权力,还是金钱,都应该受到制约,权力导向利益,金 钱导向权力,都是最糟糕的,这就更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和价值观来看待权力,看待 富人。这种角度和价值观就是民主的、公平的观念,这种观念需要一种公共空间、 公平意识的支撑,我们有这种公平观念吗?又会有这种公平空间和意识吗? ——石家庄 冷华 富人是我们的榜样 就像某年某月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一样,社会地位相对低下的人们经过多年的 努力(当然其中不乏官商勾结、坑蒙拐骗者),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后,终于走上政 治舞台,骄傲地向世界宣称:财产万岁!从此开始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代。 中国的富人从将钱藏在破棉袄里到开始公开露富,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进步的 表现,表明这社会的政治、制度已进步到能保护私有财产(至少是相当程度),人 们的思想水平能接受私有财产,这相比几十年前的中国,已是莫大的进步。 而且,富人寻求社会地位的改变,必将会进一步促进大众创造财富,而这正是 鼓励“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本来目的。通过富人们兴办产业,捐资帮助社会, 最后参政议政。富人们积累的财富,无形中转入“公用”,也有点“私有公用制” 的意思。 如果富人们还那么羞答答地将钱藏在裤腰带里,于你于我又有什么好处?这只 能是一种财富的浪费。富人是我们的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深圳 Zhj Koei 制度创新 从诛富到颂富,由俱富到敢富,无疑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而如何重新看待富人, 更是检识社会文明程度的深层标志。由此,一个不可回避的前提是:富人之富取之 有“道”否?何谓“道”——在当今社会法律秩序内(不是道德秩序)合法致富皆 谓有“道”。尽管今日之“道”并非尽善尽“理”,但在当下的最佳选择只能是不 断地完善此“道”,使之日臻“尽理”,而不是相反去因“理”废“道”。何谓 “理”——社会公正与道德良心。而与之相悖的一切非法致富者皆为无“道”,当 然也就更无“理”可言。由此可见,今日之富人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其实任何社会 莫非如此)。然而社会转型之初,完全取之有“道”的富人不会是多数,而取之少 “道”或无“道”者大约不在少数,这与我国当前政治体制改革、法制建设进程以 及经济体制的二元整合之现状大体是吻合的。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类似“资本原 始积累期”的这种“初级阶段”大约也是无法逾越的。但无论如何,切莫因社会转 型特殊时期出现不法富人而漠视甚至贬低乃至完全否定合法富人的社会价值与历史 功绩。可以说,一个成功的富有生命力的制度是应该造就越来越多的合法富人,同 时也更能有效地遏制不法富人使之越来越少,而不是相反。但愿不要忘记:一个健 全面体面的社会,在簇拥着当今富人(或强者而非恶者)步人胜境之时,不能面对 背时穷人(或弱者而非惰者)陷入窘境而无动于衷,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她) 们滑入深渊而拒绝援之以手。 ——南昌 黄建章 有钱好 现在的成年人,都是从过去过来的,所以看到有钱人突然有领导潮流的势头, 心中自然别扭。如果不把穷与富往政治上靠,我们早就应当意识到,任何体制下都 会有贫富之分,但是如果让大部分人或者绝大部分人都富起来,那才是最大的政治, 也才有利于国家的稳定。闻听日本人现在有70%左右属于中产阶级,难怪他们在世 界上那么打腰呢。半年前《未来学家》杂志刊登了一份调查报告,如果生活在贫困 线以下,别说教育、发展,就是尊严有时也不得不放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穷 志短”吧。 改革开放之初,我的历史老师在课堂上讲英国工业革命时,突然轻声说了句题 外话,“以后,人民代表里面不会有穷光蛋。” 这句话也许有双重含义,有钱光荣,所以代表了一种发展趋势;我们的人民都 富了,代表自然也就没有穷光蛋了。本人是教师,与有钱无缘,但总觉得,只要方 式合法,有钱是好事,对己对人对社会都是有益的。我有位同学,现在开公司赚了 钱,每月上缴国家的利税额很大,还解决了好多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他很高兴, 我除了替他高兴外,还有点羡慕:我每个月交给国家的税少得没法和他比。当然, 我们对国家的贡献方式不同。 ——北京 贾明翰 抽样分析 从众多的来稿中,我们随机抽出100份进行分析(前提是富人们的财富为合法所 得):认为既然富人们的财富来源是合法的,钱怎么用是他们自己的事占50%;认 为富人们捐助扶困应该受到尊敬的占20%,反对的占18%;认为应该在法律上保护 富人和穷人的合法利益的占10%,其它占2%,代表性观点见以下文字。 以捐资助学者的名字命名的教室,同样是为了让学生们懂得助学者的艰辛并从 小懂得致富不忘资助教育事业的道理。 ——无锡 张坤生 “我们”不反对富,也不反对“富着我们的穷”,坚决反对的是:“他”越富, “我们”越穷。 ——南京 赵昌西 我从心底里羡慕富人,并以富人为榜样努力劳作。我赞成新加坡的“富人光荣 穷人人另册”的社会风气。我要有本事成为亿万富翁,也想留个名,让后人学我扶 贫济困! ——长沙 邹林海 全球首富比尔·盖茨说过,除留给子女必需的生活费用外,他死后所有财产将 捐献给慈善机构;金融投机商索罗斯也有同样意愿,并且已经为公益事业捐了不少 钱;但类似的“豪言壮举”在中国的大小富豪中,我很少耳闻目见,中国富人是到 了该改变形象的时候了。 ——深圳 易思平 安贫乐道只能是越安越贫,我们应勇于追求物质富裕,衣食足而后再讲经论道, 其效更著! ——秦安 宋洪忠 社会对富人不仅要利用,还应有切实的法律保障,让富有阶层吃上定心丸。如 果大家都自嘲“富贵于我如浮云’而抱定“坐茂林以终日,灌清泉以自洁”,那么, 谁来为社会的健康发展鼓与呼呢! ——武汉 王超然 穷与富,是有条件的,除了个人的因素外,还有政策的、地理的诸种因素在起 作用,故有先富后富之别。倘因其穷便投去异样的眼光,不是势利者便是短视者。 傍大款而歧视穷亲戚,绝无资格当公仆。 ——湖北襄樊 文志传 以前我看到破衣烂衫的乞丐,难免会有怜悯之情,但在今天,我常常发问:为 什么有人能靠双手让生活过得亮堂,这些人(老弱病残除外)却只能用这种方式延 续自己的生命?除了生性的愚昧和懒散,恐怕难有其他原因。这种潜在的心理变化, 让我捂住自己的口袋,“不养懒汉”的新的信条将逼迫懒汉们再也不能利用公众的 同情“懒”以生存。 ——上海 张建华 拿正正当当赚来的钱做些好事善事,既为自己树碑立传,又收到了广而告之的 宣传效应,跟这样的人做生意交朋友放心。好事善事做多了,政治上的荣誉也跟着 来了。有人说这是沽名钓誉,我说这样的沽名钓誉有何不好,你有钱也可以拿出来 钓嘛! ——合肥 韩晶晶 马俊仁:我有话对你说 话题动机 用了一句最通俗也最妥贴的话来为本次“大众话题”点题。对马俊仁,我们都 满怀着一种爱,在他身上早已跨越了体育的界域,涵盖了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与 性格,爱马俊仁就是爱我们自己,爱我们自己就不仅要赞美通体的亮色,也要正视 身上的污点。因爱而爱,纯朴而挚诚;因恨而爱,深刻而犀利,爱恨交织,是一种 明智。 本着“我不同意你的现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精神,我们从大量来 稿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不同观点;我们不尽同意但我们尊重茶客的见解,这其间映 现了时代和文化在人心里的烙印;我们的初衷在于:对人对事,并非只有一种声音。 ——编者 说说马俊仁 在没有枪林弹雨的和平年代,体育场上的竞争搏杀最容易产生民族英雄,马俊 仁应运而生。马家军在八运会上的再度辉煌,使马俊仁无愧于这顶光耀的桂冠,正 像他自己所说,马家军已不属于他个人而属于全中国。 于是,马俊仁成为一个谜——他何以有点石成金的魔力?读完赵瑜的《马家军 调查》,让人找到了破译的钥匙——一把人人能够理解却常人不愿开启的钥匙—— 并非什么“秘方”、“鳖精”、“生命核能”,而是他人难以承受的磨练和磨难。 磨练可以理解,超越生理极限的高强度训练,这对于以体能为主的中长跑来说无疑 是致胜的法宝;可这磨难就不仅仅是生理的,还有心理的,是对正常合理的人性的 压抑与扭曲。看到兵变之后的王军霞宁愿自杀也不愿重返给她带来莫大荣誉的跑道 时,她心理上究竟留下了怎样深重的累累伤痕呢?由此,马俊仁从传媒包装的神话 中回到现实。而在我看来,这个马俊仁更真实更可信,他做到了别人做不到(或不 愿做)的,也就得到了别人得不到的,他的成功与挫折都与此相连。 可随后我们便看到了马俊仁的大反击,指出文章失实达56处之多,然而,从列 举的几条主要“罪状”来看,并不影响我对该书的总体评价。马俊仁的鸣冤是真实 的:“我为祖国拿金牌、破世界纪录,何罪之有啊?”而赵瑜的立场也是真实的: 以非人性的方法对待姑娘们,多么令她们难过呀,你今后能不能改改训练方法。双 方的分歧实在是再明显不过了:一个认为要拿金牌就必须有牺牲,这自然包括马俊 仁这只老虎在后面追她们,打她们及种种非人道的管治:不许听录音、不许戴乳罩, 更不允许谈恋爱;也不能现在拥有奖金工资以免分心,脾气坏的时候他会烧掉孩子 们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而另一个则要强调运动员人性的呐喊,人性的崛起,人性的 回归,要权力、要自由,对这种体制造成的后果表示坚决的反对。 我想认同老马做法的人不会少,即使嘴上不说心里也那么认为,为了国家的荣 誉,牺牲一点个人的利益算得了什么?早些年,乒乓“让球”事件已说明了这一点, 用集体的荣誉来剥夺个人的利益,虽然它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但最终 还是被认可。老马自然就不明白:“怎么能用‘人性’来鼓励她(王军霞)继续奋 斗呢?”连挨打最多的曲云霞不也认为:“人都是有惰性的……挨打受骂,又怎么 能承受不了呢?他的打骂是一种手段,恨铁不成钢。” 而赵瑜对曲云霞们或许也是“恨铁不成钢”吧:怎么能为了金牌为了所谓集体 的荣誉,就要容忍他人的违法行为(连犯人都不允许打,何况世界冠军了),要泯 灭人性本身许多美好的追求,认同他人剥夺自己作为人的权利呢?而老马在接受记 者采访时还不时地为自己喊冤,说他只打过王军霞三次,还每次都没打着,有一次 抡起半块砖头,马上就被别人抱住了(可没被抱“住的时候,其他队员被打致伤送 进医院)。老马至今也不认为他的打(经常打屁股,那里肉多伤不着筋骨)有什么 不对,在他看来,相对于金牌、荣誉,这点打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个民族向来不都 是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体的价值要服从于大局吗?当体育与政治还密不可分视 金牌的多寡为民族强盛兴衰的标志时,压抑一下人性的欲望,换来的是集体的荣耀, 孰轻孰重,不是高下可见吗?古老文化对个体价值的漠视与戕害早已深入到民族的 骨髓中,马俊仁也就不属于他个人而属于这个民族,它的优点和缺点都尽在其中。 好在马家军的姑娘们如今已经允许戴乳罩、听音乐、追明星了,不知这是不是 当年王军霞们“兵变”抗争带来的结果。马俊仁也在变。 有关部门也在变。据悉,中国田径协会已取消了马家军参加亚运会选拔赛的资 格,因为马家军没有参加系列大奖赛就无缘进入选拔赛,同时驳回了马俊仁的两点 申述。没有一批世界上最优秀的中长跑运动员参加亚运会,这不仅仅是中国的遗憾, 也是世界的遗憾。 但这个世界上,凡事都要讲规则。 ——徐列 在当今中国,温良恭俭让的教练也许有许多,但马俊仁只有一个!也许在他身 上还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这又算得了什么?有缺点的英雄还是英雄,完美的苍蝇 却只是苍蝇!即使到了此刻,马俊仁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认为在中国马俊仁这 种教练是越多越好,如果中国足球界有几个老马似的人物,每年哪会花数以百万计 的宝贵外汇聘请外籍教练呢? ——湖北沙市 张素娥 不论什么堂而皇之的或是巨大的理由都不能构成对自由分割的理由,任何对人 性、人权的违背和分割都必须为自己的合法存在辩护。人就是人,而不是非人的存 在物,人作为人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尊严。 ——济南 韩建国 我们现在更应关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亦即假如为赢得国家的荣誉,我们不得 不牺牲个人的尊严,两者处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之时,我们该怎么办? 没有冷酷的教练,就没有中国中长跑的辉煌,就没有世锦赛与奥运会上田径金牌零 的突破。 ——江苏 严阳 我真不明白中国人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如此喜爱虚荣的民族。姑且不说我们大 多数中学连一个像样点的木质乒乓球台都还没有,就算是某些人津津乐道的“第三 体育强国”吧,又怎样呢?如果不在科技、经济、文化等方面不断取得重大成就, 如果不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包括“不打人”)两方面不断取得切实的进步,这 样片面的“体育强国”其实是很危险的,很可怜,不可靠的。君不见若干年前的苏 联和东德不就是这样的“体育强国”么,奈何一夜之间就“解体”了? ——四川南充 侯志川 如同教师运用“题海战术”也能培养出大学生一样,马俊仁用“超越生理极限 的高强度训练”逼出了世界冠军,这当中到底有多少科学性可言?大学生的高分低 能我们见得多了,这是“题海战术”留下的后遗症;那么马俊仁有没有给他的队员 们留下后遗症呢?王军霞’宁愿自杀不上跑道”恐怕就是答案。 ——江苏 王阿金 从某种意义上说,老马所做的,也是国家所要做的。他的是是非非都在演绎着 一个民族心理的情结: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孰轻孰重。 要成功就必须有牺牲。为了国家的荣誉牺牲一点个人的利益,值得而且应该。 这使我想起了钱学森、郎平以及其他许许多多放弃个人享受的人,更想起了美国派 驻海外的特工,他们不仅要接受非人的残酷训练,有时甚至要抛弃家庭幸福、注销 国籍进行长期的潜伏。如果他们也要人性,也要自由,也要合法的权益,人们又作 何感想?许多事情,本来就有残酷的一面,可用人性一分析,就顿时尴尬起来。在 体育竞技的训练上也讲柔情是否有点矫揉造作? ——武汉 朱笔 体育是什么?是生理、心理两方面残缺还是为了让人更加健全?这一看似小儿 科的提问也许不是多余的,当今世界上,以金牌为目标的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 其残酷性(对人的生理和心理)被漠视了,年纪尚轻便一身伤病不得不退出体坛。 在这个星球上,金牌对体育终极意义的腐蚀,已经成为我们整个人类不得不面对的 悲哀了,这究竟是谁的过错?难道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组织,国家应该负什么责? ——湖北 黄波 马俊仁是英雄。赵瑜是将马俊仁视为英雄的,作品的基调不是恶意中伤老马。 但两人都有需要理解对方之处。赵瑜有讲述事实的义务,私情可以让位于公理,但 私情仍该在心灵中保有位置。赵瑜应对老马说:作品发表了请谅解,对失实处愿公 开道歉,如一定打官司愿对失实处接受裁决和惩罚。老马则需要跟上时代。应该明 白,在今天一个明星人物是处在众目睽睽之下的,他几乎不可以封闭和隐瞒自己的 行为。在动机上,老马想做好教练,人家赵瑜想做好作家。光捡好听的说那不是作 家,是马屁精。 ——北京郑也夫 古老的母题 《马家军调查》涉及到了这样一个古老的话题:究竟是个人应该服从国家,还 是国家的法律应适合个人的自由发展?这其实是个千年探讨不完的话题。西方人在 谈到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时,有两种极端的看法,一是集体主义,一是个人主义。在 古代中国,对这个问题也是见仁见智。墨子、韩非子主张个人服从国家;老子、庄 子则要求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将集体至上还原为个人利益。而儒家则另有其中庸 之道,究竟何从,这要看人生的际遇。近代以来,由于西潮的影响,在思想上,个 人与国家之间,一直有着严重的冲突,自由主义者特别强调个体的尊严,认为国家 应该尊重个人的自由。站在政府的立场,则强调国家的利益,为了国家的利益,个 人的自由必须受到限制。目前在知识分子中,似乎只能依据个人的不同境遇,在二 者之间,任择其一,冲突依然存在。在这场风波中,赵瑜看重的是个人的利益,马 俊仁强调的是国家的荣誉,究竟谁是谁非,一时恐怕难下定论。这的确是一个考验 人类智慧的问题,因为到目前为止,即使是被公认为民主开放的社会,这个问题也 并未获得完美的解决。 ——江西九江 周明学 金牌与乳罩 “从后脖领下手”,能否把乳罩揪下来?依我的常识,似乎不可能。昨天看 《南方周末》,老马自己已经承认其事。这一个故事,就把老马的本质活灵活现地 揭示出来。专制、野蛮、愚昧、粗暴,都在一扒之间。 问题在于,就是这个马俊仁,偏偏培养出了世界冠军,偏偏给中国争得了荣誉! 那些讲文明、有理论的教练(相信不在少数),偏偏就拿不出如此辉煌的业绩!这 个现象值得深思。 鲁迅曾言,暴君是由暴民造成的;西方哲人有同样的观点:独裁者的权力是追 随者赋予的。马俊仁和马家军,其实是相互依存的。如果马俊仁面对的是北大女生, 他想随心所欲地掏进人家的后脖领,恐怕比较难。 几千年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强调国家、蔑视个体,看重结果,不计手段 的价值观念,占据着主导地位。程朱理学所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至今仍不 乏市场。马俊仁至今不肯为扒乳罩行为检讨,还说他太冤了,“比窦娥还冤”,其 理直气壮的本钱,就是“为国争光”。扒乳罩是为了升国旗,这堪称是“存天理、 灭人欲”的现代版。且不论为国争光是否就一定要按他这一套来,就算是这样的, 那么,以牺牲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为代价的“光”,我看不争也罢。 金牌的价值,就在于它是优胜、荣誉、尊严的象征。假如有一个国家,用训练 奴隶的方法训练运动员,并夺取了金牌,在任何一个文明国家眼里,在任何一个现 代人眼里,它有什么尊严可言?六十年代,日本的大松博文用“极限训练法”训练 出号称“东洋魔女”的日本女排,所向披靡;但在世人眼里,那个动不动当众扇女 队员耳光的大松,就像一个魔鬼;他率领的球队,就像一群可怜的女奴;而他所代 表的那个民族,整个就是一头怪物。 金牌和乳罩,代表着两种价值。马俊仁的态度非常鲜明:要金牌不要乳罩;那 么政府的体育主管部门呢?把马家军作为自己“名片”的大连市政府呢?代表着人 民喉舌的舆论媒介呢?它们有没有关心过马家军的“乳罩问题”?都没有。最终, 因乳罩问题没有解决好,影响到金牌,这个教训,决不只是马俊仁个人应当记取的。 跳出田径场,我们发现,“马俊仁”其实是当今中国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现象。 你看:那个教学很有一套、但就是喜欢体罚学生的,不就是学校里的马俊仁吗?那 个破案很有一套、但就是喜欢刑讯逼供的,不就是穿了警服的马俊仁吗?那个搞乡 镇企业很有一套、但就是喜欢集资摊派的,不就是乡政府的马俊仁吗? 至今,马俊仁都很反感“人性”这个提法。但马家军的运动员,已经可以戴乳 罩,也可以看书、听音乐了。不知有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之后,马俊仁还能 再创辉煌否? ——大雪 金牌与爱国 人之所以爱国,是因为国有利于民,国之者,民之利也,如果一个国家对其人 民毫无保护、增福之利益,人民又何必要这个国家呢?如果马氏“爱国主义”的张 扬高举,只是要让马家军队员个个在非人的环境里“为国争光”,愈进行体育锻炼, 身体愈受伤,这岂不是在借“爱国主义”整治人? 谁都知道,真正的爱国主义并不允许如此摧残人性。真正的爱国主义,必然是 首先爱人的,连人都不爱了,又怎么爱国? 借助爱国主义来行一姓之私、一人之利,历来是一些“阳谋”骗子的惯伎。封 建皇帝常借“爱国主义”来保“朕”之“三千宠爱”就不用说了,就是近几十年来, 极左思潮不都是借助于“爱国主义”么?“反右”是爱国,“阶级斗争”是爱国,…… 而今一些横行乡里的土皇帝,逼农民交苛捐杂税的旗号是爱国,剥夺工人民主选举 权的昏官常常以“爱国主义”为紧箍咒,肆意把国有资产偷偷转移到自己账下的贪 官常用的竟也是“爱国主义” 儒学有不少没落的道德观,但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主张,却似 乎有助于我们完整地、准确地使用爱国主义。在这一观念中,它强调由个体到集体 到国家而天下的人道主义和世界主义;如果不以个人的完美为出发点,就不可能有 集体有国家有天下,单独地强调爱国,是不可能实现爱国的,而且国家并非是人类 之爱的终点,爱国只是爱天下的一个“初级阶段”。只有把国家放到个体与天下万 物的整个系统之中,运用系统论来看待国家这个过渡而非终点的概念,我们才有可 能正确使用爱国主义。在一个没有科学、民主、法制的国度,是不可能有真正的爱 国主义的;个人尚且无保障,如何爱国? ——深圳 朱健国 有什么奇怪 必须看到,打、骂、迫(不尊重人格)的从严教育观点和方式是中华民族千百 年的传统,所谓“不打不成才”是也。当代,仍有不少家长老师受传统影响使用这 类教育方法,以此为严父严师的规范,作为农民出身受了传统教育影响又文化不高 的马俊仁,采用这样的教育方法(一般程度)又有什么奇怪呢?难道就犯了天下之 大不韪了吗? 以打、骂、迫的训练手段达到从严目的而训练出世界奇迹来的,马俊仁不是第 一人。马俊仁之前而驰名世界的有日本女排教练大松博文。本世纪50—6O年代,周 恩来总理亲自批准邀请世界女排冠军日本女排教练大松博文来我国演示,我国体坛 一时掀起以大松博文为师的热潮——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不少人 观赏过他的公开训练课,欣赏过他的打、骂、迫的训练手段。他就是这样训练出震 惊世界的“东洋魔女”,为亚洲首夺世界女排冠军的。当年,国家体委有组织地提 倡学大松博文。后来,我们不少项目跃上世界体坛(特别是女排)也有大松博文训 练的影响。而现在我们出了个其成绩比大松博文辉煌得多的马俊仁,也使用了打、 骂、迫的教学法,为什么就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应,致使首徒王军霞等都起来造反, 参与兵变,致使赵大作家花不少篇幅加以鞭挞针砭呢? ——广州 马志斌 该打 赵瑜抓住马俊仁“打”运动员一事进行攻击,甚至提到“就是对犯人也不能打” 的高度。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父母打孩子的,警察打犯人的,屡次运动,特别是文革 期间,有许多好人挨打的,还有许多好人被打死的,刘少奇、彭德怀就挨过多次打 而致死,当时你赵瑜怎么不呐喊呢?马俊仁“打”运动员的实际效果是打破世界纪 录,夺得了金牌受到全国人民的尊重,而且还拿到了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 的奖金,这种“打”能和警察打犯人相提并论吗?今天,如果马家军公开向全国招 生,不知有多少女孩儿(包括家长)愿意挨“打”而投奔马家军呢!首先我就愿意 把我的儿子交给马家军; ——北京 缪光辉 民族的悲哀 按自民国以来,现代意识在我国逐步确立其正宗地位。至少在理论上和条文上, 学校中的体罚已被公认为是错误的而被明令禁止,体育院校自不应例外。推而广之, 在现代社会,打人骂人都被视作不文明、侵犯人权的行为,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尽管在事实上,对家人的打骂,对学生的体罚,对犯罪嫌疑人的殴打从未绝迹,甚 至相当普遍,但这种非法行为较少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却是明白无误的事实。年来, 因打骂孩子、老人、体罚学生,殴打犯罪嫌疑人招致严重后果而被绳之以法的,也 屡见于报端。我很不理解,怎么竟还有人堂而皇之地维护打人的必要性呢?难道为 了争冠军,得金牌,就可以置法纪于不顾,不择手段地行事吗?这和唆使运动员服 兴奋剂又有什么两样呢? 无可否认,采取打骂手段,在迫使运动员听从教练指挥,达到训练要求,提高 成绩方面,可以取得某种效果。但这种做法必定会对运动员的身心造成伤害,妨害 运动员和教练的合作,败坏体育精神,是不可取的;更何况采取“棒头上出孝子”、 “不打不成器”的封建专制手段,从根本上违背了人权准则,也触犯了校规和法规, 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断乎不能容许的。如此彰明的道理,为什么一些很有知识的人、 教育人的人至今仍犯糊涂呢?我以为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多年来在“左”的思想 影响下,我们的社会生活很不正常,一些世所公认的文明准则(如人权、法制)长 期受到藐视和肆意扭曲,浸淫所及,习非为是,本来是正确的东西被看成是错误的 甚至是反动的、反革命的,本该受到谴责的非人道行为(例如打人、刑讯)却被视 为正当的、必要的。打骂运动员只是众多怪诞现象中的小焉者而已。 时近对世纪,而我们还在为该不该打人讨论着,这使我深感悲哀。 ——北京 华觉民 没了文化 马家军也有过男队员,他们基本不挨打。他们的成绩远不如女队员,却不挨打, 什么道理?这是个非常有趣且耐人思考的问题。最直接和表面的解释是,他们太强 壮了,打不动他们,甚至打人者有被打的可能。这种解释不错。但如果深入比较一 下就有问题了。为什么(我听说过)日本和韩国的教练输球后,敢怒打高其一头的 男队员。我以为,是因为人家的社会中有一种文化氛围,你可以不喜欢,却必须承 认那种文化氛围的力量。那就是“师道尊严”的文化价值观。中国的教练就是打人 也只能打女队员,说明他只剩下自己的肌肉,已经没有任何文化力量可以挟持。这 是一个何等没有规矩的社会。我们已经没有了文化,没了传统,没了师道尊严,即 使是凭借粗野的手段驱策自己社会中的成员,我们也只能驱策一小部分人,只能从 一些女孩子身上榨取能量,为国家争得面子。 ——郑也夫 产业非政治 坦率地讲,体育政治是当年东西方冷战的产物,为取得成绩而不择手段,前苏 联阵营莫不如此。 但体育政治的神话已日渐被商业体育所冲垮,没有法制和规则的行政体育机制 已经不适应当前商业体育的产业发展了。既然体育是产业,则生产关系中“产品的 分配形式”就显得尤为重要。解决不好,则这样的生产关系必然阻碍生产力——马 家军”的发展,就会产生革命来冲破旧的生产关系——“马家军”兵变。我们的许 多体育项目之运作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体育政治时代,没有俱乐部,没有合同,没 有公证,没有奖金的分配原则,没有经纪人,没有…… 虽然目前的“马家军”较稳定,但如果不解决如出成绩后的利益分配之类问题, 垮台和兵变是早晚的事。不能总打着“为国争光”的体育政治口号,你在钱与物的 收获是明摆着的,不分配是肯定不行的,也是违法的。体育行业应该逐渐俱乐部制, 有行业规范,有分配准则,这种健全的产业化机制才有利于中国体育的进一步发展。 当前的体育已向两极发展,一极是大众健身的平民体育,重在参与而非成绩, 目的是国民的身体健康水准的提高,这一极的完善将是大众的福音;另一极是商业 化的竞技体育,它标志着一个国家的体育运动水平,从事它的即职业运动员。它可 以为国争光,也可以成为大众的娱乐项目(如观看足球甲A联赛),它有着本行业严 格的法规以保护它的存在和发展。两极各自不断完善和良性循环构成了一个国家体 育运动强大的生命力。 ——北京 沈海清 管理X、Y、Z 马家军已经是一个社会组织,就必须按照行为科学的理论原则进行正确管理。 一种是已经过时的X原则。在这种理论看来,人都有惰性,只有管理者才聪明理 智,所以,后者要对前者设置种种条例,严加管理,不准越雷池一步。看了《调查》, 我们不难发现,马家军过多地实行了X理论。 第二种是大多数国家大多数组织正在实施的Y原则。在这种理论看来,人性美好, 管理者既要满足被管理者的物质需要,更要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重在提高后者的 “士气”,重在焕发组织成员的青春。我们看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王军霞身披五星 红旗,绕场一周向观众频频致意的镜头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组织成员自觉担任 组织的一个或半个“公关大使”,对双方而言,何等惬意! 第三种是少数发达国家实施的超Y原则,亦称Z理论。这种组织管理,没有固定 模式,因人、因事、因地而异,但总的一条原则是:充分尊重各种人的各种需要。 事实上,如同我国实行混合经济一样,我国许多组织并存X、Y的双重管理,由 此看来,马家军这个组织存在这样那样的管理问题,不足为奇,此乃经济转轨过程 中出现的必然现象。 ——上海 徐浑 双“暴li” 尽管有传统的影响和项目的特殊性,马俊仁打骂队员之频繁、粗暴,仍令人震 惊。人们惊讶,为什么队员能长期忍耐打骂,为什么队伍仍保持着相当大的凝聚力 (倒戈毕竟只有一次),为什么此种情形迟迟才得以曝光?我以为,是双“暴h”— —即暴力与暴利的结合,造成了一种稳定。暴利的诱惑和吸引使得队员忍受着暴力 的鞭策,甚至偶尔与鞭策无关的暴力滥用。这暴利是什么?是金牌、奖金、重赏。 农村苦孩子们短期内无力脱贫的背景,与夺取金牌后一步登天万贯家财的前途之间 巨大的反差,使得她们忍受着艰苦的训练和暴力的鞭策。 这暴利来自何处?来自政府的嘉奖,来自社会的赠予,说到根本,来自对国家 “面子”的维护,来自为维护国家面子所投入的巨额资金。金钱和权力从来都是异 化人性的最大力量。在马家军中,很大程度上,暴利与暴力合二而一;在队员心中, 是暴利使得暴力变得可以忍受。 ——郑也夫 谁是受骗者 按照该书的描写,马教头用年轻队医即兴赋出的一张有益无害的营养药单子换 取了精明的今日集团总经理何伯权手里的1000万元。看起来,是老马骗了何总经理, 错也,何总经理可不这么看,他也确实有理由不这么看。“生命核能”光拍卖经销 权就获得了1800万元,何总经理不无得意地说:“马俊仁到底有没有秘方我不知道,…… 说1000万值得,就是因为它给我们带来的效益远远不止这些,方子加名人,新闻效 应更是附加的……”当然,你可以想象,老马也不会认为,至少也是不承认他曾经 骗过何总经理,后来,他的“马家军一号”又卖了500万。 人家卖的说自己没有骗,买的也说自己没受骗,但作为一个曾经给自己重病的 老爸买过“生命核能”的顾客,却总感觉到有点不舒适的东西堵得慌。 共同的利益驱动,常常可以导演出深情的凝视、热烈的拥抱、激动的握手和 “掏心窝子里的话”。名人和企业家联袂,可以创造出“生命核能”;作家和神医 联手,可以《发现黄帝内经》;发明家和权威机构合作,可以“水变油”;政治家 和理论家结盟,可以创造出“神话”和“政治标本”;上级和下级一心,可以“放 卫星”……而让这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戏演得格外起劲的,则只有我等百姓那一双双 专注和虔诚的眼。 当然,也间或有个别场次穿帮的时候,但有权有势有钱的戏(骗)子们是不怕 的。因为在这种时候,即使不用权力与金钱,个把不晓事理的人的抗议,也往往被 补场戏开场的锣鼓和观众们因急于看戏而对这些较真者的呵斥所淹没。 在中国,骗子们自古是不怕受骗者的,法律也往往管得了小骗,管不了大骗, 骗钩者诛,骗国者得天下。但有一件事儿是真正让这些“黑箱操作”惯了的人真正 害怕的,那就是真实。腐尸当然是不能见阳光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要佩服和感谢 那些勇敢而有良知的作者,要感谢那些给写真者提供阵地的人。 不要以为,“沉默的大多数”不敢说,不愿说,不能说,就真的分不清真假。 他们有权知道,他们其实也知道:到底谁是受骗者?又是谁像害怕阳光一样害怕真 实? ——北京 赵旭东 孩子的翅膀断了 话题动机 周付宇打小就幻想着飞,对着镜头,他快乐地张开双臂,扑扇着像只自由的小 鸟,可在空中没能停留多久,他便落在了地上,如此,他依然快乐;但有一天,当 他从19层的楼顶往下跳时,快乐从此飞走了,连同他的生命一起消失了,消失前他 留下了遗言: “亲爱的爸爸妈妈: 我走了请不要悲伤,我是被周学林逼的,就因为小事把凳子踢了一下就要我请 家长,我觉得不公平我要向上帝起述(原文如此,注),我做鬼也不饶过周学林。 再见了儿子 98年3月23日 宇” 因体罚而自杀的学生也许只是个案(周的班主任经常揪他的耳朵,敲他的后脑 勺,打骂是常事),但在这个案的背后,潜伏着的教育危机已经昭然于天下,“救 救孩子”的呼声虽然古老却从未过时,由此引发的讨论不仅仅是体罚,还有过重的 学业压力、评判学生的标准、应试教育的弊端、教育者自身的素质等等。听听孩子、 家长、老师及茶客们的心声,让人思索的话题实在太多,可解决的办法又太少太少。 我们不奢望一次讨论能有多大的作用,“引起疗救者注意”(鲁迅语)是我们衷。 C的期望。 让我们再次注目那孩子飞翔的身影,默哀倾听那孩子心律的跳动,那是世界上 最美的姿态——自由,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生命。 ——编者 救救孩子 读过这篇文章后令人震惊。我不明白校长竟然把责任归到“学生心理素质”差 这一点上,而不是事件的直接起因——教师周学林的问题。 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就是淘气、好动、不服管。而在这同时,我们也看到了 一个与教师身分极不协调的形象:专断、不尊重孩子、甚至随意污屏孩子的人格。 这样的素质怎么可以为人师表?如果说孩子的心理素质不好,那么这位老师的“心 理素质”又好到哪里呢?在美国,家长打孩子就是犯法,那么周学林长期体罚虐待 学生是不是也应该负法律责任? 长久以来,我们的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被告诉要“乖”、“要听话”。从此孩 子的创造性也就被锁在了小椅子上。而与此同时,男孩子比女孩子天性更顽皮,更 成为批评指责的对象。国外的教育工作者早就认识到男孩女孩的成熟情况有很大差 异,所以对他们要采取不同的教育引导方式。而请问我们的老师们又有多少做到了 这一点? 再谈“心理素质”及“心理承受力”。我认为我们应该看到一个更深层的问题, 就是老师及家长的认同标准问题。好孩子好学生的认同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只有学 习好又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学生?“成绩”和“听话”是唯一的评判标准吗? 在幼儿园,不听话就是坏孩子,不能得小红花;上学了,成绩不好就是坏学生, 得不到鼓励肯定,甚至得不到老师和家长的笑脸。这样的标准怎么能让孩子心理素 质好,心理承受力强。一个孩子,在优点得到鼓励和肯定时,他才能正视自己的缺 点和不足,树立信心克服缺点。如果一个人整天面对的都是别人对自己的批评指责, 他怎么可能乐观、向上?一个成人都做不到,更别提孩子了。 死去的孩子,我为你鸣冤。 鲁迅说过:救救孩子! 我也要呐喊:救救孩子! ——深圳薛林川 学生:我想飞 我是一名中学生,对老师的评价我是最有发言权的。像周学林这样的教师远远 不止一个。记得初中三年级时我的班主任就是这样一位素质低下的老师,他常常为 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用钢尺打同学的脸和手,还美其名曰:“不打不成材。”那 时我们每天都心惊胆战,有的同学还在书包里准备了红花油和“好得快”来“防身”。 小时候在幼儿园老师教育我们要乖要听话才是好孩子,否则就会受到老师的呵 斥;上学后,成绩优秀才是好学生,否则就会遭到白眼。 爱玩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对于犯了错的孩子要给予思想上的教育,帮助他(她) 改正错误,而不是对其进行体罚和屏骂。长期在这样一个充满暴力、辱骂的环境中 成长,心理素质能不受到损伤吗? 老师是一种神圣而又崇高的职业,像周学林这种思想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 的人根本就不配做老师,他只会玷污了“老师”这样一个神圣的称号。我要对所有 的老师说一句: “请爱护、关心你的每一位学生!” ——湖北荆州 李佳荔 这事不光是教师的问题,还有学生和家长之间的代沟问题。如果家长多和孩子 沟通,理解孩子、相信孩子,把周学林虐待学生的情况反映到校长处,周学林敢这 样嚣张吗?但是,这样的家长太少了,大部分家长都一味相信老师,他们以为孩子 还小,在校一定犯错,而且,老师是不会冤枉学生的,孩子总是为自己的错误辩护…… 孩子就没有可信之处吗?孩子在学校受委屈,回到家又被责骂,那种心情家长们理 解吗?如果得不到老师和家长的信任,在失落的时候,一个坏青年趁机给予精神和 物质上的安慰,加以教唆、引诱,无疑社会上又多了一个危险分子。或者压抑的心 理发展到某一程度,忍无可忍像火山爆发一样,后果将一发不可收。 ——广东清远 陈耀龙 我还清晰地记得在上四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那年冬季的一日,下了首场雪, 我和一些同学都很兴奋,可是当我推开窗页时,由于用力过猛,加之风的作用,撞 在外面的侧墙上,下面教室有一扇玻璃被震破了,我当时害怕极了,就跑回自己的 教室躲起来。但很快邻室的班主任在她学生的带领下找到了我,她一见我的面,就 “喜欢”上了我的小耳朵,马上过来拧扭它,就这么强拉硬拽将我带到她的教室里。 紧接着她责令我脱下我的灯心绒上衣,挂在那扇窗口上挡风,以免她的学生们上课 时受冻。我本人还不能就此离开,被罚了一节课。我被冻得直打哆嗦,耳朵却是火 辣辣的疼,泪水在眼里直打转,我强忍着没让它流下来。可那件上衣就这样在寒风 中飘摆了一整天。最后,我赔了4角钱,玻璃安上才算了事。更可气的是,我的班主 任也支持她这样做。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体罚我? 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心理成长是畸形的,我自卑、厌学、成绩很差,因此我还 留了一级,父母也不喜欢我,我很孤独,也曾一度想到过自杀,但我坚强地挺过来 了,我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快点长大,长大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现如今,我回想起 来都觉得后怕。 ——鄢文 我爸爸有一个很要好的同事,他们家的结构与我们相同:爸爸、妈妈、女儿。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都没有亲属,节假日共同的寂寞使我们这两个家庭成了莫逆之 交。她们的女儿叫婷婷,小我一岁。我和婷婷截然不同。我从小到大都是个乖孩子, 考第二名的时候都屈指可数,我是爸妈的骄傲。婷婷的学习不好,所以她爸妈一直 把我做为她的榜样,她对我这个姐姐似乎也很敬佩、羡慕。九六年夏天,我俩都面 临人生一大转折。我搭上进京的列车,到众人羡慕的名牌大学开始了新的生活。婷 婷乘上赴美的飞机,她爸妈用积攒多年的钱为她换来了一个到美国读书的机会。 离开父母,要应付各种生活琐事;在这精英汇集的地方,我从众人眼中的骄子 变成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卒,……一系列的挫折把我彻底地击垮了。那些日子, “长话亭”是我常去的地方,电话接通,我说不出话,只有哭。爸妈头发一下子白 了好多,他们说:“你高三时我们都没操过这么多心呀!” 刚到美国的婷婷,也不顺心。她去的地方是个小镇,几乎没有中国人。寄住的 家庭条件也与资料上的情况有天壤之别。婷婷说她被骗了,她遵照老师的建议,抱 着英汉字典给当地的教会写了一封信。结果她被邀请到一位牧师家暂住。当这一切 结束后,她才给爸妈去信,寄了许多开心的照片,说她现在很好,还说她要向我学 习,争取在美国上大学。 我脸红啊! 我是“好”学生,她是“差”学生,可遭遇挫折时,她去拼去搏,我去哭去抱 怨;对父母,她体贴,怕他们操心,我只想“你们怎么不帮帮我”。 婷婷给我来信,说羡慕我能上那么好的大学,她要像我一样,切切实实学些东 西;我给婷婷回信,说我佩服她的勇气,我要像她那样,坚强地生活,快乐地生活, 多为他人着想地生活。 ——北京大学 楚天舒 很久以来,老师在人们心中一直是个神话,从“天地君亲师”到“一日为师, 终身为父”,根深蒂固的传统无不在宣传着老师神话般的权威性。可是,老师也是 凡人,也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自然,老师也会做错事,说错话。问题是, 当我们的老师做的不对,说的也不对的时候,我们的家长,我们的社会仍要求我们 要“听话”。 “尊师重教”是没错。但是我想,尊重的前提从来都是相互的,一个不尊重学 生或是不值得学生尊重的老师,他怎么能要求学生尊重他呢?我自己现今还是一名 学生,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也遇到过各种各样的老师。这当中有让我终生难忘, 值得永远尊敬的好老师;也有素质低劣,让我打心眼儿里鄙夷的,表面上还得尊称 他为“老师”,没有别的道理,就因为他已经披上了“教师”的外衣。 自古名师出高徒。可怎样保证我们所有老师们可以不是“名师”、但至少是个 德才兼备的好老师呢?归根结底,这是体制的问题。学生们有各种各样的考试,来 衡量他们的水平,各种各样的制度来监督他们的言行,可谁来衡量老师,谁又来时 时刻刻监督老师呢?我想普天下的学生都不愿意他们的老师是一个要他们日日顶礼 膜拜惟命是从的神。所以现在是该打破这个神话的时候了。 ——福州大学 连敏玲 家长:给孩子一个自由的空间 一向放学准时回家的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很晚才垂头丧气回到家。见他如此不 准时,我便问他为什么。起初他不吭声,经再三追问,他才吞吞吐吐说因课堂作业 没能按时完成,被老师留下来骂了,骂得很难听一一一至于如何难听,我不得而知, 因为儿子再不愿吐露半个字。催他吃过晚饭后,他照例要翻翻《南方周末》——他 说喜欢里面的漫画——当他看到那篇文章的题目时,竟关心地问“他”为什么要自 杀?我说你可以自己看看嘛,他说看不懂,我便给他说了个大概。这中间我注意到 儿子表现出的从未有过的神色,我意识到他可能联系到老师骂他的事了,于是忙把 话题引开,但这以后,我却心神不宁起来。 儿子性格内向,又很倔,为此没少扶老师骂,可我们很少能从他嘴里知道他在 学校里的情况,只好从他放学回家时的神情以及他的作业本上去猜测。我承认我的 儿子可能真的存在心理素质问题,因为我们稍有不顺他的心,不合他的意,他就会 进行无言的反抗,甚至暗自垂泪。我担心孩子在学校是否也如此?如果是这样,他 是不是也能从老师那里得到像家长那样的安慰呢?儿子才九岁,但有时候,他的心 情却沉重得连我们做家长的都承受不了。就在那天晚上,他在跟他妈妈玩时,竟自 言自语地说他也想跳楼自杀,问他为什么?他却下意识地回答:没什么l 从儿子上学的第一天起,我就盼望着学校的教育能从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 轨道上来;可三年过去了,除了儿子的书包一天比一天重,作业一天比一天多外, 其他似乎没什么变化。上学期,我也曾因儿子作业做错题而“有幸”被其老师请过, 当面聆听诸如“你是不是弱智儿童?”“以后再做错题就不要你了!”之类的“教 诲”…… 我如何让儿子不再被老师认为是弱智儿童? ——柳州 农正宜 我的孩子是一个女孩,经常风风火火问小祸,一心想把她培育成淑女的妻子, 管教失效之后总以为女儿是患了多动症,想弄点药,弄点针水治治女儿。 现在的孩子,一动就成了多动症,不动就乖,乖到拥有了身份证时,就成了 “良民”。时下,作恶者之所以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横行霸道,就因为“良民”太多 太乖。 想想后怕,如果2037年,××鬼子再搞什么“共荣”,见到我们一动不动的良 民,怎能不狂呼:大大的好。然后就咔嚓,咔嚓,咔嚓,三百万,三千万。 我的孩子啊,你长大了怎么办? ——江苏淮阴 吴渭清 女儿这个月七岁半,读小学一年级。可能是个子较高的缘故,一入学,就被老 师委以重任,担任班长、组长、课代表、路队长等等。 看得出来,女儿很乐意“管人”,工作负责,学习努力,连生病都不敢,害怕 老师另委他人!大概她属于那种“学习好又听话的孩子”。她的书包足有我们的手 提包四至五倍重。 每天早晨,看着她背上沉重的书包走出家门,心里不免有一丝酸楚的感觉:一 个七岁的女孩子就这样踏人了社会的大门。 其实,对孩子的成长我们一直坚持“放任自流”的态度。除了注意培养诚实、 善良、勇敢的品质以外,我们不强迫她做任何事。 当今社会,本来就不存在绝对的公平,是一个“胜者通吃”的时代。千百人在 同一条起跑线上,最终只有少数人顺利到达终点,接受鲜花和喝采。孩子尽管是孩 子,但是也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之中,让她(他)感受一下世态炎凉、人生无常 的滋味,亦未尝不可,何必呵护有加。 我们希望女儿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能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乐观向上,尤其 是后面二点。但也时常向女儿传达这个信息:假如你下学期没有当班长,或者没有 考了“双百分”,甚至没有获得“雄鹰少年”,我们并不在乎,同样会喜欢你、祝 福你。 ——武汉 汪波 邹惠冷 有人讲,一个人能在求学阶段遇上一位好老师,便是幸运的事,要是能接二连 三地遇上,那真是鸿福齐天,前世积了德。此话讲得过头些,但我绝对地赞同。我 们可以帮孩子选学校,选文、理科,选专业,但没有办法选老师,因为遇到一位好 老师,你将终身受益。 我的儿子真是有福之人,他遇到了不少好老师,这里讲二位。 一位是高中教外语的班主任老师,她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硕士,年青的女老师 希望成为学生们的好朋友,的确她做到了。一年教下来,到选文理科时,她教过的 学生知道她会任文科班主任,大多数选了文科,儿子当然也在其中,他们都喜欢这 位老师。 讲一讲去年发生的一件小事。儿子放学回来神情沮丧,说是练了一星期合唱指 挥,被老师当场换了下来,真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我对儿子说,老师也是平常 人,要应付的事太多了,她也会做出不妥当的事来,你要理解老师。一小时后家中 电话铃响,拎起来一听是老师的声音,没等她讲几句,我的眼眶发热了,还用对孩 子解释什么吗?我一讲老师打电话来了,儿子就笑出声来,这种师生间的默契和理 解,真让人妒嫉。 我期望他一生都有好老师。 ——深圳 尤睛 那是在大约十年前,我的女儿刚刚上初一。 那一天上体育课,由于是升初一后的第一次,同学们纪律比较涣散;在体育老 师讲课的时候,大家队伍排列得很不整齐,而且有交头接耳的现象。这时候他们的 班主任——名老教师冲过来,对几名男同学拳打脚踢,几个孩子被打得鼻青脸肿, 其中一个孩子当时被打得躺在地上站不起来。全班同学都被吓得目瞪口呆。 放学后,我女儿把这件事告诉了她母亲,说:“我想给市长写封信,告这个老 师,不知道市长管不管。”我爱人是一名律师,对孩子的想法表示支持。于是。我 女儿给市长写了一封信,表达了孩子对此事的看法。 出乎我们的意料,市长收到了这封信并作了批示,很快就派人到学校调查了解。 学校对那位老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发了三个月的奖金。当然,这位老师对写信 者耿耿于怀,他多方查询后,终于知道了我女儿是写信人,随后便在一些事上经常 刁难我女儿,给孩子精神上造成很大压力。后来,经我爱人找校长反映此事后,校 方对该老师进行了批评,该老师才有所收敛。另外,我女儿经常将在校情况向我们 诉说,我们及时给她以支持和鼓励,使其在生活和学习上没有受到很大影响,现在 在读研究生。 ——河北宣化 长水 老师:只要你照顾善良的虫 对于这样一个孩子的死亡,我们每个老师的心灵都会为之震颤,因为我们都会 或多或少地犯周学林那样的过错。像周付字这样的孩子几乎在每个班级都有,每个 老师都见过:爱说笑话,擅长讲故事,爱踢足球爱画画,作文常得甲,但有些调皮, 容易滑出规则之外,与我们通常要求的“好学生”有一定差距。可他毕竟是一个活 泼好动的生命啊!为什么要把他划人“另类”,被视作班级的“跳蚤”,非要除之 而后快呢?如果这种现象比较普遍的话,那已不仅仅是周付宇个人的悲哀,而是窒 息了民族的生机,是对人类的犯罪!因为我们培养出来的不再是有个性有无限发展 潜力的人,而是在钢模下铸造出来的产品,人的地位、价值、情感已可怕地消失了。 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歧视里有瓦特,你 的讥讽中有爱因斯坦。为人师者首先要爱自己的学生,爱他们的优点,也爱他们的 缺点,亲近他们。少一点审查责备的目光,多一些欣赏鼓励的热情,帮助他们在成 功或失败的体验中不断努力,这种教育至关重要。 ——武汉 文红霞 近日,在小学当孩子王的妻子把几个上她自然课捣蛋的一年级孩子叫到办公室 进行教育,不料,几个孩子竟私下里低声说:“自然老师不会骂人,说话都轻轻的, 不用怕。”妻子听了,一反常日的笑脸,怒目圆睁,大声喝道:“你们谁不怕我?” 孩子们顿时反应过来,齐刷刷地站成立正姿势,敬礼般答道:“怕!”但还是有一 个孩子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不怕!”急得站在他旁边的孩子拼命向他扯衣服踢鞋 子,他立即改口,连声低头说了几个“怕”字。妻子感叹道:现在连孩子都变得越 来越“狡猾”了。 但我的看法是:在老师的威严和压力下,孩子们不变“狡猾”才怪呢。我们的 孩子在学校里过的是缺少尊严、没有自由的看人眼色过日子的生活,所有的老师都 耳提面命,教他们要听话、乖巧,否则,便不是好孩子,要挨批评、歧视甚至是变 相的体罚。可是,孩子的自尊心偏偏很强,于是,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也为了自 己的面子,便学会了打小报告,说别人坏话;学会了搞花架子,虚报自己的成绩; 学会了讨老师欢心,观颜察色,甚至阳奉阴违了。孩子们渐渐失却了纯真的天性和 童心,变成了圆滑世故的两面人,或者习惯于顺从、低眉俯首,养成了鲁迅先生说 的“人十家畜性”的奴性人格;而独独缺乏独立、自尊、自信的品格和追求平等、 民主、自由的个性,没有学到宽容、博爱、人道主义、人本主义这些最美好的东西。 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的悲剧。 谢泳先生曾引前清华校长梅贻琦先生的话说:“学生没有坏的,坏学生是教坏 的。”人是教育的产物,其言当令人深思。 ——深圳 易思平 我半年前开始教书,最怕看到学生的作文。 这些十一二岁的孩子,字还写得歪歪扭扭,却都懂得什么叫“重大题材”。 我出个题目《一个难忘的人》,一半的人会写“我的表姐”或“我的舅舅”从 好人变为坏人,因为吸毒,情节大同小异,且结尾处“我”看着他(她)“忍不住 流下眼泪”。 我出个题目《家乡的小河》,一半的人会写“小河”由干净变得肮脏,“我” 再也不能去那里游泳钓鱼了,末尾再加一句口号:“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是乡 下,河水根本没污染。 最可怕的是自由作文,除了上面的“禁毒”、“环保”依然是“热门话题”外, “禁烟”、“香港回归”、“见义勇为”、“反腐败”以及“核武器”(“核”字 多半写成“黑”)等等都很抢手。 问他们:“为什么不写自己身边的事?” “这样写容易得高分。” “以前老师教的。” “作文书里的优秀作文就这么写。” “抄一抄就行,很好写。” 美术老师说:“现在大人画小猫小狗时髦,儿童则画原子弹。” 那一首歌《给未来的孩子》唱了很多年:“……我不要你去管太多的愁,只要 你照顾善良的虫……” 有几个人听懂了? ——贵州贵阳 雷金生 1993年,全国各地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款近9亿元,怨声载道,虽经中央领导亲 自督促,教师们的工资先后补齐,而且次年《教师法》颁布,明文规定:截留、挪 用教师工资的,由地方政府查明后,绳之以法。但是,1994年上半年,全国新拖欠 中小学教师工资又累计5亿元,并未见一人受到法律制裁。 那么,如今的情形又如何呢? 我知道我一个当小学老师的朋友今年已经两个月未曾领到一分钱工资了,不过 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他已习惯了,也能够平静地接受现实。 我唯一不解的是,贫困学生没钱上学还可求助于“希望工程”,下岗工人生活 困难还有人“送温暖”,可是老师们已经在为吃饭发愁了,为什么就没人管。 我们和别人一样也是吃五谷杂粮的凡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生存之需 都难以保障,你叫我们如何安心执教,所谓“素质”又从何谈起呢? ——王海 最近不少报纸杂志,都说孩子们的书包重,望子成龙的父母,给孩子的压力大, 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我想,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是,学 知识,学技能,是都要下一番苦功的,要说欢欢乐乐、轻轻松松就获得了,怕只是 幻想。 今天的孩子们,明天面临的未来世界,是比今天情况复杂得多,竞争也激烈得 多,变化也迅速得多的新时代。从孩子很小的时候起,就要诱发、培养他们的竞争 意识,使他们将来无论怎样艰难困苦,也能适应在激烈的环境中竞争,否则,他们 靠什么去战胜今后一生中的艰难险阻呢?“庭院里练不出千里马,花盆里长不成万 年松”。每当我看到一些年轻的父母,以及一些“大观园”里的老祖宗们,对自己 独生子孙百般迁就,娇惯纵容,我就有点“杞人之忧”。我想:世界上存百利而无 一弊的事是没有的,为了训练搏击长空的本领,老鹰会把不愿离巢的小鹰扔出窝外, 尽管有时也会抓伤小鹰的翅膀。我相信每一位家长,每一位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孩 子、学生,成为鹏程万里的雄鹰。 ——安徽亳州 丁自立 茶客:想象的翅膀哪儿去了 30年代,那时我在家乡农村上小学,每学期开始,学校都给老师准备一块刨光 顺手的长木板。那是用来“施教”的,几乎每天都有同学挨几下、十几下木板,手 心都肿起老高。我虽然没有尝受过,但对我的确起了“杀鸡给猴看”的作用。所以, 每学期,同学们都要掂量、评议一下木板的厚薄而有所警惕,不仅把功课弄好,还 要循规蹈矩;要顽皮也得首先放亮眼睛,想办法躲过老师。久而久之,大多养成一 种懦弱、保守的性格,有的则形成说谎、作伪的坏习惯。但我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当时村里还有一座私塾。私塾的小朋友说,板子算什么,他们那儿还有夏天罚晒太 阳、冬天脱光衣服冻着,跪着顶砖,都如同家常便饭。所以他们对“洋学堂”很羡 慕。这种打骂教育,就是本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小学教育的一个侧影。 时间跨越了六十多年,但学校中仍然有这样惨无人道的体罚。这种现象的存在, 说我们六十年的教育没有多少进步,似乎也不过分。 ——甘肃兰州 师纶 毫无疑问,社会在某一代人身上作了孽,恶果会注人遗传密码,迭代相传。 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启蒙前三课,三个万岁万万岁,以后再佐以语录、大批判 及其它一些荒诞不经的东西。还有许多时候,学校关了门。一代蒙童被耽误,形成 极大的知识断层。带着如同天堑的知识断层,迎来了大中专恢复招生考试。然而, 他们却不愿上师范,那时的师范院校大多录取一批害怕落榜而很不情愿的三流考生。 到了八十年代,“脑体倒挂”,教师更被挂在最“脑”后,那一批不愿教书的师范 生刚开始教书,其中较有能力的遂逃离教师岗位,师资又一次雪上加霜。而今九十 年代中后期,那一代教师正当“年富力强”,成为中小学教师的中坚! 这是一个特别令人嗟叹的事实:正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孩子在上小学和初中,正 是他们在教他们那一代人的孩子。——这是历史老人的一条连环毒计,使父代的童 年教育被剥夺,子代还要遭连累! 现在中小学教育暴露的毛病实在太多了,引起的“神圣忧思”也正在深入,体 制、考试、教材,甚至一篇篇课文都在被检讨(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问题都是教育 界以外的人士提出来的,教育内部却比较平静,这一现象被称为“外面热里面冷”), 但却没有人提到教育者的素质问题,谈素质教育怎能脱离教育者的素质呢?虽然我 们一时不能对一代先天不足的教师要求太多,而只能承受历史的恶果,但问题不提 出来,就更遑论补救了。 ——广州 何宜 以前,在美国的一个家庭里,其中的一个孩子最顽皮、捣蛋,最不服管,父亲 虽然对他严加管教,不惜施以棍棒,却从未有丝毫的改变,人们都认为他是一个坏 孩子。后来,这个孩子的父亲娶了一个后妈,当这位父亲领着他们的后妈,去各个 孩子的房中介绍他们时,父亲对其他孩子都没有加以评价,而在介绍到这个小男孩 时,却对他后妈说:这就是那个最捣蛋、最坏的孩子。小男孩倔翠得什么也没说。 这时,那位后妈走向前,扶着他的肩膀对大伙说:怎么会呢,你看这是个最机灵、 最聪明的孩子。那个小男孩听了之后心里暖烘烘的,开始用感激的目光注视这位后 妈,他接受了这位可爱可敬的后妈…… 后来,那个曾被认为是最坏的孩子,因为得到了这位后妈的激励和正确引导, 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并用十六年时间采访了500多位当时最有成就的名人,而 后总结他们成功的经验,创作了一部关于成功学的著作,被全世界的有识人士广泛 学习,从而引导了千千万万的人走向了人生辉煌之路,他因此也成为世界级的大师,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还聘其为政府的高级顾问。他就是拿破仑希尔。 如果没有这位后妈的正确引导和激励,很难想象,拿破仑希尔将会怎样。 ——南宁 周志明 在约束孩子言行举止方面,我们的确常常于不经意之间,犯了把他当成“大人” 的错误。然而孩子的内心与成人毕竟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依心理学观点,少年儿 童因对周围一些事物,特别是新鲜事物感兴趣、好奇,想探个究竟,就可能会出现 些不被成人理解的“破坏”行为。然而这些惹成人生气的“破坏”行为,却往往是 孩子兴致最高,想象力和创造力思维最活跃的时候。相反,循规蹈矩,不声不响, 看似“听话”的玩耍,内容多是乏味、缺乏想象力的。因此,家长若能细心观察, 因势利导,在说理解释过程中,减少孩子“顽皮”时的“恶作剧”,就能使他们在 “顽皮”中学到许多知识。可见,“顽皮”本身并不是一件糟糕的事情。 然中国不少成人却闭目看不到孩子“顽皮”时出现的“闪光点”,习惯一概而 论地视之为“不务正业”和“胡作非为”,而加以限制,有的甚至动用“家法”来 个硬性“矫正”。在这种“家长制”的“磨练熏陶”下,“顽皮”——这种孩子自 身生活中自然产生和流露的情趣,在玩耍中得不到“释放”,渐渐养成拘谨、驯良 的本性,成为“个地地道道的“小大人”。 最近于报上读到一篇文章,说美国一家“儿童专门公司”对2400名年龄在9至1 2岁的中、美、法、日四国的儿童心理进行了调查,发现中国孩子的思维最具“规范 性”,行为“最懂事”。据主持这项调查的专家分析,认为中国孩子与其它三国孩 子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气质和兴奋性等方面。联想起鲁迅先生30年代初写的一篇名为 《从孩子照相说起》的文章,说当时有一种分辨穿同样洋服孩子国籍的“速断法”: “温文尔雅,不大言笑,不大动弹的,是中国孩子;健壮活泼,不怕生人,大叫大 跳的,是日本孩子。”看来,尽管已过去了几十年,中国孩子的这种“优良传统” 不仅保持完好,且还在“发扬光大”。难怪眼下总有人在报上撰文诘问:中国孩子 的想象力到哪里去了? ——湖南湘潭 黄俊伟 从“婚外恋”看《婚姻家庭法》 话题动机 把“婚外恋”这个老话题拎出来评头论足,是因为新的《婚姻家庭法》草案的 出台引起各方的评说与争议。 这部名为《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草案是对现有《婚姻法》的改进。在这部草. 案中,把夫妻分居3年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之一。草案还规定,夫妻双方有“相 互忠诚”的义务;有婚外恋或婚外性行为的一方被视为“有过错一方”,离婚时应 赔偿受害方的损失。方案提出离婚时追究第三者责任。 方案起草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女士说,法律把“相互忠诚”规定 为夫妻的义务,就是要把婚外恋情和婚外性行为视为非法,这是“一夫一妻”制决 定的。 正像一位读者所说:“一般的法律离我们较远,所以关注不够,可《婚姻家庭 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当然关心它,立法者是否也该听听我们 老百姓的意见再做修订。” 这众多的意见组成了本期的话题,需要说明的是,其现点泾渭分明是以往不多 见的,赞成草案惩罚“婚外恋”的占三分之一,反对的占三分之二,这一结果不知 对立法者有无帮助? ——编者 我的婚外情 我毕业于一所文科大学,出生在一个正统家庭,从小埋头读书,视“婚外情” 为肮脏之事。结婚以后,虽有些不如意,也压根儿没动过这方面的脑筋,认为夫妻 之间互相忠诚为应尽的义务,有矛盾应在婚姻内解决。 命运却偏偏安排我认识了他。他很普通,只是一名小车司机,我总戏称他为 “三无”人士。但他总默默地关心我、帮助我。记得刚认识他不久,我感冒了,他 叫我在街头等他。夜晚,灯火阑珊,烟雨蒙蒙,我看不清他的脸,他递给我一盒白 加黑,问我“吃过了吗?孩子呢?”就消失在烟雨中。我一个人呆呆地站着,望着 远去的车子,猛然感到自己好孤独,好无奈,回家的路上,眼泪禁不住掉下来。…… 几年过去了,虽然我们彼此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但对生活的共同理解,使我 们走到一起,我体会到了夫妻之间那种“相德以沫”的情感。我想起了杨澜说过一 句话:即使将来变成了穷光蛋,能与他一起叫卖烧饼维持生计,也是很开心的。 但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现实却无法让我们真正走到一起,彼此都有家,有孩子。 又有几个人有勇气、有胆量、有精力去掀“婚姻”这个锅呢?这往往会给许多人, 包括自己带来各种伤害,这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 为了家庭、孩子,为了维护这个平静,我默默地承受着没有激情,只有接受的 性。那天,我与他谈起未来。我问他:“如果哪一天你将先我而去,我来看你,会 是怎样的情景呢?”他说:“我俩单独在一起,我们久久地拥吻,发誓来生一定要 娶你为妻。”人到中年的我们,活得好沉重。但是,人性呢? ——浙江范阳 向明 等待情人 我和妻子都是大学毕业。块头都较大,外貌都中等稍偏上,别人都认为我们般 配,有夫妻相。可我们结婚四年后却越来越格格不入,离婚吧,牵涉到孩子、房子 不好办,死亡婚姻就这样维持着。 工作中我认识了一个南方女孩,双方相爱一段后,我准备调往她所在的城市前 (那儿的房租低),我妻子查出得了重病,是那种有可能再活两三年也有可能再活 二三十年的病。我给南方那女孩去信,告诉她我们此生不能结婚了。每次我先去医 院告诉医生不要对我妻子讲不好的一面,后来是住院、动手术、陪床。 妻子生病,我也伤心地哭了,我想我不爱的女人30多岁得了永远治不好的病, 如果是刚结婚时我爱的女人得了这病我肯定是痛不欲生。 我妻子需要人照料,不是动不了,可以干点轻微的活儿,她也清楚离了婚没人 会要她,她明确告诉我不离婚。我这人也不想为了自己结婚就盼她快点死,也做不 出来吵闹着逼她离婚的事,但我要寻找我爱的人。一个北京女人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她大学刚毕业分在研究所工作时我们就认识,没想到她下海几年后变成了这样:她 把和我的交往当成了挣吃挣喝挣穿的额外收入,我觉得不对味儿,好像是披着情人 外衣的妓女,就停止了来往。 现在我仍然维持着这死亡的婚姻,也在等待遭遇和我相爱的情人。 如果我离婚,肯定会加速我妻子的死亡;如果我死守着我不爱的女人,要到什 么时候才是头儿? ——北京 远华 法律分析 不论现行法律和理论如何界定婚姻的性质,婚姻在本质上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契 约。 婚姻既然是一种契约,那么它的基础便不是爱情而是双方的合意。当然双方合 意的原因可以是爱情,但是法律不能要求合意的原因必须是爱情。法律不能调整感 情而只能调整行为。正是基于这一理由,离婚的条件才由原来的“感情确已破裂” 改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 既然缔结婚姻的目的在于终身共同生活,那么在双方结婚后也就彼此形成了一 种承诺即同意与对方终身厮守、白头偕老。这种承诺也就是双方合意的内容。不管 双方的愿望在将来会发生何种变化,在缔结时这种承诺却是必不可少的。双方在作 出这种承诺并以法律的形式达成契约以后,便负有不人为地改变这种承诺的义务。 谁都知道违背这种承诺都是对对方心灵的一种伤害。 婚姻的缔结既然以双方终身共同生活的承诺为基础,婚姻的延续也就必然以这 一承诺的继续存在为条件。但是,如果现实的变化使得婚姻中的一方足以认为婚姻 不再有存续的必要,那么他(她)应当有权提出解除婚姻这一契约。法律赋予其在 一定的情况下提出解除契约的权利。但是在契约解除以前,双方仍互负忠诚的义务。 性交的权利只能属于配偶。如果一方与不是配偶的人发生关系,他(她)仍然构成 契约的违反。 违反契约也决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它不仅应受道德的谴责,而且应受到法 律的制裁。在婚姻法中规定对婚外恋的民事罚则就是完全可行而且也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政法大学 易延友 惩罚婚外情 本人对婚外恋及包养二奶的罪恶行径十分痛恨,我的家庭目前也正经受着家庭 破裂的悲剧。孩子的父亲这几年搞工程发了财,就对结发妻子刻意挑剔,并长期我 行我素在外包养酒家的妈咪做情人,造成了我母女身心极大的伤害和心灵创伤。现 在我母女俩相依为命,苦度时日,对生活日益绝望。究其根源,国家还没有一部对 这类丑恶行径适当量刑或制裁的法律条文,使这类人有空子可钻,视婚姻家庭为儿 戏,腐化堕落,破坏了美好的婚姻家庭,对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冲击极大。作为母 亲,感到欣慰的是新的婚姻法从保护妇女儿童角度出发,规定了在婚姻家庭中夫妻 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它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婚姻随意性的恶性 膨胀。已不仅仅是影响到下一代子女的身心健康,更重要的是它将直接损害社会公 德的树立和培育。 ——深圳 文英 技术的进步 现行的婚姻法律制度将感情破裂作为制定离婚的唯一标准,但是由于法律并未 对“感情破裂”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加以严格界定,因此使得法官无所适从,只 有依靠自己的感受和经验加以发挥。但是,发挥是有限的,并且是试探和摸索性的, 毕竟不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因此,大量的离婚案件往往因为这个原因久悬不决, 各方都一拖了事。以“分居三年”作为判定离婚的一个标准,至少标明了“感情破 裂”的一个外延,给予了法官们一个切实可行的判决标准。这在立法技术上无疑是 一个进步,基于同样的原因,我建议新草案对“分居”和“三年”也作出明确的内 涵与外延的界定。 但是,我并不相信上述方案有助于抑止婚外恋和控制离婚率,相反的,以分居 三年作为离婚标准和以金钱为主要手段的补偿方法,将使正在离婚和将要离婚的人 们有了一个更明确的目标,至少消除了以往婚姻法对此规定模糊不清而带来的离婚 案中的最大阻碍。分居时间是确定的,金钱惩罚是有限度的,不可能超出被惩罚的 承受能力。法官判案时将比以前更简便、快捷。在我眼中,法律就应该是这样明确 而清晰的。 ——成都 刘映东 宽容婚外情 古希腊神话说男人女人都是一半的人,都在寻找另一半,这就是婚姻。其实全 球总共有55亿人,咋就那么容易找到另一半呢?光靠自己认识、靠人家介绍、靠前 世缘分、靠心灵感应,外因那么多,咋就一下子秤杆找到了秤砣,老公找到了老婆? 总有不如意的吧,总有又舍不得家庭的吧,婚外恋真是一件两将就的事儿,一方面 人得有感情,一方面人要有家庭。将就吧,一年将就一年,那么多的人不都是在过 日子吗? 世界太大也太复杂,一道禁令不可能像乙肝疫苗,全民族地去防疫。况且时代 在变,人也在变,人都有感情,尤其是有了那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情,你说 嫁还是不嫁?从一个婚姻走向另一个婚姻,也许正需要这么一个婚外恋的过渡。 现在有了一部《婚姻家庭法》草案,要把婚外恋情和婚外性行为视为非法,并 且还要追究第三者的责任。那么好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追究罗伯特金凯(《廊桥遗 梦》)的责任,追究杰克(《泰坦尼克》)的责任,而且要让他们赔偿受害方的损 失,但是这样一来,弗朗西丝卡和露丝就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吗?现在比较流行的一 句话是下岗再就业,其实婚外恋不更像是一种优化组合吗?爱一个人,爱两个人, 甚至“博爱”,那是一个人的权利,我们需要有自己的思想,需要有自己的感情, 这是一个人的自由,是法律不可横加干涉的自由! ——哈尔滨 王开宇 捉奸去 既然要追究婚外恋和婚外性行为,要证明它是“过错”,不是法学教授的人也 知道,要有证据。前几天,克林顿承认了和莱温斯基超过了“纯友谊”的关系,就 是因为有了条沾了精液的蓝裙子。证据是多么重要啊。类似的蓝裙子将来会经常出 现在我们的婚姻法庭上,我们也不是什么事都比美国人差的。 证据怎么来呢?传统的方法是一干人等手持棍棒,踹开房门,将狗男女摁在床 上,游街后浸猪笼。可惜的是这样的强硬手段现在不能用了,虽然民法规定:谁告 诉,谁举证。但是跟踪别人、踹别人房门的事,好像公民不能做,这是侵犯别人的 公民权,很多人明白这点。 如此说来,要搞到那条沾精液的裙子,想离婚的人自己没有权利。所以只好把 民法稍作修改,把获取婚外性行为证据的事交给警察来做。那样,一支庞大的旨在 维护婚姻稳定、保持性关系纯洁的警察队伍将发展壮大。这样,又要花掉多少纳税 人的钱啊,可该他们做的事太多了! 虽然没了“奸夫淫妇”,但教我如何能喜欢上一个没有自由和权利的社会? ——钟晓勇 你敢离婚吗 草案将夫妻双方分居三年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之一,以求控制离婚来维护 家庭和社会的稳定,这其实损害了中国公民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取得的离婚自由权 利,是中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倒退。 首先,判决离婚应以婚姻关系(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定理由,夫妻分 居三年只能印证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充分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如果有证据证 明婚姻关系已无可挽回的破裂,即使双方分居不满三年或根本不曾分居,也应判予 离婚,我们有什么理由硬性规定三年的分居期限呢?否则,只能给双方造成精神上 的痛苦,甚至酿成家庭悲剧,社会的稳定也成为一句空话;其次,中国目前《婚姻 法》的离婚条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并不宽松,如果再把分居三年作为判决离婚 的标准之一,将大大增加离婚难度,许多人对此会望而却步,默默地吞下不幸婚姻 的苦果。我赞同只要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一般应准予离婚,世界上许多国家,诸如 美国采用的就是无过失离婚法,只要声明彼此个性不合,便构成离婚理由,不论配 偶是否同意;最后夫妻分居期间,将会带来许多心理上、生理上的要求无法解决, 诸如感情的交流、性的要求等,你既不能组成新的家庭,也不能有“婚外恋”或 “婚外性行为”(那样你将成为有过错的一方),“第三者”也将承担一定的法律 责任,那只好禁欲三年了,如此,你敢离婚吗? ——深圳 曾宏伟 残酷和伪善 法律是保护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安全的工具,不是法学家或立法者认为“不道 德”的所有行动都应该或可以用规定定为“非法”。这实际上是将自己道德共同体 的价值观,强加于其他的道德共同体上。 法律道德主义者也不理解不伤害他人的私人空间的存在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 现代社会以发挥个人的创造性为基础。具有创造性的人,当然需要良性环境,但创 造性只能在独立的私人空间内发育。没有私人空间的人,事事依靠他人,有何创造 性可言?前几年,也有些法律权威鼓噪要立法禁止非婚同居。我们可以希望年轻人 真正相爱,然后结婚,建立家庭,但他们不愿结婚,又不损害他人,有什么理由用 法律禁止他们同居呢? 法律道德主义和惩罚婚外恋的法律,不管起草的动机如何,它将必然是残酷和 伪善的。 ——北京 邱仁宗 追求幸福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但必须是在不伤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否则 就是一种犯罪,而第三者却正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对这种人怎 能不惩罚。 ——无锡 陈琳 我希望法律的制定多考虑一些社会、文化、历史、人文等的背景与现实,多一 点可操作性,实际性,不要做越帮越忙错上加错的事,折了法律的尊严,千万别因 为仅仅解决婚外恋却又造成婚姻的倒退。 ——河北香河 龙宏鸣 现在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这话说得多么没有力量。夫 妻能忠诚的肯定忠诚,不能忠诚的再规定也没有用。 ——杭州 徐乃 今后的男女青年想要登记结婚,首先得请法律顾问帮忙,把这个新的《婚姻家 庭法》研究透了,再决定是否登记。否则,等待你们的,有可能不是自由与幸福, 而是一条铁的锁链!这可能是此法的起草人始料不及的吧! ——上海 高金秋 如果说婚姻是正餐,婚外恋就是正餐之后人们喜爱的水果。不过水果再好吃, 却永远只能作为辅助食品,而万万不可当作主食。只有婚姻而没有婚外恋的人,就 像一辈子只吃过饭而没有吃过水果的人一样,一生该有多么遗憾!谁能说主张饭后 吃水果的人就是要改变人类以饭食为主的生理需求状况呢? ——深圳 唐小林 婚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是以感情为基础的,感情问题上对错很难分辨,即 使某一方对离婚负有责任,也不能用“赔偿”去抵消过错,抚平创伤。 ——北京 汤晓勤 谚云“清官难断家务事”,根据新法要追究两口子之间的是与非或罪与非罪, 哪里去找那么多清官。 ——湖北沙市 王守愚 什么时候能将离婚视作个体新生的开始(仅指机遇,非幸福必然),把恰当的 离婚率看成是社会健康婚姻的新陈代谢指标,那么,这个社会便走向成熟了。 ——江苏淮阴 高志国 夫妻双方应该“忠诚”,但把“忠诚”定格为“心中只有你”,否则便被视为 “有过错”,便要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么,婚姻不仅是爱情的坟墓,也是人性 的坟墓。如此,越来越追求心灵自由的年轻人将会取消婚姻而选择“同居”,那么, 《婚姻家庭法》将会成为一个没有法律效用的文字本。 ——江苏淮阴 吴渭清 从广义上说,婚姻制度的存在并非是成熟社会的终极标志,它只是过渡时期的 产物。所谓制度是一种制约,而被制约者都是因为本身素质方面有某种缺陷而必需 加以控制。人类虽然相当进化,但不可否认它是一个不完善的群体,没有制约会是 相当可怕和不可想象的。 ——江苏常熟 石榕 百姓点评:一九九八流行语 朱镕基 对于不少中国老百姓来说,1998年最想评说的一件事,莫过于朱镕基当选国务 院总理。他在上任伊始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哪怕前面有地雷阵,哪 怕前面有万丈深渊,我也要勇往直前,义无反顾……这铿锵有力之言,使我们看到 了新总理铁骨铮铮的性格魅力,也使老百姓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 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由“大锅饭”喂养的政府机构越来越臃肿,工作作风 懒散,办事效率低下,老百姓颇多怨言,但又奈何不得。 朱镕基上任后,首先对臃肿的政府机构进行“消肿”,撤并中央部委,在中央 机关压缩岗位编制,分流多余人员,这样,经过大刀阔斧的“手术”后,政府机关 能轻装上阵,以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市场经济的潮流。 近来,他又派遣五万审计大军,赴硕“鼠”累累的粮食部门进行前所未有的稽 查,显示了他在用人民赋予的“铁腕”向腐败宣战。 朱镕基上任以来,以他精明能干的卓越才华、雷厉风行、果断决策的工作作风 赢得了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的拥戴。 ——江苏无锡 卫锡昌 朱镕基总理讲话特“冲”,一举手一投足都透着威严,体现出一个大国总理的 风范。但在’98防汛抗洪中,我却有幸目睹了总理“温情”的一面。 8月8日,我正在荆江分洪区北闸执行任务。那时,洪水压迫着荆江大堤,空气 中弥漫着要分洪的气氛。朱总理来了,大家都认为他是来下令分洪的。他对现场群 众讲了一番话,我用录音机录了下来。 “……人都要搬下去,要是分洪的时候人还在里面的话,我们不敢开这个闸呀, 谁敢下命令开这个闸呀!如果里面还有多少万人的话。所以一定要疏散群众……损 失一点,政府还可以补偿,但人民的生命是不能损失的。 朱总理的讲话有两层意思:一、分不分洪还要看水情变化;二、要做好分洪准 备,疏散群众,因为“人民的生命是不能损失的”。一双双眼睛注视着他,而在朱 总理眼前,是良田万顷,棉花正是结桃的季节,黄豆也快成熟了,更重要的是还有 分洪区57万人民群众的生命。他没有一句官话套话,没有一句废话,字字句句情真 意切,这是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 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在大国总理心中,人的生存始终是秤砣,人民生命的安 全是一切的基石。也就是从北问,朱总理去了九江。我们才更深切地体会他为什么 要怒斥“王八蛋工程”——那视人民生命如儿戏的“豆腐渣工程”。我们也不难理 解,他为什么要给困境中的江西老表刘荷香送500元的红包。 ——武汉 柳长盛 二十年 某某“二十周年纪念”这一词句,今年出现的频率异常之高。小的不说,大的 有两个:一个是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一个是十一届三中全会。 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源于《光明日报》当年发表的一篇文章,题为《实践是 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标志着中国开始告别迷信的年代,“两个凡是” 失去了理论上的根基,靠十年文革起家的一批政治人物失势了。 随后的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则开启了中国前进的新纪元。“两个 凡是”派,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从组织上,都处于难以左右局势的地位。中国开始了 改革开放的进程。邓小平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成了时代的最强音。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照我的理解,实际上是给中国打开了“机会和可能 性”之门,中国的每个公民开始重新拿到思考、发展的自主权。这是一个命根子。 二十年来,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中国“换了人间”, 其第一推动力就是打开了那扇门。 因为这两件事,1978年成了1949年以来中共和中国的一个分水岭。如今,少不 更事的人或许以为从来如此,而那些跨过了那道门槛的人,不免对“二十年”感慨 唏嘘。 ——广州 鉴真 抗洪救灾 1998年夏天的洪水可让人看到了水的凶猛和疯狂,天天提心吊胆地坐在电视机 前看天气预报,听汛情,看洪水肆虐的农田村庄和受灾的群众,看抗洪的英雄在堤 坝上和洪水日夜搏斗。被震撼和感动的心不断地挥洒着热泪,真恨不得年轻二十岁 也上大堤去和他们并肩战斗。南北的大洪水无情地侵袭着长江流域和松嫩沿岸的人 们,这里曾经是最富庶的地方,沿江的人民曾幸福地生活着。 我就曾在长江边的武汉生活了十几年,只是隐约记得1954年街上的水漫过车。 现在我的父母仍然留在那里,心系亲人,所以每天必定要打电话问情况。弟弟是机 关干部参加了抗洪,七十多岁的父母也参加了捐款捐物,并告诉我们也要为灾区多 做点贡献。弟弟说长江沿岸的群众讲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洪水,从没见过这么多解放 军,也从没有见过这么多将军,可他们的心是踏实的。有用自己的身躯守卫在堤坝 上的人民子弟兵,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灾难来了,人们本能的求生欲和同情心就显示出来了,它使人们产生了巨大的 能量和勇气,一种无形的凝聚力也让人们团结起来战胜一切艰难困苦。人在堤在, 誓与大堤共存亡的精神便是战胜洪魔的原动力。 ——广州 许力 农村直选 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该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民主建设真正走上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正确道路。 中国农村一直是民主意识比较弱的地方,但却是人口最多的地方。农村问题既 是中国改革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 中国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其民主生活的确少得可怜。可以说,中国农 民民主权利实现之日,就是中国全民民主觉醒以及民主机制形成之时。当时全国全 面展开的农村直选已在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其热度和力度丝毫不亚于“土 地革命战争”。这也是我们党从下而上,从农村到城市的廉政建设的新一轮“群众 运动”,必将对彻底根治腐败起到效果。 当然,城市也不应等着农村来包围,而是应迎头赶上,推动农村加速民主生活 的进程。城市市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机制远远高于农村,只要城市动起来,就一定 能后来居上。也只有城市与乡村全面实现基层组织的直选,才能真正加强我党各项 政策的实施,巩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建立健全民主机制并实现健康的民 主生活。 农村直选是我国民主运行机制确立与完善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性转折点。 但由于农村根深蒂固的封建主义残余意识的影响,使得农村直选工作出现了血缘票、 地缘票、人情票、金钱票和拳头票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直选工作的顺利进 行。这项工作还有赖于党和政府严加监督,积极引导。 ——广州 施飞燕 舆论监督 今年“新闻”有许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前不久朱镕基总理在中央电视台 “焦点访谈”的四句题词:“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我认 为是非常及时的。 前不久曾有报道中央电视台门前经常排着两个长队,其中一个便是住在北京各 宾馆里来自全国各地的干部,向“焦点访谈”节目公关,不要播批评他们的片子的, 另一个长队则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群众,向“焦点访谈”节目反映情况的。 由此可见,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干部”在趾高气昂、口若悬河地批评掌管范 围的人和事的同时,惴惴不安害怕媒体的监督和曝光,尤其害怕中央领导关注的媒 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 地方官员进京游说“焦点访谈”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在一些省、市、县, 曝光批评领导根本用不着排队公关,用不着打通各种关节,一个电话则可以摆平。 一些地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力度由是可见一斑。 今天,朱总理强调“群众喉舌”、“舆论监督”就像一面“魔镜”,照出工作 中的失误,照出腐败分子。党和政府不断清理自身“病菌”,肌体强健了,形象必 然更加高大。所以,“舆论监督”是给党和政府“增辉”,而决不是“抹黑”。反 之,失误得不到及时纠正,腐败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北京 宋纯一 灾民 在报道1998年特大洪灾时,许多媒体似乎都对农民的贡献有不同程度的忽视, 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失职。 农民一直是历史上一个最为负重的阶层,他们从来都是讷于言辞,只会在灾难 袭来时默默地挑起重担。近年来,长江流域几乎每年一次的洪水使得部分沿江的农 民也几乎一年受一次灾,他们的精力几乎已被洪水淘尽,可这次他们仍没有怨言。 在紧急关头,他们用早已赢弱不堪的肩膀又一次负起沉重的灾难。是他们为了保住 工业枢纽、经济动脉,拿良田保城市,拿粮田换油田,而这些良田几乎是他们的全 部希望。农民对土地和粮食的热爱甚至甚于他们的生命,可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用 良田和收成换取了城市的安全和城市居民的安居乐业。现在,所有的家当都被洪水 冲走,农村和城镇的贫富拉大,他们仍然不曾抱怨半句,而是对国家和政府表示出 难得的理解。当我看到报纸上报道的一些灾区农民朴实而大度的话语时,泪水模糊 了我的双眼。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深深知道农民生活的困苦,面对这场残酷的 灾难,还有谁能够像我们的农民这样通情达理呢?我想,我们的政府和全国人民, 特别是城市居民都该向灾区的农民深深地说一声:谢谢!并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个 寒冷的冬天为他们送一些温暖。 ——山东济南 徐琦 超生 今年,长江发生了全流域性的大洪水,新闻媒体在对灾区受灾情况进行报道时, 一不小心扯出了一个令人揪心的话题:可怕的超生! 从电视上,我们认识了江珊、陈凤,从报纸上我们看到了“母女重逢”中女孩 那惊恐失措的大眼睛。而断断续续传来的背景新闻叫人吃惊,洪水可怕,超生更可 怕。陈凤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学费发愁,对着电视镜头说,家里受灾,弟弟妹妹 也要上学,怎么办啊!“母女重逢”照片附文说,大水冲到囗洲湾的时候,母亲正 用板车拖着一儿两女逃跑,不幸被洪水冲散。读者一看,怎么都是超生户。江珊更 是名满天下,小女孩双手拉着树与洪水搏斗近10小时,可谓不凡。当时记者报道说, 她还有个姐姐,母亲怀有身孕被洪水吞没了,而后来媒体又披露,她家里竟是姐弟 5人。 好家伙!这些地方本是长江河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水流经的地方,人们 人定胜“水”占据了它,并且在它身上超计划繁衍,过度地索取,叫这些河湾、民 烷如何消受得起。 《东方时空面对面》的主持人说得好:长江水已退至警戒线以下,而人口警戒 线却是居高不下十分险峻。尽管超生表面上看起来与水患没有直接联系,但稍有点 知识的人不难看到它也至少是引起自然灾害的一个重要因素。 行文至此,觉得叫人不解的是,这些地方是怎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要不是 这场洪水闹的,打死我也不会相信,有的家庭还在生5个孩子。 ——武汉 严辉文 环保 北京的空气质量已经连续六个星期是四级(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氮氧化 物(源于汽车废气)和悬浮颗粒物。专家指出,空气中度污染时,心脏和呼吸系统 疾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健康人群普遍出现不适症状。 据市环保局人士解释,原因有二:一是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二是机动 车增加太快,今年1—9月增加14万辆,第四季度增加更快,预计年底可达145万辆。 要说这取暖烧煤也属无奈之举,可这汽车的激增着实有点邪门。耳朵边是大小 媒体碟噪不休煽动着“汽车梦”,眼睛看的是满大街的汽车长龙,可这汽车长龙只 见停不见走,喷着一股股臭气,熏得人头晕流泪(堵车时废气排放量大增)。有朝 一日把路堵结实了,谁也跑不掉。 难怪发达国家拼命搞环保,他们发病早,尝够了苦头。我们远远地走在他们后 面,他们是一不留神掉进沟里,而我们明明看见了沟,不知为何非跳下去不可。 以前经常清晨锻炼,现在专家说,早晨6点到8点是一天中空气污染最厉害的时 段。谁都知道锻炼身体比不锻炼好,可是锻炼时吸人的空气量加大,吸人的毒物自 然更多。总之,早晨不好,中午不好;阴天不好,晴天不好;刮风不好,无风也不 好;出门不好,不出门又不行;不开窗户不好,打开窗户也不好,谁知道请进家的 是新鲜空气还是“毒气”? 有心躲远点。幻想搬家住到郊区去,再一细看,昌平定陵地区空气质量三级, 敢情皇帝的风水宝地都被污染了,咱这小小百姓能逃哪儿呢? ——北京 晓醒 农民负担 罗昌荣死了。为了300元的“农业税、镇统筹、村提留”,当着他老病的父亲和 检养的女儿,当着村民,被村镇干部们打死了。 我们暂且不看这300元税费是否合法合理,即便是真的拖欠国家税款、暴力抗税, 那也应按法律的规定,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责任。采取此种拳打 脚踢的粗暴手段执法,不但不能令人信服,反而大大地损坏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在 我们推行民主与法制的今天,出现了如此法西斯式的做法,不得不令我们深思。一 方面它暴露了我们的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打人是犯法的,这是连普通老百姓都晓得 的道理。即便是最严厉的《刑法》,尚且禁止对犯罪分子刑讯逼供,讲究刑罚人道 主义,更何况针对普通群众的行政执法行为呢?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我国税收体制 上的漏洞。国家正常的税赋,农民应该是能承担得起的,使农民不能承受的是那些 税之外的“费”。我不知道所谓的“镇统筹”、“乡提留”是否有法律依据,但无 论如何,如果税费已使农民不堪重负,那么它们是不是也应该改革了? 贫穷的农民死了,野蛮执法的干部也抓了,这些连环的悲剧留给我们的只是一 连串苦涩的沉思。同时,我们有机会在传媒上见到一位县委书记为一个农民的死表 示“深感愧疚”和“对不起那里(民安村)的群众”。 但是,我觉得县委书记的心清还是太好了。你对不起的仅仅是“那里的群众” 吗?梁平人民还应当耐心等待你继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对农民负担的 监管”吗?梁平人民的“父母官”,应当引“痛”辞职,以谢国人啊! ——广东饶平 申政 户籍改革 妻弟去年初结的婚,小两口的户口却不在一处,他的在福州,虽然她在福州工 作多年,户口却一直在三明。岳父母有时也不免担忧,将来孩子上学就业等一系列 问题怎么办?对此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安慰他们:人和缘分比户口更重要。两位老人 还是把这事挂在了心上。今年暑假,老两口去福州探亲,要小两口把户口的事办了。 小两口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材料和两万元钱款,一切准备妥当。三明这边的相关手 续则由我来完成。一来我在这件事情上比较拖拉,二来工作较忙,材料在我这边一 压就是半个多月。转眼到了七月底八月初,手续却并非一帆风顺。正在这节骨眼儿 上,我在8月7日的《中国经济时报》上读到了户籍改革的消息,孩子户口随父随母 自愿,符合条件的进入城市户口不必缴纳城市增容费和类似费用。我几乎是抑制不 住激动的心情把报纸复印了几份,告诉尚算得上燕尔新婚的小两口说户口暂就别买 了!并半开玩笑地说省下的钱就借我装修房子吧。 私下里我对爱人说,这也许是对我几年来关注户口的一个意外奖赏吧!去年我 曾经就城市“黑户”孩子上学难问题写了两篇文章,发表后被全国语文研究会会刊 《语文报》转载。谁能料到自己微弱的声音竟能赶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呢? 我很想对几千年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说句心里话:你们不是 城市的候鸟,城市也可以是你们的家! ——福建三明 童大焕 素质教育 女儿日前回来诉说:她们的一位教师为惩罚两个经常打闹的学生,忽出奇招, 让两个学生互相打对方的耳光。两学生不敢违令,但只象征性地在对方的脸上抹了 一下,自然通不过。老师斥责他们打得太轻。无奈,一学生手下加重了力度,另一 学生顿时叫骂起来:你还来真的!于是他也来了一下真的。教师满意了,学生们也 哄堂大笑。我听后不觉困惑:这便是素质教育所推崇的“愉快教育”?这样的事实 乃区区小事,而有些就是教师的劣行了:有用教鞭击伤学生眼睛的;有训得学生跳 楼自尽的;有在课堂上公然实施奸淫的;还有吃回扣的校长;有组织教师买选票的 “教坛明星”;有成批假冒伪劣的教师登堂人室……桩桩件件,触目惊心,却从未 见有关握重权、居要职的负责人出来说句话。也许是司空见惯?也许是积重难返? 也许是我等草民百姓小题大做:千里长堤上有几个蚁穴,何足挂齿?教师眼下正吃 香,今后只有教师和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开支。各路人马正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纷纷涌向教师行业,披上一件神圣的外衣后,俨然便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此类工 程师的素质可想而知。素质教育的实施如此,素质教育的实际内涵还能如何?几十 年来,形式主义的幽灵从未离开过这个国度。如果不重视教育者的素质,那么素质 教育又将仅仅是一个小口号,一朵塑料花而已。“教不严,师之情”,我们不仅有 情之师,也有打之师、骂之师、淫之师、伪之师……如此师质,不加以警惕,会以 另一种方式惩罚我们。 ——上海 刘中燕 下岗 1998年,除了南北大洪水以外,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大概就是下岗工人了。各种 新闻媒体、各级官员还有人大、政协等等机构的代表们纷纷出主意想办法,为下岗 职工出谋划策,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下岗职工改变就业观念,不必非要到 国有企业工作,不一定非要在工厂做工才算上岗;还有一条,就是要保证下岗工人 的基本生活费。与此相配合,一些人在媒体上频频露面,说自己怎样下岗后经过奋 斗,已经成了老板。 由此,不由得想到一个挺时髦的词——话语权。许多下岗工人是很难有地方诉 说下岗之窘迫、找工作之艰难的。 我所在的办公楼,雇下岗工人开电梯,无休息日,每个月280元钱,不给交通费, 不管午饭。除去这两样,每个月净剩不到200元。即使如此,其老板还如狼似虎,稍 有不如意,便炒掉回家,反正下岗工人有的是。我的一个邻居,在工厂做了二十多 年,下岗了什么也不会干,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真是愁死了。无奈之下,只好 到再就业分配中心应聘,被分配去做保姆,到医院伺候病人。每个月工资600元,一 天24小时,连家也不能回。患者花钱雇了你,用起来当然是理直气壮的,夜里刚刚 躺下,又被叫起来。而他的饭钱是要自己付的,一天三顿,三个盒饭,一个伍元钱。 一个月下来,除了饭钱,只剩150元。这就是保姆的工作,这就是基本生活费,这就 是转变就业观念后再就业的报酬。可以说,不少下岗人员都是处在这种艰难之中。 解决下岗工人的问题,只靠官员说几句改变就业观念,靠媒体炒几个成为老板 的典型,靠过年过节到几个工人家慰问慰问送上一袋面一桶油,只能是导向,解决 不了那么多问题。我想,政府应该想方设法将生产发展起来,真正地增加就业机会, 才能有效地解决下岗问题。 ——大连 王毅 甲(假)货 今年初,我因手术后遗症,再次住院,发现同样的病床,价涨四倍,同一个专 家,挂号费涨了两倍多。问及原因,方知该院因荣登“三甲”,各项收费全都剧增, 设施依旧、水平依旧、服务依旧,可就因“三甲”,价格就有了天地之别! 市场经济,按质论价,优质优价。若某酒店的软硬件都是二星级水平,却按三 星级标准收费,无疑是价格欺诈。医院不同于酒店,它除了以医疗服务获取利润的 商业性质外,尚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使人不忍斥其为欺诈,但使患者医疗费倍 增而未让患者享有任何新的更好的医疗服务的“三甲”,却铁定有“三假”嫌疑。 住院近半年,终于离开“三甲”医院。善良的妻子为使我心情愉快地观赏世界 杯,特意拿出私房钱,购回一台被某特约经销商反复强调“市场占有率稳居三甲” 的新彩电,结果发现低频音失真,听不清。仔细观察,包装箱有显然因重复封口而 造成的十多个旧眼孔,箱体也显得陈旧,不禁怀疑其中有假。当做好充分“战斗” 准备同经销商交涉时,没想到经销商对我指出的质量问题既未开箱核实,也不正面 回答旧包装箱问题,就一口答应无条件退货,之后又动员我们:“不满意这个品牌, 我们还有别的品牌嘛。”可我们再也不敢买他店里的彩电了。 看完别人的足球,我的注意力又转向中国足球甲级职业联赛,但却欣赏不到多 少真实精彩的比赛,看到的是假球黑哨的猖撅。联赛后期大部分比赛的结果,竟被 媒体、球迷根据比赛双方的保级(组)利益关系一一猜中。最不可测的足球比赛结 果居然最容易猜中,这比赛真是假(甲)极、黑透!而愤怒之极的媒体干脆在标题 中直接冠以“假A假B丑剧……” 近一年来,我就这样总是被“甲(假)”宇困扰,这是我的悲哀,更是社会的 悲哀。 ——兰州刘肃平 毛阿敏 毛阿敏的演唱会,都是与其他歌手联袂演出的。这样,一个疑问就产生了:既 然是毛阿敏与其他人同台演出,毛阿敏偷漏税款,其他人就一个个一次次都奉公守 法,依法纳税?这无论如何不可想象。 因而,根据人之常情和事之常理,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与毛阿敏历 次同台演出的其他演员中,必定还有人偷漏税款。根据这个结论,我们不禁进一步 问:顺着毛阿敏这根藤,税务部门还摸不摸其他的瓜?如果摸,什么时候摸?如果 不摸,为什么不摸?能不能给公众一个回答? 有关部门可能这样考虑:查办毛阿敏偷漏税案只是抓个典型,目的是杀一儆百。 如果真是这样,我不得不说,这个思路真是大错特错!一,抓典型不合乎法的精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同罪同刑,这是法治的常识。抓典型的方法厚此薄 彼,本身就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二,这种不均质的执法,虽然能产生一定的杀一 儆百之威慑力,可是必然有助长侥幸心理的负面效果。“该她毛阿敏倒霉,某某某, 某某某,还有某某某,多着呐,都逃税,不还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种侥幸心理起码有两个恶果:一是必然催生出新一轮的逃税热;二是演艺人 员重与有关权力人士拉个人关系而轻税法。拿出应纳税额的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打 点关系,当事人双方受益,而亏空了国库,滋养了腐败。 所以我认为,有关部门决不能就这么罢手,应该穷追不舍。 ——北京 焦国标 胡万林 2月27日晚,胡万林从武警重重包围的陕西省长安县太乙镇终南山医院一个神龙 摆尾神秘失踪,仅仅一个月之后胡神医又应河南省商丘市卫生局副局长与该市卫达 医院院长之邀在该院正式上岗,红遍了豫陕西省。在豫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内,胡神 医又在自己的“功劳簿”上闹下了两条人命。 沉痛之余,人们不禁会问:“胡万林是凭什么神起来的呢?”恐怕不单单是大 把大把的芒硝和发过功的“活水”,如果没有人为他在背后推波助澜,数字化时代 的胡万林要人“神籍”恐难矣!请看事实: 为胡万林鸣锣开道的首先是大作家柯云路。被胡医死的商丘市退休高级教师何 素云就是看了柯的巨著《发现黄帝内经》之后才坚定了就医的决心;在终南山医院 被查封之后,又是柯大作家在自己参与策划的第5期《环球青年》上发表文章为胡鸣 不平。 还有些人为谋一己之私利,把患者性命抛于脑后,甘做帮凶,多方为胡串通关 节。胡万林之所以能来陕就医,是因为他是西安某杂志的重要财源;胡在豫闹出二 条人命之后,死者家属在医院设灵堂呜冤之时,商丘的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 卫生局长等“父母官”不去追查胡的责任,却一味劝说死者家属以商丘形象为重, 个中自有原因,原来这些父母官竟是胡医术的“受惠”者。 胡万林的成神之路上,也少不了那些“演说家”、“煽动家”,他们为胡上香、 下跪搞迷信崇拜,从而诱使那些穷怕了、病怕了的老百姓在胡万林身上孤注一掷, 是他们的如簧巧舌把苦难的人们带进了黑胡同。 1998年的这场造神闹剧,至少现在还没有结束,胡万林这个泥塑全身之所以能 跨到前台,知识界、出版界的那些幕后人物和某些官员难辞其咎。 ——西安 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