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九点钟刚过,我提起布鲁明戴尔百货店的购物袋,跟着那个长着一张马脸的金
发高个子走出门外。他手里拎着一个扁扁的公文包,扁得似乎什么东西都放不进去。
如果你见到他,会以为他是个很时尚的模特。他的外套是时髦的苏格兰格子料,头
发比我的略长,但是经过精心打理,可比我的有型得多。
“又见面了。”我说,这是百分之百的睁眼说瞎话,“看来今天天气还算不坏。”
他微微一笑,完全相信我是他的邻居,我们经常会聊上两句。“不过,傍晚却起风
了。”他说。
“的确是有点风。”反正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会全力附和。他表情庄重,朝六
十七街的东边走去。正合我意。我刻意接近他当然不是想和他打场手球,也不是想
套出他发型师的名字,或是跟他交换烤饼干的配方。我是要用他做掩护,遮住门房
的目光,帮我蒙混过关。
让我觉得有点麻烦的门房就站在这幢七层楼房的入口,在过去的半小时里,他
和他身后的建筑物一样一动不动。我给他那么多机会开小差,他都不知道利用。现
在我只好硬生生地从他身边走过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真麻烦。但是跟我琢磨
出来的其他方法相比,这已经是最简单的了——否则,我得绕着这个街区走一圈,
先混进旁边的公寓,再钻进我想进入的楼房,爬上烟囱,像鸟一样扑到防火逃生梯
上,手里拿着手电筒,在地下室的铁格子或是一楼的窗子边闯出一条生路。这种做
法也不能说完全不可能,但何必如此?欧几里得的简单原则在这里最适用:进入公
寓最短的路程,就是——走正门。
我真希望我的金发高个子朋友是公寓楼的住客,如此我们便可以边走边谈,堂
而皇之地走进大厅,上到电梯。可惜我的运气没那么好。在我确定他会一直往东走
之后,便对他说:“我得在这儿上楼了。希望你在康涅狄格州的生意做得顺利。”
这句话应该会让他糊涂一阵,因为在我们的对话中根本没谈到地点,也没提做
生意的事情。他一定以为我认错人了,不过,反正也没什么关系。金发高个子继续
往东,前往麦加;而我往右转,走进巴西,朝门房的方向胡乱地点点头、笑了笑,
再跟身边的灰发女人——她下巴的尺寸绝不是个传统的数字——咕哝了声“晚上好”,
她那只小约克夏在我的脚后跟咕咕直叫。我故意昂首阔步地朝电梯走去。
我来到四楼,张望了好一会儿才找到楼梯间,往下走了一层。这是我的习惯,
但我自己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养成的。我想可能是哪部电影里有人这么做过,在我的
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这很浪费时间,而且电梯里并没有服务员。你是应该
知道楼梯间在哪儿,以备不时之需,但好像用不着自己这么楼上楼下地跑一趟。
我走到三楼,在楼房的前半边找到了我的目标——三一一房。我在门前站了好
一会儿,侧耳倾听,然后使劲按了一下门铃,静静等待了三十秒,接着再按了一次。
我可以保证,等待三十秒绝对不是浪费时间。美国五十个州免费提供吃的、穿
的和住的给那些不按门铃的粗心汉。不过单单按那个烂玩意儿是不成的。回想两年
前,我在公园大道公寓里相中了一对人缘颇好的夫妇,他们姓桑多瓦尔。我拼命按
他们家的门铃,按到手酸,结果直接进了牢房,连闪躲的机会都没有。门铃坏了。
桑多瓦尔夫妇在屋角的餐桌边,美美地享用着刚烤好的英国松饼,而我——伯纳德?
格林姆斯?罗登巴尔——不久便被关进了铁窗深锁的牢房。
这次的门铃是好的。第二声跟第一声一样,没有得到回应。我把手伸进大衣—
—去年的款式,橄榄色,不是时髦的苏格兰格子花纹——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皮
包,里面有好几把钥匙,还有几件用德国精钢铸成的小巧工具。我打开皮包,敲敲
门表示祈福,然后便开始工作。
有件事很有趣。你住的地方越豪华、房租越贵、门房越精明,哈,你的公寓就
越容易被侵入。如果住在地狱厨房,住在那里的人都相信小混混随时会破门而入,
力气大的说不定连锁头都能扭掉,所以绝对不会嫌麻烦。但如果住处富丽堂皇,足
以使顺手牵羊的人望而却步的话,多数的房客就会使用房东提供的门锁。
这个房东用的是雷布森牌门锁。倒不是说雷布森锁很糟糕,其实它很难开,只
是不巧,我偏偏是个高手。
我猜我开这道锁花了一分钟的时间。一分钟可长可短,可能转瞬即逝,也可能
性命攸关。一个小偷把开锁工具插到钥匙孔里,想进入一间显然不属于他的房间,
一分钟算是很长的了。在这六十秒里,走道上任何一扇门都会打开,然后走出一个
爱管闲事的家伙,质问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
没有人开门,也没有人从电梯里走出来。我用我那些小巧的精钢工具,十指如
飞,钩动了锁里的倒钩,机关一转,紧扣的钩子便松脱弹了开来。我喘了一口气,
屏住呼吸,然后又深吸一口气。我把小钩子往里面伸了一点,钩开门锁,听到了
“咔”的一声,心里漾起一阵兴奋,这有点像坐过山车,也有点像性高潮。接下来
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我扭开锁头,把门往里推开半英寸,感觉血往上涌。你永远不知道门后面是什
么。这会让你兴奋,也会让你害怕。不管你积累了多少经验,这个时候心里还是会
一阵寒战。
锁一旦打开,就不能像老太太下游泳池那样一英寸一英寸地挪了。我把门一推,
闪了进去。
房间里一片漆黑。我关上身后的门,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笔形手电筒,把室内照
了一圈。窗帘拉上了。这就是屋内伸手不见五指的原因。现在就算我把电灯打开,
对面的人也不可能知道我在里面。三一一房正对着六十七街,但有了这层窗帘,就
像有了一堵墙一样。
我打开门边的开关,两盏桌灯亮了起来,灯罩上有类似毛玻璃的装饰,颇有几
分颜色多变的蒂芙尼风格。看起来好像是复制品,但我却很欣赏。我开始打量这个
房间,不慌不忙,细细感受。这是我的习惯。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