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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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存在吗? 证明:在这些诗里我一直对你施着魔法。
这本书使你的缺席明显。
这些欲望印成了黑字。
——埃里克·琼格《证明》从得克萨斯大学毕业以后,阿格尼丝和男朋友留在
了奥斯汀。她本可以离开这个城市结束两人间的这段关系,但这段关系却一直带着
负疚感延续着。亚历克斯回到了休斯敦,那里有份工作在等着他。洛克萨尼去了好
莱坞,去追寻她的梦想。尽管阿格尼丝很希望自己住在纽约、旧金山、伦敦或者巴
黎等城市过大都市的生活,但是她发现自己很难离开奥斯汀,即使和男友分手以后
也还是觉得如此。
她觉得奥斯汀很友好、很舒适,在这里她有回家的感觉。这里有一些很好的书
店,有大学里的图书馆,还有电影协会和咖啡馆。如果她有兴致谈话的话,很容易
找到谈话的伙伴;如果没有兴致的话,可以喝着一杯上等咖啡坐在那里读书或者写
作。她参加了当地的一个作家团体,写作范围也从诗歌( 不能赚钱) 扩大到短篇小
说( 有时会赚到钱) 。她幻想着能像在书里读到的那样住在伦敦或纽约,以写作为
生。但是怎样才能过得起这种生活呢? 她太注重实际了,不可能饿着肚子或者受着
罪写作。在奥斯汀她有份喜欢的工作——在一家小型出版公司上班。这份工作够维
持日常花销,使她能够在大学旁边租一问房子。虽然房子很旧,还要和一些搬进搬
出的毕业生住在一起,但是这样她有自己的写作时间。她仍然相信她命中注定要生
活在别的地方,但那是将来的事情。她还年轻,相信时间和机缘最终会把她带到那
里去的。
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是都没有对她产牛深刻的影响。阿格屁‘斯精神上
一直有格雷厄姆·斯多利的陪伴,从孩提时候看到那张模糊的梦幻一般的照片起,
她就疯狂地迷恋上了他。现在这种情感变得复杂了些,但仍然是迷恋。
高中的时候读他的第一本诗集《回忆树林》,她就觉得他是英国的里尔克。对
她来说,他的诗很神秘,很让她感动。她上大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的第二部诗集在
美国出版,新的作品不像原来那么神秘,但这时她的诗歌品味已经变了,所以更喜
欢他的诗。在她看来,她和格雷厄姆对人生有相同的看法,他的作品正是她希望自
己能写出来的那种诗歌。
她有很多很喜欢的诗人,他们对她的影响更大,或者说和她交流更直接——_f
旦是,他们都死了,而格雷厄姆还健在。在图书馆里的《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立
场》《伦敦杂志》和其他的英国杂志上,她经常可以看到他的新诗、书评和通信。
她贪婪地读着这些,靠这些线索在头脑里编织诗背后的这个人。她在研究威·于·
奥登的时候,偶然中发现格雷厄姆·斯多利曾经和这位老一辈的诗人通了几年信。
格雷厄姆的信就保存在得克萨斯大学人文研究中心的奥登全集里。
学生可以阅览。她坐在一个小小的、凉爽的、光线很好的小房间里,在桌子上
打开那盒文档,拿出那些打印的信件,放到脸上,闭上眼睛吸入上面的气息。这么
多年过后,除了文字、字句之间的空格、墨迹以外,还可能会留下什么呢? 他手上
皮肤落下的某个细胞,他的头发,或者一抹香烟的气息? 她注视蓝墨水的签名,字
体很小,难以辨认。最初他都是用全名,最后两封信只签了G 。
这个大写字母发出了巨大的回音,一下子变得那么人性化,萦绕在她的心头。
这也是她姓名开头字母中的一个,这一点暗示他们之间有着联系,证明他们有着共
通的东西。
偶尔她会陷入幻想,渴望那样强烈,她真切地感到痛苦,而她却无能为力。她
竟然会对一个自己从没有见过的人,自己造出的人爱得不能自拔,她自己觉得有点
恐惧。除了她自己想象出来的那个完美的情人亚历克斯,还有小时候对迈尔斯的感
情,她从未对任何一个现实中的人产生这样强烈的感情。
但是她知道,至少这一次的渴望有可能实现。她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格雷厄姆
·斯多利不是她想象中的精神伴侣。所以她尽管有他的地址却从未写信给他( 或者
至少没有寄信给他) 。尽管她在为去英国攒钱,但是她不会愚蠢得让自己相信,这
趟英国之行会让她近距离地接触现实生活中的他。她沉浸在幻想中,幻想偶然会遇
到他。某一天当她在德拉格店里的时候,他迎面向她走来。她因为看过他最新一本
书封底的照片,所以马上就能辨认出他。休斯敦大学的英语系发起赞助一些诗歌朗
诵活动,说不定他们也会邀请格雷厄姆·斯多利。或者她在游览伦敦的时候,走在
查令十字街上,就会看到他在一个书店里签名售书,她就会走进去……
事实上,她并不真想见到他,因为她不愿意因此而放弃她幻想的景象。她会享
受自己创造出来的他,她对于诗人的想法会激励她。但是他们不会见面。
站在维多利亚车站,站在外国人中间,因为时差和缺乏睡眠,她有种不真实的
感觉。她翻开电话本,看着薄薄的一页页电话号码,突然看到了他的名字,就好像
熟悉的触摸让她一阵激动。突然之间她觉得更加自在,觉得自己能够在一个巨大而
陌生的城市里找到去他家的路。
第二天她出发去山上的哈罗,这个名字让她想起穴居人住的地方。
但事实上那里不过是伦敦这个怪物伸出的一个长长的触角,坐地铁到那里很方
便。她在新买的《伦敦指南》上标出了他住的地方。她相信从车站出发她可以找到
他的家。
她还不知道到他家门口说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她祈祷能够发生奇迹,祈祷他
看见她时也能有她第一次看到他的感觉。
那天阳光明媚,微风徐徐,虽然已经是6 月,但是天气并不热。在风中爬山的
时候,她很庆幸自己穿了件毛衣。还没有看到门牌号码,她就已经认出他的房子:
白色的小屋,门前两株野金银花。她敲了敲门,等着开门时心脏和呼吸都仿佛要停
止了。
一个女人出来了,她三十岁左右,很迷人,带着浓郁的异国风情,涂着黑黑的
眼睑,一头又直又黑的头发。她问:“什么事? ”她从没料到会遇到别人,刹那间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她问,这是不是诗人的住所。
看到那个女人打量她时的表情,她知道她进不了那个门。对于那个女人而言,
不管她和诗人是什么关系,她都是一个来自庞洛克的人。“请问您能不能告诉他—
—问他——要是他在工作就算了,千万不要打扰他。但是如果我可以再次来拜访的
话,我绝不会占用他很长的时间……”
“你是个美国人,是不是? ”
“是的。”
“来这里拜访? ”
她点头说:“第一次来。”
“你是怎么知道他的? ”
“我不认识,至少没有见过面,只是他的作品,我长期以来一直崇拜他……”
那个女人突然微笑了起来,说道:“噢,你是他的读者啊! 哦,他现在不在,
但是你愿意进来看看吗? 我可以领你看看。”
她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我还是等他在家的时候再来吧。”
“噢,他不会介意我带你看看的,我相信他一定愿意我这么做。不管怎么说,
你从那么远的地方来,我可不能就这样把你打发走。”
“真的。我还是想见见他本人。”
“当然了,你会见到他的,为什么不呢? 你过几天再来,来之前先打个电话,
确定他在家里再来。但是既然你今天已经来了,进来喝杯茶吧。你难道不想看看他
写出那些美妙的诗歌的地方吗? ”
要是再拒绝的话,就显得太无礼了。她跟随她进来,心里想,这个扮演神龛守
护人的女人到底是什么人。她穿着嬉皮士和吉卜赛风情的衣服——奶油色的外套,
马德拉斯长裙,胳膊上戴着银镯子,每个手指上都带着一个银戒指。她既不像是他
的秘书也不像是他的管家。她知道他没有结婚,但还是装出一副无知的神情问:
“你是夫人……? ”
那个女人微笑说:“对不起,我还没介绍自己呢,我是他的女朋友,艾米·卡
里克。”
那个女人头轻轻地一扬,露出自豪的微笑。这让她怀疑起来,如果诗人在场的
话,她是不会这样介绍自己的。
“他现在哪里,会很快回来吗? ”
“他已经走了几天了,去苏格兰远足。当他需要单独一个人寻找灵感的时候,
有时就会去那里。诗人都那样! 你愿意看看他的书房吗? 那里是创造神奇的地方。
来这里看,这是他的书桌,这是他的椅子。他通常就在这样的便笺上写作。这是他
的铅笔、橡皮、还有几支圆珠笔。当然了,他随身带着他最喜欢的钢笔。”这就好
像是由一个过分殷勤的博物馆长引导参观一样,各种知识不由分说地扑面而来,没
有思考的时间,没有自己探索的时间。尽管她觉得自己很傻,但是她就是不相信这
个女人说的一切。
不,这不是他创作诗歌的房间。他或许是在这个房间里写出来那些诗的,在那
个被推到角落里的手动打字机上打出了最后的定稿,但是诗歌不是诗人坐在这把椅
子里,在这张桌子上写出来的。
“来啊,我知道你很想试试。去啊,我不会和他说的。坐下,看看坐在诗人的
位子上是什么感觉。”
她退后了几步说:“我可以用一下卫生间吗? ”
艾米带她来到这所小屋子的另外一头,卫生问就在厨房的隔壁,说道:“你洗
一下,我去泡一壶茶。”
她打开水龙头遮掩声音,四处看了一下卫生间。这里没有女人住过的痕迹,没
有化妆品,没有润肤露,没有月经棉条,水槽旁边甚至都没有牙刷。只有一个人住
在这里,而他出远门了。
“坐到客厅里去,别拘束,我一会就把茶端过来。”艾米经过时大声说。称为
客厅的房间里有一把扶手椅、一个沙发。座位上有一张揉皱了的纸巾和一本摊开的
平装书。由此可以判断出那个女人刚刚就坐在扶手椅上。她故意( “别拘束! ”)
坐到了椅子上,拿起那张纸巾和那本安德拉·纽曼写的《一束带刺的钢丝》放到就
近的地方。然后她扭动着屁股,在已经坐得扁平的垫子上寻找一个舒服的位置。突
然,她觉得屁股下有个很小很硬的东西,想到这,她抬起半边屁股,把手伸到垫子
底下。
她发现原来是一个很小的金钥匙连在一个细细的金环上。这个钥匙非常小,特
别精致,应该是装饰品,所以应该是某个手镯或者项链的坠子。她想也没想,就把
金环戴到了无名指上,正合适。因为这时艾米端了茶盘进来,所以她把钥匙攥在手
里。
“来了。加奶还是柠檬? ”
“柠檬,谢谢! ”
“我想也是。你们美国人不愿意往茶里加牛奶。他从来不喝茶,他喜欢喝咖啡,
浓浓的咖啡。”
她渴望知道他生活里的所有细节,但是非常厌恶这些信息来自于这个女人。不
管怎么说,她可能是在撒谎。显然,她并非像她所暗示的那样住在这里。她问:
“你去过美国吗? ”
“我? 噢,不,没有。我过去在咖啡馆里打工,有很多美国人去那里,我是在
那里看到的。我男朋友说,注意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对于诗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你也是诗人吗? ”
“我学着写。”她垂下目光,不是谦虚,更像是卖弄风情。突然一个想法触动
了她,她猛地抬起头,眼神凶狠,“你是诗人? ”
“噢,天哪,我可不是,我只是个读者,不会写诗。”不管是什么样的怀疑暂
时打乱了艾米的自鸣得意,这个回答却消除了她的疑虑。她知道自己这个自发的、
本能的谎言说对了。她不想让这个女人了解自己太多。
她喝完茶马上离开了,手上还戴着那个金钥匙和环。她不相信那个女人,所以
不可能把它交给她。她自己解释道:艾米手上戴的戒指都是银的,这不可能是她的。
这可能属于诗人真正的女朋友,所以还是等她下次来的时候直接交给诗人本人比较
好。不管怎么说,她是在他的房子里发现的。
但是一走出房子,她就感到自己被恐惧攫住了,不管怎么自圆其说,她实际上
是偷了一件珠宝。她本可以再次放回垫子底下,是什么力量控制了她,她竟然自己
戴上了? 当她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为时已晚。害怕逐渐消失了。等见到诗人的时候,
她再解释自己的做法。她的手紧紧攥着那个精致的钥匙走开了。
她睡得很早,天还没亮就醒了,有点迷惑,但是已经彻底醒了。时间太早了,
没法吃早饭或者去别的地方,大多数地方都还没开门。尽管她很想到伦敦街头走走,
但是害怕会有危险。她叹了口气,拿起了手边的书。
昨天晚上她读了一些,但是很快就扔到了一边。最近她的梦变得越来越有意思,
特别生动有趣。有一个特别的场景……
思考着这一点,她想起了从哈罗诗人家里回来时候看到的一些事情,就把他们
联系了起来。辞藻就在她的脑海里盘旋,闪闪发光,暗示着新的联想、联合、有趣
的碰撞。她伸手到她的包里,急匆匆地找她的笔记本和钢笔。
几个小时后女服务员来敲门时,她已经完成了一首诗。她激动地感到她以前从
没有写过这么好的诗歌。
接下来的几天,她去看了伦敦的一些景点,然后就是写作。早晨她在自己的房
间里写,下午在咖啡馆、茶馆和饭店里写,晚上就在她住宾馆的小酒吧里写。她从
来不知道自己会进发出这样强大的创作力,她也几乎没有这样快乐过。对她而言,
写诗一向是艰苦的事情,写出来的也一般。
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诗歌仍然不容易写,它们不是一下子全部蹦到她的脑海
里,她还是要不停地调整最初的想法。但是她就像是一个人在黑暗里磕磕绊绊了很
久,一下子到了白天的感觉。她现在有了要表达的内容,也有了用于表达的词语。
或许这一切是经过这么多年的练习、看、听、读和努力写作的结果。但是为什么是
在这里,是在现在呢? 从她发现的那刻起,她就没有摘下过这个钥匙。她对钥匙逐
渐产生了迷信的感觉,这很难用词语表达,听起来很愚蠢。然而在她写作的这一周
里,她没有回山上的哈罗,甚至想都没有想过。现在她又开始想这个诗人。感到了
以前那种渴望和挣扎,想到要放弃这个戒指,要还给他,她觉得很痛苦。她甚至都
想放弃原来的打算,不再和他见面。
最终她走进了电话亭,拨打了那个她记得很熟的号码。一个男人拿起电话重复
了一遍最后四个数字,她想不出该怎么回答,就把电话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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